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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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试块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修

一、工程概况

重庆巴南花溪碧桂园渝南首府二期工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由重庆天玺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101530.89m²,包括高层住宿、商业、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总高53.90m,1#楼-7#楼地上18层/地下2层,普通车库2层。

基础形式为桩基、独立柱基础及条形基础相结合,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物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5,桩身、承台、基础梁及钢筋砼挡墙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30,人防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主体结构剪力墙基顶-12.000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5、12.000m-24.000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24.000m-36.000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36.000m以上为C30,主体结构梁、板、楼梯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30,填充墙圈梁、构造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屋面构造柱、压顶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车库挡墙及顶板应加入WPA纤维抗裂膨胀剂,抗渗等级为P6。

二次结构砂浆强度等级±0.000以下为M5水泥砂浆(商品砂浆)、±0.000以上为M5混合砂浆(商品砂浆)。

二、编制依据

1、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2、监理规划

3、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变更等

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5、执行标准、规范(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6)《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2012

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8)《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9)《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以及国家、建设部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监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商品混凝土进场质量控制

1、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与工程所用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这些文件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等参数的规定和要求。

2、认真查阅所用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对商品混凝土的应用特性,适用范围进行全面了解。

3、考察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资质、生产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和生产能力等,确保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质量和速度能满足工程需要。

4、根据混凝土搅拌站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

5、不定期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检查其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水泥、粉煤灰、矿粉、粗骨料、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材料进场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到随车携带的商品混凝土小票(出场合格证),检查混凝土各项指标是否与设计配合比相符,如有不符,应要求该车混凝土退场,退场过程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督。

7、计算混凝土路途运输时间,并据此推算混凝土出厂后至混凝土浇筑至施工面的时间,以及后续相邻面混凝土可以浇筑时间,如上述结算结果已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要求该车混凝土退场,退场过程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督。

四、商品混凝土现场试验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筑前,旁站监理人员应检查承包单位试验人员是否已及时到达现场,并确认该试验人员的资格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混凝土浇筑方量较大,需要多班次连续浇筑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否则不得签署混凝土浇筑许可证。

2、混凝土浇筑前,旁站监理人员应检查相关检测工具(如坍落度测试桶等)和试模是否已按本次混凝土浇筑方量进行配备,试模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予以标定和认可,否则不得签署混凝土浇筑许可证。

3、督促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及时进行混凝土坍落度试验,确认坍落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浇筑。

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根据浇筑进度随机指定部分车次进行混凝土标养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制作,试块组数根据本次浇筑方量按照相关验收规范予以确认,对混凝土质量有怀疑时,可要求承包单位加做试块。

5、混凝土试块制作相关要求:

1)取样位置:

现场在搅拌机口随机采集或混凝土运送车口随机采集。

2)试块尺寸要求:

(1)抗压、抗冻、劈裂、抗拉试件为150mm正立方体标准试件,每组3块;

(2)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块为150mm×150mm×150mm×300mm棱柱体,前者每组3块,后组每组6块;

(3)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d)为175mm,底面(D)为185mm,高度(h)为150mm的圆柱形试块,每组6块;

(4)弯曲试拉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3)试块留置方式及取样数量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至少1组;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3)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件;

(4)预拌商品混凝土,在交货地点取样,按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当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同配合比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抗渗混凝土试件的留置要求:

连续浇筑每500立方米应留置一组标养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二组。

(6)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同条件养护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B、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C、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D、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与之对应的结构实体相同的养护方法。

E、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a、结构验收的同条件试块养护龄期根据温度确定,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 0°C·d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b、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

(7)桩基础混凝土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方量超过25立方的桩,每根桩混凝土应留一组试块;直径不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方量不超过25立方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少于一组。

B、每50立方米制作1组试件,小于50立方米,每根桩必须制作1组试件。

(8)砌筑砂浆试块应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抽样数量按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算。

楼地面砂浆试块每一层(或检验批)每1000m2不少于一组。

(9)现场拌制的混凝土一般要求每25m³(350L搅拌机)留置一组试件;楼地面试块按每一层(或检验批)每1000m²留置一组试件。

5)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过程和试块制作过程,现场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进行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时,应留有影像资料。

五、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为保证试样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1996)208号文件《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若干意见》及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的通知规定: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与监理人员一起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即在监理单位持证人员见证下送至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见证取样的程序

1)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测单位委托单上签名。

5)承包单位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时,便于检测单位及时通知见证单位。

2、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2)是本工程的监理人员;

(3)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

(4)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5)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6)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7)见证人员证书每隔五年换发一次。

2)见证人员职责

(1)取亲时必须有见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见证;

(2)取样后必须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向检测单位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3、见证取样、送样的管理

1)服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管理。

2)无见证人员签名的检验委托单及见证人员监送的试样,检测单位有权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检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3)提高见证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对见证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搞好见证取样、送样的重要保证。

建立取样员和见证人员工作登记制度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样管理的有效措施。

通过工作登记制度可分别对取样员和见证员各自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登记制度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现场标准养护室的管理

施工现场的标准养护室建立后必须报请监理验收,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1、房屋要求保温隔热,面积应满足使用要求;

2、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2℃范围;

3、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95%。

也可砌水池养护,但须设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作为置换水用。

为节约面积,预养水池可设置在养护水池的上方,水温需与室温相同;

4、标准养护室室内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温材料,以控制湿度;

5、标准养护室中需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混凝土试块应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试块在终凝后用毛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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