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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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一、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销售业务、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规范销售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公司销售组织、产品销售价格、发货程序、售后效劳、货款回笼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销售组织
第三条、本公司销售部的职能和责任,具体为:
〔1〕负责公司主机配套市场和出口市场的网络建设,市场调研、开发、监控、筹划等业务的执行工作,以及主机配套市场研究、分析、协调等工作,以保证配套业务的有序进展。
〔2〕负责整合本公司的市场资源,对重点主机配套单位市场执行集中开拓。
〔3〕负责做好市场归口运作治理,价格治理和政策的制定研究、分析工作。
〔4〕负责主机配套业务代表的定人驻点考核及统一治理。
〔5〕主动配合与本公司相关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系,与此同时,还要取得与国内一些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络,做好出口产品的接单、核价、装箱、发运等工作,直接对市场产品需求的工艺、技术、质量、时效性、用户满足度、价格合理性等进行有机衔接与监督。
〔6〕销售部在每月20日前要提供下个月的要货方案及销售数量并及时做好跟踪工作,对出现的库房内偶然品种断货,要及时下达临时方案,以便生产部可以及时安排,合理调度生产。
三、销售价格
第四条、销售价格制定的目的,尽可能使产品定价合理,防止因低价损失或因定价过高而失去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销售价格制定的原那么、具体应根据同行竞争情况分级客户的需求层次结合〞产品主导定价法〞进行分级确定,分级执行。
〔1〕首先对每个产品由技术部及制造局部别提供技术参数、工艺、工序实际班产等资料,财务部核算每个产品的制造本钱价,保本价,在此根底上确定内部价〔即经销价或最低配套价〕。
〔2〕产品的价格确定原那么上以保本价为业务费结算价,内部价是在保本价根底上上升5-10%,批发价〔业务人员有权直接销售〕是在内部价的根底上上升5-10%,出厂价是在批发价根底上上升5-10%定作制度价格。
〔3〕新产品价格经财务核定后由生产部、销售部会签,总经理确认后,作为制度定价,制度定价一般每年根据本钱变化,根据市场行情由财务部、销售部提出调整一次。
第六条、平时接单中对符合价格政策、销售政策的产品、合同由销售部直接接单、签订,对低于制度价格的供货合同或订单平时由销售部提出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前方可接单签约。
第七条、对价格偏低的产品订单在价格审核时一般要求按以下原那么进行把握控制。
〔1〕考虑生产能力发挥情况,当生产能力空余时〔或为开辟新的领域市场〕对部份订单〔主要是出口订单〕原那么上到保本价以上接单,在生产能力特殊空闲时,少量出口产品在制造本钱价的根底上接单。
〔2〕对部份订单因个别产品价格低,按整体订单的盈余情况来把握。
〔3〕部份为对同行定向竞争的最大限度扩大市场份额的产品低价所签订订单〔只答应在配套单位及出口业务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该部份业务必须按〞定价主导本钱法来把握,对特定客户、特定产品要求按特定的工艺,生产流程设计制造以降低本钱,使该部份客户的产品制造本钱同样低于定价以保证公司效益。
第八条、对日常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由财务部负责通过销售治理报表实施监控。
具体每月对销售盈利率偏低的产品或客户由财务部提出后生产部进行进一步本钱核实,一方面从内部本钱控制角度把本钱控制到位,另一方面向客户提出提价要求,合理调整价格。
第九条、新产品销售价格确实定为不得低于新产品的单位本钱。
〔单位本钱包括产品的制造本钱、销售费用、税金等项目〕,但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前提下,最低可以在单位本钱的根底上下浮5%以下〔含5%〕。
第十条、常规产品的销售定价权属公司总经理,但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单位本钱价格。
第十一条、维修市场上的运作必须由营销公司统一开票运作,与营销公司的政策保持统一。
四、销售发货和程序
第十二条、发货顺序:
〔1〕满足主机配套客户的要货方案。
〔2〕如有出口产品应首先满足万向美国*司〔或万向进出口公司〕的要货方案。
〔3〕在满足出口配套外,对维修市场,必须先满足营销公司的要货方案,其次满足其它维修客户的要货方案。
第十三条、配套公司及发货程序:
〔1〕配套产品必须签订合同,果断杜绝未签合同,先发货后收款运作,合同应有销售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2〕对与公司新发生业务的配套用户,首次赊销合同评审前,销售部应派员实地走访、考察、了解用户的产品需求,资信度等,并形成报告。
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如属银货两讫的新配套用户,销售部门也应在六个月内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并形成报告。
〔3〕对未签合同又不能做到款到发货的单位或价格低于制度规定的均必须由销售部负责人实地走访商谈,争取采取银货两讫或寻找中间代理商进行银货两讫运作。
〔4〕发货中如是进行赊销或存在应收账款风险的单位必须在经办业务人员担保收回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的根底上发货。
〔5〕原那么上夜间不答应装车发货,因特殊情况公司销售产品需夜间装车发货,发货部门应事先向总经理〔或授权人〕报批,并在产品出库单及出门证上签署意见后,当班经警方可放行。
〔6〕星期天、节假日产品发货需经当日行政值班人员签字前方可执行。
〔7〕财务入账应根据发运凭证〔如铁路运单、汽车运输收货签字盖章回单等〕。
〔8〕财务部应根据供货动态表进行日常监控,对应收款单独实地对账,每年不少于一次。
〔9〕发货程序,由业务员填写《市场发货审批单》-——销售部审批——开具出库单——成品库凭出库单发货〔发货人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
第十四条、产品发运方式及发货时限。
〔1〕产品发运的方式应根据销售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采用铁路托运、公路零担、邮寄、公司自备车供送及客户自提等方式。
〔2〕成品库根据出库单上产品的品种、数量、发运单位、地址、时间要求等进行合理安排发货,成品库在产品不碰头的情况下,原那么上当日单子当日送出,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
〔3〕成品库收到出库单发货后,应及时在出库单上签字,并反应给开单人员,及时正确地将领货凭证寄给收货单位。
第十五条、承运人将货送抵目的地后送货单需经客户签收签名并加盖收货章或单位公章,送货回单交成品库一份。
第十六条、凡因仓管员的人为因素引起导致货物发错,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当事人承当,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如导致该笔货物的损失时,那么按产品保本价计由当事人负担,并处以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由于开单人的原因,不仔细导致出库单开错,发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时按产品保本价,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20--100元罚款。
第十八条、仓管员应建立好产品库存、发出、营销公司移库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每月及时与财务部和营销公司对账,如因疏忽对账漏登等原因导致账物不符,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第十九条、销售部内勤人员〔开单、统计等〕应建立用户台账,和配套单位移库账应逐月登记、统计、每月与销售人员、财务部和配套单位核对一次,做到账目、档案清楚,一目了然。
五、售后效劳
第二十条、销售部是客户埋怨问题归口治理部门,对公司范围内的客户埋怨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及反应工作。
第二十一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在分配业务员的业务区域内,如人在当地,那么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前往处理。
如人在异地,那么最迟不得超出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需注明具体的发货时间〕。
第二十二条、客户埋怨的调查处理,纠正措施参照公司已定的相关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退货产品处理:
〔1〕出口产品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起48小时内质量部应有书面签订意见。
并由销售部负责将意见通知客户,是因产品型号相近引起错发,业务处在即刻就发的根底上书面向客户解释并取得谅解,是因为技术标准要求差异〔出口〕或客户产品设计前具体细节未告知,引起退货,技术部负责调整设计方案,销售部向客户书面解释后,尽快予以补发。
〔2〕配套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3小时内质检部应在退回入库单上签订意见,并由仓库对退货进行调整。
〔3〕营销公司因产品积压退货,在送达公司仓库之时起6日内检测完毕,并将书面情况回复营销公司,同时双方做库存账调整。
〔4〕因产品质量原因退货的:
A、必须由业务员进行先检测。
B、零配件齐全。
C、符合退货制度,三者缺一不可〔营销公司和直接客户通用〕。
业务员必须在出差回司三天内处理完毕向营销公司或客户反应处理意见。
D、假冒产品的退货。
因业务经办人把关不严而失职,经办人必须处以该产品价值2倍的罚款。
并负责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产品丧失处理
〔1〕公司自备车公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丧失,损失由承运人〔司机〕全额承当。
承运人应严格按要求将货物送抵目的地,未经公司领导人认可,不得擅自将货物送抵非目的地,否那么由承运人承当全部损失并接受公司作出的处分。
〔2〕公路、铁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丧失。
销售部在收到客户〔或配送中心〕寄〔送〕达的铁铬事故记录单、发运清单、丧失清单三日内用书面回复清单收到情况,同时将丧失的产品补发给客户,并注明是〞丧失产品补发〞。
六、货款回拢
第二十五条、产品销售原那么上要求银货两讫,对存在应收款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销售部有责任在一定期限内全额收回货款,货款收回原那么上应通过银行汇款,尽量防止现钞,财务部对所有存在应收款的单位,每年至少二次账目核对并取得证明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账情况。
第二十六条、销售抵回物资指企业在产品销售实现后经屡次催讨确实无法收回货款,须经销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同意前方可执行物资抵回,特殊情况下的销售抵回物资的让售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强制处理。
但须报万向公司财务部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物资抵回。
第二十七条、对于销售抵回物资特殊是以车抵款局部,予以明确规定如下:
〔1〕销售部、财务部应建立销售抵回物资明细台账。
〔2〕抵入时原那么上先由销售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找好接受物资的第三方,并经审批同意才可抵入。
〔3〕抵出时其售价不能低于抵入价,如有差价损失时,其差价局部由经办责任者按报损规定承当,高于抵入价局部由公司全额收回。
〔4〕除答应回款困难的配套单位抵回物资,维修市场严禁抵回任何物资。
〔5〕除以上要求外,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报董事会批准前方可执行。
七、附那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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