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5784961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练习答案Word下载.docx

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

即:

应由乙境内企业享有和承担。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原则和要求”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投资总额的确定。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5.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期限。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知识点进行考核】 

6.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主管部门。

【该题针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与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7.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审查中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

(3)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4)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该题针对“反垄断审查”知识点进行考核】 

8.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因此选项A不正确;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并不设立股东会,因此选项B不正确;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4年,选项D也是不正确的。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9.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

(1)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本题中丙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因此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210万美元。

(2)根据规定,合营合同约定分期交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

210×

60%×

15%=18.9(万美元)。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

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另外,劳务是合伙企业独有的出资方式。

本题选项D中是以母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境外的借款进行出资,这是符合规定的。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资产抵押事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应当由出席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的事项。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

根据规定,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以外国货币记账的合营企业,除编制外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算成人民币的会计报表;

合营企业设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必要时,可以设副总会计师;

合营企业可以设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合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向董事会、总经理提出报告;

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⑴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以物料、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应当包括合营各方签字同意的财产估价清单及其协议文件);

⑵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

⑶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中需要约定经营期限的行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该行业包括:

(1)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

(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

(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

(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概念。

由于注册资本是投资各方按照法律规定拟定的,因此其金额应当等于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合作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企业组织机构的有关规定。

合作企业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税前回收投资的审批机关。

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合作期限延长的规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前,经协商同意延长期限,并向审批机关提出延长合作期限申请而获得批准的,延长期限的起算日为合作企业原合作期限届满后的次日。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设立外资企业的相关规定。

在设立外资企业的过程中,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该题针对“外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

⑵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20.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的有限公司与合营企业(有限公司)的区别。

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乙公司(合营企业)一般情况下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只有合营者不同步缴付出资的,才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选项C:

乙公司(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遵守《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3)选项D:

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的股东均可分期出资。

【该题针对“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允许其先注册登记,再一次或分期缴纳出资,所以选项A所述是正确的。

在2006年8月1日,至该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3个月,法律规定,实缴资本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现实收资本100万美元,低于注册资本800万美元的15%,选项所以B不正确。

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显然缺少一个条件,没有说明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相同,所以选项C中出资额相同的说法不正确。

选项D正确,符合出资期限的规定,2009年5月1日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已满3年,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全部缴齐。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即投资总额的上限:

140万美元×

10/7=200万美元,选项A的投资总额180万美元未超过其上限,是符合规定的;

(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00万美元×

2=600万美元,选项B的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上限,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1000万美元×

2.5=2500万美元,选项C的投资总额2600万美元,超过上限,这不符合规定;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1500万美元×

3=4500万美元,选项D的投资总额4200万美元未超过其上限,是符合规定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的规定。

根据规定,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CD 

根据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是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

合营一方转让其出资的,应该经过合营他方的同意。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致通过决议的事项。

选项ABCD都是符合规定的。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经营管理的规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终止的规定。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

根据规定,外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报当地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备案。

【该题针对“外资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中需要批准的事项。

合营企业聘任总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无需经审批机关的批准;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要的原材料,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市场购买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无需经审批机关的批准。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所以A不正确;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所以B不正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

合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一般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没有25%的限制。

三、判断题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一次出资的缴付时间。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的金额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同时投资总额为33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注册资本至少是1200万美元。

因此中方第一次出资至少为:

1200×

60%×

15%=108万美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关系以及外方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比例。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所以外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

25%=125万美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特殊规定。

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本题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为20%,其出资的现金应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办理登记的期限问题。

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

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本题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因此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甲出资55%,其出资为500×

55%=275(万美元);

乙出资45%,其出资额为500×

45%=225(万美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

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和表决。

即董事委托的人员,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是董事。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时间。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的任期。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的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的任期由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这里要注意,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4年。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期满剩余财产的处置。

根据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当该合作企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

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期限届满不再延长。

合营企业出资额转让经董事会审查通过后,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审批机关受理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公司、企业分支机构的性质。

根据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也是外国企业,不属于外资企业,因为外资企业属于中国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资产抵押,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产抵押事项不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对于一般决议事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

【该题针对“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简答题 

【正确答案】

(1)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本题中,该中外合资企业中,韩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为20%(40/200),低于这一标准,因而韩方应追加投资。

(2)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

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本题中投资总额是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不符合规定。

(3)首先,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双方第一期出资必须不少于出资额的15%。

本题中,韩方第一期出资比例仅仅为12.5%。

另外,双方约定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6个月内缴清第一期出资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双方第一期出资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4)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5)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等,应当按照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