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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中亚的传播方式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中亚的传播方式

马慧玥、李永强

2012-04-2117:

04:

12   来源: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马慧玥:

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200042;李永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00080)

  内容摘要:

中亚在被西来的阿拉伯人征服以前,长期受到来自东方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曾在这一地区广泛传播,影响了中亚人的生活方式与社会习俗。

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中亚的传播方式入手,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这一地区的影响。

  关键词:

中国传统文化;法律文化;中亚;传播方式

  中图分类号:

D92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0-2804(2011)03-0140-07

   

  在地理学界,中亚这一概念由来已久。

中亚地区以其独特的文化与地域特征,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域。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中亚文明史》中,各国专家将中亚界定为一个“文化与历史”的概念,它“囊括了由古代文化、经济和政治纽带维系起来的拥有共同历史的众多地区”,地理上涵盖了“阿富汗、伊朗东北部地区、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地区、中国西部地区、蒙古和前苏联的几个中亚共和国”。

  在中国历代史籍中,中亚被划入“西域”的范畴。

从汉朝中国与这一地区建立直接联系开始,中国势力一直是影响中亚地区政治与文化格局的有力因素。

中亚是中国的西北门户,丝绸之路在此蜿蜒而过,匈奴人、突厥人、契丹人、蒙古人牧马放歌,这里是中国文化、印度文化、欧洲文化交汇的“十字路口”。

在海上丝绸之路建立之前,这里是中国文化西传的主要通路。

  在中亚被西来的阿拉伯人征服以前,长久以来中亚地区一直受到来自东方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这种影响遍布中亚的政治、经济、思想,深入中亚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经常性的官方往来与民间交流,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带去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信息;各个统一王朝甚至以宗主的姿态,将统治权延伸至此。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因此得以借由各种方式,对于中亚产生影响。

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西亚的传播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中原王朝的统治对中亚地区的影响

  中亚地处东西方文明交汇之处,也是东西方诸大国如中国、波斯、希腊、阿拉伯势力的“必争之地”。

在历史上,中国有四个统一王朝,曾经对于中亚地区进行过统治,分别是汉、唐、元、清。

对于来自中原王朝的统治者来说,掌握统治权,推行中国的政令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中亚的重要手段。

  

(一)两汉时期

  从战国时代起,匈奴就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敌人,汉朝始建,实力有限,难以对中亚施加有效的影响,匈奴在中亚地区一时风头无两。

张赛之通西域最大的目的,就是为汉武帝攻打匈奴寻求西方的盟友。

自张赛始,汉朝两伐大宛、北拒匈奴,建立西域都护府,声威鼎赫,将自己的势力扩展到中亚腹地。

按照《汉书》记载,当时的西域都护府所辖之地“最凡国五十。

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缓,凡三百七十六人。

”(《汉书·西域传》)

  在这些“国”中,属于中亚的包括大宛(费尔干纳)、无雷(帕米尔地区)、桃槐(葱岭西小国)、休循(今外阿赖山脉北克孜耳河谷地,在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南部)以及乌孙国的部分地区(如巴尔喀什湖以南、伊塞克湖周围)。

西域都护府在乌垒城的建立是中亚历史的重要事件之一[1]。

当时西域都护府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屯田护卫南道、北道,颁行汉朝政令,并督察西域诸国。

  中国政令的推行,依赖于“译长”。

泽长是西域国家的重要官职,负责翻译事务,将中国政府的公文翻译出来。

汉朝时期,中亚王国并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汉字就在一段时期内成为官方文字。

对于汉朝政令颁行的情况,《汉书·郑吉传》曰:

“汉之号令班西域矣,始自张寄而成于郑吉。

  张赛通西域,汉朝与中亚诸国建立了官方往来,而首任西域都护郑吉,则代表汉朝对西域地区统治权的建立。

在西域都护的治理下,这些国家所有的国王都臣服于汉中央政权。

他们的王位和官吏身份都依赖汉朝的册封与认可,在有些国家,汉朝也设立新的官位,有时甚至指定汉人任官[2]。

  汉朝与中亚诸国主从关系的重要表现就是质子制度。

中亚诸国为了表示臣服,将大批人质王子从贡纳诸国送到汉朝,这些人质也被安置在首都长安。

这些质子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他们在中国居住,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着切身的感受。

身为一国王子,他们极有可能成为王位继承人,为了维系汉朝在贡纳国的影响,汉朝统治者对于支持这些王子继承大统也是不遗余力。

莎车王延就是一例。

根据《后汉书》的记载,莎车王延在“元帝时,尝为侍子,长于京师,慕乐中国,亦复参其典法。

常救诸子,当世奉汉家,不可负也。

”莎车王延幼年便人朝为质子,自然在中国受教育,而回国即位后,便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者,他倾慕汉朝风物制度,在自己当政之时,就参考汉朝的制度与法律。

  汉朝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西传的开始,汉朝对中亚的经营,终使中亚诸国心悦诚服。

《后汉书·西域传》记载曰:

“汉世张赛怀致远之略,班超奋封侯之志,终能立功西遐,羁服外域。

自兵威之所肃服,财赂之所怀诱,莫不献方奇,纳爱质,露顶肘行,东向而朝天子。

  

(二)唐朝对中亚的统治和管理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候,好多西域小国都已经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汉人的生活方式和习俗,无论是婚姻、刑律还是赋税,都能看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子。

北魏曾一度领袖西域,当时的西域,距离中原王朝较近的地区,出现了州县化的趋势,北魏政权对其“赋役其人,比之郡县”;而距离中原王朝稍远些的王国政权,受其影响,也出现了汉化趋势。

史载,于闻国“其刑法,杀人者死,余罪各随轻重惩罚之”;龟兹“杀人者死,劫贼则断其一臂并刖一足”。

赋税方面,龟兹仿效中国,“税赋准地征租,无田者则征钱”。

婚姻方面,焉看“略同华夏”,而龟兹,“其婚俗,丧葬,风俗,物产皆与焉香略同。

  公元六世纪,突厥的兴起对于中亚历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个游牧帝国兴盛于隋唐更迭之时,并显示出对外扩张的强烈企图,“势陵中夏”,成为中国的心腹之患。

利用突厥东、西两部相对独立的特点,隋朝采取分化政策使其分裂,唐朝则远交近攻,联合东突厥对抗西突厥,最终在唐高宗时期,将中亚地区并人了唐的版图。

《资治通鉴·卷二百》“唐高宗显庆元年”条记载:

  九月,王召以石、米、史、大安、小安、曹、拔汗那、北拔汗那、旧牌、疏勒、朱驹半等国置州县府百二十七。

  《旧唐书·地理志》也有类似的记载:

  显庆二年十一月,苏定方平贺鲁,分其地置漂池、昆陵二都护府。

分其种落,列置州县。

于是,西尽波斯国,皆隶安西都护府……龙朔元年,西域吐火罗款塞,乃于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十六国,皆置都督,督州八十,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仍立碑于吐火罗以志之。

  至此,唐朝在西域地区的有效行政管辖区域,包括锡尔河以北的西突厥游牧地区,锡尔河流域的塔什干与费尔干纳地区,泽拉夫善河流域的撒马尔罕与布哈拉地区,阿姆河中上游以南今阿富汗直到波斯东境,囊括了几乎全部中亚地区。

唐朝通过向中亚各国商旅征收商业赋税,来满足安西四镇的行政与军政开支,维持在中亚的统治。

  对于被征服的新领地,唐朝统治者采取的是优抚政策。

《旧唐书·突厥传》曰:

  突厥领利可汗未破已前,自恃强盛,抄掠中国,百姓被其杀者,不可胜纪。

我发兵击破之,诸部落悉归化。

我略其旧过,嘉其从善,并授官爵,同我百僚,所有部落,爱之如子,与我百姓不异……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唐采取了一种双重管理体制,西域东部地区三个绿洲一一哈密、吐鲁番以及济木萨尔直接归人唐朝内政体系,唐的行政以及司法体制、政令法律直接在上述地区适用,而其他地区,则采“羁糜”体制。

  所谓“羁糜”,是指在承认唐朝宗主地位的前提下,允许各游牧部落和城市国家保持原貌,原有统治者依旧居住于原属地区,独立管理这些地区的内政唐统治者将这些地区纳人唐朝行政区划范围,并向这些地区的统治者授予官号以及相应的衣冠缓印,相应,诸国要向唐朝承担缴纳赋税、派兵作战等义务。

对于“羁糜”体制的状况,《新唐书·地理志》曰:

  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

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

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

今录招降开置之目,以见其盛。

其后或臣或叛,经制不一,不能详见〔突厥、回纶、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者,为府二十九,州九十。

突风之别部及奚、契丹、林揭、降胡、高丽隶河北者,为府十四,州四十六。

突瓜、回纶、党项、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闻、焉者、疏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

羌、蛮隶剑南者,为州二百六十一。

蛮隶江南者,为州五十一,隶岭南者,为州九十三。

又有党项州二十四,不知其隶属。

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磨云。

  古突厥文史料之中,也有唐朝对于中亚地区行政管辖的记载,古突厥文《阙特勤碑》(732)云:

  (突厥)贵族子弟,陷为唐奴,其清白女子,降作唐碑。

突厥之旬,弃其突厥名称(或官街,?

),承用唐官之唐名(或街?

),遂服从唐皇,臣事之者五十年。

为之东征向日出之方,远达莫离可汗所,西征远达铁门;彼等之克国除暴,皆为唐皇出力也。

[3]

  在这篇碑文中,可以清楚地得知,在唐朝统治时期,突厥贵族们接受了唐朝的赦封,并出兵为唐朝作战。

  (三)元朝对中亚的影响

  唐朝的没落与五代十国的分裂使中国难以维持在中亚的统治,来自西方的阿拉伯人代替了中国的地位。

其间,从中国辽朝分裂出去的契丹贵族耶律大石曾一度统治过中亚,建立了西辽王朝。

然而中原王朝再次掌握中亚地区统治权,则要等到蒙古人的崛起与元的建立。

  蒙古人能征善战、铁蹄所至之处,无不俯首称臣。

成吉思汗南征北讨,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为了确保征服地区的臣服,成吉思汗设置了特殊官职“达鲁花赤伙在帝国早期,达鲁花赤具有很高的权限,他们均从大汗的那可儿中挑选,驻守在重要的人口中心、从属军队驻地和附属国的宫廷,负责监督户口调查、赋税征收、军事征调。

有学者认为它与金朝的官职“行省”和西辽王国的“八思哈”有联系,二者的职权均与后来的达鲁花赤相类似。

突厥语八思哈与蒙古语达鲁花赤有完全相等的语义,二者的意思均为“监临者”[4]。

而无论金朝的“行省”还是西辽沿袭自辽的“八思哈”,都是来源于汉唐遗泽。

金朝的行省制度,就是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所设置的委授行台制度的继承。

  成吉思汗死后,诸王集会成吉思汗的故地,经过商议,决定继续执行成吉思汗的扩张政策,第三子窝阔台即大汗位,并与其弟托雷取中国北方政权金而代之。

蒙古政权从此扎根中国北方,并开始了汉化政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亦通过蒙古政权的统治,深刻影响了中亚地区。

尤其是中亚的河中地区,与中国北方一样由蒙古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汉化政策的推行者,是契丹遗民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出身契丹王放,从小便在其母亲杨氏的指导下,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身为皇帝重臣,耶律楚材不遗余力地推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蒙古帝国内推行封建等级制度,耶律楚材居功至伟蒙古帝国的朝仪,完全是仿照了中国先代工朝的做法,如察合台汗虽然是兄长,但是按照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尊尊原则,也要遵循君臣分界,依礼向窝阔台汗参拜。

察合台汗是中亚地区的察合台汗国的统治者,他的这一行为,表明在中亚,这种‘·尊尊.’等级制度也得到了承认。

耶律楚材还进言窝阔台,按照中国传统的做法在登基时实行大赦。

  《元史·耶律楚材传》日:

  (耶律楚材)遂定策,立仪制,乃告亲王察合台曰:

“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

王拜,则莫敢不拜〕‘’王深然之。

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

既退,王抚楚材日:

“真社援臣也。

”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始。

时朝集后期应死者众,楚材奏日:

“陛下新即位,宜宵之。

”太宗从之。

  此外,耶律楚材推崇儒家思想,向窝阔台汗进言“守城者必为儒臣”;重开科举,并在蒙古贵族中推行文化教育。

  (太宗窝阔台三年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承相,镇海为右垂相。

  (太宗窝阔台八年)耳卜律楚材请立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编集经史,召孺士梁涉充长官,以王万庆、赵著副之。

(《元史·太宗本纪》)

  (太宗)九年秋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术忽鹏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

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

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得东平杨夹等凡若干人,皆一时名士。

(《元史·选举志》)

  也是在窝阔台执政时期,中国人的至圣先师孔子,恢复了他的尊荣。

  (太宗窝阔台五年六月)诏以孔子五十一世孙元措袭封衍圣公……是冬,救修孔子庙及浑天仪。

  (太宗窝阔台八年)三月,复修孔子庙及司天台。

(《元史·太宗本纪》)

  忽必烈时期,元朝始建,蒙古帝国分崩离析,然而元保持了其宗主国的地位。

元朝的统治者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蒙古大汗,也是元朝的皇帝,他仍保持着他对于中亚地区领土的主权。

中亚河中地区是元朝的一个行省,元朝的政令法律在此地推行与‘护原别无二致,元朝中央政府对于撒马尔罕、布哈拉等地实行直接管辖,元朝官员对中亚地区征收贡赋,对于这些贡赋的处理,元朝比唐朝更进一步。

唐朝的贡赋都用于维持安西四镇的开支,而元朝则是上交国库。

  察合台汗国衰落,突厥化的帖木儿帝国兴起。

来自西方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成为了中亚文化的主流穆斯林世界对外来文化的排斥,郑和下西洋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的繁盛,以及游牧部落之间不断的征伐,中亚的东方文化因素逐渐淡化,影响日渐式微:

二、中亚地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动学习

  中原王朝政治强盛,文化吕明,物质丰富,影响远播,也使西域诸国心向往之。

中亚地区各国,在不断的交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学习中国的官制、法典、溢法等,不同程度地有所吸收、改造和发扬,形成了适合自己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制度特点。

中亚各国主动学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生影响的重要方式。

  仅以汉朝统治时期为例,西汉后期汉朝宫廷礼制就曾为龟兹国所模仿一时龟兹国王绛宾以汉外孙自居,并与妻子乌孙公主之女进京朝贺,居留汉朝一年。

他倾慕汉朝文化,史称,他从汉朝归国后“治宫室,作檄道周卫,出人传呼,撞钟鼓,如汉家仪。

”然而他的效法汉朝朝仪的做法却并未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同,他们嘲笑龟兹王“驴非驴,马非马,若龟兹王,所谓骡也。

”前文中提到的莎车王延也是主动学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例证,他将汉朝的政治制度引人自己的国家。

  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学习,曾为中原王朝最大敌手的匈奴也不落人后一在与汉朝的儿次交锋失败退居到外蒙地区,匈奴单于仍任用汉人作为幕僚,发展自己的国家和决定对汉朝的政策在匈奴单于的幕僚中,最著名的是汉化的匈奴人,受封丁零王的卫律。

  卫律虽然是匈奴人,但是自幼成长于汉地,深受汉文化熏陶,部分由于对汉文化的喜爱,他甚至一度成为汉朝派往匈奴的使节。

然而推荐他出任使节的协律都尉李延年得罪处死,他则叛逃匈奴。

他的封地丁零,在匈奴之北,大约分布于贝加尔湖以西到叶塞尼河之间,南至色楞格河,北至于萨彦岭以北的米努辛斯克盆地。

考古发现这里曾受到中国文化的巨大影响,这与卫律本人的作为分不开。

在卫律的领地中,也有一部分民众就是中国降俘。

卫律深得单于信任,并委之以国是,他善于权谋,对于匈奴政局的走向发挥了重要影响。

  接受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影响的还有大月氏人,他们曾是汉朝所要寻找的盟友大月氏人在中亚建立了贵霜帝国,他们接受了中国和印度“王权神授二沦的观念,这主要反映在贵霜诸王对于自己夸张的称谓上有学者指出,在塔克西拉的银卷铭文上,提到过一位无名的国王。

称之为“大王,诸工之王,天子,贵霜”,前两个称呼,来自于印度称号,而天子,以及他们拥有的“神之子”称谓,则来自于中国帝君的“天子”称号。

  15世纪,中亚的帖木儿王朝一反伊斯兰教传统,对异教以及异教徒采取了宗教宽容政策,直到16世纪方发生改变。

15世纪,中国明朝与帖木儿王朝有过交往,尤其从哈密王国建立以来,与明朝更是往来频繁。

伊朗籍学者法国汉学家玛扎海里将之归结为中国宗教政策的影响,因为在当时“明王朝是惟一一个能够做出宽容示范的国家”,而“帖木儿朝人极力想使大明人坂依他们的宗教,最后却使自己也采纳了后者的理学观点。

”[5]74

三、西辽时期中国文化向中亚的间接传播

  汉人政权或汉化政权在中亚地区的建立,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生影响的重要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汉化政权就是契丹人所建立的西辽政权。

12世纪初,辽国衰微,因女真族崛起备受威胁。

西辽的创建者耶律大石因与天柞帝军事和政治上意见不合,自立为王,率部躲避金兵,迁往中亚,并于1132年在起儿漫(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东北)称帝,改元延庆。

在其最鼎盛时期,其疆域东起阿尔泰山,西至咸海以北,北起巴尔喀什湖,南至阿姆河,地跨葱岭,控制中西交通要道,是个地域广阔的大国。

  西辽的建国者为契丹贵族耶律大石。

根据《辽史·天柞皇帝本纪》记载,“(耶律大石)通辽、汉字,善骑射,登天庆五年进士第,耀翰林应奉,寻升承旨。

”有辽一代,科举考试本为汉人专设,考试自然以儒家文化为主要内容,能在这样的考试中脱颖而出,可见耶律大石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熟悉程度。

对于西辽,中国史家始终将之定位于辽朝统治的继续西。

终西辽之世,统治者都视自己为大辽正统,他们一直保守着辽朝的礼法文化与典章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行中原传统文化,这一点在西辽施政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

  

(一)保留了中国传统的纪元方式以及庙号制度,并以汉语作为西辽政府的官方语言

  以耶律大石为例,他在登基为帝时,便仿照辽国旧制,改元追尊,《辽史·天柞皇帝本纪》记载:

“复上汉尊号曰天皇帝,改元延庆。

追祖父为嗣元皇帝,祖母为宣义皇后,册元妃萧氏为昭德皇后。

”对此,他的子孙后代也相沿不改,每一位西辽统治者登位伊始,无不改元称制,并对故去的皇帝追尊庙号(表1):

表1辽代各帝年号、尊号表

在位时间

尊号

姓名

年号

庙号

1124—1143

天佑皇帝

耶律大石

延庆(1124一1133)

德宗

康国(1133一1143)

1144—1150

感天皇后

塔不烟

咸清

 

1151—1163

 

夷列

绍兴

仁宗

1164—1177

承天太后

普速完

崇福

 

1177—1211

 

直鲁古

天禧

 

  

(二)西辽的官僚和税制等兼有辽、宋体制

  西辽统治者保存了辽国的南、北院体制,各设王爵,分理农业与游牧部族。

南面朝官和北面官各成体系。

其中北面官负责管理游牧部族,其官员设置带有契丹民族特色,而南面官则从唐朝制度,略作修改。

在西辽王的直属地,一凡之前中亚地区较为通行的分封制度(如喀喇王朝就实行这种制度),采取中央集权,终西辽未改。

而在税制方面,原本在西亚通行的税制是土地税为收获量的三分之一,而西辽王朝的土地税则为十税一,而户税则是每户征收一个第纳尔,这种户税,俄国东方学家巴尔托尔德认为是“从中国带来的,在那里很久以来就盛行的户赋制度”[6]。

  其户籍制度与税制也是承袭辽、宋的。

史书记载过在仁宗执政时期,西辽进行过一次户籍统计,“籍民十八岁以上,得八万四千五百户。

”(《辽史·天柞皇帝本纪》)

  在税制方面,它向居民征收户税和土地税。

户税按财产多少征收。

“民赋岁只输金钱十文,然贫富有差”;土地税则大体按收获量的十分之一缴纳。

  (三)其他统治政策也带有明显的汉文化特征

  西辽统治者在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在其治下实行轻摇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对附属国则采怀柔政策,效仿中国历代王朝,只对其征收赋税,而不直接干预内政;并以宽容的政策对待不同的宗教信仰,给予不同宗教的教众公开保留自己信仰的权利。

西辽王朝将先进的汉文化带到了中亚地区,而汉文化的巨大感召力,使西辽附属国也衷心倾慕。

如喀什噶尔东部的喀喇汗朝就深受汉文化和中原政权典章制度的影响。

  喀喇汗朝时期完成的最重要的文学和政治学著作《福乐智慧》,就是重要佐证。

《福乐智慧》成书于1070年,是回鹊诗人优素甫·哈斯·哈吉甫以回鹊语写成的一部长篇劝诫诗,该诗探讨了治国之道,并被作者献给了喀喇汗哈桑。

作者优素甫·哈斯·哈吉甫熟悉回鹊民族传统文化、汉族文化、伊斯兰文化、古希腊文化、古印度文化等多种文化,所以这部最古老的突厥文学可谓是多种文化的结晶。

在其中,就有中原汉族文化。

  《福乐智慧》有各种抄本流传于世,按照维也纳抄本,全书共有七十三章。

在该诗的散文体序言中说道:

“它以秦国贤者的篇言写成,以马秦国智者的诗歌装饰而成。

”[7]6

  其中马秦就是宋国,而秦则是辽朝。

从这段序言可以得出结论,在《福乐智慧》中,确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陈富恒先生在《<福乐智慧>与祖国传统文化》一文中,就一一指出了曾经影响《福乐智慧》的中国著作。

包括蒙学作品《太公家教》、溉言书《百行章》、以及隋唐时期的政治著作《治道集》《九谏书》等。

在道德伦理观念、行为规范、习俗礼仪、处事经验等各个方面,《福乐智慧》都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

仅举两例为证:

  在《福乐智慧》中,有格言叹井究礼法之人,位居中人之上”,而在《太公家教》中.则是“身有德行,人必传称”;在《福乐智慧》中,有“制法者啊,要制订良法,制了酷法,作法自毙。

明君啊,莫要制订酷法,制订了酷法,当不成君主。

谁若在生前制定了酷法,身后定然会臭名昭著。

谁若是制定了好的法度,他的名字将留芳千古”,“要人民富足,须法制公正”的词句,而在《九谏书》中,就有专门的部分,论述“省重刑、用轻典、均赏罚,,[7]195-196。

  西辽政权的建立,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中亚地区的传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西辽王朝把汉文化输出中亚,开启了元代西域华化的先声,并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西传西亚与欧洲的先导。

正如著名史学家陈垣先生所言:

  ……(元时西域文化)最后役于西辽,受大石林牙之汉化,耳濡目染者又近百年。

当元人未据西域之先,大石林牙已经将汉族文明炫耀于中亚大陆。

耶律楚材《怀古百韵》有:

“后辽兴大石,西域统龟兹,万里威声震,百年名教垂”之句,注:

“大石林牙克西域数十年,幅员数万里,传数主,凡百余年,颇尚文教,西域至今思之。

”见《湛然居士集》十二。

西辽五祖,凡八十八年,皆有汉文年号,可知其在西域,必曾行使汉文。

东欧人至今称中国为契丹,亦际于此,犹之耶律楚材、丘处机等游记,统称西域为回纶,皆以七所与接触者举近概远者也。

西域人既杂受印度、犹太、波斯、希腊、亚刺伯诸国之文明,复曾睹中国文明之一线,其渴望亲见之之情可想也。

[8]

四、中国与中亚的民间交流活动

  从张赛出使西域开始,中国与中亚的人员往来几乎不曾间断,除了官方使节之外,商人与僧侣频繁往来于中国与中亚两地,商人逐利,僧侣传教,商业交流与宗教交流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播中亚的重要载体。

  商业交往在文化交流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中国的物品从丝绸之路远销西方的同时,中亚的商人也源源不绝地将中亚物产带到中原,例如唐都长安是当时世界最重要的商业中心,东西两市之中,远道而来的番商胡人比比皆是。

  商业交往和货币制度的变革,使中国的钱币形制对于中亚地区产生了深刻影响从七世纪起,粟特地区就大量流行形式上为汉制方孔圆钱、铭文改为粟特字母的钱币随着粟特人商业活动的进一步推广,中国钱币形制也随之在中亚广泛适用。

回鹘汗国发行过一种“旧月光金”的钱币,就是圆形方孔,甚至在一面上还有汉语的‘旧月光金”的铭文[9]。

  宗教交流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播的贡献也不可忽视。

景教、袄教、摩尼教、特别是佛教,都经由中亚地区传人中国。

对于来自于中亚的僧侣们的事迹,《高僧传》《续高僧传》《宋高僧传》以及《明高僧传》等有详细记载,而西行求佛的中国僧侣们,更是把他们的经历写成游记流传于世:

他们身在异域,心怀国朝,将中国传统文化宣于域外。

  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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