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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全州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docx

十二五期间全州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州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

以及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时期。

消防工作面临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将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才能科学研判形势,正确制定“十二五”消防规划,指导、推动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国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速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矛盾”:

  

(一)消防设施建设与消防保障要求的矛盾

  目前全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能满足当前消防安全保障要求,而“十二五”期间是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期,社会及广大群众对消防安全保障的需求将越来越高,按现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将难以满足需求。

一是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

当前,全州县以上城市的城区消火栓覆盖率虽已平均达到100%,但由于日常维护跟不上,常年有10%左右的消火栓因损坏不能使用。

并且消防装备量少质差,缺乏现代化的灭火抢险救援装备,远没有达到国家的配备标准。

高层建筑不断增加,“十二五”期间各类高层和超高层建筑还将成倍增加,但目前全州的登高消防车数量严重不足,部分县城还是空白。

“十二五”将是我国城市化的加速区,各大、中、小城市城区面积急剧扩大、人口大量增加、高层与地下建筑迅速增多、各类厂矿企业也大量增加,可以想象,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是何其艰巨。

二是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

近几年农村火灾起数和亡人数上升幅度大于城市,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十二五”期间,要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农”政策,完成数以万计村寨的消防规划编制、消防水源建设、实施防火改造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彻底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对消防工作是个巨大的挑战。

  

(二)消防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

  “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无论是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还是群众观念上都将出现巨大的变化,伴随经济、政治的变革,现行消防法治作为上层建筑之一,如不相应进行调整,将会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矛盾。

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消防法》配套法规规章不健全。

以新颁布的《消防法》来说,也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一是政府职、权、责不够明确;二是处罚额度不合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额度过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对与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处罚额度过小,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不足;三是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不够明确。

四是同时国务院未制定出台相应的消防行政法规,进一步制约了《消防法》的具体实施。

二是地方法规规章不健全。

虽然起草了与《消防法》配套的《云南省消防条例》,有关消防责任制落实、农村消防、消防中介组织发展、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未列入立法规划,或未出台。

三是消防技术标准不健全。

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日益增多,但却缺乏相应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明确和规范。

如在高层建筑利用电梯进行人员疏散可行性、如何进一步规范明确建筑工程防火性能化设计、阻燃制品检测和维护没有具体规定等新情况、新问题。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法规条款规定已不适应,如不及时进行调整,将难以实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法规的公信力和效力。

  (三)消防服务能力与消防安全需求的矛盾

  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在整合、优化社会资源以满足社会消防安全的需求方面还存在许多障碍,消防部门所能够提供的社会服务是有限的,主要是受到警力不足制约。

这是我州普遍存在的问题。

消防警力在“十二五”时期如不能大量增加的话,消防警力不足与日益增加的消防安全需求将形成严重矛盾,甚至会影响消防部队各项任务的及时完成。

在警力不足的条件下,剥离部分职能给社会承担是解决办法之一,但由于受到政策的制约,消防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虽剥离了一些职能,但由于缺乏配套的法规和政策使能提供相应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民间消防组织尚未形成和壮大,对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防服务需求回应不力。

  (四)现行消防体制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矛盾

  一是包揽式管理将更不适应。

目前,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包揽的现状未根本改变,仍是依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管理体系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成为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火灾多发的重要原因。

“十二五”期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政府职权将下发社会和企业,单位将真正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并实现消防安全自我负责、自我管理,这就彻底改革现有的包揽消防管理模式。

二是现役制对增编的制约。

要履行好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职责,必须建立一支更强、更精的消防专业化队伍。

但是,在目前的现役体制和编制体制下,难以从根本上保障消防官兵的数量和质量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

(五)执法人员素质与保障民生要求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消防监督员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将来的“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广大群众公民意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和安全意识的迅速提高,对消防监督执法的要求也将“水涨船高”,如不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将难以适应。

一是思想素质不适应。

一些领导和消防监督员未完全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对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一些消防监督员对执法为民的要求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一些消防监督员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

这些问题不相应解决,将直接影响消防部队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二是业务素质不适应。

一些领导干部和消防监督人员的法律、消防业务素质偏低,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有的甚至不学法、不懂法、不会用法,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放执法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随着我国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消防工作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更多的新挑战、新要求,对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二、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

  针对“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可能面临的问题,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未雨绸缪,科学地确立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对策和措施,推动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切实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工作作为保增长的“服务工程”,作为保民生的“民心工程”,作为保稳定的“基础工程”,作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工程”,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1、确保火灾形势平稳,火灾增长幅度逐年放缓,重大以上的火灾逐年减少,争取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圆满完成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各项工作任务。

  3、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4、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5、制定、修订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形成切实实际的消防法规体系。

  (三)工作对策和措施

  1、大力实施“法制兴消”战略,全面构建消防法制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地方层面的消防法制体系。

各省(区、市)要以《消防法》修改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完成与《消防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出台与《消防法》诸条款相配套且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释。

各级消防部门要深入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把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意见上升为政府的决策,要在消防规划制定、责任制落实、消防力量发展、农村和社区消防、重大隐患整治、经费保障、消防中介组织发展、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等重大方面,推动政府做出政策规定和制度安排。

二是健全完善技术层面的消防法制体系。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及时修订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的消防技术标准,积极调研并对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制定出科学、系统、明确的消防技术标准,努力建设具有性能化特点的消防技术规范体系。

  2、大力实施“社会兴消”战略,全面提高消防保障能力

  一是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积极提请政府制定公共消防安全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对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评。

二是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消防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同编制,同步修编,同步实施,统一由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工作,并由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部门同步实施,改变消防规划由消防部门负责的状况,使各级消防部门领导从以往因消防队站建设、装备采购等牵扯过多精力中解放出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同时要以上级政府给下级政府目标任务的形式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并在贯彻实施中通过人大检查、政府督查、考核验收等方式督促落实。

三是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

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然村整治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组织管理、村民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综治工作内容,制定《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并推动社区消防建设达标。

四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要继续推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制度,积极推行消防保安员制度,在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级商住楼、写字楼等场所派驻消防保安员。

充分借鉴香港辅警制度,探索建立消防辅警制度,参与公安机关“网格示警”行动,增加社会面上的消防力量。

无公安现役消防力量的重点镇逐步建立配备消防车的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建立配备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或机动泵的专兼职消防队。

积极探索在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巩固、扶持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

五是加强灭火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建设。

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军警民积极参与的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明确有关职责,制定各类预案,适时进行演练。

要大力推动政府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人员。

同时要大力提高消防部队应急处突能力,改革现行灭火救援演练模式,将以往预案式演练改为预案式演练和无预案式机动演练相结合,即在做好预案式演练的基础上,可实行由情况设置、电台导航、行动跟踪和战评总结四个环节组成的无预案式机动演练,这样可最大限度地考验现场指挥员和官兵处理情况的应变性和灵活性,改变以往按部就班式的演练,切实提高队伍实战能力。

3、大力实施“服务兴消”战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消防部门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消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向。

一是推进消防体制改革。

首先是重新界定消防行政职能,保留具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放弃那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坚决清理违法设立的消防产品备案、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备案等变相行政许可项目。

要按建筑工程类型、用途、消防设施设置种类和火灾危险性来确定审批方式,如小规模工程可采用预先备案和现场核准来代替现行的消防审核、验收方式;小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也不必以装修工程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为前置条件。

其次是改变消防行政管理模式。

改变单一使用行政监管的工作模式,强化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同时引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风险机制,变消防机构的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

如应研究制定不同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全面实行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在单位内部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消防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一体化。

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保险与消防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保险对火灾风险的平抑作用。

另外还可以运用信用机制,对遵章守法的单位给予信用支持。

二是扩大消防公共服务。

要深化便民措施,积极推进消防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开辟“消防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公开办事流程,增强服务功能,尽量让老百姓少跑几次,努力实现“一次受理、二次办结”,真正实现政务制度公开化、消防标识统一化、办公设备智能化、业务申报信息化,有效提高消防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是完善社会消防管理。

要将一些服务性的职能向社会转移,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而改变以往消防部门包揽消防公共服务的做法。

要充分发挥消防协会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全面推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要培育、扶持和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消防安全远程监控、消防安全性能化评估论证、消防培训、火灾损失核定等中介组织。

四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执法标准和要求,开发运用消防监督系统软件,从制度和技术上解决执法依据不准确、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以免群众的误解或不满。

要实行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建立执法结果说明、火灾现场勘验见证和社会监督员参与消防工程验收等工作机制;要成立火灾调查专门组织,实行火调案件督办和火灾案卷评审制度,以最短时间将各类火灾事故的原因查清查明,给受灾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逐步推行聘请社会形象监督员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消防执法外部监督。

这既符合现代社会公民知情权的要求,也可以通过人民群众、媒体的监督来帮助消防队伍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真正做到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

  4、大力实施“科技兴消”战略,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向科技装备要战斗力。

要按照“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品种齐全、性能先进”的原则,不断加强消防装备器材建设,调整装备结构,提高科技含量。

要根据火灾特点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高层地下火灾以及特殊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为基层装备高喷车、抢险救援车、云梯车、大功率消防车、指挥车、生命探测仪、脉冲水枪等高科技消防器材装备,大力提升灭火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使部队的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实现质的飞跃。

二是向科学训练要战斗力。

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开发部队管理、训练软件广泛应用到部队各个方面工作,实现部队管理井然有序、训练科学合理,真正发挥“力量倍增器”的作用。

三是向科技防控要战斗力。

要将科技建设作为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科技防控手段。

一要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强化各项业务、管理系统和装备的实际应用,建立并完善各类信息资源库;二要推进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和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三要推广运用“消防道路水源电子手册”、“火场信息实时自动记录及发送系统”、“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和仿真训练、模拟训练;四要加快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建设步伐,保证公安消防部队在火灾及现场组织指挥中的通信联络畅通无阻,避免或减少多队联合作战时通信设施滞后、协调乏力而出现的混乱局面;五要抓好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开发应用软件,应用评估结论,修订完善支队、大队、中队四级各类重大灾害事故数字化应急救援预案。

  5、大力实施“人才兴消”战略,全面构建学习型消防队伍

  面对新时期消防工作的各种挑战,我们必须树立人才是根本的管理观念,重视人才的培养。

一是创建培训基地。

支队应建立模拟训练和培训基地,这方面可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这些场所均按实际建筑模式设置,而且都设有现代化的声光、音响、蒸汽设备,其氛围完全模拟真实火场,此种训练不仅仅是技能训练,同时也是一种心理素质训练。

在培训人员方面,应针对当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战斗力弱、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从以往只培训现役消防员改为现役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并重,同训练,同考核。

在培训内容上,要注重教学和实际相结合,以实际动手操作为主,着重于实际技能的养成,同时开展网上练兵,提高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消防专业人员的综合消防理论、消防应用能力。

二是依托社会培训。

消防部门可借助地方院校、科研单位、消防院校、消防厂家等社会力量构建高层次消防培训平台,通过代培、扩招和跟踪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选派专业素质较好,年轻且具有本专业发展前途的人员接受系统培训,以弥补相关专业知识结构的不足。

三是加强对外交流。

随着国际间消防技术情报交流、灾难互助等活动日趋增多,各级消防部门可借助这些平台开展多层次互访、互派研修人员,走国际化培养人才之路。

同时为避免高层次人才流失,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受训人员归队工作的最低年限,并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鼓励人才在部队建功立业。

四是营造成才环境。

在选人用人上,尽量做到能级相符、专业对口、责权相对,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并建立健全以绩效为评定标准,以奖优罚劣为主要措施的各级班子、各类干部、各种士官的考核激励机制,从而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彻底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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