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教1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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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教10号
蚌教〔2012〕10号
关于印发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
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中学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教育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蚌埠市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2月14日印发
共印50份
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他们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体育考试工作遵循安全、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体育考试舞弊行为。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对象。
全市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依据,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市区考试对象为户口在市区的所有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和要求升学并符合报考要求的历届初中毕业生,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2年4月19日~4月25日全天,在蚌埠市慕远学校田径场进行。
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考试日程以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
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4、考试项目与分值。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必考项目为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选考项目为2kg实心球、短跑(50米)和立定跳远,三项选择两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体育考试满分值仍为40分。
具体项目与分值对照为:
耐力跑2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kg实心球10分、立定跳远10分、50米跑10分,其中选考项目2kg实心球、立定跳远和短跑(50米)三个项目学生自选两项进行。
5、测试手段。
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实行人工与电脑相结合的评判方式。
短跑(50米)、立定跳远和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三个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6、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依据。
并设4个等级:
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考试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的界限,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7、执行规则。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规则制定(附件1)。
8、免考与缓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申请免考程序是:
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学校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学校审核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能生效。
由市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做好复查的准备。
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记载。
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存入学校备查。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
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体育成绩按我市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
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
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4月28日上午半天集中进行补考。
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成绩按0分计算。
已被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考试。
对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二)考务工作
1、报名。
各校考生(含历届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回蚌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0日~3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收费。
体育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2001〕164号文执行,每生10元。
同时按皖价行费字〔2004〕271号文件规定收取理化实验考试费,每生8元,两项合计每生18元。
3、考试。
考生凭市教育局核准颁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在考试中,考生若有疑问,应当场向监考教师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事后一律不予受理。
考生一律不准穿带钉的跑鞋、跳鞋参加考试。
4、成绩统计与公布。
考试中采用多台计算机同步当场进行成绩处理,监督员当场核实、签单,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成绩,并将成绩册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密封存档。
三、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耐力跑(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0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
(二)短跑(50米):
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
(三)实心球:
两脚左右或前后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不能踩线。
每名考生投掷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四)立定跳远:
在立定跳远测试仪器上进行。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每名考生连续跳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区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蚌埠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体育考试工作。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县教育局也应确定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做好考试期间各项工作,并做好对考生遵规守纪、诚信互助、人身安全和考试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工作人员
体育考试成立纪检组、调度组、医务组、场地组、后勤组、安全保障组、宣传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
五、考试纪律
(一)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二)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
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对冒名顶替者,该项考试即按零分记录、取消该考生录取省示范高中资格并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三)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要签定《诚信承诺书》,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严格遵守《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
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如发现违纪工作人员有违纪现象,市教育局将立即将其撤离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六、安全工作
(一)鉴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各校要把考生安全摆在第一位,切实重视考生的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和考试安全,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
(二)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
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义务监督制度。
学校要组织考生学习本《实施办法》、《考生守则》及《考生须知》,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
(三)各地各校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四)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
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三县体育考试参照本方案执行,并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
2、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3、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1
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
分
值
掷实心球(2000克)
50米
立定跳远
分
值
1000米
800米
(米)
(秒)
(米)
(分、秒)
(分、秒)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10.0
10.00
6.80
6.8
7.9
2.50
1.99
20.0
3:
30
3:
24
9.8
9.70
6.60
7.0
8.1
2.47
1.96
19.6
3:
38
3:
29
9.6
9.40
6.40
7.2
8.3
2.42
1.92
19.2
3:
46
3:
35
9.4
9.10
6.20
7.3
8.4
2.37
1.88
18.8
3:
52
3:
40
9.2
8.80
6.00
7.4
8.5
2.33
1.85
18.4
3:
58
3:
45
9.0
8.50
5.80
7.6
8.6
2.29
1.81
18.0
4:
03
3:
50
8.7
8.20
5.60
7.8
8.7
2.25
1.78
17.4
4:
09
3:
55
8.4
7.90
5.40
7.9
8.8
2.21
1.75
16.8
4:
15
4:
00
8.1
7.60
5.20
8.0
8.9
2.17
1.71
16.2
4:
20
4:
05
7.8
7.30
5.00
8.2
9.0
2.13
1.68
15.5
4:
26
4:
10
7.5
7.00
4.80
8.3
9.1
2.09
1.65
15.0
4:
32
4:
15
7.2
6.70
4.60
8.4
9.3
2.05
1.61
14.4
4:
37
4:
20
6.9
6.40
4.40
8.5
9.5
2.01
1.58
13.8
4:
43
4:
25
6.6
6.10
4.20
8.6
9.6
1.97
1.55
13.2
4:
49
4:
30
6.3
5.80
4.00
8.7
9.8
1.93
1.51
12.6
4:
54
4:
35
6.0
5.50
3.80
8.8
9.9
1.89
1.48
12.0
5:
00
4:
40
5.0
5.20
3.60
8.9
10.0
1.85
1.45
10.0
5:
05
4:
44
4.0
4.90
3.40
9.0
10.2
1.82
1.41
8.0
5:
10
4:
47
3.0
4.60
3.20
9.1
10.3
1.79
1.38
6.0
5:
15
4:
51
2.0
4.30
3.00
9.2
10.4
1.76
1.35
4.0
5:
20
4:
55
1.0
4.00
2.70
9.3
10.5
1.73
1.33
2.0
5:
25
5:
00
附件2
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姓名
班级
出生
年月
照
片
性别
准考
证号
原因
(附病历、县以上医院医务证明)
家长
签名
班主任
签 名
体育教师签名
目测人
签名
学
校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
示
情
况
市教
育局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提前15分钟进行检录。
检录后,由引导员分组引进考场,先参加立定跳远考试、50米考试和实心球考试(三项选择两项),最后进行800米、1000米考试,考试在半天内完成。
如考生错过自己应参加测试的顺序或轮次,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佩戴规定的号码衣参加考试(考后交还)。
考生不准穿跑鞋、皮鞋、凉鞋。
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考试。
考生要注意安全,自备饮水,考试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三、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
禁止带手机、小灵通、MP3、MP4等电子通讯器材入场;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
违纪者,以扰乱考场处理。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考生按规定必须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
五、考生如发现考试成绩有误时,应当场向主考员或纪检人员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六、考生须自觉遵循体育考试规则,知晓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