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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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
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施工相关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
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一一安全设备部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方
能上岗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分工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
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公司安全设备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班组长是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第七条公司安全设备部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设备部职责第八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安全设备部,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
下: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
查工作。
2、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为贯彻执行公司的计划、目标,在
安全生产方面提供保障。
3、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各项目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4、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建立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并督促检查其运行情况,促进有效运行。
5、组织和实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和实施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
6、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好记录。
按规定收集、整理、保管相关资料。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如实填报报表,做好半年、全年安全生产
总结。
第四章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以及职工保护的有关规定。
持证上岗。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对班组安全生产的监督,制止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严格执行工时制度,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4、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生产工地现场,重要部门要害设备等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5、组织和实施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复审、考级等工作,确定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7、做好防暑降温、防火、防中毒等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五章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命令、指示和要求。
2、指导和督促职工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3、对新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各类电动工具,特种作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
4、组织召开每周安全例会,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违章,认真做好班组会议
记录,并填写班组安全管理台账。
5、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同时切断危险源,
尽最大力量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6、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班组长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7、重点部位如变电室、机房,要建立进入登记制度,并认真填写。
对不符合进入
重点部位的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安全投入资金保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公司的生产施工条件,确保安全无事故目
标的实现,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等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资
金投入现阶段采用全额保障制,凡涉及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的资金投入,实行
实报实销、全额列支。
待条件成熟后,实行比例提取、专款专用的办法。
第三条安全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设备、设施的新增、更新和维护;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开支;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费用;
5、安全活动、奖励经费;
6、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费用;
7、抢险救灾等的资金;第四条安全投入必须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第五条公司安全设备部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
成时间和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设备部每年年终要汇同财务部,对全年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建立安全投入台帐。
并制定下一年度的投入预算。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
性,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加强安
全生产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性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其内容主要是施工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
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
识;运输安全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
“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三级教育: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和新调入人员,要实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手册。
2、对于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公司各项目、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安全交底会、班前班后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条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第五条在采用新技术、新施工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岗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56]国议周字第40号),国家建工总局《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0]建工劳字第2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安全交底必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确保每个项目项目的每个分部分项、所有工种、全体职工以及每件工具设备都交底到位。
第四条安全交底工作由公司设备部负责,安全员具体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由项目经理或班组长进行。
第五条安全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第六条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安全交底时必须,明确告知安全技术的要求、依据的规程、检查的标准和注意事项,并按实际情况补充相关内容。
第八条安全员必须在交底后,在施工过程中,按交底要求检查实施情况,对违反交底要求和安全规程的作业,有权当场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九条具体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参见一九九七年七月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研究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中相关条款。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本着防患
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不少于4次,在检查中突出
季节特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一月份检查供暖、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情况。
2、四月份对施工现场、变电室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3、七月份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4、十^一月份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驻地
第三条定期与不定期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设备部和各项目部根据各施工现场、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整
改措施。
第四条每日巡检
各生产班组根据各自情况实行每日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对难于立即治理的
隐患要及时上报。
第五条设备检修每年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在设备换季时应加强检查
力度,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不定期抽查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公司组织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小组由安全设备部牵头,工程管理部、行政人事部参加。
第七条隐患整改对检查出的大小隐患由安全设备部签发隐患通知书,各部门或有
关项目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第八条公司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
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险情扩大。
第三条保护安全事故现场,同时立即通知上级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设备部立即进行现场勘察,摄录像和调查取证。
并配合上级部门的勘察取证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工地主管)、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出具书面情况汇报,并配合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六条公司可组织事故调查组或由安全设备部,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对事故进行分析,明确事故的责任。
第七条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或安全设备部作出事故书面总结,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并配合上级进行事故结案工作。
第九条进行事故善后工作。
如保险索赔,办理结案手续,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第十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事故案卷,将案卷归档。
七、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和生产生活的安全用电防火管理,防止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
生。
根据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油漆间、木工间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第三条焊割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第四条现场电气操作者必须持有效电工上岗证,现场各种电线拉设、安装等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第五条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第六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并保持道路畅通;配电房
内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房内散热必须良好,同时挂安全警令牌,非电工人员禁止入内。
第七条每个职工必须懂得消防知识及电气着火扑救方法。
第八条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派专人巡逻检查第九条现场熔丝配置合理并严禁用铜丝代替。
第十条电工接线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等电线,并根据用电量选择导线大小,防止电线过热引起火灾。
第十一条每一根拖线板必须合理装配一只漏电保护器。
第十二条生活区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严禁私用电炉或高功率电灯。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完善安全台帐,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
第二条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
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第三条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置,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第四条重要部位和高空作业米取特别安全措施进行防范,杜绝事故。
第五条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动力设备做好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
第六条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重点是食堂、仓库和木工工作间,做到木工工作间每天清
扫一次,不准在施工现场内抽烟、点明火,食堂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
的防火检查。
第七条现场材料堆放要有序,模板拆除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
第八条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
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第九条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杆,各种脚手架搭设
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夜间
施工在两侧脚手架上设置红灯及警戒标志。
第十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第^一条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废水、淤
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第十二条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现场卫生,创造良
好的施工环境。
九、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制度
为加强仓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必须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
的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
反映。
第二条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及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
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第三条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物资要采取隔离措施,消灭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
故的发生。
第四条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第五条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
领料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第六条保管员在探亲、出差或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匙带出去;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放乱扔;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
第七条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门手续。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十、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一般要求
1、严禁打架斗殴。
2、禁止偷盗公私财物。
3、禁止赌博、吸毒。
4、严禁酗酒、闹事。
5、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6、敢于同危害社会治安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治安管理
1、本公司管理员工进入办公室须使用门禁卡;外来人员须有公司员工陪同,方可在办公室停留。
2、在工作日,公司须有人接听电话和值班。
3、下班后最后离开的员工,应关好门窗、电脑等设备,还须启动门禁设防。
4、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实行“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对主机、保险箱、会计室,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第三条施工现场治安管理
1、公司员工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并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2、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临时用工严禁使用不明身份人员。
3、禁止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4、做好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工作,防止出现偷盗失窃事件。
制定和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后勤基地治安及消防管理1、本公司职工和家属必须遵守后勤管理制度,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人员。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管、炸药带入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职工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上班前应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上。
十^一、工具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具设备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工具设备管理制
第二条公司工具设备的保管、报废、借用、调拨、报损、报失由公司安全设备部负责,具体由设备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协同办理。
严格执行工具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检修,经常保持工具设备完好状态,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一、工具设备的添置第三条添置的工具设备必须纳入公司固定资产帐,每年定期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工具设备由管理员负责总管理,各班组所用工具由班组人员负责具体管理。
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帐。
二、工具设备的借用第四条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出借工具设备,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五条借用单位应持有正式介绍信,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并报安全设备部备案,办理借用协议书。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工具设备的报废第六条设备的报废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经安全设备部和工程管理部联合进行技术
鉴定,鉴定结果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仓库保管员和财务部备案,方可销帐。
四、工具设备丢失,损坏和赔偿第七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工具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均应赔偿,并予以批评、教育。
一贯不爱护财产,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
者,事故发生后又隐瞒不报,推卸责任,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根据具体情节和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工具和低值设备个人保管第八条单价800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为低值设
备。
第九条公司将实行工具和低值设备由班组个人保管的办法。
公司将经过检修保养或新添置的工具分别配置到各班组。
第十条班组和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应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若有丢失,一般应由领用人负责赔偿。
职工因工作变动离开公司,应如数归还。
班组应及时回。
第十一条班组长应定期检查、调试由个人保管的工具和低值设备,确保完好无损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设备部和工程管理部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和职工个人保管的工具和设备,发现保管不善,必须督促立即完善;发现损坏、丢失,须责令立即修理或自行购买,新购买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对未配备施工必须的工具、设备或配备的工具、设备不合格的人员,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有权禁止其参加施工,待其按规定进行了配备,方可准予参加施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安全设备部、工程管理部要及时给予警告教育;对情
节严重者,将按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富源建筑劳务有限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