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提交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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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提交参考模板
瓜州县农药经营许可证
申
请
材
料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2018年8月日
目录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人员一览表及培训证明复印件
5.1经营人员一览表
5.2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3经营人员合同(法人和经营人员不一致的需提供)
5.4经营人员两年以上农药、植保、农药工作经历证明
6.1营业场所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2仓储场所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7.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8.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9.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10.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文本及照片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公章)
住所
营业场所
仓储场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固定资产(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名
二、申请农药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分类
申请经营范围
(在对应的栏目中打“√”)
农药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三、分支机构
序号
营业场所
仓储场所
四、提交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是否提交(在相应栏目中打“√”)
备注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房产证或租赁证明
8、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9、农药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首次申请不许要提供
10、申请材料电子文档
11、其他
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所提交申报材料及附件中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权益,提交的电子文件与打印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18年月日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标明与原件相同,且加盖公章)
经营人员一览表及培训证明复印件
企业经营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务/岗位
专业
学历
所取得证书
1
2
3
4
5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经营人员合同复印件
(法人和经营人员不一致的需提供,加盖公章)
经营人员两年以上农药、植保、农药工作经历证明
(申请经营限用农药的需提供)
营业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
材料及照片
1.营业场所地址(位置示意图)
营业场所说明:
位于(地址门牌号),左邻(**店),右邻(**店)。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营业场所平面图
建筑面积说明:
*米×*米=**平方米。
(或者:
营业场所办公区*米×*米=**平方米,营业场所销售展示区*米×*米=**平方米,合计**平方米)
4.营业场所照片(门店正面照片:
牌匾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场所办公区照片)
(营业场所销售展示区照片:
农药分类陈列)
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
材料及照片
1.仓储场所地址(位置示意图)
仓储场所说明:
位于(地址门牌号),左邻(**店),右邻(**店)。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仓储场所平面图
建筑面积说明:
*米×*米=**平方米。
(或者:
仓储场所一*米×*米=**平方米,仓储场所二*米×*米=**平方米,合计**平方米)
4.仓储场所照片(仓储场所正面照片)
(仓储场所仓储区照片)
营业场所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经营场所房产证地址要和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租赁合同(房产证权属人和营业执照法人不一致的提交,需明确地址、面积等):
仓储场所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租赁证明(房产证权属人和营业执照法人不一致的提交,需明确地址、面积等):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1.设备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清单: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电脑
2
进销存管理系统
3
二维码扫描枪
4
销售凭票打印机
5
灭火器
6
口罩
7
防护手套
8
农药包装物回收桶
9
工作服
10
换气扇
11
12
13
14
15
16
2.设备及相关设施照片(附:
名称、规格说明)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
文本及照片
1.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照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汇编
经营单位:
制定时间:
2018年7月
目录
1.瓜州县农资经营单位自律公约
2.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1)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2)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3)农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5)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6)农资仓储管理制度
(7)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
(8)农资使用指导制度
(9)农资质量管理制度
(10)岗位学习培训制度
3.农资经营岗位操作规程
(1)进货查验岗位操作规程
(2)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岗位操作规程
(3)应急处置岗位操作规程
(4)仓储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5)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岗位操作规程
(6)农资使用指导岗位操作规程
4.农资经营负面清单(禁止行为)
5.农资商品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瓜州县农资经营单位自律公约
(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
证照齐全、有效,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具有基本的农资使用指导知识,法律意识较强,做到文明用语;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上架商品明码标价,商品经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四)健全并认真落实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经营管理台账、安全管理、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等管理制度;
(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六)农资进货渠道正规,所售商品有质量信誉保证;
(七)进销货台帐登记及时准确,记录项目全面;
(八)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无标签和使用说明以及标签内容和使用说明不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商品;
(九)无超范围经营、无虚假宣传、无商标侵权、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十)依法规范经营,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农资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货协议;购进农资产品时,须对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批准许可、产品标准、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内容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做到票、证、物一致,合法有效,杜绝不合格商品。
二、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建立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
购进农资按规定索要购货发票(或合法凭据)及相关证书(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标准证等)复印件(盖章),建立农资进货台帐;销售农资产品,必须主动向购货者提供销售发票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建立农资销售台帐。
进销货台帐(含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农资品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买人、进销货时间等详细内容,保存2年以上。
三、农资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产品;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防止农药在运输、贮存及农药经营其他接触过程中致人中毒,应采取安全防护;农药经营相关人员应当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常识;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配置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毒口罩、手套、防护服和长统靴、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发生农药渗漏、洒落等情况的,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各种类型的农药必须作出醒目标记,毒性高的农药采用适当的警戒色;农药的存放和保管,要有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进行消防演练或事故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泄漏等),应立即拨打119或120急救电话,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六、农资仓储管理制度:
农资实行专库专储,不能与食品等物品混放,农药不得露天存放;农资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等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和造成其他损失;农资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仓储场所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等产品进行分类保管;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七、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
认真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相关规定,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收回,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开展废弃物回收工作;农药使用者不得随意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应妥善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该农药销售者;农药经营者应当与生产企业或上级经销商签订农药产品废弃物回收协议,同时具有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暂存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回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等废弃物;定期对过期农药、农药的包装等废弃物交给农药生产者或当地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储存、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制作保存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
八、农资使用指导制度。
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对使用者从农资产品选择、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的操作进行指导,必要时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农药经营人员应当具备农药等农资产品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等农资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等农用物资;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防治措施和注意事项;应当根据所售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不得误导购买者。
九、农资质量管理制度:
应保证销售的农资符合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资产品;对自查或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商品要主动召回,已使用的要明确告知真实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对购买者提出的退货、更换要求,应无条件履行;处理好消费者投诉、申诉,因所销售农资质量等相关问题造成农户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岗位学习培训制度。
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岗位学习培训,全面提高经营人员综合素质、理论修养和管理水平;学习培训以农资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农资(种子、农药、肥料等)常识、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经营人员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确保经营人员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农资商品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门店)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诚信守法经营。
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和过期的农资产品;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的农资商品;不发布虚假、夸大宣传广告。
三、强化规范管理。
健全管理制度,热情周到服务;店柜干净整洁,产品明码标价;进销开具发票,完整登记台账;维护经营秩序,严禁哄抬物价;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产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积极配合和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敬请相关执法人员、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
5521665(县农牧局)、5526861(农技中心)、5526315(县种子管理站)。
承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
2018年月日
农资经营负面清单(禁止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农资经营负面清单(主要禁止行为),以期共同监督执行。
一、种子生产经营
1.禁止生产经营假种子、劣种子;
2.禁止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备案)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3.禁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禁止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禁止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禁止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禁止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
5.禁止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禁止销售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禁止销售涂改标签的种子;
6.禁止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7.禁止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二、农药经营
1.禁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或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农药;
2.禁止经营假、劣农药;禁止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禁止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禁止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3.禁止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4.禁止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禁止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禁止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禁止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5.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
三、肥料经营
1.禁止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2.禁止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3.禁止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4.禁止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四、农膜经营
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用地膜。
农资经营岗位操作规程
一、进货查验岗位操作规程:
1.进货前确认供应商的合法性,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货协议;
2.购进农资产品时,须对产品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批准许可、产品标准、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内容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货;
3.进货后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做到票、证、物一致,合法有效,杜绝不合格商品。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岗位操作规程:
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3.定期检查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配置的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毒口罩、手套、防护服和长统靴、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安全有效;
4.农药在运输、贮存及农药经营其他接触过程中采取安全防护,防止致人中毒;
5.农用物资要分类存放和保管,要有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
6.农药按照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进行分类存放并标识,常规农药应与限制使用农药分区存放;
7.发生农药渗漏、洒落等情况的,要及时妥善处理。
三、应急处置岗位操作规程: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及农药使用等事故),应立即拨打119或120急救电话,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
2.发生火灾、中毒事故,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由环保、应急、农业等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的,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由农业、环保等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5.造成农作物药害事故的,积极掌握并分析情况,主动化解矛盾降低危害,由农业等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6.发现其经营的农药等农资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畜安全、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或有较大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商和购买人,并向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仓储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1.农资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
2.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等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和造成其他损失;
4.农资实行专库专储,不能与食品等物品混放,农药不得露天存放;
5.农资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6.仓储场所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等产品进行分类保管;
7.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五、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岗位操作规程:
1.认真学习宣传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相关规定;
2.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收回,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开展废弃物回收工作;
3.积极指导农药购买者不得随意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应妥善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该农药销售者进行集中处置;
4.农药经营者应当具有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暂存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回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等废弃物;
5.农药经营者应当与生产企业或上级经销商签订农药产品废弃物回收协议,定期对过期农药、农药的包装等废弃物交给农药生产者或当地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储存、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6.制作保存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
六、农资使用指导岗位操作规程:
1.积极学习农药等农资产品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等农资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等农用物资;
2.对使用者从农资产品选择、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的操作进行指导,必要时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应当根据购买人病虫害发生情况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防治措施和注意事项;
4.应当根据所售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不得误导购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