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版副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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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建筑;
(四)市政基础设施;
(五)其他。
申报评审的工程规模应满足附件1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纳入评审范围:
(一)住宅工程入住率小于40%的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使用功能缺陷、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三)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四)因质量问题引起群体性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
(五)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的投诉或举报,经查属实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要求
第九条参与芙蓉杯奖申报的单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企业。
申报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申报,其他单位配合。
申报工程由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完成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申报(允许有两家施工单位作为主要参建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一)依法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5%及以上。
第四章评审机构
第十条芙蓉杯奖的评审工作按年度进行,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组织实施,建立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成员负责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负责芙蓉杯奖工程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专家库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行业质量专家组成,应是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是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施工管理经验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工程评审按照网上申报、资料审核、现场复查、专家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的程序开展。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按附件2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传资料进行申报条件初审。
网上初审不通过的,通知申报单位修改、补充资料或终止申报,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报送书面资料核查。
(二)资料审核
申报单位通过网上资料初审后,应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报送必须核查原件的相关资料至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进行审核。
(三)现场复查
申报工程资料初审合格后,根据工程类别和规模,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与工程类别相符合的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现场复查小组,进行现场复查、评价及打分。
申报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现场复查意见对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最终整改完成情况。
(四)专家评议
现场复查工作完成后,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组织专家库全体专家召开会议,进行现场复查情况通报,统一评议标准。
参会专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申报的各工程项目进行复核、讨论和确认,形成复查汇报资料。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每年组织一次。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秘书处向评审委员会报告申报资料审查情况;
由现场复查专家代表向评审委员会汇报现场复查情况,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工程申报资料、观看工程复查汇报影像资料、质询、讨论、必要时调看工程质量控制等相关资料,经充分评议后,以记名方式投票。
最终以获得2/3及以上票数的工程拟定为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获奖工程。
(六)公示
经评审会拟定为芙蓉杯获奖工程的,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公示期满,按相关程序予以确认。
第六章表彰
第十二条评审工作完成后,对获奖工程申报单位颁发芙蓉杯奖杯及证书,对参与申报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第七章评审纪律
第十三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秘书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注意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和相关资料,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
在申报过程中若出现隐瞒或提供虚假工程资料的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驳回该项目的申报,并取消责任单位三个年度的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对已获得芙蓉杯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较大质量隐患或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经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组织专家鉴定属实,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审议取消该工程芙蓉杯奖称号,并收回已授获奖证书和奖杯。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附件2:
申报资料主要内容
附件3:
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单体住宅工程面积在8000㎡以上;
二、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
三、单体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
四、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五、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六、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七、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九、城市桥梁、城市隧道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等结构工程或其他投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十、无结构优质工程的城市道路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十一、以上未包含的,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工程。
1、申报资料总目录(应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和页码);
2、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盖章并签署推荐意见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3、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手续);
4、结构工程获市结构优质工程奖的证明文件;
5、提供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消防验收意见书;
7、有效期内的电梯年检合格证明;
8、用户满意工程证书或用户意见表;
当提供用户意见表时,对于住宅工程应提供《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回访数量应达到入住户数的50%及以上;
9、工程概况包括:
反映工程概况并附必要文字说明的工程完工后照片不少于15张;
其中工程立面照片(不同角度全貌)不少于3张,土建与安装工程(重在介绍工艺、工法和取得的效果)分别不少于5张,工程特色及亮点不少于2张;
10、工程其它获奖证书:
如市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级及以上工法、专利;
市级及以上QC成果奖;
市级及以上绿色施工工地、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等;
11、参与申报单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提供过程管理情况(文字资料):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工作要点;
(3)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及各方配合情况;
(4)过程验收情况及质量评价;
(5)获奖情况。
以上所提供的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用户回访意见表
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
单元房号
住户姓名
满意
不满意
住户签名
备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代表:
物业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意见打勾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企业(章)
申报日期
企业情况
申报单位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
是否参与申报
是否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企业名称
主
地址
电话
要
分包工程
内容
完成工程产值
产值占比
参
建
单
申报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总承包项目经理
所在行政区域
市/区(县)
开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决算总额
土建:
安装:
是否发生过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结构形式
外墙面材质
内保温或外保温
电梯(含自动扶梯)
台数
建筑高度
户数
建筑面积(㎡)
或规模
总面积:
地上:
地下:
建筑面积占施工
许可证面积比例
土建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名称
评定分项工程数
其中合格项数
评定结果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特点(新技术应用情况)
(请将此栏目各项附上对应图片,整理成word文档发至协会邮箱ZX48662972@)
设计特点
说明:
房建类工程请从建筑、结构、节能、环保及四新应用等方面进行描述。
市政类工程请从工程难点、技术难点、环保及四新应用等方面进行描述。
施工特色亮点
房建类工程请从外墙、楼地面、内墙面、屋面、门窗、安装、其他方面进行描述;
市政类工程请从技术难点、技术创新、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描述;
工程获奖情况(含设计获奖)
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申报工程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与各工程建设参与方(含工程参建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工程按图纸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全部完成,各系统使用功能运行正常,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我单位(同意不同意)推荐申报。
盖章:
建设单位意见:
工程按图纸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全部完成,各系统使用功能运行正常,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至今已经投入使用()年,使用效果(满意不满意),我单位(同意不同意)推荐申报。
市(区)质量监督站意见:
质量投诉情况:
无
有:
群体性投诉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其他投诉:
已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处理: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