西南大学《刑法》分论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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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刑法》分论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10
西南大学2021年9月《刑法》分论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
1.根据有关规定,以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B.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次要责任的
C.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损失已经全部赔偿的
D.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参考答案:
AD
2.学校对学生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与义务不包括:
()A.作为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B.发生欺凌事件后及时告
学校对学生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与义务不包括:
()
A.作为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
B.发生欺凌事件后及时告知学生家长的义务
C.及时救治生病或受伤学生的义务
D.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参考答案:
A
3.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中国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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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哪些是构成间谍罪的行为方式?
()
A.参加间谍组织
B.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C.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D.投降敌人,为敌人效力
参考答案:
ABC
5.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有:
(1)使用权,即商标权人对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法定范围内的专有使用权;
(2)转让权,指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方式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3)许可权,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的义务;
(2)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3)缴纳费用的义务,包括取得和使用注册商标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6.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A.经商标局核准
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 )
A.经商标局核准
B.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
C.经甲厂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D.报商标局备案
D见《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7.甲欲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导致乙重伤,同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C.甲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断
D.对甲的行为应该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
ABC
8.正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
A.不承担B.有时承担C.有时不承担D.承担
正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
A.不承担
B.有时承担
C.有时不承担
D.承担
正确答案:
A
9.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
A.强行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非确定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正确答案:
B
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内容与方式。
题干中的条文明显属于任意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明确规定权利义务。
而后者没有。
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
题干中的条文具体规定了权利,故应属于确定性规范。
答案为B。
10.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为()A.公司发起人B.某股份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为( )
A.公司发起人
B.某股份有限公司
C.某有限责任公司
D.社会公众
D《公司法》第130条规定: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
11.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不承担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 )
错误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造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12.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乙享有商标权的商品。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甲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
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乙享有商标权的商品。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甲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B.即便甲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了提供者,也得承担赔偿责任
C.无论如何,甲都得承担停止销售该商品的法律责任
D.无论甲是否能证明该商品是由自己合法取得,甲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不负担举证义务
AC[提示]本题考查的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责任问题
《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条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论销售者是否明知的,都构成侵权,都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只是在其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故A、C项正确,排除B、D项。
13.A公司于1996年4月获得某AC—10变速机的专利,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A公司做了严密的保密工作。
同年12
A公司于1996年4月获得某AC—10变速机的专利,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A公司做了严密的保密工作。
同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照A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生产AC—10机,并对A公司提供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
1997年C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套AC—10机,运用“反向工程”的办法,对该机进行解析、实测,按所得数据绘制了图纸。
1998年,C公司使用A公司AC—10机的说明书原文,印制FH—88变压机产品说明书并进行推销。
1998年5月,C公司与B公司签订承揽合同。
1999年5月,A公司得知B公司为C公司制造与AC—10机相同产品后,以B、C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认定,C公司自行绘制的图纸存在严重缺陷。
生产线上使用的A公司图纸中,有一部分是B公司提供的A公司的复印件;在部分图纸上,加注了以反向工程无法取得的工艺参数。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
A公司的下列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1)A公司对AC—10机的专利权。
2)A公司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享有的商业秘密。
3)A公司对其产品说明书享有的著作权。
首先,C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与AC—10机相同的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
其次,B公司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A公司向其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C公司明知B公司泄露A公司的商业秘密而获取并使用该商业秘密,二者均侵犯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
最后,C公司原文复制A公司AC—10机的产品说明书用于自己的产品之上,侵犯了A公司对该说明书的著作权。
$首先,B公司与C公司对A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侵犯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B公司与C公司共同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C公司对于其侵犯A公司著作权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14.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通常是指合同义务,并且在实践中只涉及民事违约责任,不会产生刑事犯罪。
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通常是指合同义务,并且在实践中只涉及民事违约责任,不会产生刑事犯罪。
正确答案:
×
15.按条约适用的缔约方数量可以把条约分为()。
A.区域性条约和全球性条约B.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C.造法
按条约适用的缔约方数量可以把条约分为( )。
A.区域性条约和全球性条约
B.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
C.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
D.政治性条约和经济性条约
B按条约的缔约方数量,可以把条约分为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
16.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
A.商业汇票B.远期汇票C.银行承兑汇票D.变式汇票
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 )。
A.商业汇票
B.远期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变式汇票
ABCD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是商业汇票、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变式汇票,因此全选。
17.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A.1789&39;年法国《人权宣言》B.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C.1
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 )
A.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B.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C.1787年美国宪法
D.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
B《独立宣言》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18.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
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
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
A.持枪抢劫
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
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参考答案:
BC
19.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
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
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
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
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
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
A.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
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即使没有提供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提供了样品,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
ACD本题考查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52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
20.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
B.原告
C.被害入
D.证人
答案:
D
21.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税目征收营业税。
A.文化体育业B.服务业——代理业C.娱乐业D.
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 )税目征收营业税。
A.文化体育业 B.服务业——代理业
C.娱乐业 D.服务业——租赁业
D
22.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A.国籍B.住所C.行为地D.法院地
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
A.国籍 B.住所 C.行为地 D.法院地
AB
23.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
A.明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并予以销售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
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 )。
A.明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并予以销售
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利产品,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再行销售
C.在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现在扩大该产品的生产规模
D.为科学研究而使用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并将由此获得的新成果独自申请专利
BD
24.交易习惯必须被证明是能够()存在的。
A、短期B、长期C、短期有效D、长期有效
交易习惯必须被证明是能够()存在的。
A、短期
B、长期
C、短期有效
D、长期有效
正确答案:
D
25.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
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
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
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
A.张某代理乙购买29英寸电视机一台
B.张某代丙起草一份重要的购销合同的底稿
C.张某代丁请丁的朋友吃饭
D.张某代戊继承戊父的遗产
AD民事代理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
必须有三方当事人;有意思表示因素;使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故选项B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委托,而非代理,不当选。
而请人吃饭属于好意行为,双方当事人不打算发生法律活动,选项C亦不当选。
26.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
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
A.法律规范
B.道德规范
C.宗教规范
D.政治规范
正确答案:
A
因为法律规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以是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7.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生产设备、原材
当事人以下列( )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D.交通运输工具
E.企业机器设备
ABD
28.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B.法律有规定
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
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
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
ABD本题考核债的种类。
以债的标的能否选择履行为标准,债可以分为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
选择之债是指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可以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确定一种来履行的债。
29.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
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
①资本确定原则。
是指发起人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合法的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资本确定原则。
②资本维持原则。
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该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
资本维持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
③资本不变原则。
该原则并不是指公司资本绝对不能变更,而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30.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
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
(1)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一律适用裁定。
维持原判适用两种情况:
一种是一审裁判没有任何错误,二审当然维持原判;另一种是一审量刑过轻,但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维持原判。
(2)凡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一律适用裁定。
第一,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
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改判。
凡是改判一律适用判决。
第一,应当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第二,可以改判: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