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567141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8.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docx

现代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几个问题

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对城市规划的再认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规定: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这是从城市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对城市规划所作的定义。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

城市规划“是政府确定城镇未来发展目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调控非农业经济、社会、文化、游憩活动高度聚集地域内人口规模、土地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各项开发与建设行为,以及对城镇发展进行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安排;依据确定的城市规划是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

还规定: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市与村镇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政府为实现城市与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对规划区内人口规模、土地使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各项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并确定各类专门性规划的统一要求;是社会必需遵守的公共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则从城乡规划社会作用的角度对城乡规划作了如下定义: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市规划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又是一项社会活动。

城乡规划同时具有这三种属性,规定了它的本质和特征,这是我们认识和理解城市规划的核心。

城市规划是一门科学。

联合国在1974年确定的29门科学中,城市规划科学与天文、地理、生物、数学、物理、化学等科学相并列。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11年3月8日公布了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城乡规划学正式升格为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0833.在此之前城市规划是处于建筑学下面的二级学科。

美国国家资源委员会则认为城市规划应该“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一种政策活动,它设计并指导空间的和谐发展,以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城市规划资料集》第一分册。

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合空间资源,协调城市各项用地和空间布局以及对在城市各项建设活动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因此,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得以合理利用和城市各项建设得以合理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

由于城市规划的综合性、政策性和前瞻性,被称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

——《城市规划读本》,中国建筑出版社。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的作用和本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作为公共决策,主要是政府对空间资源的管理,其核心是土地的空间利用,配置的是空间资源,调整的是利益关系,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城市安全、公平和效率,处理的是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目的是保证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城市规划的属性,决定了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二、城乡规划法制和行政责任

1、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广义的讲,或从实施的角度来讲,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标准规范(实质上这是技术法范畴,但城乡规划法赋予其法律地位),规范性文件。

还有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也要执行。

2、城乡规划要依法行政

依法编制规划、依法审批规划、依法实施规划、依法对规划修改,对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3、从事城乡规划工作有很大的责任和风险

城乡规划是政府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有的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等。

这些问题损坏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012年,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9号颁布了《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了对违反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行为的市长、县长、局长及管理的工作人员、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即责任追究。

该令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城乡规划工作有很大的行政责任和风险,我们城乡规划工作者要高度重视。

三、城市规划工作应把握的十个要点

1、正确把握城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城乡规划和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乡规划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有的指出,城乡规划要引领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规划要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

2、城市规划工作的主要任务

超前编制城市规划——搞好超前服务。

强化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依法行政。

大力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提升城市水平,构建和谐城市。

3、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超前、提速、公开、提高。

超前——超前服务

提速——提高工作效率

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提高——提高工作水平

4、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一定要超前

2003年全省开始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提出四个一点。

即快一点、悠一点、远一点、小一点。

从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的城市规划回顾,日照、烟台、潍坊三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比较超前。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超前,要有专门力量对城市总体规划跟踪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调整,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提供依据,是今后几十年要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约10年左右是一个周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一定要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边,这是工作性质、政府决策程序、实际需求所决定的。

5、少说不行,多研究怎么才行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这是对城市工作者的一种要求,回顾近二十几年来,我们的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也是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大变化的时期。

城市规划要加强研究,特别是超前研究非常重要,这是城市规划的特性决定的一种要求。

城市规划的过程就是研究的过程(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过程是协商的过程(扩大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过程是谈判的过程(对一些城市的开发建设项目)。

6、要当发展的促进派,不能当激进派

城市规划工作的思路、出发点、规划编制、规划审批

规划实施、规划许可要贯彻这个思想,包括批后规划管理,规划监察,规划督察。

要依法行政,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激进有风险。

7、牢牢守住城市规划的“底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全球化的时代,城市经济和社会未来发展过程及目标都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城市规划的基本矛盾——如何处理未来的不确定性,这是各个国家各城市普遍遇到的问题。

英国的经验是采用指导性的规划与自由裁量式来应对市场变化,还要有严格的程序和透明的制度。

城市规划应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即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多种状态都具有一定的包容性。

城市规划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有的说,一个好的城市总体规划有三分之一是不变的(例如道路系统,大的布局,生态系统等等),有三分之一是按程序变的,有三分之一是在城市规划实施中通过自有裁量变的,有一定的道理。

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建设和谐城市是城市规划的价值取向。

要保证城市按照规划可持续发展,就要保证城市的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公平和效率,这就是城市规划的“底线”。

要紧紧抓住“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四线等强制性内容的控制与实施,严格落实对城市绿地、河湖水系、基础设施、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资源区等敏感地区的空间管制。

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按法律规定是不能变的,必须坚持,这是城市规划的“底线”,必须守住。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确实需要改变的,要按法定程序办。

要及时制定城市四线控制规划,深化细化其具体内容和控制要求,即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完善,也是增强城市规划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提高科学性的重要措施。

该保的要坚决保住,该建设的要有序的建设。

另一方面,对城市规划技术规定等管理的技术规范、标准要修订完善。

8、坚持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城市规划的性质决定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这是世界上各个城市普遍的作法。

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对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国家和省历来都明确要求“各类开发区的城乡规划工作,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要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及其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和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与管理。

一个城市只设一个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必须高度集中,不得下放”。

无论城乡规划法还是山东城乡规划条例对此都有明确的要求。

9、对违法建设要依法查处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是一个高潮期,由于市场需求及利益的驱动,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的现象久难根治。

违法建设有极大的危害:

破坏了城市建设秩序,影响到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侵占城市公共资源,损害公众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为了局部、单位、个人的利益,影响到城市公平和效率等等。

对城乡违法建设必须依法查处。

城乡建设违法查处要完善制度,关口尽量前移,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之中,减少损失,减少影响,减少难度。

凡城乡规划违法查处全部或部分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要建立城乡规划违法查处联动制度,确保工作到位。

乡村违法建设的查处。

城乡规划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可以拆除。

在执行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乡、村规划区的违法建设法律授权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

二是在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这也是法定职责。

三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也应含镇、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应该有查的职能。

四是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对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五是乡、村违法建设的查处应该对执法主体、程序、联动、衔接等进行规范。

10、正确理解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2006年国家建立了向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现在已基本全覆盖(几个直辖市尚未派驻)。

山东省从2003年开始向各市、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建立了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计划2015年省内全覆盖。

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通过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上级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相关国家强制性内容、强制性标准,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层级监督。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违法建设查处关口前移,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制止,减少损失和失误。

避免城市在建设发展中违反城乡规划、产生重大损失、难以挽回纠正的错误和遗憾,保证城乡规划的有关法规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从全国来看,当前一个时期城乡规划督察的重点还是要放在制止违法违规倾向性问题上,要牢牢守住“绿线”“蓝线”“黄线”“紫线”四条底线等强制性内容,严格落实对城市绿地、河湖水系、基础设施、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资源等敏感地区的空间管制,严格监督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规划审批情况。

城乡规划督察是旁站式监督,“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是城乡规划督察的基本原则。

从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到依法编制规划、依法审批规划、依法实施规划、依法修改调整规划、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全过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利益是一致的,不过这种督察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察。

从主观上讲,下级政府缺乏希望上级对其督察的自觉性。

城乡规划督察制度从实施几年的情况看,对于建立长效城乡规划机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保障城市按照规划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作用,这是加大城乡规划层级监督的一种卓有成效的方式。

从某种角度来讲,是对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支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即是盾又是枪,要发挥这个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城乡规划工作。

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与应变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伴随着城市土地市场化应运而生的。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内容,是政府控制和引导城市土地开发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工具,是城市规划实施、批后管理、违法查处及督察中最为基本的依据。

城乡规划法和省条例都明确规定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颁发规划许可。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覆盖建成区及近期建设地区,在此基础上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这早已成为山东省的共识和行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2012年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已达98.23%。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法编制、依法审批、依法实施,需要修改的要依法修改,对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应该是比较全面和完善了,但是全国各地城市落实的并不尽人意。

突出的表现是:

通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比较多,但依法审批的很少;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实施中调整的数量巨多。

由于利益驱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频繁修改,是应对城市快速发展的“无奈”。

据有关资料显示,建设项目审批时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频度高达60%。

即使深圳的法定图则,涉及城市用地性质与容积率的修改也占总数的50%以上。

2008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有的专家则认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使用中的修改率达80%(《城市规划》2013第7期)。

出现这种局面的因素很多,一是经济利益驱动,这是城市土地的产出效益所决定的的。

1979年冬天我参加全国在天津召开的居住区规划会议,日本城市规划、城市经济专家古藤正三讲:

单位宗地产出效益,从事第一产业其产出效益是1的话,从事第二产业其产出效益是10,从事第三产业其产出效益为100,即单位宗地产出效益,从事一、二、三产业的比值是1:

10:

100的关系,这就是城市土地价值高的根本原因。

或者说城市土地的地价主要是由区位、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决定的,各方面高度关注用地性质和容积率也就容易理解。

二是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修改,如果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然后再进行规划许可,行政效率将十分低下,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城市快速发展竞争的环境中将意味着城市众多的发展机会丧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就要承担很大的政治风险。

为了保证地方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光编不批或少批就成了全国城市的普遍做法(尽管这是不符合法理的)。

三是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实施性有差距。

四是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也面对城市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这确实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具有相应的应变性和适应性。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应该说比较好的解决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强制性内容的问题,第四十八条规定:

建设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中强制性内容的,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报城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变更手续。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批准。

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条规定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留下很大的空间。

当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高科学性、可操作性,针对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其适应性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要注意解决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要按程序办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对影响到公众利益的强制性内容必须坚持。

五、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之外的规划许可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四十二条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这两条是法律规定的,但是确实有其不合理性。

《山东省城市规划条例》对此有很大的突破。

第三十五条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

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超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有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同意建设的,方可作出规划许可。

六、非法定性规划的研究编制任务量越来越大

2010年全国城市规划评优该类规划获奖者几乎近一半。

2011年度全国规划评优复评有266个项目,其中法定规划组122项,非法定规划组144项(该组也有部分法定规划)。

2011年城市规划评优进行点评,清华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尹雅院长讲:

“利用法定规划守住底线,利用城市研究(非法定规划)探索未来,符合复杂科学时代的特征”。

非法定规划是伴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所产生的。

具有强大的社会需求,我们要高度重视,抓住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的、迫切需要的、长期战略需要的问题积极开展研究、策划和规划,是对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设计单位的新的要求。

当前城市规划中要关注的问题很多,如城乡统筹规划、低碳城市、生态城规划、智慧城市、城市规划转型、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地块概念性规划、城市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城市设计等等。

七、关于城镇化问题

近十几年来,我国对城镇化问题高度关注,不光从理论上还是从政策推进上都进行了非常广泛的研究,进行了若干实践,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特别是世界金融危机以来,直至今年的两会,对城镇化更是高度关注,同时,不同认识也较为突出。

1、基本概念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城镇化的含义

不同的学科对城镇化有着不同的理解。

从经济学角度,城镇化就是农村经济转化为城市化大生产的过程,也有的说,城镇化是农民从事第一产业转向从事二、三产业的过程。

从人口学角度,城镇化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并向城镇集中的过程。

从社会学角度,城镇化是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镇生活方式的过程。

……

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城镇化有不同的解读是非常正常的。

但城镇化的含义至少应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城镇化是乡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集中的过程;二是城镇化是农民从事第一产业转向从事二、三产业的过程;三是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的过程;四是城镇化是城市文明、城市意识、城市生活方式的扩散和传播的过程。

3、城镇化的动力

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

工业化使城市成为区域经济的中心,工业化冲破农村自然经济的桎梏——劳动生产率极大提高,工业化带来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工业化促进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

18世纪的工业革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出现了现代城市。

农民由从事第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并集中,农民转为市民,出现了城镇化浪潮。

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是经济的发展,或者说是非农业的机械化大生产。

纵观世界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也是必然产物,也是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4、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现代城市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进程中起着主导地位和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时期,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力大幅提升,城市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均起到了主导作用。

这个时期,我国的城市从规模、效益、质量、贡献都得到极大的发展、提高和发挥。

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城市群地位作用突显,实施积极的城镇化战略,取得令人注目的成就。

将来若干年内,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城市也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城镇化也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这是当前和今后几十年不争的事实。

经济发展必然进一步推动城镇化进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仍然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要发展,对劳动力产生必然的要求,农民向城市转移并集中也会是相当时期内的发展趋势。

这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发展趋势所决定的。

当然,城镇化进程也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解决三农问题,城镇化是必然选择。

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在我国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情况下,最管用的办法是减少农民数量,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当然还要发展现代农业,为农民提供现代的社会服务和公共供给。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光有城市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那不是全面的现代化,是一个畸形的现代化。

5、目前我国城镇化最大的问题是质量不高

据有关资料提供,我国2012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2.6%,但其中2.6亿进城农民没有成为市民,城镇化质量低,进城农民的城镇化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人的城镇化成为热门话题。

农民进城的根本目的(或者根本动力)是在城市比在农村生活的好,进的来、留的住、住的下、生活好是农民成为市民的根本问题。

进的来,是人口流动,牵扯到户籍问题;留的住,是进城的农民要有就业岗位,能够保证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维持生活;住的下,是进城农民要有房子住,这是安居乐业的基本需求;生活好,是农民进城后要享受到市民的待遇,如就业、劳保、医保、子女教育等基本服务和保障。

在这四个问题中,我们基本上没有得到有效全面的解决和落实。

我们的城镇化质量水平不高,就出现了突出的问题。

6、当务之急是要强化人的城镇化

要发展经济,提供就业岗位。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实现中国梦,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目标推进,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我们国家会非常有信心,有能力。

发展经济,提供就业岗位,或者说进一步突出强化城镇化的动力,对实现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对实现中国梦会有非常重要和非常积极的意义,起着关键的作用。

继续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搭建经济社会发展平台,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必然是今后相当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的同时,选择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建制镇,促进其经济发展,搞好规划建设管理,就地推进城镇化。

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提高城镇化质量。

推进各种改革,制定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让进城的农民其真正成为市民。

特别是围绕农民进的来、留的住、住的下、生活好制定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尤为迫切,让进城的农民真正向市民一样过上城市生活。

当然另一方面,还要做好三农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使我们的乡村也要相应实现中国梦。

我国的城镇化达到成熟期,也就是说我国经济社会达到相当水平,城镇化达到稳定发展时期,很多专家预测,中国还有20年左右的快速城镇化进程。

个人认为,如果按照新型城镇化,按照人的城镇化要求,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从全国分析,持续时间可能还要更长。

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据报导2011年全国二十几个省相继开展大规模新农村建设。

有的拆平房建楼房(多层),进行土地复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供应。

尽管中央和省级政府反复强调不要强制拆农房强迫农民住多层楼房,但在农村地区拆掉平房集中建多层楼房的现象屡有发生,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008年世界金融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