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办法2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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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师德高尚,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
2.掌握扎实的学科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能力,同时应具有终身学习以实现专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意识与态度。
二)县级骨干教师必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发展潜力,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以上教师职务,且三年连续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按时完成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及培训。
3.近三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推荐选拔。
①在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如优质课大赛等)、业务竞赛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农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②在乡镇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及送教下乡等教学任务(附邀请函、聘书或荣誉证书、教学设计)。
幼儿园教师需承担过镇级及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
③在镇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会、报告会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附聘书、荣誉证书及讲稿)。
④能独立承担中心校、协作区及教育局指定的示范课、公开课,能有计划地帮助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
⑤高中阶段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农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⑥在文艺展演、体育比赛、信息技术比赛及科技创新活动中,所辅导学生获得县级及以上奖次。
⑦担任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所任教学科成绩在全县毕业学业考试中不低于全县前12名;
担任非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在全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同类学校前12名。
⑧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表彰部门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
表彰称号仅限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或“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须附获奖证书原件);
或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星”、“教学能手”(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课的教案或教学设计)。
4.近三年来,科研取得一定成绩(必具其一):
①在县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及以上奖次的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农村教师为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比中获得县级三等及以上奖次不少于2篇)。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办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或阶段性成果)。
③课改学校教师能积极参与课改研究,课改论文获县级及以上二等奖,参与协作区或教研室及以上部门组织的课改研讨交流活动,担任报告会发言人或上示范课者。
三)县级学科带头人必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发展潜力,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小学(含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2.近五年年度综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3.按时完成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及培训。
4.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推荐选拔。
①在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如优质课大赛等)、业务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农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②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及送教下乡等教学任务(附邀请函、聘书或荣誉证书、教学设计)。
幼儿园教师需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
③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会、报告会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附聘书、荣誉证书及讲稿)。
④能独立承担教育局指定的示范课、公开课,能有计划地帮助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
⑤高中阶段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农村教师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⑥在文艺展演、体育比赛、信息技术比赛及科技创新活动中,所辅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奖次。
⑦担任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所任教学科成绩在全县毕业学业考试中不低于全县前10名;
担任非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在全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同类学校前10名。
或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课的教案或教学设计)。
5.近五年来,科研取得一定成绩(必具其一):
①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及以上奖次的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农村教师为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比中获得县级一等及以上奖次不少于1篇)。
②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办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或阶段性成果)。
③课改学校教师能积极参与课改研究,课改论文获县级及以上一等奖,参与教研室及以上部门组织的课改研讨交流活动,担任报告会发言人或上示范课者。
四、评选程序与方法
1.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的办法。
2.乡镇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乡镇中心校选拔评定,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在评定乡镇级骨干教师时,可根据县级选拔条件,适当降低标准;
县级评选由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选拔推荐,推荐选拔实行限额申报,骨干教师不高于本单位总人数的6%,学科带头人不高于本单位人数的2%。
3.县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和必要的考核考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乡镇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乡镇中心校授予证书;
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局将行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5.确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要建立档案,乡镇级由中心校建档,县级由县教育局人才办建档。
内容包括登记表、审批表和考核表等。
五、考核与管理
1、骨干教师每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评选认定,任期内不得重复评选;
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评选认定,任期内不得重复评选。
2、加强考核。
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对各中心校、县直学校的督导考核中,对各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考核。
每年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养人员的师德、教研成果,经验交流,著书立说、获奖及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情况。
3.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实行主管部门与中心校(或县直学校)共同负责、协同资助、动态管理。
4、县教育局设立优秀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县级骨干教师一次性拨付成长基金1000元,县级学科带头人一次性拨付成长基金1500元。
同时推荐骨干教师到外地培训,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才华。
六、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园)于8月28前将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优秀人才评管办公室。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表(一式一份,需word电子版);
2.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测试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课堂教学考评)(学校须自评、盖章)一份;
3.师德师风承诺书一份;
4.个人教育教学经验介绍(2500字左右)一份,需盖学校公章;
(需word电子版)
5.教师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发表、结题课题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太和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5日
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2:
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测试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课堂教学考评)
附件3:
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类别:
年月日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作
单位
毕业
学校
所学
专业
学
历
年度
考核
教龄
学段
任教
学科
教师资
格种类
职称
继续
教育
主要工
作简历
业务进
修情况
表彰
奖励
教育教
学实绩
教科研
成绩
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注:
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论文论著、业务获奖、表彰奖励等均为近5年以来的。
太和县教育系统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测试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课堂教学考评)
申报人
测试
时间
年月日
方式
项目
测试标准
满分
得分
课
堂
教
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
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要求具体适度;
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实际,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
渗透思想教育,注重人格培养。
15
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
教材处理得当,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符合学生实际;
重视知识、技能、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落实和培养。
20
组织课堂
教学的能力
教学方法选择符合学生学习需要和认知规律,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师主导科学、有效,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过程体现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课堂信息反馈及时,展现教师教学机智。
教学基
本素养
教态自然、亲切,课堂语言规范、准确、生动,条理清晰,普通话良好,语言富有感染力;
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
能科学、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多种媒体辅助教学,帮助学生掌握教学内容与技能。
10
教学
效果
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情绪高,思维活跃;
目标达成度高,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进步和发展。
总评
100
测评人:
太和县首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年月日
序号
工作单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拟授予荣誉称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