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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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电梯服务合同
电梯服务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北京****电梯厂安装维修部(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的维修管理货用电梯的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地方标准db11/040-94《电梯维修技术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同时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任务概况
1.电梯所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工程名称:
电梯应急维修
3.工作任务内容:
3.1.电梯是否正常运行;
3.2.各型油类的加注、润滑是否到位;
3.3.调整、调试各类安全开关是否安全可靠;
3.4.清理、清扫机房、轿顶及梯井污垢;
3.5.应急处理电梯日常运行中所发生的临时故障;
3.6.协助甲方做好每年度的年检换证工作(报检工作及年检费用由甲方自理)。
4.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合同缔约人在与乙方合同缔约人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后,应提供该保养点的技术资料(电气接线控制原理图);
2.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按合同规定定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甲方应负责提醒使用人员爱护电梯设施,属人为故意损坏电梯设施的,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对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有权对违
章维护保养人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批评。
对不服从教育的人员,有权与乙方缔约人提出更换维保人员的要求,对乙方人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的执行;
6.甲方负责本单位电梯司机的培训工作;
7.承担电梯300元以上材料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电梯维保人员应持证件上岗,按国家及地方标准和甲方管理、服务的要求执行对电梯设施进行维保工作;
2.乙方维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地方标准db11/040-94《电梯维修技术
要求》中的规定要求对电梯进行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保养手册记录,记录须经甲方负责人或电梯司机签字后方可认为在岗有效;
3.乙方负责每年一次的劳动局安检达标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年检合格证;
4.乙方负责提供电梯维保所需300元以下的材料及配件;
5.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的直接责任(包括相应的经济责任);6.乙方根据电梯运行情况及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向甲方提出电梯的大、中修及改造要求;
7.乙方承诺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绝不影响客户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1.承包管理期间,如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共同申报,由劳动部门和
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2.如发生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双方有责任主动采取措施解决,首先保证电梯安
全可靠运行;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包维修合同;
4.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的电梯大、中修及改造申请,甲方本着优质优价竞争的
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单位承担电梯的大、中修及改造工程;
5.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电梯损失,双方各负其责。
第五条服务标准
1.按电梯维修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每月一天(8小时)维护,并随时处理电梯故障,
出现故障接到报修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理故障;
2.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合同范围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3.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抽检;
4.如需要更换电梯配件,应更换甲方人员认可的合格产品;5.维修保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
第六条合同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三千六百元整(¥3600.00);
2.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服务费用的50%,计人民币壹仟捌百元整
(¥1800.00),剩余费用待合同到期及满足第五条规定要求后10日内一次付清;
3.付款方式:
转帐支票.
第七条合同终止及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一个月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个月后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
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未按合同执行付款规定的;
3.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或乙方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在双方约定期内改进工作,若在限期内不能改正,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服务费,及终止合同权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
日期:
篇二:
电梯维保合同标准版本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a)电梯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本合同年收费为元整。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
(二)支付方式:
□支票□汇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半包□大包如有必要更换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优先供应.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
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半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1-第九条驻场:
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提供乙方查询。
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1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2-(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并在一个月限期内对电梯安全隐
患提示单内容进行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二、有权拒绝甲方所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维保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3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比如:
恶劣天气,道路严重堵塞等原因)抵达现场。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如出现故障隐患上报不及时,造成损失的按照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
由于乙方检修不到位,发生故障的按照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
-3-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负责。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该台电梯保养费总额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而且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五)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该台电梯保养费总额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七)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
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4-(三)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配合检测。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5-篇三:
电梯维保合同范本2013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电梯维保合同一览表:
工程名称:
所在地址:
单位:
人民币(元)
二、合同期限:
(1)协议项下的委托维保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之前30日内,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否则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三、乙方承诺:
(1)为甲方提供使用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电梯使用及救援的培训服务。
(2)电梯发生故障,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及时赶往现场,迅速排除故障。
(3)在正常的维保期内,维修服务人员每15天上门进行主动预防性的保养服务,以减少
或杜绝电梯故障的发生并详细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
(4)电梯定期保养期间,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保养时间,以避免影响甲方的
正常工作。
(5)乙方工程人员都应受过良好的专业培训,执有上岗证,本着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的原
则,实行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跟踪服务,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台电梯维保合同总金额为每年人民币:
万仟佰拾元角。
(rbm元)。
2)甲方于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支付50%合同款,第二期付款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
供完整的电梯年检合格证、检验报告和限速器检测报告,经甲方验证确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在十日内结付合同总价的50%,乙方在每次甲方付款后提供有效等额发票。
3)涉及到本合同第四款规定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安排工作。
五、维护保养工作:
(1)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乙方委派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两名驻场,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乙方依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工作。
(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依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4)乙方在对2)、3)、条工作时,乙方提供以下备品,1、备品必备工具包括计量器具,
棉纱、导轨油。
(5)电梯年度定期自检:
乙方依据《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严格执行电梯年度定期自检。
乙方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自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
六、电梯年检及费用:
(1)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
(2)甲方承担年检费费用。
七、甲方的权责: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户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
机房环境和消防、卫生
等要满足电梯运行的条件,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
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上签字确认。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
工作环境及必须的辅助设备,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3)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或认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故障,则由甲方负责并承当相
关整改费用。
(4)甲方若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进行维修及加装、装修、改造而影响设备
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并承当相关整改费用。
(5)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
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排除故障。
(6)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每年度安全、性能检查。
如存在非保养原因不合格且设计安全
隐患的项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的权责:
(1)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
每次工
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2)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
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3)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
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4)由于非乙方人为因数发生损害时,乙方不负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
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
付部分维保服务费;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2)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导致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人生及财产损失的,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服务不到位,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合同书特约事项:
(1)甲方若发生名称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2)若发生新旧物业更替,本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甲方有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以方便新
物业继续履行本合同。
同时甲方应立即将更替事宜书面告之乙方。
十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申请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1)关于本在签订本合同前商定的一切电梯保养事项,从签订本合同起失效。
(2)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
(4)24小时维修保养电话: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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