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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

今年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制定之年。

如何落实“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区”新常态,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思考并积极落实的问题。

关于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为科学制定我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确保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并得以尽快实施。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x6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以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吉春的带领下,就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了区司法局(依普办)的工作情况介绍,先后走访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翠苑街道等单位,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基本评价

自XXX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学法守法渐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区在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会上获得专家评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推荐上报为“xxxl-xxx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司法局被推荐上报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绩来之不易。

(一)领导重视,普法网络不断完善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了区普法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西湖”、“平安西湖”建设以及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网络。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后,区普法领导小组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制度及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规划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健全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各镇街、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了区、镇街、村社三级普法工作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网络,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3、领导干部带头示范。

“六五”普法以来,健全了区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考核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把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载体

1、打造文创普法品牌。

依托“全省文创产业第一区”的区位优势,不断推进法治文创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西湖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了西湖法治文创中心,创建了“西湖法治文创网”,在推出普法动漫形象使者“阿普”的基础上,制作了一系列动漫法治宣传片,《阿普说宪法》和《民法群岛游记》在全国法治动漫大赛上获奖,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创新基层普法阵地。

区政府积极拓展普法工作阵地,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需求导向型普法示范点。

针对全区楼宇经济集聚的特点,结合法律进企业工作,大力深化黄龙法治CBD建设,建立了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加强楼宇集聚区的普法宣传工作。

在湿地博物馆建立全省首个“五水共治”暨环保法治教育基地,荣获“浙江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被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列为现场教学点。

3、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

依托我区良好的律师行业资源,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私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对进驻律师的选择和管理,提高了驻村社律师的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律师普法服务工作内涵,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五类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加强了重点人员的学法制度建设。

1、强化公职人员学法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

各部门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宣传。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注重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利用民工学校等阵地,加强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创建工作,着力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工作者的普法宣传,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推进企业普法宣传工作。

在企业学法工作中,牢牢抓好经营管理人员这一主体,通过送法入企活动,加强对辖区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

在此基础上,各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法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

(四)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

1、服务重点工作开展。

区政府注重将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重点工作。

在“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中,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2、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通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了法治型政府建设。

3、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

积极发挥普法宣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干部对普法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存在“重形式、轻效果”、“走过场”的现象。

2、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

受传统文化影响,部分群众对学习法律兴趣不高,主动性不强,信访不信法,对法律还缺乏应有的敬畏。

3、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

由于对普法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镇街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普法工作差距较大。

(二)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1、普法形式仍然较为单一。

虽然我区在文创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目前普法方式大多仍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甚至附送答案等方式进行。

运用新媒体、新形式进行普法的实践较少,普法活动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没有形成双向互动,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

、普法针对性仍需加强。

目前多数的普法宣传,都是根据部门自身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需求的研究还不够重视,难以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法治思维仍然较为欠缺。

在普法工作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忽视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植入与渗透,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联动机制有待加强。

各镇街、部门在普法工作上合力不足,有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个别镇街的普法职能完全由司法所承担,普法工作尚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普法力量没有得到很好整合。

2、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

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和严格的考核标准,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很多考核结果未能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对普法实效的考核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还不够健全,普法考核工作“失之于软”。

3、依法行政仍需进一步推进。

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深入,程序违法情况仍有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自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

三、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区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六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对开展“七五”普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1、进一步提高认识。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深入,关键要看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

区政府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领导。

要把“七五”普法工作提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健全增长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领导亲自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3、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法律不被信仰,就如同虚设。

“七五”普法要从侧重一般普及法律知识,转到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上来,实现从宣传法律条文到培育法治信仰的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在工作评价上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提高我区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

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更加注重对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打造,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结合区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

要将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群体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同时,根据我区的区情和区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的法治路径,有重点地狠抓村社人员普法教育。

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专项活动。

善于发挥乡规民约和乡贤、乡土文化的积极作用,挖掘和传承优秀文化,把法治意识融入村民生活,让法律从手册中走出来,使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最末梢”,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注重日常宣传。

法律信仰需要通过一系列社会活动、诉诸群众的经验和感受才能形成。

在法治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好案例宣传,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舆论焦点,以直观、形象、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引导人们发自内心地尊崇法治、信仰法治。

(三)完善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1、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

一方面,认真实施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应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

动员各执法单位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实现普法效果的最大化。

另一方面,构建起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律专业师生等社会力量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

在此基础上,充分整合普法宣传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实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综合考核指标要进一步量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法治指数”等更加明确的普法考核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实效评价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3、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

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重点工作,使普法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

区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确保规划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关于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为科学制定我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确保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并得以尽快实施。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以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吉春的带领下,就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了区司法局(依普办)的工作情况介绍,先后走访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翠苑街道等单位,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基本评价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学法守法渐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区在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会上获得专家评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推荐上报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司法局被推荐上报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绩来之不易。

(一)领导重视,普法网络不断完善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了区普法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西湖”、“平安西湖”建设以及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网络。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后,区普法领导小组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制度及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规划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健全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各镇街、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了区、镇街、村社三级普法工作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网络,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3、领导干部带头示范。

“六五”普法以来,健全了区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考核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把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载体

1、打造文创普法品牌。

依托“全省文创产业第一区”的区位优势,不断推进法治文创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西湖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了西湖法治文创中心,创建了“西湖法治文创网”,在推出普法动漫形象使者“阿普”的基础上,制作了一系列动漫法治宣传片,《阿普说宪法》和《民法群岛游记》在全国法治动漫大赛上获奖,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创新基层普法阵地。

区政府积极拓展普法工作阵地,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需求导向型普法示范点。

针对全区楼宇经济集聚的特点,结合法律进企业工作,大力深化黄龙法治CBD建设,建立了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加强楼宇集聚区的普法宣传工作。

在湿地博物馆建立全省首个“五水共治”暨环保法治教育基地,荣获“浙江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被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列为现场教学点。

3、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

依托我区良好的律师行业资源,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私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对进驻律师的选择和管理,提高了驻村社律师的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律师普法服务工作内涵,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五类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加强了重点人员的学法制度建设。

1、强化公职人员学法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

各部门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宣传。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注重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利用民工学校等阵地,加强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创建工作,着力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工作者的普法宣传,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推进企业普法宣传工作。

在企业学法工作中,牢牢抓好经营管理人员这一主体,通过送法入企活动,加强对辖区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

在此基础上,各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法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

(四)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

1、服务重点工作开展。

区政府注重将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重点工作。

在“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中,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2、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通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了法治型政府建设。

3、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

积极发挥普法宣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干部对普法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存在“重形式、轻效果”、“走过场”的现象。

2、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

受传统文化影响,部分群众对学习法律兴趣不高,主动性不强,信访不信法,对法律还缺乏应有的敬畏。

3、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

由于对普法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镇街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普法工作差距较大。

(二)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1、普法形式仍然较为单一。

虽然我区在文创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目前普法方式大多仍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甚至附送答案等方式进行。

运用新媒体、新形式进行普法的实践较少,普法活动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没有形成双向互动,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

2、普法针对性仍需加强。

目前多数的普法宣传,都是根据部门自身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需求的研究还不够重视,难以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3、法治思维仍然较为欠缺。

在普法工作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忽视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植入与渗透,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联动机制有待加强。

各镇街、部门在普法工作上合力不足,有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个别镇街的普法职能完全由司法所承担,普法工作尚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普法力量没有得到很好整合。

2、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

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和严格的考核标准,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很多考核结果未能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对普法实效的考核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还不够健全,普法考核工作“失之于软”。

3、依法行政仍需进一步推进。

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深入,程序违法情况仍有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自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

三、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区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六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对开展“七五”普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1、进一步提高认识。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深入,关键要看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

区政府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领导。

要把“七五”普法工作提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健全增长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领导亲自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3、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法律不被信仰,就如同虚设。

“七五”普法要从侧重一般普及法律知识,转到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上来,实现从宣传法律条文到培育法治信仰的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在工作评价上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提高我区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

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更加注重对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打造,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结合区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

要将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群体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同时,根据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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