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资料:第一章(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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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
预习资料:
第一章
(9)
(四)、减税免税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减税、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减免税三种基本形式
(1)税基式减免含义:
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内容:
起征点:
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免征额:
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项目扣除:
是指在课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跨期结转:
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等在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不同:
①当纳税人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就其收入全额征税;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②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恰好达到免征额时,则免于征税。
(2)税率式减免:
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免税,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
(3)税额式减免:
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免税。
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
2.减免税的分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
减免税式减轻税负的措施.。
3.加重纳税人负担的两种措施
(1)税收附加:
也称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
目的是为了给地方政府筹措一定的机动财力,用于发展地方建设事业。
(2)税收加成:
是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和税额,加一成相当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加征成数一般在一成至十成之间,税收加成目的是为了调节和限制某些纳税人获取的过多的收入或者对纳税人违章行为进行的处罚措施。
【例题8:
单选】假设某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8000元,免征额为800元,税率为20%,若规定计税依据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加征2成,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加征5成,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加征10成。
则该人应纳税额为()元。
A.12600
B.12280
C.19200
D.18880
【答案】B
【解析】纳税所得=48000-800=47200,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方式计算应纳税额=20000×20%+10000×20%×(1+20%)+10000×20%×(1+50%)+
(4720040000)×20%×(1+100%)=12280元
【例题9:
单选】关于税收实体法要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B.按税法理论划分,营业税的税目为列举税目
C.个人所得税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为超率累进税率
D.烟酒生产企业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国内消费者是消费税的负税人
【答案】D
(五)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收课征制度分为:
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