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精讲:营业税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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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
考试精讲:
营业税4
七、营业税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了解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二)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基本规定---总原则在发生地纳税。
(三)营业税纳税期限的基本规定纳税期限为5日、10日、15日或1个月(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加“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以1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10日(自2009年1月1日起,改为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后的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自2009年1月1日起,改为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二节交通运输业务营业税的规定熟悉税目与税率了解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熟悉计税依据
一、税目与税率------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率为3%
1、铁路运输业:
不包括城市地下铁路的运营(其他运输业),也不括铁道部门所属的工业、建筑、商业、教育、科研、卫生等活动。
2、公路运输:
不包城市内的公共交通(其他运输业)。
3、管道运输:
不包括管道的维护(建筑业)。
4、水上运输――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征税。
承租:
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
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租给他人使用,租赁期内船舶由承租人支配,出租人按天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由船东负责。
光租:
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出租给他人,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P216,按“服务业”征税)
5、航空运输――航空公司从事湿租业务取得收入,按交通运输业征税。
湿租:
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收取租赁费。
干租:
航空运输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P216,按“服务业”征税)。
6、其它交通运输业:
包括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地铁、索道、轨道、缆车等。
7、交通运输辅助业:
不包括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航道的养护和疏浚活动(建筑业)装卸搬运业,搬家业务属于交通运输。
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征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劳务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凡没有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纳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