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安全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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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安全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
业主的安全管理
引言
多年来,作为建设项目管理者的主体,很多建设项目的业主没有充分意识到自身在安全管理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没有尽到作为管理者应为安全工作所负的责任。
大部分业主错误地认为,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把工程监督工作委托给监理单位后,自己越少参与越好。
其实并非如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还能起到关键作用。
2 业主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1 据相关统计资料分析,2006年安全事故中,21.42%的事故建设单位应负大部分责任,52.31%的事故建设单位负有部分责任,而93.12%的事故工程建设单位无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行为[1]。
由此可见,业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很大,加强业主安全管理十分必要。
2.2 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方,业主与项目建设有着最为密切的利害关系,安全生产对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积极地参与安全管理能够为其自身和在建工程项目带来很大的好处:
2.2.1 减少事故发生,从而防止因事故而影响到工程进度。
2.2.2 有利于提高工人的士气和劳动生产率,对保证工期,提高工程质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2.2.3 减少事故损失,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2.4 避免因事故而产生负面效应,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2.5 防止由事故造成法律责任。
2.2.6 有利于保持与政府部门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2.3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它需要各参建单位通力合作,互相配合,才能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虽然业主和各参建单位在合同上是平等关系,但业主作为整个建设项目的“老板”,往往是连接项目参与各方的纽带,在项目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自然而然地成为各参建单位的“上级”,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尽管他不是工程项目的直接实施者,但他的行为对项目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业主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管理,将给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带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3 业主安全管理的总体思路
3.1 业主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持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3.2 业主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面的宏观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偏重于重大问题的组织与协调,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工作,但不代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3 业主安全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3.3.1 全过程。
业主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于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勘察设计、到招标和合同签定,再到施工一直到竣工验收。
3.3.2 全方位。
业主安全管理不仅包括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还包括对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另外,还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各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问题的协调。
3.4 业主安全管理不同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不是要所有的安全问题它都管,这就涉及到一个管理的深度的问题。
如果业主管理得太深太细,就会影响到施工单位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对正常施工反而造成不良影响;若管得不够深不够细,又起不到作用。
基本的原则是:
抓大放小,抓重点、抓全面、抓宏观,抓主要矛盾。
那么业主安全管理到底该管多深,管多细呢?
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把握好尺度。
一般而言,安全隐患较多或危险因素较多的,要管得深管得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差的,要管得深管得细;施工高峰期,要管得深管得细。
3.5 既然业主安全管理主要是抓重点,那么哪些方面是业主安全管理应该重点关注的呢?
笔者认为,以下方面是业主安全管理应该高度重视,做为重中之重抓的:
3.5.1 内业资料方面:
①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④监理机构、承包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⑤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体检情况;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考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专题会议记录;⑦特种设备、大型施工机械的有效证件。
等等。
3.5.2 施工现场方面:
①总平面布置、定置化管理、封闭式施工措施、施工不扰民措施、工程形象;②劳保用品配备、应急物资储备;③“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④施工车辆管理、道路维护和洒水降尘,排水措施和积水处理;⑤机械设备的制动、限位、转动部件的防护;⑥电源箱、电缆敷设、手提工具、钢丝绳等,龙门吊等安全防护及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与防台风措施;⑦脚手架、围拦、爬梯、盖板、安全通道、消防器材等各种安全设施;⑧氧气、乙炔、柴油、火工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存放,吸烟点设置;⑨电焊、气焊、气割、爆破、起重吊装等特种作业;⑩施工标牌、安全警示牌、告示牌、安全标语、宣传栏。
等等。
3.6 业主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能:
3.6.1 规划职能。
业主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考虑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有效指导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期目标。
3.6.2 组织职能。
一是指组织机构的建立,二是指组织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
3.6.3 协调职能。
由于建设项目实施涉及到多个不同的单位,构成了复杂的关系和矛盾,且业主与各参建单位之间是合同的关系,因此各种事情和问题的处理主要是通过协调的方式进行沟通,安全工作也不例外,业主在很大程度上扮演协调者的角色。
3.6.4 监督职能。
业主不仅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也要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7 业主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3.7.1 合同措施。
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等。
3.7.2 经济措施。
主要是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3.7.3 组织措施。
如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
3.7.4 管理措施。
如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
3.7.5 技术措施。
主要指采取有效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
4 各阶段业主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与方法
4.1 项目决策阶段
4.1.1 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是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1.2 根据国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业主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4.1.3 业主还应委托有资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1.4 除此之外,属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第11条规定的建设项目,业主还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地震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业主应及时转交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要求和内容开展项目设计工作。
4.2 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安全效益的金字塔法则:
系统设计1份安全性=10倍制造安全性=1000倍应用安全性[2],因此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减少施工阶段安全隐患,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
在勘察设计阶段,业主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4.2.1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4.2.2 要求和监督勘察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4.2.3 要求和监督设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辞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患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4.2.4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2.5 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有关的图纸资料。
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4.2.6 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4.3 招标及合同签定阶段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最重要环节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而施工单位的选择大多是通过招标进行的,因此在招标和合同签定阶段加强安全方面控制,择优选择安全管理能力强的施工单位,是保证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
监理单位的选择也同样重要,选择一家实力强的监理单位有利于工程安全控制,还可以减轻业主的工作压力。
具体做法如下:
4.3.1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对投标单位提出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中增加安全管理水平评审的标准。
4.3.2 资格审查过程中应注意对投标单位的安全业绩及安全管理能力进行审查,将安全管理业绩差的企业排除在外。
4.3.3 评标时最好在评标委员会中增加安全方面的专家,同时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进行评审。
4.3.4 提出合理的工期及造价。
如果工期太紧或价格太低,就会影响到施工单位在安全方面的投入,很难保证安全措施到位,难免会出现事故。
虽然合理工期及造价可能给业主造成一定的损失,但从风险角度考虑,合理工期及合理造价所付出的代价,与以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相比小了很多,这未尝不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措施。
4.3.5 由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合同来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减少争议,更好地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
签订安全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安全条款)是业主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和经济制约的重要手段。
当投标单位中标后,业主应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费用支付计划等条款;明确发生事故后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提取,当发生人身伤亡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引起的罚款均将在保证金中扣除。
监理合同中也应有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包括监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等等事项。
4.4 工程施工阶段
工程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最重要的阶段。
业主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有:
4.4.1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等等。
4.4.2 监理和施工单位进场前,业主应认真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建立以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还要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重要岗位人员(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资格证件进行动态性的检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求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更换。
4.4.3 工程正式开工之前,业主应进行安全管理策划,制定一套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等等,待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后组织其进行学习,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4.4.4 安全管理体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
建设项目应按照“业主领导、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构建安全管理体系,业主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监理单位对各所管理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从而构建“业主—监理—施工”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4.4.5 组织成立安委会,主持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安委会的主要作用是把各参建单位有机组织起来,便于进行集中和统一的管理。
安委会应由业主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安委会主要任务是:
在业主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协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安委会不代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4.6 业主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一般的项目可以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大型项目应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工程师工程,对整个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性的管理。
4.4.7 业主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资金保障制度,足额、及时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单位的安全投入。
4.4.8 认真、严格、及时组织重大施工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机械设备进场的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9 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例会,经常组织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安全大检查,对监理、施工单位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考核办法,严格监督,及时跟踪整改。
若或多家施工单位,业主还可以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评比活动,给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颁发流动红旗等等。
4.4.10建立安全奖罚机制。
奖罚机制是为了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其目的则是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奖罚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必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通过奖罚制度能有效地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得到有效的落实,这样就能大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或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同时业主应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基金,对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4.4.11在施工过程中,业主还要加强对监理单位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促使监理单位重视安全问题,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如要求监理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4.4.12在遇到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交叉作业现象严重的情况下,需要由业主出面进行统一的集中管理。
如台风袭击时,业主应成立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施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在同一施工区域有多家施工单位进行爆破施工时,业主应成立爆破协调小组或指挥部,统一指挥爆破施工,避免交叉作业和产生混乱现象。
4.4.13此外,业主还要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政府安监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安全动态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与发布。
4.4.14由于业主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也要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进展和检查工作,因此加强业主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也不容忽视,如做好对其员工的安全教育,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等等。
4.5 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消防验收和环境保护验收:
4.5.1 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4.5.1.1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在人员培训时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5.1.2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4.5.1.3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5.1.4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4.5.2 消防验收:
4.5.2.1消防验收一般要经过资料审查,实地检测,综合评价三个阶段。
同时,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还可按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分别进行。
建筑工程完之后,建设单位应向工程项目审批的消防监督机构申报消防验收;
4.5.2.2在申报消防验收时,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表,如实填报有关情况。
同时还应将该工程项目的有关消防设计、施工和消防产品设施设备质量监测等消防审批文书和竣工图纸一并归档送审,如果上述资料不齐,则不能组织验收;
4.5.2.3当消防验收资料齐全后,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4.5.3 环保验收:
4.5.3.1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建设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5.3.2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 结语
由于业主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安全生产能为其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作为整个项目的管理者,业主应更加积极主动的全方面全过程参与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从各个方面加强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与各参建单位一起,共同把安全工作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