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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绿化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范本)

一、工程概况及其特点

此处略,届时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监理细则之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

二、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深建字[2000]116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4、工程监理规划;

5、工程监理合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图;

7、公司有关规定;

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0、《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J217--2002

三、质量检查验收内容与要求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的成活率不应低于85%。

3、花卉种植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大道95%。

4、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5、地整洁,表面平整。

6、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建应符合设计要求。

7、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四、需要预防的主要质量通病

1、种植前土壤处理;

2、种植穴、槽的挖掘;

3、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4、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5、草皮、灌木覆盖率。

五、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1、质量预控要点及其措施:

1.1.熟悉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

1.2.组织或参与设计交底;

1.3.施工方案审查: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需要重点审查下述内容:

1.3.1人员资质审查:

审查其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机班长是否具有类似工作经验;

1.3.2施工工艺审查:

审查其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1.3.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审查:

审查其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1.4材料质量预控: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种植材料、播种材料严格把关。

1.4.1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汁要求。

1.4.2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规定。

1.4.3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

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1.4.4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1.4.5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1.4.6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lmm,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大于95%。

1.4.7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

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1.5人员、机械、设备审查: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工作经验,拟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1.6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及其措施:

1、种植前土壤处理;

2.1.1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2.1.2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园林植物种植必须要的最低土层厚度表2.1.2

植被类型

草本花卉

草坪地被

小灌木

大灌木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cm

30

30

45

60

90

150

2.1.3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2.1.4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

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种植穴、槽的挖掘;

2.2.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2.2.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

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2.2.3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2.2.3-1~4的规定。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2.2.3-1

树高

土球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70~80

80~90

100~110

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

140以上

120以上

180以上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2.2.3-2

胸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胸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2.2.3-3

冠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200

70~90

90~110

盘根或土球深

20~40

比盘根或土球大

40~60

100

60~70

70~90

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表2.2.3-4

种植方式

苗高深x宽

单行

双行

50~80

40x40

40x60

100~120

50x50

50x70

120~150

60x60

60x80

2.2.4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2.2.5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3、苗木运输和假植;

2.3.1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

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2.3.2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2.3.3起吊带土球(台)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

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台应在土台外部套钢丝缆起吊。

2.3.4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2.3.5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

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

2.3.6花灌木运输时可直立装车。

2.3.7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2.3.8棵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

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

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2.3.9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2.3.10珍贵树种和非种植季节所需苗木,应在合适的季节起苗并用容器假植。

4、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2.4.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2.4.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待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

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

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4.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5.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6.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2.4.3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l.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2.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6.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

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2.4.4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5、树木种植;

2.5.1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2.5.2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3.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

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

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4.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5.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6.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

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l0cm。

2.5.3树木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l.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2.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3.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填土踏实。

4.绿篱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

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

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5.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2.5.4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l.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2.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3.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夏季可搭栅遮荫、树冠喷雾、树干保湿,保持空气湿润;冬季应防风防寒。

2.5.5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种植裸根树木应采取根部喷布生根激素、增加浇水次数等措施。

针叶树可在树冠喷布聚乙烯树脂等抗蒸腾剂。

2.5.6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l0~15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2.5.7树木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坡地可采用鱼鳞穴式种植。

2.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应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北方地区种植后浇水不少于三遍。

3.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4.秋季种植的树木,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5.干旱地区或遇干旱天气时,应增加浇水次数。

干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宜在上午l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

6.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

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7.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

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2.5.8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护栅。

2.5.9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

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2.5.10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6、大叔移植;

2.6.1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2.6.2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2.6.3当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2.6.4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阳面。

2.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

3.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4.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

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

操作中应注意安全。

5.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

6.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2.6.5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2.6.6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挡案,其内容应包括:

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等。

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2.6.6的规定。

大树移植记录表表2.6.6

 

原栽地点

移植地点

树种

规格年龄

(年)

移植日期

参加施工

人员

技术措施

年月日填表

7、草坪、花卉种植;

2.7.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

种植的适宜季节和草种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l.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也可在春、夏季进行。

2.冷季型草分株栽植宜在北方地区春、夏、秋季进行。

3.茎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区夏季和多雨季节。

4.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温暖地区四季均可进行,北方地区宜在春、夏、秋季进行。

2.7.2草坪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2.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0.30~0.50cm后轻压,然后喷水。

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

亦可用草席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拆除。

4.植生带铺设后覆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

5.坡地和大面积草坪铺设可采用喷播法。

2.7.3草坪混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两个以上草种应具有互为利用、生长良好、增加美观的功能。

2.混播应根据生态组合、气候条件和设计确定草坪植物的种类和草坪比例。

3.同一行混播应按确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内,隔行混播应将主要草种播在一行内,另一草种播在另一行内。

混合散播应筑播种床育苗。

2.7.4分株种植应将草带根掘起,出去杂草后2~5株分为一束,按株距15~20cm,呈品字行种植于深6~7cm穴内,再踏实浇水。

2.7.5茎枝繁殖宜采取茎枝或匍匐茎的3~5个节间,穴深应为6~7cm,埋入3~5枝,其露出地面宜为3cm,并踏实、浇水。

2.7.6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

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

2.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放置破碎。

3.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

密铺应互相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

草块铺设后滚压、灌水。

2.7.7种植花卉的花坛(花带、花境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

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2.7.8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

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2.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4.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2.7.9各种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25摄氏度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摄氏度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2.7.10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应混淆。

2.7.11花卉种植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2.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3.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顺序种植。

4.宿根花卉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宿根花卉,后

一、二年生花卉。

5.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6.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2.7.12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

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2.7.13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保持根系完整。

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

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2.7.14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保持植株清洁。

2.7.15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品种习惯进行种植。

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2.7.16对浮漂类水生花卉,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2.7.17主要水生花卉最水深,应符合表2.7.17的规定。

水生花卉最适水深表2.7.17

类别

代表品种

最适水深

(cm)

备注

沿生类

菖蒲、千屈菜

05~10

千屈菜可盆栽

挺水类

荷、宽叶香蒲

100以内

浮水类

芡实、睡莲

50~300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浮萍、凤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于泥土中

8、屋顶绿化;

2.8.1屋顶绿化种植,必须在建筑物整体复合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良好的排灌、防水系统,不得导致建筑物漏水或渗水。

2.应采用轻质栽培基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3.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

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

2.8.2种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塑料制品。

9、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2.9.1绿化工程附属设施指绿地中的给水灌溉设施、绿地排水设施、绿地护栏设施、花坛设施、绿地园路。

2.9.2各类绿地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植和管理条件,设置相应的附属设施。

2.9.3应根据深圳缺水的现状提倡建设集水、节水型绿地,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隐蔽式集水灌溉系统或使用再生水、河湖水(古树名木目前暂不使用再生水)。

各类绿地应根据不同的条件设置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设施。

2.9.4喷灌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的基础不得铺设在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2. 管道的套箍、接口应牢固、紧密,管端清洁不乱丝,对口间隙准确。

3. 管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线布局合理,使绿地全部能浇上水,并防止喷洒到绿地外,铺设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4. 管道的沟槽还土后应进行分层夯实。

2.9.5 绿地需设护栏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墩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墩下素土应夯实。

2. 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光滑牢固。

3.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或其他防锈处理。

 

2.9.6 附属设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的有关规定实施。

3、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要点及措施:

3.1 市、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3.2  监理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3.3  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

3.4  工程中间验收项目:

3.4.1  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挖种植穴、种植槽前进行。

3.4.2  种植穴、种植槽的质量验收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6要求执行。

3.4.3  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5要求执行。

3.4.4  草坪、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11要求执行。

3.4.5  附属设施需要中间验收的项目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要求执行。

3.4.6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3.4.7  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5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3.5.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

3.5.2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3.5.3  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3.5.4  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

3.5.5  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

3.5.6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3.6  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于一年后进行复检。

3.7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3.7.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

3.7.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3.7.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3.7.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3.7.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 301的有关规定。

六、国家或行业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条文

 

七、资料整理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及其交工验收必须做好下述资料整理:

1、施工方案及其报批资料;

2、材料进场、使用报审资料;

3、机械设备进/出场报审资料;

4、开工报批资料;

5、园林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1《园林植物运输和假植质量验收记录表》

5.2《苗木进场检验记录》

5.3《地形整理质量验收记录表》

5.4《苗木种植穴、槽质量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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