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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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提高全面素质,鼓励学生树立目标,争取优秀,勇于创新,发挥潜能,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便于落实培养目标,客观评价教育效果,适应新时期素质拓展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工作遵循的原则
对学生素质进行综合测评,必须本着积极而慎重的态度,测评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工作中坚持:
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内容的具体化、直观化原则;自我考评、群众考评和各级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工作过程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二、测评公式及内容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成绩由六部分组成,功课学习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测评成绩、科技创新测评成绩、表彰奖励测评成绩、社会工作测评成绩和违纪违规测评成绩。
计算公式为:
G=0.8G1+0.1G2+0.1(G3+G4+G5)+G6
1.功课学习测评成绩G1
G1等于学生本学年平均学分积,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G1为功课学习测评成绩;fi为该课程的学分;xi为该课程的考试(考查)成绩。
2.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测评成绩G2(详见附件1表1)
3.科技创新测评成绩G3(详见附件1表2)
4.表彰奖励测评成绩G4(详见附件1表3)
5.社会工作测评成绩G5(详见附件1表4)
6.违纪违规测评成绩G6(详见附件1表5)
三、测评结果适用范围
1.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的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主要依据。
2.本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还可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测评及向用人单位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等其他工作的依据。
四、测评机构与测评程序
1.各学院设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测评领导小组)。
测评领导小组由7-9人组成,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分团委书记、本科教学秘书及专职辅导员应是小组成员,其他成员从班指导教师中选出。
测评领导小组听取班指导教师或班长报告,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小班由班指导教师、班长、团支部书记和班级选举5-7名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评议小组”,由班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并实施本班测评工作。
3.辅导员负责安排本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的进度、对各小班“班级测评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汇总各小班综合测评成绩。
4.学生综合测评以小班为单位,每年九月开学后前两周完成。
5.各班级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首先由本人作学年小结,提交班级测评评议小组,然后在班指导教师主持下,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进行评议,成绩核算及填写由班委会进行。
测评结果由班指导教师和班长签字后上报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6.班级测评成绩应向全体学生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可向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反映,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应在一周内作出裁决。
7.测评工作结束时,班指导教师需指导学生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素质年度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2),并向年级提供《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8.每个学生和各小班测评小组要认真填写附件2、附件3,并按时上交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在九月底前将全院学生素质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附则
1.为便于在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各学院在进行测评时,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拟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全校标准一致。
有特殊情况,须书面征求学生工作部意见后,根据学生工作部的书面答复或解释执行。
2.本试行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3.本试行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件1:
表1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测评成绩G2
评分说明:
G2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占50分,身心素质占50分,均以小班评议的形式给出,具体如下:
思想道德素质(G2)得分用公式表示为:
G2=班级测评小组打分×50%+班级同学互评议成绩×50%
(注:
各项打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40%)
参考标准
项目
等级
内容
分值
思
想
道
德
素
质
政
治
素
养
(A)
优
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分辩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其成绩优良
9-10
良
维护国家利益,能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政治上有进步要求,对自己要求严格,同学中影响较好;参加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的学习态度较认真,其成绩较好
8-9
中
无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言行,政治上要求进步不迫切,偶尔有不参加政治活动的现象,对时事政治关心一般;参加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的学习有缺勤,成绩及格以上
7-8
差
不求上进,是非观念头淡薄,有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言行,对时事政治不关心,基本不参加政治活动,对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不感兴趣,其成绩较差
1-7
集
体
观
念
(B)
优
集体荣誉感强,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愿为集体出谋划策
9-10
良
有集体荣誉感,有时计较个人得失,经教育能服从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8-9
中
能关心集体,有时计较个人得失,经教育能服从集体利益,能够参加部分集体活动
7-8
差
集体观念淡薄,计较个人得失,有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的行为,经常性不参加集体活动
1-7
诚
信
和
责
任
意
识
(C)
优
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很强的责任意识,能够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9-10
良
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够完成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8-9
中
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一定的责任意识,有时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7-8
差
对社会、家庭和自己的责任意识淡薄,对工作和任务不热心,敷衍了事
1-7
道
德
修
养
(D)
优
诚实正直,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究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热爱公物。
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举止得体,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9-10
良
诚实正直,作风正派,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无粗鲁、不雅举止,有识别不良行为的能力
8-9
中
诚实,不说谎话,能进行自我批评,但不能开展批评,道德修养缺乏高要求,基本能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偶尔有违反校园秩序的行为,对不良行为认识不清
7-8
差
言行不一,不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掩饰错误,包庇坏人坏事,经常违反校园秩序,举止不端、粗鲁、谈吐粗俗,不服从教育
1-7
遵
纪
守
法
(E)
优
法纪观念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课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和旷课、旷早自习现象,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作业
9-10
良
法纪观念较强,无违法现象,基本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学习纪律,较好地完成作业,偶尔旷课、旷早自习,偶尔有早退和迟到现象
8-9
中
法纪观念不强,偶尔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现象,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报告,有迟到、早退和旷课、旷早自习现象
7-8
差
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有违法及严重违纪行为,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有抄袭作业现象。
经常旷课,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经常不参加自习,
1-7
身
心
素
质
生
活
适
应
能
力
(F)
优
自信,勇于迎接挑战;有较强的耐挫抗诱能力,成败反应适度;在困难面前能勇敢面对现实,并顽强克服,取得显著成绩。
9-10
良
具有一定的耐抗挫折能力和克服困难的意志,生活适应能力较强
8-9
中
偶尔在挫折面前表现软弱,会对生活造成影响
7-8
差
在挫折面前表现软弱,对生活有很大影响。
1-7
团
队
精
神
(G)
优
集体协作和团队意识强,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能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并献计献策,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
9-10
良
具有较好的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乐于与他人合作共事,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
8-9
中
能参加群体活动,有时不能与他人合作共事,经教育能注意改正。
7-8
差
协作意识较差,喜欢“独来独往”,不愿与他人合作共事。
1-7
人
际
关
系
(H)
优
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与同学、师长、他人友好相处,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在学习与生活中能包容他人
9-10
良
具有一定的心理卫生意识,能尊重他人、关心他人、与同学和睦相处。
8-9
中
偶尔与同学发生口角和隔阂,不善于帮助他人
7-8
差
不能团结他人,常与他人发生磨擦,只顾自己,人际关系紧张
1-7
体
育
锻
炼
(I)
优
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具有某一运动爱好,在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
9-10
良
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具有某一运动爱好或院(部)以上体育竞赛奖励。
8-9
中
能够参加早操锻炼,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但积极性不高。
7-8
差
经常不参加早操锻炼,经常不参加或不认真参加组织的体育活动。
1-7
健
康
状
况
(J)
优
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一学年内基本无病假。
9-10
良
身体偶有小病,不影响学习生活,一学年内病假在一周内。
8-9
中
体质较差或心理偶有障碍,一学年病假在一周以上二周以下。
7-8
差
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一学年病假在四周以上
1-7
表2科技创新测评成绩G3
评分说明:
G3是反映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科技发明制作的成绩和水平的测评成绩,分为科技成果、科技竞赛、课题研究和素质拓展四个子项,四个子项独立加分,互不影响。
(1)科技成果
科技发明包括学生在本学年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专利等,加分标准如下:
类别
加分依据
加分值
(分/篇、个)
备注
发表学术论文
国际重要刊物
150
有录用通知(附文章)即可,加分计算在投稿日期所在学年或见刊日期所在学年均可,但不能累计;
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学生单位为西北工业大学的,方可加分;
被三大索引检索的文章额外加分:
SCI/SSCI30分、EI20分、ISTP10分,多次检索仅加最高分
同学年内发表多篇论文可累加,无分值上限(公开发表刊物最多累加3项)。
学校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
80
学校认定的其他刊物和国际会议论文
50
公开发表的刊物
20
获得专利
发明专利
150
注:
软件著作权属于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80
外观设计专利
50
注:
1)国际重要刊物、国内核心期刊、学校认定的其他刊物所指的具体刊物目录参看学校科学技术处《西北工业大学论文投稿指南》;
2)不在《西北工业大学论文投稿指南》范围内正式刊物均视为公开发表。
(2)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指学生在本学年参加科技制作竞赛、学习竞赛、实验技能竞赛等获得各级奖励,加分标准如下:
获奖
各项学科竞赛
加分
团体类竞赛获奖得分
国际级
特等奖/冠军
150
1)大型团体竞赛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成员3-5人)的认可依据校教字【2011】441号文件予以认定,每位成员加左侧对应等级的分数;
2)文件精神未认定的有竞赛参与过程的(除以上3-5人之外的,获奖证书上有名字的)其他成员加分均需乘以系数0.5。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80
三等奖
50
国家级
特等奖/冠军
100
一等奖
80
二等奖
40
三等奖
20
省部级
特等奖/冠军
60
一等奖
40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0
校级
特等奖/冠军
30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优秀奖
6
注:
1)各项学科竞赛按照教务处当年认定的学科竞赛参考指南为准;
2)未在学校认定学科竞赛范围内的比赛,竞赛项目获奖级别可依据竞赛主办方(获奖证书盖章单位)予以认定,具体认定办法如下:
①由中央各大部、委(办公厅、司、局)主办的比赛,认定为国家级;
②由省、市政府部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各行业学会主办的比赛认定为省级;
③由企事业单位、各协会主办的比赛认定为校级
3)“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挑战杯”课外作品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均按相应级别加分;
4)同类项多次获奖加分只取最高分值,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若获奖证书无明确等级,统一按照二等加分。
(3)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包括学生参加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其他学术项目课题等,加分标准如下:
类别
加分
备注
国家级
优秀结题
80
“在研”一项加分只能在项目立项当年加一次,“在研”与“结题”不同时加分。
良好结题
50
合格结题
30
重点在研
20
一般在研
15
校级
优秀结题
30
良好结题
20
合格结题
15
重点在研
10
一般在研
8
(4)素质拓展
为了鼓励学生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塑造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培养更多的优秀的大学生。
a.通过资格认证加分
资格名称
加分值
备注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100
同一学生在一学年获资格认证可累加。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100
GRE1250分以上
20
托福90分以上
20
雅思7分以上
20
b.文艺作品加分
类别
加分值
备注
文艺作品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摄影、美术、书法、文章)
3-8
1)发表的非诗歌类文章应在800字以上(新闻除外);
2)同一学生一学年此项加分可以累积,但不得超过20分。
表3表彰奖励测评成绩G4
评分说明:
G4是指对学生在本学年参加体育比赛、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文明宿舍建设、志愿服务等获得的奖励进行认定并给予的加分,遵循各子项分别加分、互不干扰,集体奖和个人奖分别加分、互不干扰的原则。
G4的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1)集体奖
荣誉称号
加分值
(分/次)
备注
全国先进班集体(团支部)
50分/人
1)需有效提供获奖证;
2)同一学生在一学年内多次获集体奖的,只取分值最高的3项加分。
省(部)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
30分/人
市(厅)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
20分/人
国家级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30分/人
省(部)级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20分/人
市(厅)级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10分/人
国家级优秀学生社团
30分/人
省(部)级优秀学生社团
20分/人
市(厅)级优秀学生社团
10分/人
国家级社会实践(三下乡)优秀团队
30分/人
省(部)级社会实践(三下乡)优秀团队
校级特等社会实践(三下乡)优秀团队
10分/人
市(厅)级社会实践(三下乡)优秀团队
校级一等社会实践(三下乡)优秀团队
“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最佳宿舍
5分/人
“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校级文明宿舍等校级其他集体荣誉
2分/人
(2)个人奖
荣誉称号
基数分
备注
国际奖励表彰、全国三好学生、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50
1)某项活动最终获奖加分=活动基数分+活动奖项分;
2)活动奖项分:
三等、二等、一等(特等奖)相对应,分别为0.5、1、2分,低于三等奖或无具体奖项的只加基数分。
全国奖励表彰
30
省(部)级奖励表彰
20
市(厅)级奖励表彰
10
校级奖励表彰
4
学院奖励表彰
2
注:
1)学年内获个人表彰10次以上的,只取分值最高的10项加分;
2)同一项活动不得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
表4社会工作测评成绩G5
评分说明:
G5是对各级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给予加分的测评成绩,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担任职务
加分值
(分/人)
备注
校学生会主席
20-30
1)学生干部的具体测评成绩由该职务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其工作态度、业绩等确定;
2)同一学生在一学年内G5加分累加不超过3项;
3)最小打分单元为1分。
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社团中心主任、院学生会主席
15-25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干部和学院主要学生干部
10-20
校院两级学生会一般干部和学院一般学生干部
0-15
表5违纪违规测评成绩G6
评分说明:
G6为学生因违纪违规产生的测评成绩,成绩为负值。
类别
内容
分数
(分/次)
1.违反校规
校纪受处分、
通报者
留校查看(含一学期内旷课46-60学时)
-6
记过(含一学期内旷课31-45学时)
-5
严重警告(含一学期内旷课16-30学时)
-4
警告(含一学期内旷课10-15学时)
-3
参加赌博、打架、酗酒等尚未受到治安处罚者
-3
一学期内旷课<10学时之内者
-2
学校正式行文的通报批评
-2
学院正式行文的通报批评
-1
2.违反党纪、团纪
受党、团纪律
处分者
开除党籍或被取消预备期
-10
开除团籍或被取消预备期
-8
受留党(团)察看
-6
撤销党(团)内职务
-4
受党(团)内严重警告
-3
受党(团)内警告处分
-2
受党(团)内通报批评
-1
3.因违反治安
条例受处罚者
15日拘留
-10
10日以上拘留
-8
7日以上拘留
-6
不足7日的拘留及其它治安处罚
-5
4.日常不良
行为表现
学校、学院、辅导员、班指导教师酌情减分
-2~-0.1
附件2: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素质年度综合测评登记表
学院:
-学年
姓名
性别
民族
班号
学号
政治面貌
自
我
评
价
收获
存在
不足
努力
方向
本学年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综合
测评
成绩
各分项测评成绩
总成绩
备注
G1
G2
G3
G4
G5
G6
G
班级鉴定意见:
团支书:
班长:
班指导教师: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院系测评
小组意见
组长(学院公章):
年月日
备注:
综合测评成绩栏以上由学生个人填写;此表存入学生档案。
制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附件3: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
班号:
-学年
姓名
各分项测评成绩
G=0.8G1+0.1G2+0.1(G3+G4+G5)+G6
总成绩
排名
G1
G2
G3
G4
G5
G6
G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制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