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备考辅导申论备考:拿申论高分必看的实用方法.docx
《公务员考试备考辅导申论备考:拿申论高分必看的实用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考试备考辅导申论备考:拿申论高分必看的实用方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申论备考:
拿申论高分必看的实用方
法
一、文章开头高分策略
1、标题的要求:
生动、活泼,引人注目。
引起评卷人员兴趣的是耳目一新。
2、标题的方法:
(1)否定的方法:
如4月山东公务员试题的论证题目可以写成:
“不能让网络成为诚信缺失的重灾区”;3月河北公务员试题可以写成:
“不要把商业贿赂当成市场经济的必然”。
(2)设问。
例如河南5月试题的题目可以写成:
“洋垃圾还能危害我们有多久?
”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写成:
“经济发展岂能竭泽而渔?
”
(3)隐喻。
商业贿赂领域的执法不严可以写成:
“高压线如果不通电,就是一般电线”;国家公务员试题的题目“命脉”就是隐喻。
二、专家指导:
提出问题的方法
1、以数据开头例如垃圾短信的主题,可以这样开头:
几乎每个手机用户都受过垃圾短信的骚扰之苦,“躲都躲不掉”成为共同的无奈。
这样的情况下,一则消息的出现令人欣喜。
由中央精神文明委与信息产业部指导的“倡导文明、传递爱心”公益短信大赛,向全社会征集并鼓励转发积极向上的“种子短信”,吸引了350万人参与,影响人群超过1亿人。
如此惊人的“人气”,表达百姓对净化手机短信环境的强烈愿望,也提出了一个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在关注“拇指经济”的同时,是否对“拇指文化”缺乏足够的关注,对“拇指文化”的建设缺乏足够的行动呢?
(提出问题)
2、以俗语开头八竿子打不着。
案例:
“就连和东方文化八竿子打不着的情人节、愚人节,也大有席卷华夏之势。
”案例:
“几万字的文字也能做成三五百页的大书,一些书的图和文八竿子打不着,配得莫名其妙,文不够图来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拔出萝卜带出泥。
案例:
“共同犯罪,特别是重大经济犯罪,案犯之间盘根错节,每个案犯的存在都以其他案犯为条件。
借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说法,他们互为萝卜,又互为泥土。
在这种情况下,‘拔出萝卜带出泥’就不可避免。
”饱汉不知饿汉饥。
案例:
“一个法国人曾挺疑惑地问我,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老把忙挂在嘴边,简直是不懂得享受生活,我没搭理他,因为他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们国情是虚位待人,我们的国情是多人待一位。
”案例:
“或者是他们饱汉不知饿汉饥,不知道民工等着这钱去治病救命,等着这钱给儿子交学费。
”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
案例:
“这次深圳市有关方面之所以安排曾在中国证券市场翻云覆雨的两位重量级人物出山,标准也就是这一条,‘不管白猫黑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
”案例:
“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是邓小平的‘猫论’,是对生产力标准的一种形象化表述。
”不管三七二十一。
案例:
“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
”案例:
“法海和尚见许仙不答应,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他关了起来。
”不要把鸡蛋放进一个篮子。
案例:
“营销专家告诫说,‘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否则一旦市场突然发生变化,企业就可能因产品的崩溃而元气大伤。
”案例:
“‘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是大家所熟知的经典投资理念,主旨是强调分散风险。
”
3、以资料事件开头案例题目:
为讨6万执行款,倒贴7万冤枉钱!
山西曲沃农民张志祥为了讨回6万多元的执行款,几十次上法院、几十回求法官,奔波,又花了7万多元冤枉钱。
事情得从1993年说起。
张志祥因为一起经济纠纷,把欠他钱的人告上了翼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责成被告还给张志祥
6.18万元。
法官当着原告、被告的面下达了调解书,并依法冻结了被告的
6.18万元。
可是,“干打雷不下雨”,调解书成了一纸空文,这6万多元一直到不了张志祥手里。
(资料事件引出开头)法院调解之后的那些天,为了依法讨回执行款,张志祥几乎每天“泡”在法院,而在审理此案时担任独立审判员的告申庭庭长安国廉,往往到了吃饭的时候才见张志祥,于是,他们只有在饭桌上“交流”了,自然是张志祥“埋单”。
为请客吃饭,张志祥借了高利贷。
万般无奈,1995年1月11日,张志祥向翼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交纳了1500元执行费。
但法院的人叫张志祥去“抓”被告,时任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的杨继发还说:
“人家同意了,才能给你钱。
”接下来,张志祥往来曲沃和翼城44趟,花费近万元。
直到1995年底,张志祥“抓”住被告到了翼城法院,法院的干部眼看不能再推了,才说那6万多元执行款早被人分了。
此后几年,张志祥虽未放弃追讨,但没讨到分文。
好在新近上任的法院院长王红云已有明确态度:
“我们将尽快查清案情,为张志祥挽回损失。
”老百姓是轻易不打官司的,只有实在没办法了才对簿公堂。
因为他们担心,即便官司打赢了,往往也是执行难,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怕司法机关里出了“内鬼”、“家贼”,那将难上加难。
这种执行难,不是难在被告,人家执行法院判决;也不是难在原告,人家并未过分要求。
张志祥为讨6万执行款,花了7万冤枉钱,就是一个典型。
如果不看看张志祥讨要执行款的艰难、委屈经历,谁能想到老百姓打官司如此之难!
而有的司法干部又如此之黑!
看着关于此案的新闻报道,看着张志祥愤怒、无奈、苍老的新闻照片,使人感慨万端。
在旧社会,老百姓有个说法“饿死不出门,屈死不告状。
”为什么不告状?
因为“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如今是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办案的是人民法院,却把经法院调解的张志祥应得6万多元给分了,以什么理由分了?
都什么人得了钱?
新闻中没有细说,可这事得有个交待,不能这样不明不白。
本来,老百姓把人民法院视为最后的希望、最后的防线,是个明镜高悬、正大光明的地方。
通常说,遇到再冤枉事、再愤怒的事也不要诉诸暴力,不要铤而走险,不要“私了”,要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要坚定地相信人民法院。
张志祥正是这样做的,不幸他碰上了翼城法院那样贪婪、无耻的法官。
可以肯定,像张志祥碰上的那种法院、那种法官,是极个别的。
但“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件事影响恶劣,最后没个说法是难平民愤的。
老百姓有个说法:
“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在这件事中,还不仅仅是个为民做主或不做主的问题,而是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问题,是刁难百姓、欺压百姓的问题,倘若触犯刑律,是要受法律惩处的,岂能叫他们轻轻松松“回家卖红薯”!
4、以资料的主要问题叙述开头也就是概括类试题的答案。
三、专家指导:
分析问题的方法案例题目:
从猪肉价格暴涨成为热议话题说起……北京猪肉价格一个月上扬14次,价格比去年翻倍;沈阳肉价一年内翻番;青岛肉价一月涨四次;长沙猪肉均价在19元/公斤之上,卖出价……近期,猪肉价格暴涨已成为各地市民热议的话题,一些地区的猪肉价格已达历史点。
农业部网站消息称,进入五月因为猪源紧张,多数省区市猪肉价格同比大幅上涨,而猪肉价格上涨也拉动其他肉类产品价格的波动。
对于猪肉涨价,普通百姓不仅早已有了切身体会,而且对此的感受也完全有别于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
有政府官员认为,当前的猪肉涨价只是一种短期现象,随着市场收购价升高刺激养猪积极性,以及夏季临近对猪肉需求的降低,猪肉价格会有回落。
如果当前的猪肉涨价真的只是一种短期现象,这当然不用我们多加议论了,问题是很多地区的猪肉涨价,是从春节前后就开始了,对已经发生的持续涨价,已不能用“短期”来表述了,再加上需求对生产的有效刺激起码又要数月的周期。
显然,以“短期现象”为认识基础,试图通过市场的自然调节,来捱过这段猪肉涨价潮,依据不够充分,态度也比较消极。
(比较分析法)也有“市场决定论”者认为,猪肉价格上涨,是生猪产业链“完全市场化”的必然结局――饲料涨价了,成本提高了,生猪价就要涨,生猪价高了,猪肉价也要高。
经过市场的配置,养猪的、卖肉的、吃肉的,才能在各取所需中实现利益均衡。
持这种观点的人恰恰忽略了,在猪肉的生产、流通、消费三环节中,消费是最被动的一环。
因为猪肉基本可以认定为生活必需品,需求上有着相对的刚性,价格几乎无法抑制需求。
这种“多贵也要吃”式的被动,显然不是仅靠市场调节就能很好解决的。
(比较分析法)如何通过“有形之手”,让百姓在现行收入水平能够承受的情况下消费猪肉,显然还是各级政府的一大民生工程。
因此,当前的猪肉涨价,从百姓口袋里多掏走的那一部分钱,原本就是不应该全部推给市场的,而是有着相当程度的人为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曾经专注于解放生产力,养猪的规模化、产业化积极性被激发,屠宰市场也全面开花;此后,政府关注食品安全,围剿私屠乱宰。
但对于如何保证在一定警戒价位之下满足猪肉供应,关注度有所减弱。
而针对本次猪肉涨价,不妨提出以下问题:
其一,本次猪肉涨价潮的出现,政府为什么缺少价格与供求的相应监控?
为什么失去了应有的预案反应?
其二,改革开放打破了原有的计划供应主渠道,但是否意味着也不再需要调节供求的“蓄水池”?
试想,如果在货源偏紧、价格趋涨时,能有常年满载的“市民大冷库”来调剂余缺,这一轮的猪肉涨价潮又何以能够形成?
(理论分析法)据悉,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关注肉价波动,已组织专门人员赴市场调查。
专门调查当然是必要的,但笔者以为,调查不能仅限于浅表层次的就事论事,更应该以系统化的眼光和思路,深挖本次猪肉涨价潮的政策原因,把好脉,稳调控,才能见实效。
四、专家指导:
解决问题的方法案例题目:
三亚给“黑心店”挂牌,奇招还是歪招?
诚实守信、童叟无欺,这是本分商人的操守美德。
可世上难免有贪心、耍滑头者,欺客、蒙人、还“理直气壮”的事更会令人气恼愤愤。
最近,为了加强对水果市场的监管,严打缺斤短两、欺诈游客的违法行径,海南三亚市工商局出台新规――缺秤1斤以上,要在摊点前挂上“黑心店”牌。
对此,有人鼓掌喝彩,有人则称“于法无据”……事实上,对于三亚水果商贩的宰客陋行,不少游客都曾感同身受。
一方面,旅游公司常常与其勾搭连环,游客会被拉到一些热带水果园“参观”一番,那里的水果不但标价远比市价高昂,而且在称上做手脚已成“行规”。
更为恶劣的是,供人“先尝后买”的水果与实际贩卖的常常口感差异很大,不知不觉就被暗中“调包”。
不良商贩早就算盘好了:
游客都是“不走回头路”的,发现被骗多数只能自认倒霉,不宰白不宰!
仅就“黑心牌”首位得主吴某来说,外地游客在其摊位购买25斤山竹与35斤芒果,吴某分别只给了17斤与26斤。
缺斤短两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某些强买强卖更对三亚旅游、甚至是海南的形象造成了损害!
面对坑害游客的行径,据说当地工商部门也曾多次整顿,可不良商贩往往只是稍微收敛就又“故态复萌”。
此次“黑心牌”举措推出之后,“五一”黄金周三亚市水果市场的投诉量为零。
显然,商贩们已开始忌惮坑人“示众”的后果,新政的“震慑效力”起作用了。
然而,新事物、新措施的诞生,时常会与过去的思维、曾经的规则产生碰撞。
面对“于法无据”的质疑,我们不妨从两方面分析。
其一,现行法规中没有针对“挂黑牌”的条文,从“不禁止即可能”的角度,工商部门此举恐怕不能算“行政违法”。
其二,法律从来都是尊重事实、强调证据的,如果商贩欺客“证据确凿”,公开揭露曝光就不存在“诽谤”之嫌。
而任何人都必须为自身行为负责,坑害消费者的行径在前,不法商贩吞下经济与社会评价双重损失的“苦果”也属咎由自取!
不可否认,当今社会是提倡人性化执法。
由于人们对“隐私”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一些事也曾引发社会争议。
在此,评判是非曲直实际有几个要点。
首先,人性化不是“懦弱迁就”的代名词,其是建立在将心比心、相互平等、诚信仁爱等原则之上。
如今对于城市“路边摊”,社会呼唤人性化管理,是出于对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关怀,是希望能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帮扶规范,而不是简单的查抄取缔,激化矛盾。
反观少数商人从主观上故意坑害消费者,甚至对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构成威胁,“人性化”又怎能成为开脱、逃避惩罚的“挡箭牌”?
此外,民主的核心价值之一便是权利的平等,必须是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说是“公共利益”为社会取舍。
倘若个体侵犯了公共利益,其性质已超出“隐私”范畴,揭露曝光不仅是确保公众应有的知情权,更是对社会利益的必须维护。
如今某些人不分场合、不顾是非,对不良行径动辄拿“隐私”、“权利”理论一番,往好了说是对民主权利、民主价值的谬解;说难听了,则是妄图使自私无德行径“合理化”,是典型的胡搅蛮缠!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然而,“徒法也不足以自行”。
事实上,执法与管理者的素质高低,对权力的制衡与监管,已是法制社会构建的一大重点。
所以,违规处罚过程是否公开透明,事实依据能否禁得住考量,能否切实有效杜绝权力滥用、权力寻租等等,才是更值得人们关注的焦点。
总之,对严重无良行径采取“釜底抽薪”,社会良好氛围之“风向标”才会愈发明确,也只有更为科学民主地管理,社会文明与和谐构建的步伐才会越发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