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发4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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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教发48号
长教发〔2010〕48号
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兴县2011年
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
现将《长兴县2011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长兴县2011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
教育中考体育意见通知
长兴县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9月17日印发
长兴县2011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动学校“阳光体育一小时”活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观念,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
2011年高中段招生的报名考生。
三、考试项目和计分办法
1.必测项目
⑴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⑵男子、女子立定跳远。
2.选测项目
男子:
篮球运球投篮、掷实心球,两项选一项测试。
女子:
仰卧起坐、掷实心球,两项选一项测试。
每个项目满分10分,三项总分30分,计入升学总分。
如果考生无故放弃测试,则放弃的项目成绩为零。
四、免考与缓考
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签字,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中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免考成绩按总分18分计;缓考的学生一星期后参加县考试中心组织的测试。
五、考试组织与时间
1.中考体育测试由县招生考试中心于5月上旬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育测试结束后,学校要按附表的格式要求在学校公示栏内及时公示学生的成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
并于5月中旬将公示结果上报县招生考试中心。
六、考务工作
1.县中招办统一领导体育测试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各考点体育考试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考点设置应考虑各学校的场地条件、学校分布等因素。
2.县招生考试中心要选拔和培训好考评人员。
亲属和子女参考的人员应回避;严格执行考教分离原则,与考点有教学和直接管理关系的教师或干部不得安排到该考点工作,保证体育考试的公正、公平。
3.各考点实行考场封闭管理,杜绝考试中各类作弊事件发生,对违纪人员,按中考违纪处理条列,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学生各项成绩的原始材料由县招生考试中心妥善保存,以便复查。
2.个别回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体育测试。
3.收费标准按市、县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在中考报名时一并收取。
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附件:
1.长兴县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测试成绩登记表(样式)
2.长兴县2011年中考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标准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长兴县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
测试成绩登记表(样式)
学校(盖章)
报名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1000或800米
立定跳远
运球投篮
仰卧起坐
掷实心球
总成绩
备注
填表说明:
1.“报名号”是2011年中考报名号,全表以报名号为序填写。
2.“1000或800米”、“立定跳远”、“运球投篮”、“仰卧起坐”、“掷实心球”各项满分均为10分;“总成绩”满分为30分。
3.免考或缓考者,“1000或800米”、“立定跳远”、“运球投篮”、“仰卧起坐”、“掷实心球”、“总成绩”各栏为空白,在“备注”栏中注明“免考”或“缓考”。
附件2:
长兴县2011年中考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标准
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耐力素质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心血管呼吸系统的机能及肌肉耐力。
2.场地器材
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
秒表若干块。
3.测试方法
考生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
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
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每人试测1次。
4.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人员应告知考生在跑完后要继续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3)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4)发现有抢跑者,要立即召回重跑。
5.成绩评定标准(单位:
分秒)
分值
标准
10
9
8
7
6
5
4
3
2
1
1000米(男)
3′30″
3′50″
4′05″
4′20″
4′35″
4′45″
4′55″
5′05″
5′15″
5′25″
800米(女)
3′25″
3′40″
3′55″
4′10″
4′25″
4′30″
4′40″
4′45″
4′50″
5′00″
二、立定跳远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下肢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沙坑、丈量尺。
沙面应与地面平齐,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
也可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
3.测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
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
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4.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三次试跳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跳,直至取得成绩为止。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等参加测试。
(3)受测者在第一次或第二次试测中已取得最优秀成绩时,为了节省体力,可以要求免予后一次或两次试测。
5.成绩评定标准(单位:
厘米)
分值
标准
10
9
8
7
6
5
4
3
2
1
男
238
230
222
214
206
198
190
182
174
160
女
189
181
173
165
157
149
141
133
125
110
三、掷实心球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上下肢的力量和腰腹力量,以及全身协调用力等身体素质。
2.场地器材
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
实心球若干,测试球重为2千克。
3.测试方法
测试时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
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
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4.注意事项
(1)考生需原地投掷,不得助跑。
(2)实心球必须从头上方投出。
(3)考生前后或左右开立投掷,当实心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越过投掷线。
(4)发现踩线等犯规时,则此次成绩无效。
三次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投,直至取得成绩为止。
(5)受测者在第一次或第二次试测中已取得最优秀成绩时,为了节省体力,可以要求免予后一次或两次试测。
5.成绩评定标准(单位:
米)
分值
标准
10
9
8
7
6
5
4
3
2
1
男
9.6
9.0
8.4
7.0
6.0
5.0
4.6
4.2
3.6
3.0
女
6.5
6.0
5.5
5.0
4.5
4.2
3.90
3.60
3.30
3.0
四、仰卧起坐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腹肌耐力。
2.场地器材
垫子若干块(或代用品),铺放平坦。
3.测试方法
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
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
考生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
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
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则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每人试测1次。
4.注意事项
(1)如发现考生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3)考生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5.成绩评定标准(单位:
次)
分值
标准
10
9
8
7
6
5
4
3
2
1
女
40
36
32
28
24
21
18
15
12
9
五、篮球运球投篮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综合身体素质和篮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
篮球场半个,离端线12米划一条平行于中线的界线,此线与边线的交点中一处作为运球的起、终点,另一点作为折返点。
测试器材包括秒表、发令哨、篮球若干个。
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
3.测试方法
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发令员发出“预备——跑”后开表计时,考生从起点向球架运球,可行进间投篮,也可直接运球投篮,如投篮不中须补篮中篮,接着运球到折返点绕过标杆再运球投篮,投中后运球返回终点,记下成绩,以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4.注意事项
(1)测试中篮球脱手后,考生需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2)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
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抱球走、漏投篮或投篮不中没补篮中篮、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
(3)考生与球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
每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
如二次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测,直至取得成绩为止。
(4)受测者在第一次试测中已取得最优秀成绩时,为了节省体力,可以要求免予后一次试测。
5.成绩评定标准(单位:
秒)
分值
标准
10
9
8
7
6
5
4
3
2
1
男
20
28
35
41
47
53
59
63
67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