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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讲义总结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本类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活动物,以及未经过或仅仅经过加工有限加工的动物产品。

归入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

1、通常作为某些行业原材料使用的动物产品

2、作为培养微生物使用的活动物如:

疫苗(第30章)

3、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

第一章:

活动物

特别注意的商品:

1、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以及其他的水生无脊椎动物即使是活的也不归到本章,归入第三章。

2、培养微生物(如疫苗等)归入3002

3、流动马戏团以及流动动物园里的动物归入9508

4、鲸、海豚、海豹、海狮等水生哺乳动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鳄鱼等应该归入第一章不是第三章。

第二章 肉以及食用杂碎

1、本章的加工程度:

一般来讲,归于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仅限于鲜、冷、冻、盐腌、干制、熏制或在表面上撒糖或洒盐水。

如超过此范围,例如经过蒸、煮、烤、炸等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

2、加工程度的例外:

供人食用的肉以及食用杂碎的细粉或粗粉,不论是否经过烹煮均归入本章。

3、本章还包括未炼制的肥猪肉、猪脂肪以及家禽脂肪这些脂肪无论是否供人使用均归入本章。

其他动物的脂肪,如牛脂肪归入15章。

第三章

1、本章的加工程度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烹煮过的鱼及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的甲壳动物,无论十分冷冻仍归入本章。

但是,经过熏制加工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以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不归入本章而应该归入第16章。

例如:

熏制(已经熏熟)的大马哈鱼03054120

熏鱿鱼  16059090(软体动物)

煮熟的龙虾(未去壳,冻的)03061100

水煮小虾虾仁16052000

2、商品介绍

i.海龙和海马(03055910)海龙又叫杨枝鱼,海马的头象马,大的海马是珍贵的中药(即使干制后用做中药,也归入第三章)

ii.水生无脊椎动物。

体内没有脊椎的水生动物。

常见的“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是海参、海蛰、海胆。

iii.中华绒毛蟹,即大闸蟹,中华绒毛蟹是学名。

第四章

1、注意注释二所说的“黄油和乳酱”的定义和含量要求。

2、脱水黄油及印度酥油归入:

其他(04059000)(注意:

黄油)注释2中的提示

第五章

1、注意注释中明确的本章不包括的范围。

1)食用产品(整个或切块的动物肠、膀胱和胃以及液态或干制的动物血除外)

2)生皮或毛皮但是品目0505的货品及0511的生皮或毛皮的边角料归入本章

2、本章的商品通常为不供食用的商品,但是动物的膀胱、肠、胃以及动物血不论是否食用都归入本章。

3、商品介绍:

黄药(05100010)特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石。

包括以下几种:

牛黄(牛胆结石)、马宝(马胃结石)、猴枣(猕猴内脏结石)

 

作业题:

1、珍珠鸡(供食用,重2千克)01059993

2、牛黄 05100010

3、冻猪血(供食用)05119990

4、干海马 03055910

5、供食用的活水蛇01062020

6、冷藏的甲状腺 05100090

7、牛尾毛05030090

8、蛙苗(改良种用)01069011

9、牛柳(冻的)02023000

10、鲜蜂王浆04100020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六章

本章主要包括通常由花店或苗圃供应的、为种植或装饰用的各种活植物(含植物秧苗),以及菊苣植物及根。

但是不包括供种用的植物子仁、果实和食用蔬菜、根及块径。

第七章

1、本章的蔬菜可以是鲜的、干的、冷藏的、冷冻的或经过临时处理的,也可以加工成各种形状(如粉状,马铃薯除外)。

除冷冻的蔬菜外,经过进一步加工应该归入20章。

2、注意章注三的规定:

品目0712包括干制的归入品目0701至0711的各种蔬菜,但是下列各项除外:

1).做蔬菜用的脱荚干豆0713

2).品目1102至1104所列形状的甜玉米

3).马铃薯的细粉、粗粉等1105

4).脱荚干豆0713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1106

3、辣椒干及辣椒粉属于调味香料归0904。

第八章

本章不包括的坚果和水果(看似实际不是)

a)第七章:

油橄榄、番茄、黄瓜等

b)第九章:

咖啡、香子兰豆、杜松子

c)第12章:

花生及其他含油果实,刺槐豆、杏仁

d)第18章可可豆

第九章

1、注意章注释

(一)关于混合物的归类:

1)同一品目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混合物应该归入该品目

2)不同品目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混合物应该归入0910

2、商品介绍:

肉豆蔻:

(09081000)是一种常绿树的果仁,它的花和果实都类似豆蔻,因为没有核而被称为肉豆蔻,可以做调味品。

第十章

除稻谷外,其余谷物的加工程度不能超过脱粒加工的范围,即已经去壳或进一步加工的谷物一般应该归入第11章,但是去壳、磨光、上光、或破碎的稻米应该归入本章。

第11章

1、主要掌握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的范围

1).作为咖啡代用品的焙制麦芽

2).品目1901经过制作的粗粉、细粉

3).1904的玉米片及其他产品'

2、注意1106:

用第七、八章的干豆和植物制造的粉

第12章

章注(三)不包括的范围:

1、豆类蔬菜或甜玉米(第七章)2、第九章的调味品

3、谷物(10章)4、品目1201至1207或1211的产品

第13章

商品介绍:

1、乳香:

生长在地中海地区的常绿乔木,其茎皮渗出的树脂凝固成的块状或颗粒状,称为乳香,可以入药,有活血作用。

2、没药:

生长在阿拉伯半岛的橄榄科小乔木,其树皮渗出的树脂凝固成的块状或颗粒状,称为没药,可以入药,有活血作用。

3、阿魏:

伞形科多年生多汁草本植物,切断根就会有乳状物流出,干后即为阿魏。

4、血竭:

棕榈科植物麒麟血藤分泌的树脂,具有止血的作用。

5、生漆:

注意与其他油漆的区别(23章)

第二类作业题:

1、红辣椒干09042010

2、鲜藕07149029

3、蘑菇菌丝06029010

4、冬虫夏草12119016

5、胡椒与肉豆蔻的混合物09109100

6、纯绿豆粉11061000

7、生的甜杏仁12123012

8、洋葱粉07122000

9、木棉14020000

10、啤酒花浸膏13021300

第三类第十五章

本章容易混淆的货品

1、未炼制的猪脂肪以及家禽脂肪归入0209

2、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归入0405

3、可可油、可可脂归入1804

4、从油类中提取的油膏应该归入4002

5、加入其他物质供治病用的鱼肝油应该归入第30章。

6、粗甘油(纯度在95%以下)归入1520;若纯度在95%以上则归入2905,制成药品的甘油归入3003或3004;加有香水或化妆品的甘油归入第33章。

7、注意本章油类的加工程度

初榨的豆油15071000精制的豆油15079000

氢化的豆油15162000氧化的豆油15180000

混合的豆油15179000

第四类(第16~23章)

第四类要综合各章的类注释一起来学习:

1、16章注释二本章的食品按照重量计算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

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述产品的食品,则应该按照其中最大的产品归入本章相应的品目。

但是本规则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和品目2103或2104的食品。

2、16章子目录注释一:

字目1602的“均化食品”是指用肉、食用杂碎、动物血、经过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

均化食品可以加入一定的调味品,还可以见到少量的小肉粒。

3、第20章子目注释一:

子目200510“均化蔬菜”是指蔬菜经过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均化蔬菜中可以加入一定的调味品,还可以见到少量的蔬菜粒。

4、第20章子目注释二:

子目200710“均化食品”是指果实经过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均化蔬菜中可以加入一定的调味品或配料,还可以见到少量的果粒。

5、第21章注释三:

品目2104所称“均化混合食品”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配料如肉、鱼、蔬菜或果实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

可以加入一定的调味品或配料,还可以见到少量的小块配料。

实例应用:

1)、婴儿均化食品,成分含量为21%猪肉(可见小肉块),40%马铃薯,30%菊苣属蔬菜,9%其他配料,净重250克,零售包装。

  21042000

2)、婴儿均化食品,成分含量为21%猪肉(可见小肉块),40%马铃薯,30%菊苣属蔬菜,9%其他配料,净重500克,零售包装。

16024990

3)、食品罐头,成分:

40%猪肉块,45%对虾块,15%其他配料。

 16052000

4)、冷冻的生饺子(猪肉大葱馅,肉含量30%)   19022000

6、第22章水的归类:

普通天然水或矿泉水、冰、雪     2201

加入甜味或香料的普通水        2202

海水                          2501

蒸馏水、电导水                2851

 

前四类已考题:

1、水煮后经过冷冻的去壳对虾               16052000

2、肉豆蔻                                 09081000

3、木棉                                   14020000

4、马铃薯淀粉                             11081300

5、中国产生漆                             13021910

6、盒装白巧克力                           17049000

7、盐渍海蛰                               03079990

8、冻小虾仁                               03061311

9、鲜脐橙                                 08051000

10、绿豆种子                              07133110

第五类 

                                 

第25章

1、本章产品的加工程度仅仅限于简单加工:

洗涤、磨碎、研粉、淘洗、筛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精选过的货品。

一般不得经过焙烧、煅烧、混合或超过品所列的加工范围。

2、部分货品的加工程度超出本章的范围也归入本章:

注释四内容。

土色料(可煅烧)海泡石、菱锶矿等。

2530主要包括:

未膨胀的蛭石、珍珠岩及绿泥石;不论是否煅烧或者混合的土色料,海泡石(不论是否磨光),菱锶矿(不论是否煅烧)

3、纯氯化钠25010020、纯氧化镁25199091也归入本章。

作业题:

1、按照重量计三氧化二铁含量为60%的土色料    25309090

2、按照重量计三氧化二铁含量为80%的土色料    28212000

4、每颗重2.0克的氧化镁培养晶体(非光学元件,符合化学定义)25199099

5、加碘的佐餐食盐               25010010

6、丙烷(符合化学定义)         27112900

7、稻草灰                       26219000

8、含锰量为15%的原状锰铁矿砂    26011100

第六类

 类注释:

1、类注一

(一)所有的放射性化学元素及同位素以及它们的化合物(矿砂除外)即使本来可以归入其他税号,也应该一律归入税号2844。

即2844具有优先归类的权。

例如:

放射性甘油归入2844而不归入1520(甘油)

放射性氯化钠归入2844而不归入2501(盐)

2、非放射性同位素,归入2845而不归入其他税号。

如碳的同位素归2845而非2803

28章归类原则:

1、第28、29章的商品大多数是符合化学大意的单质和化合物(包括水溶液)。

这类产品一般具有固定的分子式,而且大部分属于大包装、非零售,他们可以含有杂质,但是这些杂质应该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杂质或是为了安全、运输、保存需要而专门加入的稳定剂、着色剂等。

他们的存在不能改变产品的一般用途。

(见28章注释一)

2、第一分章中:

一些金属元素所组成的单质不归入本章:

贵金属(71章) 贱金属(72至81章),放射性化学元素或同位素(2844)

3、第二分章中:

非金属氧化物不包括氢的氧化物:

水(2201) 重水(2845) 过氧化氢(双氧水)(2847)  纯净水、电导水(2851)

4、第三分章中:

非金属的卤化物不包括碳的卤化物:

入四氯化碳、六氯乙烷、六氯化苯等他们属于茎的卤化衍生物。

(品目2903)

5、第四分章中:

一般包括金属氧化物、氢氧化物及过氧化物。

但是不包括氧化镁(25章)生、熟石灰(氧化钙以及氢氧化钙)25章

商品介绍:

2823所称钛的氧化物主要是指未经过混合或未经过表面处理的二氧化钛,俗称钛白,是重要的白色颜料,经过混合或表面处理的钛白粉归入品目3206。

28181000人造刚玉比普通的氧化铝坚硬耐磨蚀,常常作为磨料,若以纸、纸板作为背垫的人造刚玉应该归入品目6805。

若粘聚成砂轮等物品应该归入6804。

6、第五分章中非金属的无机酸盐、金属酸盐。

但是不包括氯化钠(2501)天然硫酸钙(2520)

29章归类原则

1、品目2901不包括甲烷和丙烷(2711)

2、品目2902不包括混合烷基苯如工业用十二烷基苯(3817)

3、品目2903不包括灭火器装配药(3813)

4、品目2905不包括乙醇(2207或2209)

5、品目2912的多聚甲醛不包括不同于39071010的初级形状的聚甲醛,前者为低分子化合物,后者为高分子化合物。

6、品目2915不包括醋酸含量在10%及以下的可饮用醋酸水溶液(2209),29152110是的冰醋酸是指按照重量计含量在95%以上的高纯度醋酸。

7、品目2924不包括尿素(3102或3105)

第30章归类原则:

1、区分29章医药原药与本章药品。

如:

安乃近原药粉状,5千克装 29331920

安乃近药片30049090

2、品目3003和3004是制成药品,前者仅仅包括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物质混合而成的药品,后者包括混合或非混合产品制造成为一定剂量或零售包装的药品。

本章章注3指出了混合或非混合产品的概念。

第31章规类原则:

(内容少,但考试出现的频率高)

1、特别关注一些商品不论是否纯净,不论是否用作肥料都要归入3102—3105,不能按照化学结构归入28或29章。

详见:

注释二

(一)、三

(一)、四

(一)。

相反,一些商品即使做肥料用也不归入本章。

例:

氯化铵:

不论是否做肥料用均归入2827

硝酸钠:

不论是否做肥料用均归入3102或3105。

2、读懂3105黑体字的含义:

即按照商品在报关时的重量进行归类,若毛重超过10公斤则按照其具体列名归,若不超过10公斤则归入31051000。

例:

6千克包装的硝酸钠  31051000

  16千克包装的硝酸钠  31025000

3、本章不包括能够改善土壤,但不能够增加肥力的物质:

如:

石灰(2522)

泥灰及腐植质土(不论是否天然含有少量的氮、磷或肥料元素)2530

泥煤2703

第32章归类原则:

1、与合成鞣料混合的植物鞣料浸膏归入3202

2、品目3203动植物着色料不包括碳黑(2803)象牙黑及其他动植物碳黑(3802);包括天然多烯色素如叶黄素、天然胡萝卜素等。

3、相互混合的或与有机合成色料混合的发光体有机产品归入3204,但是发光体的有机合成产品若与无机颜料混合时则归入32065000。

4、本章不包括生漆(13021910)

第33章归类原则:

1、注意:

章注释四的规定。

品目3307所称的“芳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只要适用于下列产品:

香袋、隐形眼镜片或者假眼用的溶液、动物用盥洗品。

2、本章不包括具有芳香制品、化妆品等辅助用途的药品(如治疗湿疹用膏归入3003或3004)块状剃须皂(3401)非零售包装精制凡士林(27121000)

第34~37章较为简单,看书上注释即可。

第38章:

注意本章的几个定义“检定参照物”、“城市垃圾”“检定参照物”:

指附有证书的参照物,该证书标明了参照物属性的指标,确定这些指标的方法以及与每一指标相关的确定度。

“城市垃圾”:

指从家庭、宾馆、医院、办公室等收集的废物、马路人行道的垃圾以及建筑垃圾或废墟废物。

第六类考题分析:

1、氧化镁(符合化学定义,非培养晶体、非光学元件)25199091

2、脲(毛重大于10千克,生产树脂的原料)31021000

3、做饲料添加剂用的天然维生素D和A的混合物(非零售、未配定剂量)29369000

4、含有头孢克罗的药品(未配定剂量)30032015

5、煤油27101919

6、纯缄(碳酸钠)28362000

7、磷酸二氢氨(大于10千克031054000

8、非离子有机表面活性剂(非零售)34021300

第六类作业题:

1、用作杀菌剂的纯净硫酸铜粉末,50公斤包装 28332500

2、化学纯钛白粉(未混合或处理) 28230000

3、俗称“漂白水”的次氯酸钠水溶液 28274900

4、肥料用纯净的粉末状氯化铵,每包毛重40公斤 28271010

5、锌汞齐 28510090

6、甜蜜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 29299010

7、痢特灵原药(夫喃唑酮)29349920

8、核酸29349930

9、生产维生素A的原料:

天然胡萝卜素 32030019

10、乙肝疫苗   30022000

11、纯净的氰氨化钙,每包毛重10公斤,粉末状。

31051000

12、氯化铵与石膏的混合物,毛重20公斤      31029000

13、荆树皮浸膏    32012000

14、压印箔  32121000

15、供清洗动物爪子用的制剂   33079000

第七类(注释多,考试容易出题)

第39章归类原则:

1、注意章注释四的规定:

所称“共聚物“包括在整个聚合物中按照重量计没有一种单体单元的含量在95%及以上的各种聚合物。

本章中共聚物及聚合物混合体应该按照聚合物中重量最大的那种共聚物单体单元所构成的聚合物归入相应品目。

如果没有一种共聚物单体单元重量为最大,运用从后归类的原则

2、注意子目录注释

(一)、子目所列聚合物冠有“聚(多)”的是指列名的该种聚合物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中按照重量计必须在95%以上;

(二)、子目3901.30、3903.20、3903.30及3904.30所列的共聚物,如故哦该种共聚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重量重占95%以上即归入上述子目;

3、共聚物的归类方法:

1)首先、根据其形状看是否属于3901~3914的范围

2)其次,如果该共聚物中有一种单体单元在95%以上则按照均聚物归类

3)再次,将所属同一税目(四位数)下的单体单元相加。

4)然后按照含量高的税目归类,若含量相等则从后归类

例题:

1、按照重量计丙烯单体单元50%异丁烯单体单元50%的丙烯--异丁烯共聚物。

(初级形态)39029000

2、按照重量计丙烯单体单元96%异丁烯单体单元4%的丙烯--异丁烯共聚物。

(初级形态)39021000

3、按照重量计丙烯单体单元80%异丁烯单体单元20%的丙烯--异丁烯共聚物。

(初级形态)39023090

4、按照重量计含有45%乙烯、35%丙烯、20%异丁烯的共聚物粉末。

(初级形态)39023090

5、按照重量计含有61%氯乙烯、35%乙酸乙烯酯、4%丙烯单体单元组成的的共聚物。

(初级形态)39043000

6、按照重量计含有60%苯乙烯、30%丙烯晴、10%甲苯乙烯组成的共聚物。

(初级形态)39039000

第40章归类原则:

1、注意章注一“橡胶”章注四“合成橡胶”的定义

2、注意章注七:

全部用硫化橡胶制造成的线,其任一截面的尺寸超过5毫米的’应该作为带、杆、型材归入4008.

3、注意橡胶轮胎的归类:

货运机动车辆的橡胶轮胎,不能按照汽车零件归类,不论新旧都归入4012或4013

 

第七类作业题:

1、从油类中提取的油膏,初级形状。

 40029990

2、钢纸制造的板(矩形) 39207200

3、旧的充气橡胶汽车轮胎 40122010

4、硫化橡胶制造的围裙(放射科医生用)40159010

5、硬化蛋白39139000

6、古塔波胶(20千克,无定型块状物)40013000

7、塑料白叶窗39253000

8、硝酸纤维素(初级形状)39122000

9、氯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按重量计乙酸乙烯酯单体单元为60%(初级形状)39052100

10、按照重量计乙烯单体单元50%乙酸乙烯酯单体单元50%的共聚物。

(初级形状)39052900

第八类:

皮革制品

1、41章的品目主要按照加工程度由浅至深的顺序列目:

即生皮(4101~4103)‘皮革(4104~4107)特种皮革(4108),再生皮革的边角废料(4110),再生皮革(4111)

2、本类所含制品使用的材料

本类所含制品使用的材料大部分是用皮革或毛皮材料制成的,但是也包括非皮革材料的制品。

如税目4201适用于动物用的鞍具和挽具可以用任何材料制成;税目4202的衣箱、提箱等可以用任何材料制成。

3、用作机器、机械器具零件的皮带、皮垫圈等应该归入税目4204,而不应该按照机器零件归入第16类。

4、带有贵金属、珍珠、宝石制的小装饰品、小配件的皮革制品应该归入税目4202或4203,但是这些物品不能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制,否则归入71章。

作业题:

1、钢纸制的公文箱42021290

2、面料为牛皮,衬里为兔毛皮的劳保手套42032910

3、镀金属皮革 41142000

4、提箱(牛皮革制)42021190

5、塑料片制家庭用首饰盒(镶有银制小花)42029200

6、未鞣制的狗毛皮 41039000

7、已经鞣制的整张狐狸毛皮(未缝制)43021910

8、牛皮革制女士腰带  42033000

第九类

第44章:

(注释多,考试容易出题)

1、注释五对木制工具的限定:

4417所称的木制工具一般都是由木头制造而成,如木槌(头和把手都是木制的)而榔头(在木柄上装有金属头)则应该归入8205。

2、注释六所明本章的木也包括竹。

但是本章中的竹子明显适用于普通的木材加工。

注意于46章竹条编结品(46021030)的区别。

3、木制品归类的特点:

一般按照原材料归而不按照用途归,如木制的衣架44211000木制的首饰盒44209090,但是木制的衣箱(42021900)是例外。

第45、46章

注意46章注释一对于“编结材料”的规定。

重点掌握塑料单丝及扁条:

塑料单丝截面尺寸超过毫米的归本章;截面尺寸小于1毫米的按照纺织材料归类。

(54章)

扁条表面宽度超过5毫米的归本章;截面尺寸小于5毫米的按照纺织材料归类。

作业题:

1、柳条编结成的提箱 46021050

2、用6MM宽的聚乙烯扁条交织的席料 46019990

3、巴西花梨木原木 44034990

4、菜刀木柄44170000

5、木炭 44020000

6、木制牙签 44219090

7、铺设电车道用的枕木(已经浸防腐材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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