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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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

 

煤矿

机电设备检修安全施工通用技术措施

 

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

一、检修准备:

1、检修前必须提前把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等准备齐全。

2、检修过程中准备更换的设备、配件等要仔细检查,确认完好并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方可进行更换、使用。

3、检修单位必须组织开展专题会议,明确检修任务,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制定检修纪律,要求人人遵守。

4、检修单位必须提前一个班次通知调度室和相关单位,要求其全力协调各项检修工作。

二、安全措施:

1、所有参加检修人员班前严禁饮酒。

工作中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听从指挥。

2、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下井人员要佩带矿灯(自救器),严禁携带点火物品。

井下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所有入井规定和制度。

3、检修所用的工具必须齐全、可靠,特殊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

4、抬运重物时,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物件,抬运人员要互相照应,以防伤人。

5、各设备检修要求清洁,零配件摆放整齐、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

设备检修前要切断或关闭该设备的电源、水源等的项目,要挂“有人作业”警示牌,并设专人进行看护管理。

7、检修过程中要防止机械或人为损伤电气,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所用电控设施必须保护齐全,且严格按防爆要求检修维护。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

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检修过程中所用的加油工具必须专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0、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1、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前,必须将压力释放。

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使用吊装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的有关规定。

13、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

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3.5。

14、井下检修作业还要求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确认无隐患后开工作业。

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检修设备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安监工必须在现场严密监视各种情况,以确保检修人员安全。

更换下的设备及时运出工作地点,在顺槽或大巷码放整齐,检修结束后及时装车出井,移交相关单位。

15、电焊、气焊、切割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域作业时必须办理审批,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在焊接或切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16、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使用梯子时,支撑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7、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者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18、检修过程中如有大型机电设备损坏,施工负责人必须尽快汇报并与机电部联系处理。

19、检修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及跟班干部验收检修情况,组织试运行。

一切正常后,清理工作现场,人员撤离。

20、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与各点联络时,命令准确,信号清晰。

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对本次检修内容等事项做检修记录。

22、所有参加检修人员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技术措施:

所有设备检修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内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煤矿井下使用电气焊施工专项措施

一、 概  况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或在检修设备中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二 、施工前准备 

(一)地面施工准备 

1、检查气瓶。

必须认真检查,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并认真清点好领取数量。

 

2、检查气割器具。

必须对气管、减压阀、气压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认真检查,确保气割器具完好,气管及连接部位不漏气。

 

3、气割器具装车。

将氧气、乙炔及气割器具装入矿车,作好入井准备。

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且不得与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属物件以及大块矸石等混装;气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装车运输,必须专人携带以防挤坏。

 

4、入井要求。

地面准备工作负责人持审批好的气割措施,在井口进行人员登记,氧气、乙炔数量及施工地点后,井口检身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下井。

 

(二)井下运输 

1、运输路线:

地面→副斜井→辅运大巷→施工地点。

 

(三)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 

1、施工人员要求。

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配齐防护用品。

 2、火源携带。

火源为打火机一只,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携带,火源入井时,要携带审批好的专项气割措施,并在井口进行火源登记。

 

3、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检查工作由井口检身工负责。

 

(四)井下施工准备 

1、清理施工现场。

将工作地点及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将作业现场杂物清理干净,以防人工搬运材料时被绊倒,同时要小心地滑。

 

2、放置气瓶。

气瓶距工作地点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且两种气瓶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必须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在底板上滚动。

 

3、备好水源及消防器材。

工作地点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点配有供水管路,水量充足,设专人负责喷水。

4、井下施工准备工作由专业副总负责检查落实;安检员负责施工安全设施检查。

 

(五)气割作业前准备 

1、人员到位。

现场负责人检查气割操作工、现场监护工、洒水灭火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到位情况。

 

2、设定安全监护。

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3、气割前器具检查。

由气割操作工再次对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各部件对接。

 

4、现场洒水。

由专职洒水工向施工点洒水,确保施工点10m范围内润湿。

 5、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工对气割工作地点及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能进行气割作业。

 

6、在施工点上风侧3m范围内,距顶板500mm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以便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7、请示。

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准备工作完毕,并请示调度室是否可以开始施工,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施工。

 

8、施工前气割设施检查、连接工作由罗锁负责;气割作业前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瓦斯检查工负责施工前有害气体检查;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

 

三、气割操作技术要求 

1、施工过程中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乱滚动,气管必须理顺,不得遭受挤压或踩踏。

 

2、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气压表、割炬、气管及连接部位等必须密封完好,不漏气,气压表能正确指示。

 

3、气割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

邻近的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

 

4、施工中瓦斯检查工应每隔5分钟全面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

 

5、施工现场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设专人观察,实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6、气割作业时,现场监护工对气割操作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现场负责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管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气割用具。

 

8、施工安全监护人员;安检员负责安全设施检查;瓦斯检查工负责有害气体检查。

跟班矿长负责焊接过程的全程监督。

 

四、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划分 

1、现场负责人:

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并妥善保管火种。

 

2、气割操作工:

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现场监护工:

对安全设施和施工环境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措施执行落实,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确认。

 

4、洒水灭火工:

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

 

5、瓦斯检查工:

施工现场的有害气体检查。

 

6、安检员: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火源熄灭。

 

7、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可以开始生产。

    运输队将器具升井后,清点数量、确认完好后,交由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核对数量、确认完好后回收入库。

 

 五、安全措施 

 1、现场准备两个8L干粉灭火器,由 当班队长负责,在焊接时取下保险栓,喷嘴对准焊接点处,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2、在焊接前必须先将焊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易燃物品必须全部运走。

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现场。

3、 现场必须准备0.5m3灰砂,以备焊接时灭火用。

 

4、焊接前当班瓦检员   必须在现场先检查瓦斯,确保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5% 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施工负责人及监护人员要全程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6、施工人员严格落实井口井筒作业安全操作及防护,施工时必须保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7、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电焊工具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不完好、不安全要立即更换,不准用无安全防护的施工工具进行施工。

 

 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9、气割作业时,气割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

 

10、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

 

11、在施工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

 

12、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

 

13、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14、气割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15、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贯彻学习,措施中涉及人员在贯彻学习记录上签字。

 16、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

 

17、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

 

18、在施工过程中,当班跟班矿长、班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严禁脱岗。

 

19、参与施工人员应是经过培训持电焊操作工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先认真学习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然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签字进行施工。

 20、由项目部派安检员到现场监督指挥工作、瓦检员监测施工区域瓦斯浓度。

 21、由调度监控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撤离施工区域。

 

22、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手套、防护手套、护目眼镜、电焊面罩),带齐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施工工具(电焊工具一套)。

 

23、指派人员清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施工人员将电焊工具放到施工地点。

 

24、施工负责人做好人员分配:

专人负责协助焊接;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专人负责焊接。

 

八、施工收尾措施 

(一)施工后现场管理 

1、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要先关闭气瓶阀门,及时收好割炬、气管,核对气割器具和火源数量。

 

2、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再次洒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作业完毕,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离开作业现场。

 3、指派专人现场监视1小时,及时将未熄火源熄灭,冷却高温物体,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

 

4、施工后现场管理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并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职洒水监视施工后的现场情况。

 

(二)施工后,气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业完成后,气瓶及施工器具必须当班装车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要分矿车运输,经检查确认后交运输队升井;气压表、气管及割炬由专人携带升井。

 

3、引燃火源由火源携带者专人携带升井,上交到队值班人员。

 

4、气瓶及施工器具升井后,安排专人(施工前地面准备工作人员)负责认真核实升井设备数量,严禁将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遗留在井下。

 

5、施工器具回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气瓶工作由井上负责人负责。

 

7、确定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应将焊接用具及时回收到库房归类放置好,不得乱丢乱放。

 

九、本措施必须经贯彻学习并经有关操作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范》、《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矿井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煤矿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提升工作任务,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斜井提升和平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般规定:

1、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入井安全知识培训、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并合格(实际操作培训以矿机电部门据现场实作考试确认是否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班进班前必须由区队组织开好班前会,交待清楚本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班与班之间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交清上一班工作情况和遗留问题,接班人进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并进行试验,处理上一班遗留问题,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必须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严禁冒险蛮干。

4、运输轨道必须按《窄轨铁道》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敷设和维护,运输队必须每周对全矿主要运输线路和提升上山轨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周检、整改和验收记录备查。

一、副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l、每班进班作业前,各工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只有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提升运输。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严禁提升:

(l)“一坡三档”等任一安全装置不灵活或失去作用时;

(2)刹不住车时;

(3)制动闸上沾有油脂时;

(4)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锈蚀麻坑形成沟纹、钢绳打结、起扭、马蹄钩损坏时;

(5)信号不清时;

(5)信号把钩工没有全部到现场时;

(6)提升道上有人行走时;

(7)提升道轨道或地滚安装威胁提升安全时。

3、提升运输过程中,必须对提升的矿车(矿车联接装置、轴、销、叉子、轮子等)经常检查,不合格的矿车严禁使用。

矿车联接装置不合格(如矿车碰头、插销、三环钩出现裂纹、保险绳磨损、断丝超限或锈蚀严重等),严禁使用(必须空车拉出地面检修后使用)。

4、必须按规定数量和要求组列提升,对大型材料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单钩提升,任何情况均必须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档”和保险绳,保险绳必须保住所有串车,严禁甩开保险绳和安全设施运行。

5、必须坚持做到“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的提升安全规定,主要提升道严禁行人,若因检查和维修需要行人时或在提升道作业时,则必须先与上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停止绞车运行后方可行人或在提升道做检修维护工作。

行人通过或施工作业完成撤离提升道后,再与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恢复提升作业。

严禁爬、蹬、跳车和赶矿车。

6、各工种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提升信号开车,信号不清严禁开车。

每次启动绞车时必须先合电,再进行提升或下放作业,做到起车和停车要缓慢,加速要平稳。

严禁不带电下放矿车或放飞车,严禁蹬绳。

信号把钩工必须先连接好钩进入躲身铜后,才能发送开车信号,并目迎目送串车上下笼坡,严禁发送开车信号后才进行连钩作业。

二、用人力推车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人力推车时,人力推车工必须站在矿车尾部推车,严禁站在矿车两侧推车或站在矿车前方拉车。

2、人力推车工一人一次只能推一辆车,推车时必须随时携带刹车棒控制车速,确保能随时能停车,严禁放飞车。

3、人力推车工必须随时注意前方,发现前方路况、巷道状况有问题或推车受阻时,必须立即停车,严禁强行推车。

同向推车,当坡度<5‰时,间距不得<10m;当坡度>5‰时,间距不得<30m:

当坡度>7‰编时,严禁人力推车。

4、人力推车工在推车进、出车场前,必须先了解车场情况并与车场所有作业人员联系好,确保安全,并且不给其它作业地点造成生产影响后方可在车场推车。

三、处理跳车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发生跳车事故,必须由现场作业人员查明〔斜坡跳车事故必须由上往下检查)跳车现场情况:

跳车地点、跳车数量、所跳车辆的联接情况、位置关系和装载情况及其与周围巷道和其它设备设施的关系,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并向调度室和所在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或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清楚现场情况及处理意见。

2、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现场跟班队干到现场负责处理。

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接到汇报后根据汇报的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拿出跳道车的抬车的处理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3、抬车时,必须至少有2人以上,明确一人负责安全,选择好工具,约定好信号,安设好警戒,并将车辆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跳车过程中车辆被抬上轨道后因车辆滑动伤人或因所用工具、人员配合不当和其它人员、车辆进入抬车现场等出现事故。

4、在提升上山、车场处理各类跳车或在平巷处理重车、机车、大型材料车或多辆空车跳车事故时,区队跟班队长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工作。

5、平巷处理跳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队应在运输平硐、各水平运输大巷适当位置备好处理跳车事故的设施,如长木棒、木蹬、短节钢轨、起道机或千斤顶等。

(2)出现跳车事故时,跟车工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机车司机发现负荷突然变化、声音异常或接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处理跳车事故时,只能逐辆进行处理,其余车辆应采取措施使其与处理的矿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矿车时因其它矿车滑动或翻倒伤人。

(4)抬车时,把矿车的另一端应可靠制动,先把矿车的一端抬上道。

然后再把抬上道的这一端可靠制动,把另一端抬上道。

(5)抬车前应对所用工具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6)除有复轨器外,严禁来用动力复轨。

(7)抬车必须随时注意抬车工具回弹、滑动、断裂或损坏伤人。

(8)抬车过程中,矿车两侧严禁站人,防止矿车侧翻伤人。

6、斜井处理跳(跑)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斜井提升过程中:

信号把钩工应做到“目迎目送”,发现矿车跳道或声音异常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发现负荷异常或钢绳巨烈抖动,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2)到提升龙坡上检查时,人员必须从上至下进行检查,下车场必须安设警戒,严禁人员由下车场进入龙坡检查,下车场内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铜室,跳车下方提升道上和下车场严禁有人。

(3)在斜井龙坡上处理跳车时,从上至下逐辆进行处理。

处理的这辆矿车必须联接好大钩,用好保险绳,插销用铁丝可靠固定在矿车碰头上,防止冒销,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处后才能由指定的人员发送提升信号,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收紧余绳,防止矿车抬上道后下滑。

其余车辆必须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防止车辆下滑。

(4)处理跳车过程中,矿车下方及倾斜方向严禁站人。

若必须在矿车下方作业时,矿车必须采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且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找好退路横向撤离。

若须启动绞车,在启动绞车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跳道车辆上方的安全位置,绞车启动必须平稳且速度必须控制在lm/S以内,防止蹬绳。

(5)提升道处理跳车严禁采用绞车强行牵引。

(6)连接大钩的矿车处理上道后无法连接第二辆矿车时,必须把矿车调入就近车场,然后把大钩拖到下一辆跳矿车处连接,处理方法同上。

(7)处理跳车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工具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8)处理完跳车后必须对轨道、地滚、钢绳、“一坡三档”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提升。

四、无轨胶轮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2、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4、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5、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6、生产车辆要严格遵守一车一票一检制度,按确定好的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胡跑乱窜,决不允许在盲巷内调车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7、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8、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9、入井车辆速度控制在大巷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转弯、交叉路口会车时先鸣笛后切换远近灯光并且时速不超过10公里/每小时,严禁强行硬会。

10、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11、多功能车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12、多功能车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13、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14、刹车失灵 

1)、根据路况和车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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