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552371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docx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我国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制度,并把民事抗诉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唯一方式。

按照法理学的一般理论,在法律所涉及领域,任何法律行为和事件都会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结;受国家立法拘束的任何主体,都必将系属于一定的法律关系。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必然产生一种监督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为相应法律规范所确认、调整,这就产生了民事抗诉法律关系。

所谓民事抗诉法律关系就是指在民事抗诉过程中形成的,存在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为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

民事抗诉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程序法律关系的范畴,但又不同于其它民事程序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

一,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这种相对独立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

这种独立性突出地表现在法律关系性质的特殊性,形成其特殊法律关系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所系属的法律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有其特殊性。

第二,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独立性又是不完全的,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

所谓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就是指民事抗诉法律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以民事审判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二,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以检察院监督权为基础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所谓检察监督权就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法制统一实施的一种权利,是国家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

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正是基于这种检察监督权而形成。

作为享有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在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中是被监督者,处于被制约的地位,它要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行为引起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之后必然引起民事再审程序,而无须经人民法院的同意或认可。

三,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仅存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面关系的法律关系。

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而提起的,而民事判决、裁定又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因而民事抗诉法律关系只存在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面关系。

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一面关系理论决定了人民检察院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不直接与双方当事人发生关系。

四,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一种事后监督法律关系。

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在原民事审判法律关系终结以后但又是针对原民事审判的法律后果——民事裁判进行民事抗诉行为引起的,这种监督关系在时态上表现为一种事后监督关系。

五,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抗诉行为这一法律事实而引起的。

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是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导致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结,它只是为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结提供了一种可能,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还有赖于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这一法律事实。

综上所诉,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人民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抗诉而引起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事后监督法律关系。

建立民事抗诉法律关系,首先,有助于建立完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其次,有助于准确界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再次,有助于协调好民事抗诉权和民事审判权的关系。

最后,有助于全面把握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正确认识民事抗诉程序,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事抗诉法律制度。

权力是一把双刃往往演变为滥用权力,可能导致害人害己的恶果。

对权力必须建立相应的制衡约束机制,这种约束有来自于外在客观性的约束和内在主观性的约束。

党纪国法、各种规章制度等等属于外部客观性约束。

但只有外在客观性的约束,没有内在主动接受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约束的作用。

近年来,建邺区沙洲街道纪工委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约束作了有益的探索。

强化权力制衡机制。

首先要严肃法纪,完善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制约了权力过分集中。

街道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专职书记及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各村支部副书记、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街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年初纪工委与下属五个行政村分别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落实了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廉政建设网络。

同时,街道健全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街、村两级领导干部凡遇重大事项,无论公事、私事一律向街道纪工委作出书面报告。

发放了通讯费用补贴,杜绝了干部公款旅游,节假日及清明期间强化了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

处级干部外出严格了请销假制度,按照要求做好了清房工作,及拆迁村干部住房清查工作。

其次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班子议事制度,有效分解重大事项决策权、财物支配权、工程项目经营权等,真正凝结大多数人的智慧,体现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愿望。

推行干部轮换任职制,防止干部因工作时间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

强化权力监督机制。

监督到位不但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也可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构的作用,实施有效监督。

领导人员都应开诚布公地接受上级或同级组织检查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和监督,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今年以来,信访量较晚年有大幅增涨,其特点主要有:

集体上访增多、重复上访频率高、上访内容集中、政策性强、上访人员情绪过激,究其主要原因:

一是河西大规模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直接牵涉农民利益、农民与集体利益分配。

二是区划调整后一些以前在雨花已报结过的举报重复出现针对以上问题,街道纪工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在对举报内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区纪委作了报结,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做了调查信息反馈,今年以来共办结了13份举报材料。

加大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年初配合区作风办作好市、区、执法管理部门的行风评议,同时与机关党支部一道为贯彻“作风年”建设,对街道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行政管理规定,机关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大了作风建设力度,提高了机关办事交率,在抓好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上,主要是对往年的专项工程进行清理和监督,并请会计事务所把关,坚持预决算制度,由于受河西规划的控制,近年内新建工程已全部结束,并接受了区监察局的审查。

筑牢思想防线。

防范违法违纪行为要从思想上预防,防微杜渐。

要以身边人、身边事,从正反两方面开展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重要思想及“廉洁奉公、勤正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式上,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如警示教育、电化教育、外出参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

在开展学习教育时,应经常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讨论并加以剖析,从中得到启示。

为此,近年来街道充分利用电教点、会议、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关于“两个务必”重要讲话精神。

大力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倡导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把“

两个务必”的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党课教育、干部培训、民主生活会之中。

大力培养、宣传和树立一批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典型,组织参加“平凡人平凡事”报告会,共同唱响勤政廉政的旋律。

联系实际,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树“大局观、苦乐观、创业观、群众观”活动。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街道处级干部去“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座谈省纪委印发的《沉痛的教训,深刻的警示——十名市厅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思想根源剖析》。

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年度双月纪检日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上述三种机制的建立和强化,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实施对权力使用不当行为的约束。

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昌盛。

xxx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半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大局,以创新创优为突破口,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扎扎实实开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信息及调研文章有20多篇被省依法治省简报、市局简报及《xx人大》、《机关建设》杂志刊登和推广,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其主要做法:

  一、创新农村法制教育的形式,确保“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围绕局开展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法制宣传科编纂了4万余字的《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文》一书,制作编印了1万份走访的问卷调查表,起草打印了《关于“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局领导的意图组织协调全局开展了走访活动。

全系统100余名司法行政干警、司法所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了千家万户,并开展了“六个一”活动。

即对农民法律知识的需求进行一次问卷调查;送一本《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一书;举行一次家庭法律知识咨询活动;举办一次以村、队为单位的农民法律知识讲座;进行一次法律援助、公证和诉讼代理服务;写一篇走百户的调查报告。

通过开展“走百户、进万家”的活动,全系统人员共走访了全县48个村,215个自然村的一万多农户,向农户送阅《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一书一万余册。

在这期间,还举办农民法制讲座20多场次,听课受教育人数达5000多人次。

办理各种公证、诉讼代理、法律援助事件100余件,帮助化解村民之间的各种大小矛盾纠纷150余件,同时,写出调研和体会文章20余篇。

开展“一人走百、送法进万家”活动,密切了全系统人员与农民兄弟的血肉关系,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

省依法治省简报、市司法局简报、市《机关建设》杂志都先后刊登宣传了县局开展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的经验和做法,《金陵了望》杂志、《aa法制报》、溧水电视台都先后进行了跟踪报道。

  通过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增强了农民群众依靠党、依靠法律增收致富的决心和信心。

在开展活动中,全系统有30多名党员干部积极带头,边送法边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党的温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法律援助科和律师事务所的8名党员,先后为21名生活困难的妇女和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处的4名党员还为东屏镇的300多户农户办理了征地拆迁的公证,为25个施工队办理了招投标公证。

二是帮助引导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送阅4万余字的《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一书和举办20多场次法律讲座,较好地向农民灌输可法律知识,使农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拿起了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了农村政治文明建设。

通过送法进万家活动,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了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村里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四是促进了农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

在开展“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全系统人员针对当前农村大开发、大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增多的问题,深入村队进行边宣传法律边搞好依法调解工作。

全系统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3起,调解成功率达98%,同时,排除和调解重大矛盾纠纷70多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稳定。

  二、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模式,引导青少年做遵纪守法新人。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坚持树立了三种理念,即树立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理念、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相结合的理念、法制教育与革命英雄主义相结合的理念。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维方法上做到了“三为”,即在教育的形式上以“新”字为主线,在教育的氛围上以“广”字为平台,在教育的效果上以“实”字为层面。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上突出了六种形式,即基地式教育、庭审式教育、实践式教育、营队式教育、阅览式教育、读书宣讲式教育。

同时,为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与县委宣传部、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联合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了“读一本法制案例好书籍,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

  为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我们通过四处收集有关法制教育案例,在较短时间内编纂了8万余字的《法制教育案例100例》一书,并作为全县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外读物。

这本读物共分为“基本知识篇、基本权利篇、行为规范篇、自我保护篇”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它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选择发生在中小学生中和他们身边发生的大量案例,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从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的角度,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基本法律知识,做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

县委书记杨海宁为书作了“营造学法氛围、培养四有新人”的题词,县长冯宝椿作了“学法用法、崇尚法治”的题词。

县委副书记尹昭伦为书写了前言,局长李明富为书写了后记。

围绕开展读《法制教育案例100例》书籍的活动,县司法局还将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四项系列活动。

即:

开展读书演讲竞赛和以案释法知识竞赛活动;举行一次“读法制案例书籍”作文比赛和板报评比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法律伴随我成长”的法制夏令营活动;召开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经验交流会。

  5月18日,6部门在县二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案例100例》发书仪式。

在发书仪式上,学校领导代表、学生代表作了发言,县关工委主任束润林作了讲话,他要求全县各学校结合组织学生开展读《法制教育案例100例》的书籍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树立远大理想,争做“四有”新人。

并希望县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的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创新思路、方法和途径,齐抓共管,以形成强劲动力,共同为培养跨世纪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履行好职责,作出应有贡献。

  三、创新送法进社区的方法,拓展社区法制教育的空间。

  一是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结成送法进社区新阵营。

  5月18日,我们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联姻,结成了“18”法律广场送法进社区阵营。

首次联姻送法进社区活动,吸引了城乡四面八方的5000余群众,他们奔赴县城南门广场参与火暴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把我们组织的“18”法律广场送法进社区活动推向了新的高潮。

  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就开设了xx市“18”法律广场溧水分广场。

“18”法律广场开设以来,我们坚持热情为广大公民普法、送法和进行法律服务。

深受全县人民欢迎,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为使“18”法律广场办得更具特色,更吸引群众,进一步提高它的知名度,在市司法局宣传处的协调下,我们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联姻,结成了“18”法律广场送法进社区新阵营。

县局定期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全体人员以及节目组的律师团参与溧水“18”法律广场活动。

5月18日,县局派出律师、公证员与xx电视台的“法治现场”节目组的主持人东方老师以及律师等组成了50多人的法律广场服务团,接受了5000余名群众的法律咨询,共记录和解答群众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3000多个(件)。

许多群众听说xx电视台“法治现场”主持人东方老师来了,都奔走相告,带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向东方老师请教,东方老师不厌其烦,一一给予解答,整整忙了一个上午,直到吃午饭时,许多群众还不愿离去。

县局创办的“18”法律广场的新招数博得了全县人民的声声称赞,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主持人东方老师的现场法律咨询和服务,对溧水“18”法律广场起了轰动效应,“18”法律广场真正成了老百姓的“法制课堂”。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把〈行政许可法〉送到社区。

6月18日上午,我们组织协调了20多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共40多人,在县城繁华地段通济街社区进行了大型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

  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现场标语悬挂,漫画醒目,展板林立,吸引了万余名群众前来参与活动。

检察院、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公室、交通局等部门的宣传人员向前来观摩的群众送发了《行政许可法》文本、《办理行政许可须知》、《行政许可法规定当事人哪些权利和义务》等宣传资料万余份(册)。

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向前来咨询的300余名私营企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人员热情解答了有关“哪些事项可以设立行政许可,哪些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哪些、行政许可的费用有哪些规定”等100多个问题。

县广播电视台及时报道了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日的活动情况。

与此同时,为提高行政机关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水平,使行政机关广大公务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检验前段时间培训学习效果,县公务员学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政府法制办又组织了全县XX余名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全县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

宣传日活动和学法考试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在社区开展新《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我们联合了16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将《宪法修正案》复印了3万份送到社区,同时,还制作了10块20米长的《宪法修正案》展板,深入到全县15个社区进行巡回展示,共接待了5万余名社区居民参观学习。

  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平台,营造良好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

  一是以依法治市网为阵地,搞好信息宣传工作。

为了反映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我们及时与各科室联系,将各科室的有关开展的动态及时反映到依法治市网上。

仅仅半年,网上信息就刊登了60余篇。

信息中有反映全县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工作动态,又有反映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的动态,有反映律师、公证人员办案的工作情况,又有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动态。

  二是以市局简报、依法治市简报为阵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工作。

上半年来,我们总结了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验,总结了搞好依法治市网上信息的经验,总结了全县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的经验等,先后有5份经验被市局简报刊登和转发,在全市营造了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和影响。

  三是以依法治省简报和《aa法制报》为阵地,广泛宣传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来,依法治省简报先后刊登我县普法依法治理的信息4篇,《aa法制报》刊登信息稿件4篇,从而,在全省扩大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

  四是以市以上各种会议为宣传阵地,总结出高质量的经验材料介绍。

上半年,我们撰写了全县“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引导青少年做遵纪守法新人”的经验,该经验在全市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会议上介绍后,一致反映较好,在依法治市网上有近3000人点击看阅这一材料,除此之外,在全市召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会议上,我们总结了县和傅家边村、板桥居委会的3份材料在会议上作书面介绍,受到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广告传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