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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项目编号:

 

钦州市银河街片区污水截流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15年7月

 

编制:

审核: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市银河街片区污水截流工程

项目监理处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

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名称

钦州市银河街片区污水截流工程

工程项目地点

钦州市钦南区

地形、地貌

道路沿线所经过地形主要为小丘和农田相间,地形起伏较大。

地貌单元属构造平源地貌

工程地质先点

场地岩土层主要为第四系耕土1层,残积形成的粉质粘土2层;下伏基岩为侏罗系粉砂质泥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砂岩,按其风化程度可分为强风化粉砂岩、泥岩3层、中风化粉砂岩、泥岩5层组成

业主

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承包商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目标和任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监理工作组织机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负全责,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其职责分工,履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产对各自阳春白雪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组长:

巫贵强

 

组员:

吴海

施宗成

 

四、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组长岗位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内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③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④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⑤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监理方案(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⑦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报告、总结;

⑧工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有权下达停工令或承包商整改完成后,下达复工令;

⑨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⑩组织现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组员岗位职责

①负责组长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②负责编制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③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监理组成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④审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⑤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⑥复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在型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⑦定期向组长提交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和请示;

⑧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在组长或副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⑨负责监督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和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担任旁站工作;

⑩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有关安全监理记录。

五、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全线管网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六、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㈠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

1、审查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题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内容:

⑴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⑶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及其它特种设备的数量等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具备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检定结论(证书);

⑷基坑支护、模板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规、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规定进行论证和批准手续要求;

⑸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方案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和项目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度的监控应急预案;

⑺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安全措施的情况;

⑻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性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⑼安全监理目标:

0死亡。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人员资格和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5、审查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总分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复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大型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在施工单位提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说明理由。

㈡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会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⑴专项安全方案报验程序

 

承包商整改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商进行申报: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安全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进入施工阶段: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执行。

 

⑵施工过程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处总监检查

每天班前安全教育

 

工序施工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

 

继续工序作业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情况是否严重

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

承包商是否整改

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报建设单位

下达停工指令要求整改

 

不合格

承包商整改自检

合格

填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合格

在回复单上签认(签复工指令)

 

八、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承建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1、督促承包商建立体系完整的安全责任制,并应结合经济承包合同对安全生产指标有量化奖惩措施。

本工程应充分根据各阶段的施工特点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同时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

2、慎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工艺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措施往往针对性不强,多是泛泛而谈。

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要求施工队有针对性地重新编制出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随着工程的深入及时更新,监理工程师要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3、抓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根据各工序的施工特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编制详尽的书面安全交底材料,在工序施工前专门召开所属工人大会,进行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人应履行签字手续,现场应有监理人员监督。

特殊工种的交底还可以对工人进行考试。

4、认真组织好每周、每月的安全大检查,促进安全施工的规范化管理。

每周由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及总包、分包专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整改完后应立即申请复验。

检查后应集体开会总结当前的施工安全状况并作会议记录。

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可以邀请市建设局、质检站、劳动局、业主有关人员参加,增强其影响力。

5、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新老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统一编写、统一集中授课、统一考试,合格后才准予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在本工地持证上岗。

工作前严禁饮酒打闹、不准穿拖鞋、硬底鞋进入工地。

6、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并着重加强对基坑支护、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

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7、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

8、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9、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

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常备消暑物品;冬季做好保暖工作。

10、现场发生一般事故按有关文件执行。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

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规定执行。

按照发生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

九、监理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控制要点

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

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

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

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电焊(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安监局(站)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

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具有适度照明。

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

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屏、围护片等进行全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3.1.3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子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1.5m之内,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下班时断电锁门。

配电箱及开关箱内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末端触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

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各类电器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

接地体使用L50×5角钢或Φ50钢管,2.5m长,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

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配电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

2)防护棚

建筑物出入口、通道口、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和机械设备,必须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外挑不少于3m,棚顶应满铺脚手片或木板,必要时铺设双层,两侧必须封严。

3)现场围挡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m的围挡,沿工地四周连续,围挡材料坚固、整洁,搭设稳定。

有车辆、行人出入的路段,在夜晚还应设置红色警示灯。

4)基坑支护

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经上级审批,临 边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有临边防护措施。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特殊支护的作法符合设计方案规定,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要采取措施调整。

基坑施工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

坑边荷载如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上下通道人员上下有专用通道。

5)防火管理

①承建商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消防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

②重要部位(木工、油漆间、仓库、宿舍、明火作业区等)应有消防设施和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

③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④设置好消防给水系统,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⑤生产、生活设施(宿舍、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无火险隐患。

宿舍内不得私自垒灶和烧电炉烘煮食物、用灯具取暖烘物,电线不得乱拉乱接。

十、主要安全监理资料

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

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整改验收单;

㈢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

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

㈤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㈥在监理月报表中,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㈦业主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市银河街片区污水截流工程

工程项目监理处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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