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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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就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会计核算主体不变,村集体与委托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其会计核算委托代理机构履行,以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村集体资产安全完整。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会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对有效防止村级债务的增加,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部署,依法健全和完善农村财会管理体系,完善民主管理程序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等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逐步实现农村财会“管理科学化,程序合法化,操作规范化,理财民主化,监督制度化,手段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建立起高效、统一的村级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乡农村会计核算管理质量和水平。
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我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三)基本原则。
1、民主自愿的原则。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必须在村集体与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
2、“四权”不变的原则。
村集体的资产是由其村民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集体性质,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3、独立核算的原则。
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实行按村、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4、分类指导的原则。
对已开展委托代理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未开展委托代理的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
要大力宣传,积极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支持配合。
5、全面推行的原则。
我县三个乡镇全面启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6、法定责任不变的原则。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必须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政府无偿服务与社会中介市场化原则。
委托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进行财务核算的,财务费和工作费用由政府承担。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指由农业部门指导组建的服务中心。
有条件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的,财务费用和工作费用由委托单位按市场化原则,自行承担。
三、明确部门职责
(一)农技站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组建和代理中心的日常监管;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具体业务培训。
(二)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会人员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负责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收支审核监督。
(三)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组建、办公场所的提供;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理、登记造册、监交;负责财务收支审核把关,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委托业务衔接协调;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责:
负责向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提出会计业务委托代理事项申请;负责对村级报账人员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支出报账相关程序的完善,并对提供支出报账原始凭证的合规合法性、真实完整性负责。
(五)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
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建、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组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各村委会站所要整合力量,按规定按要求组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事宜按机构编制程序办理。
县农业、财政、编委、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
对已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档案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
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从事财会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担任代理服务机构总会计的人员应当熟悉农村财务工作,并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
(二)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
凡在我乡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可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理。
(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村集体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
1、代理会计核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按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代理财务收支
(1)收入主要包括:
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财产租赁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指补助给集体的资金)、扶贫救灾款、各种捐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村规民约罚款、变卖资产收入、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和其他收入等所有村集体收入。
(2)支出主要包括:
村干部报酬、五保供养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所有村集体支出。
(3)代理机构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办理资金报账业务,按照规定的备用金限额办理支付领用手续。
(4)、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坐收坐支。
3、代理会计档案。
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村级会计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乱摆乱放、毁损。
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规范统一的档案管理和转移制度。
4、提供会计信息。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五、工作步骤
我乡2016年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
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7月1日,乡、村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好处、具体做法,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了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目的、意义,积极支持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组建乡、村两级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作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
组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明确工作职责。
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日。
各村委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为依托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落实办公地点,落实委托代理人员,制作悬挂招牌,开设银行账户。
代理中心必须按规定设置会计、审核、出纳三个岗位,根据业务需要也可设置档案管理岗位,村组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帐员。
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不得一人兼任。
会计岗位人员负责编制记帐凭证,进行会计业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并负责核查村级财务流程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审核岗位人员负责会计业务及会计事项的复核,支出凭证合规合法性和资金活动程序的审核监督;出纳岗位人员负责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及办理相关业务。
村组报账人员负责对村级现金收支管理,村级资金活动情况监督,备用金领用支付,支出报账,收入缴存,支出原始凭证审核,定期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阶段:
业务培训。
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7月31。
相关部门对代理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上岗证。
培训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账务处理流程,计算机软件操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
对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报账程序,农村财务公开,减轻农民负担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阶段:
清产核资。
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8月31日。
1、由乡组织工作组,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村集体的财产、资金、存款、债权债务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册,锁定债务总额,建立健全防止增加不良债务、逐步化解旧债的管理机制。
2、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清理核实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3、村级会计工作移交代理中心后,一切经济收支的账务处理统一由代理中心完成。
第五阶段:
会计账务设置。
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代理机构会计人员根据清产核资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每个会计核算单位单独建帐,设立帐簿,全面核算,完整反映,开展会计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阶段:
查缺补漏。
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组对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纠正,边查边改,对尚未开展工作或实施情况不好的村,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村尽快开展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规范业务流程。
1、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经济业务取得原始凭证后,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字。
2、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后的原始凭证,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印章,交村集体主管财务领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签字后交村报账员,向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3、村报账员,定期到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具体报账时间,由各村结合实际确定),对代理服务中心退回的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完善。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账、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支出审批、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采购和付款、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借款等制度。
(三)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1、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管理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2、规范代理会计监督。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财会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3、实行财务公开,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以村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编制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表交村委会和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村财务公示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审计监督。
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乡级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的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完整。
(四)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原则上要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各村委会要结合“数字乡村”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电算化管理制度,加快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步伐,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现代化。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办,并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加强对村委会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各乡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协调组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乡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
(二)完善相关制度。
各村委会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会计从业资格、村级财务票据管理,规范和完善我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三)提供经费保障。
县政府要将乡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经费及业务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村委会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不得向被代理单位收取服务费,不得加重村集体负担。
(四)建立激励机制。
乡人民政府每年对村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在考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委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