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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山中圣训五七

參、山中聖訓(五~七)

導言:

材料來源:

耶穌的語錄(Q)─比較:

路六17-49!

1、山中聖訓的「開場白」(五1-16)

1.敘述「框架」(五1-2)

1).聽眾對象─群眾

來自於瑪四25─所有的人、一般人(參閱:

七28)

2).山

非實體意義─「真福山」(Mt.Beatitude)!

是象徵意義─梅瑟、山、法律vs.耶穌、山、(新)法律

3).坐下教訓(教導)群眾

經師教導的慣例

復活的耶穌在山上派遣門徒往訓萬民(二八20)

2.真福八端(五3-12)

1).「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這句話強調「精神」貧窮,因此是針對每一個人說的:

指凡是知道自己在天主前是貧窮的,在一切困苦急難中唯有天主是唯一可信靠的人。

這種「貧窮的虔誠」根源於舊約(參閱:

詠三四;三七),耶穌時代的以色列民族中也有許多人深深體驗到這個事實(參閱:

路一46-55)。

耶穌向窮人傳報救援喜訊(路四18),但並未將祂所帶來的救援侷限在以色列的「神聖遺民」範圍之內。

凡是體認自己在天主前是絕對的「貧窮」,需要天主仁慈憐憫的人,都將得到耶穌的救援─天國。

2).「哀慟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到安慰!

這句話並非表達另一組人,「哀慟的人」其實就是「貧窮的人」(參閱:

依六二1-2)。

這裡只是強調的角度不同,指出一切因承受苦難債務壓迫而哀嘆,並且只能期待天主安慰的人(依四九13)。

這個期待清楚地表達在被動語句中:

「因為他們要得到安慰!

」聖經中常用被動語態,表達真正的主動者就是天主。

只有天主的安慰能化悲傷為喜樂。

在耶穌所說的許諾中,聽眾看見了業已露出曙光的天國。

3).「溫良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

「溫良的人」所表達的意義基本上和「神貧」與「哀慟」的人相同。

詠三七11說:

「善人將繼承樂土,必將樂享平安幸福。

」聖詠中的「樂土」和瑪竇這裡所說的「土地」就是指天國,因此這句話是一個普遍性的救援許諾,針對一切謙遜溫和、期待天主的平安喜樂的人。

4).「饑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

「神貧、哀慟、溫良」的人所渴望的就是「義德」,也就是由天主或祂所派遣的默西亞所建立的救援秩序(依九4;耶二三5-6)。

福音經文以「飢渴」描述對天主的「義德」的期待,明顯地影射以色列子民在曠野中流徙的經驗(詠一0七4-9),他們在那裡體驗到深度的飢渴,也經驗了天主如何以瑪納和由岩石流出的水養育了他們。

福音類比地運用這個民族生命的體驗,表達對天主聖言(亞八11)以及天主智慧(德二四21)的渴望。

瑪竇所使用的「義(德)」這個概念一方面表達天主賞賜的救援,另一方面也表達要求於人的正確生活態度。

天主賞賜的救援就是天國,而渴望天國的人所應表現的基本生活態度,就在下面「四端」真福之中。

5).「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

渴望得到天國的人應該「憐憫」他人,而且是像天主(耶穌)一般地仁慈憐憫(十八33)。

針對只重視外在表現的法律主義(二三23),耶穌強調天主「喜歡仁愛勝過祭獻」(九13;十二7);面對呼求憐憫救助的病患與困苦之人,耶穌從不讓他們失望而歸;誰若接待受苦者、看顧遭受遺棄者,就是屬於被天父所祝福的人,將在最後審判中得到天主的憐憫(二五31-46)。

6).「心地純潔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

所謂「心地純潔」並不是狹隘地指某一個特殊的美德,而是如同猶太法律對於參加聖殿禮儀者(參閱:

詠十五)所要求的「手潔心清」(詠二四4)。

這裡強調發自正直良心的行動,尤其是真實的言論,忠於自己所說出的話,與人交往絕不欺騙不實(詠十五2-5),也就是必須仿效天主的仁慈與信實(詠二六)。

「看見天主」是由猶太虔誠傳統所引出的一個許諾。

猶太傳統相信人們在聖殿中「觀看天主的面」,這個傳統後來演變成為一種期待:

義人的靈魂將在天堂看見天主;初期基督徒團體繼續接受這個思想,強調在未來將看見天主。

7).「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

「和平」是聖經思想中一個意義極為豐富的概念。

所謂「締造和平」是指積極努力促進天主願意在人間散播的和平(參閱:

路二14),標準則是在世上、各民族間建立天國(依二4;米四3)。

更進一步則是針對門徒們的教導:

要求他們放棄報復的權利(五38-42)、放下武器暴力(二六52-54)、隨時準備與人和好(五23-24)、愛仇並為迫害自己的人祈禱(五44-45)。

期待「成為天主子女」是以民傳統的渴望(參閱:

歐二1-3;智二16-18),是救援觀點下另一個表達天國的方式;初期基督徒認為自己就是實現了天主子女的團體,若壹三1-2更把這個概念和「看見天主」連結在一起。

這個「真福」的許諾為今日的「和平運動」指出一條明路,但卻必須透過正確的詮釋,使之在每一個具體的時空環境之中實現。

8).「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為義而受迫害」表達由於忠於耶穌和祂的福音而遭受迫害,這是初期基督徒團體已有的經驗(十23;二三34)。

這個「真福」的許諾要求他們,平安接受迫害,並為迫害者祈禱(五44)。

雖然耶穌「愛仇」的最高要求,對初期基督徒團體具有非常真實的意義;但這個要求也是對任何時代、任何情況中的人都有效的。

「被迫害」屬於耶穌門徒的命運(十22-26),福音的力量在迫害中更為彰顯,被迫害者更有機會證明自己真是耶穌的門徒(十38-39),配得天國永福。

9).「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一切壞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

你們歡喜踴躍吧!

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

因為在你們之前的先知,人也曾經這樣迫害過他們。

這最後兩節經文已不屬於所謂的「真福八端」,耶穌講話的對象變成具體的「你們」,說明瑪竇將「真福八端」的內容直接應用在基督徒團體上;因此,這兩節經文也可以看做整段教導的結論。

3.門徒的圖像(五13-16)

講述門徒團體的尊貴地位(地上的鹽)與影響世界的能力(世界的光)。

基督徒團體必須成為這樣,並如此生活發揮功效。

1).你們是地上的鹽(13)

「你們」:

第二人稱復數,表達特定對象,承接前面五11的語氣

「鹽」:

提味、防腐

「鹽若失了味」:

「鹽」本身原本不會失味,除非和其他物質(水分、雜質…)相混和

基督徒入世,但不可與此世同化!

(反省:

福音本地化的課題)

2).世界的光、山上的城(14-15)

「世界的光」在猶太信仰中,常用來指稱猶太典範性的義人或經師

現在耶穌用來表達門徒團體(也許原本有「抗衡」的用意)

「山上的城」具有相同的意義:

門徒應成為人人可見的榜樣

「燈必須放在燈台上」:

基督徒必須發揮功能

3).「好行為」(善行)(16)

好行為:

基督徒的見證(仁愛行動)

「天父」:

這個名詞在此第一次出現於福音中!

門徒團體一切思言行為的起點與終向!

2、

「更」大的義德(五17-48)

1.耶穌對法律的態度(17-19)

法律和先知繼續有效,但必須以一種新的方式「實現」、「成全」!

1).「你們不要以為…」(17)

耶穌更正人們對祂的誤解(參閱:

十34)

要求:

信仰團體必須按「祂」的方式理解並實現「法律與先知」(舊約)

2).「一撇一劃」(18)

原文是「最小的字母」(jota:

i)也要完成:

以誇張的說法強調法律的有效性和這個世界一樣;耶穌的話有一樣的效果(二四35)

3).天國中「最小者」與「最大者」(19)

「行為」與「教導」並重

4).小結論:

耶穌這種對比強烈的言論方式反映出猶太基督徒對法律的理解,當然並不是說耶穌贊同每一個法律細節,而是警告不可將法律從古老天主子民中解除。

就如過去先知們多次對法律提出批判,耶穌也一樣提出祂的批判。

接下去的經文就是更具體的表達耶穌關於法律的批判。

2.「更大的義德」:

反論(20-48)

1).引言:

更大的義德(20)

第20節是標題─「更大」:

大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

以21-48節中六個所謂的「反論」(六個例子)加以開展說明

「進入天國」:

此處是第一次出現這種表達。

一個信仰概念發展的過程:

進入「福地」─「聖殿」─「天國」!

2).第一個例子:

憤怒與寬恕(21-26)

(1)v.21-22:

殺人vs.發怒

古人:

過去的世代,從西乃山上的「十句話」開始!

「我卻對你們說」:

「我」顯示耶穌絕對的「權威」(參閱:

七29),「你們」表達特殊的團體─門徒(基督徒)團體。

這個關係是瞭解這整段經文的基礎。

「不可殺人」的誡命被提升到「不可發怒」!

「猶太法庭」只判斷罪的嚴重性;耶穌卻指出天主的審判直指一切可能傷害「弟兄團體」的根本因素(發怒、責罵、諷斥…),因為這是造成一切罪惡、傷害的根本原因。

(2)v.23-24:

「祭壇獻祭」

耶穌的命令(禁止發怒)轉為積極的行動要求─與對手(仇敵)和好!

沒有與弟兄和好,就不可能進入與天主共融的情境

注意:

耶穌根本不討論「對手」是否有錯!

只要發現「你的弟兄有事反對你」就夠了,就必須採取耶穌要求的和好行動。

愛的誡命遠高於禮儀崇拜(參閱:

九13;十二7)

(3)v.25-26:

訴訟

一樣的要求:

與鄰人和好;「愛德」超越一切

採取逐步升高的情境表達方式:

從「禮儀崇拜」提升到「法庭訴訟」

3).第二個例子:

姦淫與誤導(27-30)

第二個例子是兩性關係的領域

(1)v.27-28:

姦淫與慾念

外在的姦淫罪刑必提升到要求內心思想根本的潔淨

(2)v.29-30:

避免地獄永罰

以終極情境教導人如何作生命選擇:

永福的價值遠勝於暫時的慾樂!

4).第三個例子:

禁止離婚(31-32)

「休書」:

猶太傳統離婚只有男人有權決定,以開立休書而成立。

我們這裡不深入猶太人關於婚姻的細節討論!

耶穌「禁止離婚」的命令建基於天主關於婚姻的神聖旨意,不考慮現世生活中具體的實踐問題(這其實是整個山中聖訓的根本基礎,也是造成瞭解困難的根本「問題」。

5).第四個例子:

禁止發誓(33-37)

第二組反論:

「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參閱:

五21)

參閱:

雅五12(平行文)

(1)「不可發誓」(33)

不是直接來自「十句話」(參閱:

出二十7),而更是來自肋十九12。

「許願、還願」是猶太歷史常見的現象,而且總是和呼求雅威緊密相連(就如雅威活著一樣真實!

誓願的宗教意義特別建基於雅威自己也指著自己發誓(創二二16;出二二13等)祝福或詛咒。

(2)絕對禁止發誓(34-35)

耶穌的話清楚顯示「絕對」禁止發誓

第一個理由是:

天主的絕對性,上天下地都屬於祂(依六六1)

(3)人本身的不可靠(36)

第二個理由是:

人本身的不可靠,人對自己的生命根本無能為力

(4)「積極的命令」作為結論:

是就說是,非就說非(37)!

(5)解說:

禁止發誓的命令在實際生活中難以實現,連保祿也常以天主的名發誓(例:

格後一23)。

耶穌是在天國的幅度下講述:

天國是天主以真理與信實治理的國度,在其中生活的信仰團體成員也應該如此彼此相待。

6).第五個例子:

不可報復(38-42)

(1)不可報復(38-39a)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出二一24;肋二四20)命令的精神是禁止過度報復

耶穌的新命令:

不要抵抗惡人!

(2)三個具體情況(例子)說明前一節經文中的原則(39b-41)!

(3)「積極的命令」作為結論:

答應人的請求(42)

(4)解說:

這段經文一樣是放在天國的幅度下才能理解。

瑪竇當時的背景是基督徒團體的生活,也許也包含他們面對迫害時應有的態度。

7).第六個例子:

愛仇(43-48)

所有「反論」的最高峰,使人回想:

五20所要求的「更大的義德」

(1)舊約「根本命題」?

(43)

「應愛你的近人」引自肋十九18

「恨你的仇人」─瑪竇的「創作」,為配合建立「反論」的需要!

(2)耶穌的反論與理由(44-45)

這段經文已經使人想起「天主經」的內容

「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

瑪竇所想的大概是他的團體正面臨的困境

「太陽光照善人與惡人」:

智慧性教導作為「愛仇」的理由!

(3)超越的愛(46-47)

「愛仇」要求超越「人之常情」的愛

(4)結論:

成全如同天父(48)

肋十九2:

「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

瑪竇將「聖」改為「成全」,聖經的含意是「完全實現天主旨意」!

對瑪竇而言,達到此目標的方法就是「跟隨耶穌」!

8).「反論」的總結

基督徒必須完全肯定天主的法律,但必須按照耶穌的理解與詮釋

完全實踐天主的法律不是一種「感覺」而已,而是在聖神力量的幫助下必須以態度、以行動、在任何領域中表達出來!

3、

面對天主─天上的父─的正確態度(六1-18)

這段經文繼續前面的主題─「更大的義德」─並將層面從「人與人」的關係提升「人與天主」的關係上,人與人相處的態度更應該表現在人面對天主的態度上。

並以猶太傳統中所特別重視的三個操練祈禱、守齋、仁愛工作(施捨)(參閱:

多十二8)加以演繹。

1.施捨(六1-4)

1).虛偽的善行(1-2)

暗中行善是猶太傳統高度稱許的德行vs.假善人、外邦人

施捨的「質」重於「量」(參閱:

谷十二41-44【窮寡婦的捐獻】)

耶穌並未批評施捨,而是指摘「偽善」(以博取名聲為目的!

2).真實的善行(3-4)

耶穌以尖銳的對比要求暗中(沈默的)行善

天主必定賞報:

因為天主是最慈善的「大施主」!

(參閱:

二十8-15)

3).比較

辣彼文學與斯多葛(Stoia)學派也都警告不可為了虛榮而施捨行善,但他們的理由都是基於「良心」;耶穌卻將人的慈善行動和天父的絕對(五48)慈善「綁」在一起,其實也是祂自己的慈善。

2.祈禱─天主經(六5-15)

1).祈禱的操練(5-8)

語言格式和1-2節一樣,不要虛偽如同假善人或外邦人(7)

猶太傳統的祈禱地方:

「會堂」是首選、私下、街道……都可能

耶穌強調的不是「地方」,而是「心態」:

在暗中向天父祈禱

「嘮嘮叨叨」這個字的意義是:

多言顯示出空洞而愚蠢!

問題:

既然天主知道一切,還需要祈禱嗎?

當然!

這個問題顯示出根本不瞭解何謂向(耶穌的)天父祈禱,耶穌也要求我們「祈求」與「敲門」(七7),祈禱是「信任與交付」的表達,使我們和天父緊密相連(當然不是「提醒」天主)。

2).天主經(9-15)

耶穌教門徒的祈禱分兩部分:

三個願望(願祢…)、四個祈求(我們…)!

(1)我們在天的父!

願你的名被尊為聖!

(9)

⏹「我們在天的父」

以「父」的圖像表達天主,是以色列非常古老的傳統(參閱:

歐十一1-4等)

基督徒把「父」增加成「天父」的概念

耶穌自己更是稱天主為Abba(谷十四36)!

⏹「願你的名被尊為聖」

猶太的傳統祈禱,意思是:

願你的名成為偉大的(參閱:

若十二28)

(2)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承行於地,如在天上一樣!

(10)

天父如何顯示祂的光榮與權能?

─藉著使祂的國降來!

(參閱:

瑪四17)

祈求天父在地上實現其旨意,就如同天上的情況一樣,亦即祈求天主藉著建立祂的國度,而使祂的旨意實現。

(3)我們的日用糧,求你今天賜給我們(11)

11-13節都是「我們…的祈禱」,反應耶穌關注門徒的具體生活情況,以及非常實際地重視當下世上生活的。

「日用食糧」的祈禱直接關係到我們世上生活不可缺的飲食

瑪竇的版本強調「今天」,大概就是指「必需的」食糧!

耶穌時代人們每天準備當日的麵包,這個祈求顯示天父對人具體需求的關心,當然也要求我們和飢餓的人分享食物(二五35、42)

(4)寬免我們的罪債,如同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12)

「寬恕」的祈禱顯示:

我們現實與精神生命不斷遭受罪惡的威脅,罪惡削弱或傷害人與天主、人與人的共融關係

耶穌宣講:

寬恕罪惡是顯示的天父恩寵(十八23-27)

人與人彼此相互寬恕是祈求天父寬恕的條件,也是獲得天父寬恕的外顯。

耶穌的整個生命是對抗罪惡(毀滅的力量),耶穌的死亡使教會成為「寬恕罪惡」的保證(二六28)

(5)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

(13)

「免受誘惑、免陷凶惡」的祈禱關注到我們整個的精神存在

雅一13:

人受誘惑,不可說:

「我為天主所誘惑」,因為天主不會為惡事

所誘惑,他也不誘惑人。

「誘惑」是整個生命具體的經驗,「凶惡」(邪惡者【魔鬼】的攻擊)也是生命中常有的具體感受;耶穌教導的祈禱要求人們堅信天主的力量更為強大,能戰勝一切誘惑與凶惡!

(6)具體的倫理勸勉(14-15)

瑪竇福音的典型特色之一是提出具體的倫理勸勉

此處將彼此寬恕當作獲得天主寬恕的「條件」,其實天主寬恕更是先於我們的彼此寬恕(十八23-24),天主是以祂的寬恕,期待人們有被寬恕的經驗後,也會彼此寬恕。

3.守齋(16-18)

猶太人守齋傳統:

贖罪日慶節前必須守齋(肋十六29-31:

克己苦身)

此外也是表達虔誠,個人私下廣為流行的操練

耶穌關於這個議題曾和猶太人衝突:

猶太人星期一、四守齋(vs.基督徒:

星期三、五)

門徒們曾因為不遵守此傳統而被指摘(谷二18-19)

耶穌幫忙他們辯護的基礎是著眼於業已開展的救援時期!

「守齋」是說明生活於天主前的正確態度的第三個例子

在「祈禱」後提出,大概基於「守齋增強祈禱的力量」(宗十三2-3)的信念

耶穌警告「假善人」的心態

基督徒延續猶太信仰中良好的傳統

耶穌講論的守齋完全與今日流行的「健康理由」無關!

4、全心侍奉天主、尋求祂的國(六19-34)

瑪竇將不同的耶穌語錄綜合在一起(比較路加的版本)表達一個主題:

對耶穌的門徒而言,最重要的是侍奉天主

1.三句反對爭取世上財物的話(19-24)

1).世上的vs.天上的財寶(19-21)

警告:

世上的財寶易於消逝─舊約智慧文學中常見的題材

提醒:

積蓄天上的財寶─猶太傳統在此背景上看到天主的審判!

耶穌在此不提審判,卻將門徒的眼光導向天主,這是人心的歸向

2).光亮的vs.黑暗的眼睛(22-23)

「光」與「燈」的隱喻在各種文化中都相當常見,說明人能夠做什麼,以及應該如何做

生病的眼─病態的心─嫉妒、貪婪…

健康的眼─正直的心─潔淨、節制…

門徒必須保持眼明心清,以免掉入絕對的黑暗(罪惡)中

「你身上的光明」:

表達和天主共融的狀態,趨向善的動力泉源!

3).事奉天主vs.事奉金錢(24)

智慧性的諺語(老生常談的生命經驗)應用於服事天主的幅度!

「恨」與「愛」、「倚附」或「輕忽」兩組相反的詞句表達事奉天主與事奉錢財之間的絕對相互排斥性

「錢財」在此成為相反天主的「神」─偶像!

今日的運用─參加主日禮儀崇拜vs.其他選擇

2.不要害怕擔憂(25-34)

從大自然(受造界)取得的「智慧教導」轉變為警告提醒的言論

並非要求人無憂無慮、放棄努力工作;而是激勵人(在生活與工作中)信賴天父,相信天主自己必定要建立祂的國(參考最卓越的例子:

聖方濟)

整段經文顯示耶穌(天主)對受造物的愛與對人類的愛,同時也是「儉樸生活」的見證,就是耶穌與門徒們所過的生活(聖方濟)

1).「生命」的意義是絕對的,遠超過食物與衣服(25)

2).天父照顧一切(26-32)

以大自然兩個基本的圖像「飛鳥」、「百合花」說明天父的照顧,以及若沒有天父的照顧,一切努力都是枉然

對比的顯示天父的照顧:

天父連極微小的(飛鳥、百合花)都照顧周詳,何況更重要的(人)呢?

(30)

「擔憂害怕」原是不相信天主的人才面臨的困境(31-32)

3).尋求天國與義德(33)

人應該「擔憂」的唯有:

尋求天主的國和祂的義德!

「尋求」:

表達要「努力」建立天主與人的共融團體(教會)

4).活在當下(34)

「明天」:

未來─相對於今天(當下)

「明天有明天的憂慮:

一天的苦足夠一天受的了。

」反應當時具體的生活經驗,也說明為何「日用食糧」的祈求如此急迫與重要!

5、

對弟兄團體的勸諭(七1-12)

基督徒團體是弟兄姊妹的團體,這段經文在這個基本脈絡中對具體的團體生活提出勸諭:

不要判斷弟兄(姊妹)(1-5)、鼓勵滿懷信心的祈禱(7-11)、黃金規則(12)

1.不判斷人(七1-5)

1).判斷(衡量)他人者必受【天主】判斷(衡量)(1-2)

「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

」:

中文翻譯無法表達原有的「被動語態」!

(Donotjudge,sothatyoumaynotbejudged.)

所有的「判斷」都必須預估天主將判斷「你」。

經文中的被動語態暗示天主是那位「主動者」(神學性的被動:

TheologicalPassive!

瑪竇所關心的是弟兄團體,這個團體當然也可能「開除人」,但只是在極端的情況中(十八15-18);基本上,基督徒團體永遠應該預估弟兄悔改的可能性,因此努力的彼此寬恕(十八21-35)。

2).木屑vs.大樑(3-5)

這個極度誇張的圖像並非禁止所以的批評判斷,而是說明:

(1)首先該自我批判

(2)避免成為虛假善人!

換句話說:

能先自我批判、自我改善的人,才能正確地批判他人,並採取正確地態度看待對待犯過(罪)的弟兄姊妹!

2.不可作賤神聖(6)

這兩段「諺語」般經文像「謎」,難以理解其原始意義!

但放在這個脈絡中,還是不難理解其大意:

要求信仰團體尊重與保護「神聖的事物」─大概是指「禮儀與祈禱」!

3.對天父滿懷信賴地祈禱(7-11)

以「祈求」、「尋找」、「敲門」等圖像呼籲門徒祈禱

滿懷信心祈禱的最後基礎與理由:

天主是父!

從人間的「父子」經驗極度類比(提升)到「天父與其子女」的關係!

餅vs.石頭、魚vs.蛇─「不善」的人vs.(絕對善的)天父(耶穌的生命經驗與信心)

4.黃金規律(12)

這是古典各文化與宗教中相當普遍流行的規律vs.「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在猶太與耶穌的關係中,最根本的背景可能是肋十九18:

「應愛人如己」!

對門徒團體而言,我們必須將所經驗到的天父的愛生活出來,並擴展到團體之外,擴及所有的人身上!

「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12)這句話回應: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

」(五17)兩對話前後呼應(Inclusio),形成「山中聖訓」的主要段落。

6、

結束的警告勸諭(七13-29)

山中聖訓的結尾(七13-29)回應其開始(五1-16)再次講述信仰團體在世界中的生活,但更強調具體生活情境中的困難。

共分成四個小段落,都以鮮明的對比圖像表達:

通往天國的路是困難的(13-14)─窄門vs.寬門、窄路vs.大路

假先知擾亂(誤導)信仰團體(15-20)─好樹vs.壞樹

避免成為僅是口頭相信的人(21-23)─口頭呼喊「主」vs.真實踐行天主旨意

結論:

重點是建立在磐石上(24-27)─在磐石上建築vs.在沙土上建築

1.兩條路(13-14)

用窄門、窄路表達通往「生命、天國」的門與道路,道路的終點就是門

「路」做為生命的隱喻是舊約中常見的:

申十一26-28

「許多人」或「不多人」並非具體表達得救者的數目,而是警告與鼓勵性用語

2.假先知與辨認的記號(15-20)

提防假先知的警告在後宗徒時期常常出現(谷十三22;宗二十29-30)

「披著羊皮的狼」:

大概是暗喻當時的不肖跑江湖「傳福音者」

這裡沒有具體指出他們「教導」的內容,只提出辨識的標準─好樹結好果子!

3.只說不練的團體份子(21-23)

這段經文延伸前面假先知的主題,指出團體中另一類型的壞份子

單是奇蹟並不代表是真正來自耶穌基督(參閱:

二四24)

「作惡的人」並不是指違犯法律的人,而更是不實行山中聖訓所提出的呼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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