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49476340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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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夏、秋的作息时间:
上午8:
00——12:
00
下午2:
30——6:
30
冬、春的作息时间:
上午8:
30——12:
30
下午2:
00——6:
00
具体的作息时间以房管局或国家法定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时间以工作时间为准。
2.迟到、早退规定:
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
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0元,三次以上50元/次。
(次数累计计算)
3.旷工规定:
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
旷工一次扣200元;旷工三
天及三天以上为员工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发放员工当月的底薪、提成及年底分红。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告知分行经理,得到许可后方视
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领导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
方可休息。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应向分行经理说明。
2.员工请假在两天以内的,由分行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批
准。
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着,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事宜不得由他人代替。
五、节假日规定
1.员工实行轮休制,每周休息一天,具体时间由分行经理按实际情况安排员工
轮休。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值班人员听从公司统一安排。
篇二:
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至:
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00—18:
00;
冬至:
上午:
8:
00—12:
00,下午:
13:
30—17:
30;
⑵每个月4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全勤奖励:
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签到次数: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⑶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因公外出未签到:
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
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
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种类包括: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⑸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
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
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
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⑷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篇三:
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第一条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第二条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
上午8:
00---12:
00
下午14:
00—18:
00
(二)考勤规定: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综合部统计考勤单据辅助考勤。
第二条考勤违纪处分
1.迟到: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5分钟后,30分钟内考勤的,视为迟到。
迟到两次以内部门负责人提出警告,一个月迟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一个月迟到超过五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早退:
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早退按旷工半日处分,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早退工资。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当日旷工,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旷工工资。
旷工扣款规定:
?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
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全勤奖励规定
1、凡是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全勤奖,月内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行为者,不享受全勤奖,凡是公司正常的统一的放假如停水、停电,其他法定假日、带薪年假休假、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
2、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3、全勤奖每人每月100元,每月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条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做好登记。
没有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第五条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综合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
员工事先未向综合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外出登记表》向综合部进行登记。
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上班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义
第一条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二条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时间,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第一条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第二条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申报加班半天,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员工加班应按规定由部门主管登记加班记录,无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加班登记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第四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
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个月内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五条调休时间计算:
1.工作日加班按1:
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
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六条加班补贴计算:
1.加班补贴按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15日(工资发放日)。
第七条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五)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第一条《加班申请表》在综合部处领取,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审核签字批准后有效,加班统计周期为当月加班时间。
第二条没有部门主管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加班申请表》进行保管及加班申报。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复核确认加班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汇总交综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六)假期规定
1.事假
第一条定义:
工作日内,员工办理除婚、丧、产之外的私人事务,所申请的假
期。
第二条事假相关规定:
1)员工需请事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2)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事假期间扣除当日的出勤工资。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扣发工资。
6)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半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2.病假
第一条定义: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第二条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三条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
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每年有五天的带薪病假,需出据医生开出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3.婚假
第一条定义:
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第二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
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第四条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第五条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
第一条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第二条实际请假天数超过规定丧假天数的,按事假计算。
第三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第四条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5.产假
第一条定义:
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第二条除遵从请假规定外,产假相关规定:
1.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奖励)。
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多休产假3个月(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护理假15天。
6.已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30天。
第三条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第四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第五条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综合部备案。
7.计划生育假
第一条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