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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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1年09月01日     来源:

市政府信息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六届第二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好“十二五”期间的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任务。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1.遂宁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遂宁市“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推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遂宁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和四川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成就与问题

“十一五”以来,我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关注民生、解民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全市卫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卫生资源总量显著增长。

五年来,全市先后争取中省卫生建设项目271个,中省和地方自筹资金5.7亿元,新增建设面积达32万平方米。

截止2010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数达3713个,比2005年末增加1031个,增长38%;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1402人,比2005年末增加4186人,增长58%;全市各类医疗机构病床数达10277张,比2005年末增加4643张、增长82%;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达13.18亿元,比2005年增加6.9亿元,增长109%。

2010年全市门诊总量达1404万人次;住院人次达31.9万人次,分别比2005年增加28%和165%,医疗卫生业务总收入达18.29亿元,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二)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扎实推进市县区疾控、医疗救治、采供血机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先后完成1个市级医院、6个县级医院、105个乡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0个村卫生室改扩建工程,添置医疗设备3000余台(件),全市489个村卫生室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

在城市基本形成了城市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机构为主的城市二级医疗服务体系;在农村基本形成了以县(区)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卫生服务能力大大提高。

(三)疾病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法定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成功处置了“禽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5·12”汶川特大地震、“1·1”安居磨溪地震、三鹿奶粉事件、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全市近年来无一例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安全事故发生,两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特别是2006年5月,我市成功救治了一名禽流感患者,为我国禽流感的防控和救治提供了非常难得的经验,时任美国卫生部长麦克.莱维特、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专程来遂宁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全覆盖,截止2010年,全市参合、参保人数累计达到1201.7万人次,2010年参合参保人数已达330.3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2%,其中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2.28%。

建立了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新农合最高封顶线由2.5万元提高到3万元,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

2010年我市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性报付比达64.71%。

在全省率先推行提高城乡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工作。

(五)成功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组织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建立了部门包片、单位包点、以奖代补、共创共建的创建机制,使我市一举成功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成为我省第五个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后的第二个国家卫生城市。

我市创卫工作多次得到国家卫生部、全国爱卫办领导的肯定,全国爱卫办领导在检查我市创卫工作时,评价我市创卫工作走出了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创卫的新路子。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以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并覆盖城乡居民,全面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60%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率销售。

同时,我市还创新性的探索建立了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

实行三级医院托管县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领办乡镇卫生院的新举措,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得到了省医改办和省卫生厅的肯定。

建立了第三方调解、理赔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把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和保险机构以相对第三方介入形式把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医院外进行处理,取得了“信访人数下降、涉诉案件下降、纠纷总数下降”的效果。

完善了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将依法执业、诊疗行为、规范收费、优质服务、廉洁行医等五方面纳入监管和评价范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了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干预政府埋单制度。

2008年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人口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开展人口出生缺陷检查、监测。

(七)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2010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达73岁,比2005年提高2岁。

传染病发病率从2005年643.93/10万下降到2010年的384.67/10万;孕产妇死亡率从2005年31.01/10万下降到2010年的28.93/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5年的31.47‰下降到2010年的6.26‰,分别降低40.26%、6.70%、80.10%,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

2006年以来,市卫生局先后被卫生部、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四好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九年被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尽管“十一五”以来我市卫生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为: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仍然不足。

2010年,全市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仅为3.5人(按常住人口算),全省为3.61人;每千人有病床数仅为3.15张(按常住人口算),全省为3.36张,城乡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卫生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卫生人员缺乏的现象突出,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满负荷、超负荷运行现象仍然严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二是公共卫生体系不够完善。

农村执法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还比较薄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转变职能不到位,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量不足。

三是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仍然不高,大病、重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没有实现有效衔接,新农合人均住院费用增长过快,自费比例高,资金监管有待加强。

四是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还不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还需加强。

五是财政保障机制仍然不健全,医改配套的地方刚性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部分区县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配套经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绩效工资财政补助落实不到位,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立足市情。

扩大供给、加快发展,积极探索有遂宁特色的卫生事业发展模式。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卫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坚持公益性原则。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加大卫生投入,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倾斜。

为我市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三、“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病有所医”的目标,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健康遂宁、幸福人民—医疗保障行动”,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拥有基本医疗服务,人人获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具有基本健康素养的“四有”目标,形成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我市卫生事业和人民健康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重要指标:

1.卫生人力。

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15000人,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9人;其中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人,每千人拥有执业护士数达到1.5人。

2.医院发展。

医院病床:

全市开放床位达到1500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3.94张。

医院规模:

市第一人民医院、射洪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射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院,蓬溪、船山、安居区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每个区县在规模较大、服务范围广的中心卫生院扩展1—2所二级综合医院。

3.健康指标。

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75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4.传染病管理。

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50/10万以内,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0%以上。

重点二类疫苗接种率达45%以上;乙肝发病率进一步下降,10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低于1%。

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及以上。

5.卫生监督。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面达100%,生活饮用水监督覆盖率达100%;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85%以上。

6.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筹资金额达300元/人,参合病员住院医药费用政策性报付比达70%以上。

7.爱国卫生。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整洁)行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引导各地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镇),全面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工作,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70%以上。

8.健康教育。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0%和7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现控烟目标。

9.无偿献血。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二级医院成分输血达95%以上,三级医院成分输血达98%以上。

10.精神文明。

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全市卫生系统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5个,县级文明行业1个。

11.信息化建设。

建成以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全市卫生信息系统。

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包括健康遂宁在内的“四个遂宁”建设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积极争取中、省和地方资金的投入,完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建设,加强市、区县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县乡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卫生应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力争2015年前建立起适合我市实际,功能完善、运转协调、应对有效、反应灵敏、可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援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城市构建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网络。

农村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大力促进城乡医疗机构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在城市打造步行15分钟就医圈,农村打造步行30分钟就医圈,不断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加强市直3所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向高、精、尖方向发展,5年建设省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学科5个,争取部分学科在国内、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实施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每年推广5个新技术项目。

切实推行县(区)级医院联办乡镇(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联办村卫生室的城乡医疗一体化机制,促进县(区)级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实现县(区)乡(镇)村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完善、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自由职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合(保)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

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地方配套补助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0%以上。

加快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一站式服务”机制,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逐步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目标。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明确政府举办公共卫生的职责,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达到6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

下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行县(区)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下伸派驻乡镇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派驻制度,实现县(区)、乡镇公共卫生管理网格化。

继续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政策,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发挥资金效益。

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紧急医疗救援等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工作。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与报告网络,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互动机制,搭建市区县的病原微生物、食品污染物和生活饮用水检测平台,完善检测手段,提高设备配置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级监测网络,开展环境污染健康危害监测,完善危害评估体系,加强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

(六)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划、指导、监管、服务方面的职责。

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院长负责制。

对市级医疗机构,改革的重点是探索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医院软硬件建设,推动医院综合实力和优势学科的做强做精。

鼓励市直3所医院融入成渝经济圈、成都经济区,采取上挂下联,形成城乡协作关系。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探索在城市医院开展以组建医疗集团为核心的管办分开体制。

对县级医疗机构,改革重点主要是加大投入、强化队伍、加强基本服务和提高技术水平。

对其他医院,鼓励向突出特色专科、强化惠民医疗和延伸服务方向发展。

进一步调整医院收入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取消以药养医。

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人事制度、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调动积极性。

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长效、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确保公立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推动优质医疗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以精品中医医院建设、重点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等为契机,加快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医名科、名院建设。

在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工作,85%的村卫生站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综合运用中医药技术,不断提高中医治疗率和参与率。

加快形成中医药传统型、技术型、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造就一批优秀的中医药名家和管理工作者。

加大中药新药以及中药材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八)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制,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发挥市县级健康教育所技术指导中心作用。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形成率,降低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发病率,实现人人具有基本健康素养的目标。

(九)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按照市场化、现代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以发展中医药产业、医疗康复服务、全民健康管理和教育、医学支持平台、健康产业信息化为重点,面向涵盖健康、亚健康和各类患病人群,将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相结合,积极构建与“现代生态田园城市”相适应的健康产业体系。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康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民营医疗机构的互补作用,积极延伸中医药、健康体检服务链,刺激健康消费,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健康产业与其他产业协调互补发展,开办心理咨询、管理、休闲、养生、康复、治疗等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五、“十二五”卫生事业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工作将把加快推进卫生项目建设作为工作重心之一,紧紧抓住国家加快西部大开发、加大卫生事业投入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把我市建设项目纳入中、省资金支持盘子,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和银行融资,加强以下卫生事业重点建设项目。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一是市、县(区)、乡、村四级医疗救援网络建设项目;二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和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完成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1.14万平方米,总投资3350万元。

四是妇幼体系建设项目。

完成市妇女儿童医院300张床位的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1.2万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

(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是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门诊医技楼项目,建设规模5.6万平方米,总投资13152万元,配套建设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和老年健康中心。

二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1000张床位的门诊、住院楼项目,建设规模8万平方米,总投资4.3亿元。

三是市肿瘤防治中心400张床位的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3.2万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

四是市城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60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基本医疗设备20-30万元;建成15-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套基本医疗设备5-10万元。

五是30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8万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

六是配合市民政部门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规模1.7万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

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比“十一五”翻一番,服务能力翻一番。

七是努力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对民营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人员职称评定等政策上一视同仁,为民营医院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以市级医院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站、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的建设。

建立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管理制度,培养选拔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20人;完成农村卫生技术骨干培训工作,每县(区)每年培训县级卫生技术骨干20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在职卫生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每年完成100名公共卫生、执法监督以及医疗卫生应急人员在职培训;每年派遣30名中级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是加强卫生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局门户网功能,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共享的基础数据资源库,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新农合信息系统、国家基本药物监管系统、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等五大业务系统建设,全面启动应用遂宁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二是整合现有卫生信息化资源,实现区域之间、医院之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障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三是加快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

以双向转诊、远程诊疗、远程教育、医疗费用结报和健康咨询等为服务内涵,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标准化、网络化、互融共享的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

医疗卫生工作对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保护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把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努力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分年度、分阶段对规划的实施效果开展评价,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卫生投入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各项卫生投入政策。

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医改政策由财政足额补助。

切实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各级财政要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妇幼保健、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健康教育、中心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等所需经费。

对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项工作列出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全面落实各项医改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三)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兴办卫生事业。

一是在建设用地上享有公立医院的用地价格;二是在建设规费等有关收费项目上享有公立医院的减免政策;三是在新农合、医保定点和报销比例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四是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四)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

实施“科技兴医、人才强院”战略,积极引进、培养、吸收优秀人才和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级医院临床医生部分达到博士学位,二级医院临床医师要有一定数量的硕士学位。

继续实施高层人才培养战略,选拔培养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和社区工作。

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力度。

(五)切实关心和爱护医疗卫生人员。

积极为医疗卫生人员创造更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对直接从事艾滋病、麻风、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岗位补贴。

对边远农村的卫生人员和从事特殊专业的卫生人员给予特别的关心和帮助,建设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切实解决农村卫生人员住有所居问题。

实行在编人员与自主聘用人员同工同酬。

依法维护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职业行为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风险,实现人人享有公平、安全的卫生保健目标。

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医疗市场准入机制、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和虚假广告行为。

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加快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长效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主题词:

卫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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