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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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

目录

序言 1

一、“十二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回顾 2

二、“十三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发展目标 11

三、“十三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与主要任务 15

(一)做强红谷滩金融商务区 15

(二)优化传统金融服务建设 17

(三)健全直接融资服务体系 18

(四)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19

(五)大力推动双创金融 20

(六)创新发展绿色金融 21

(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22

(八)提前布局物流金融 23

(九)健全普惠金融体系 24

(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26

四、配套及保障措施 27

(一)加强统筹协调领导 27

(二)细化产业配套措施 28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产学研结合 28

(四)落实规划评估机制 29

序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我国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的黄金窗口期。

从国际环境来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的运行、“一路一带”战略的实施等必将对全世界经济生产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将进一步提升。

从国内环境来看,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面临迫切的转型升级需求,金融混业化趋势不断推进,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双创热情和需求不断高涨。

在这一复杂多变又充满机遇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下,为增强南昌市金融业竞争实力,加快完善金融服务层次,合理布局金融业发展格局,巩固南昌市在全省的金融中心地位,着力提升我市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带动效应,将金融业打造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中的支柱和主导产业,同时利用自身优势努力缓解经济下行可能引致的区域性金融风险,适度超前发展金融产业,积极探索和扶持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激活金融市场,构建和完善金融市场层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南昌市实现“两提前一成型、三个强市、六个南昌”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南昌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

《南昌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主要分析“十三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的背景,阐明“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明确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抓手,是今后五年南昌市金融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依据:

国务院《关于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昌九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南昌市政府《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实施时间为2016年至2020年。

规划范围:

南昌市辖内金融领域。

一、“十二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定目标的基准年。

“十二五”时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基础期,经济面临爬坡过坎的艰难挑战。

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全市上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市委二十字总体任务,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新常态,积极主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在省金融办和一行三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各驻昌金融机构的鼎力配合下,全市经济金融总量得到快速发展、实现翻番,金融机构招商超额完成目标、布局和结构日趋优化,金融商务区机构聚集基本完成、辐射效应逐步显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断攀升、直接融资金额再创新高,金融创新稳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金融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金融对经济实体发展支持和输血效应愈发显著。

——金融总量稳步做大,各类业务总量翻番。

截至201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8534.34亿元,是2010年末的2.03倍。

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7556.91亿元,是2010年末的2.16倍。

2015年末,我市贷款总额占GDP比重为189%,显著高于长三角洲其他兄弟市。

保费收入124.85亿元,是2010年末的2.03倍,其中产险保费收入44.06亿元,寿险保费收入54.72亿元,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82亿元,健康险收入7.44亿元,年金保险16.8亿元。

超额完成保险业务收入90亿元的目标。

现有小额贷款公司41家,注册资本金56.43亿元,贷款余额63.48亿元。

融资性担保公司(含分公司)共21家,注册资本金19.38亿元,在保余额40.29亿元。

金融业增加值从2010年末的117.09亿元,增加至2014年末的247.05亿元,实现翻番,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5.3%增加至6.7%,高于全省平均值2个百分点。

——金融体系日益完善,机构层次日趋丰富。

按照“外引内建、多业共进”的思路,多方引进和新设金融机构,不断优化和提升我市金融服务体系和层次。

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200多家,其中:

银行机构36家(政策性银行3家、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8家、外资银行4家、邮储银行1家、城商行5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6家、村镇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财务公司2家,保险公司40家(产险18家、寿险22家),信托公司2家,证券公司(营业部)72家,期货公司(营业部)10家,融资租赁公司3家,股权私募基金公司15家,各类交易场所8家。

相比2010年初金融机构103家,总量提升约2倍。

各类金融机构均衡发展,布局日趋优化。

银行业: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引进银行14家,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中引进6家银行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信社改制,全市5家农信社,已有2家完成改制工作,分别更名为赣昌农商银行和新建农商行。

基本建成了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等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运行高效的银行体系。

保险业: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引进保险公司12家,其中恒邦财产保险公司是全省唯一的法人保险公司,顺利并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中引进保险公司10家的目标。

基本建成了中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并存的,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

其他金融业:

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新设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其中南昌市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江西正大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外商控股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2亿元和1亿元人民币。

我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江西省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获批,注册资本10亿元,填补我省金融租赁公司的空白。

5家小额贷款公司获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可以开展投资类等新业务。

目前,南昌市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城乡结合、全面开放的金融组织体系,为扶持中小微企业,服务“三农”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金融商务区机构聚集基本成型,聚集辐射效应逐步显现。

“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依托全省金融商务区(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的政策优惠和区位优势,积极开展金融机构入昌招商引资工作,围绕“三年基本成形、五年全面建成”的总体要求,积极引进金融监管机构、境内外各类金融企业、各类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和新兴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入驻我市。

截至2015年末,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已累积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172家,其中,传统金融机构和重点项目69家,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103家。

146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已开业办公,奖励落户全省金融商务区各类金融机构19家,落实奖励资金4142.7万元。

通过加大与不同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红谷滩金融商务区金融机构集聚基本成型,金融集聚效应将逐渐显现,为后续金融集聚区发挥做活金融市场,提升外延和内涵打下了坚实基础。

——资本市场融资突飞猛进,直接融资不断攀升。

我市“十二五”期间直接融资工作取得突破,直接融资金额再创新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升,直接融资工具日益丰富。

股权融资方面:

按照“上市一批、辅导一批、改造一批”的模式推进上市公司前中后期培训体系,“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6家,上市公司达到22家,占全省上市公司的63%。

23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占全省总数的35%,已认定拟挂牌新三板企业超过60家。

已完成股改企业超过40家,我市新三板储备的企业达120家,已形成了“上市一批、辅导一批、改造一批”的梯队格局,2015年我市企业实现直接融资822.71亿元,同比增长108.31%。

债券融资方面: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成功发行全市首支可续期公司债36亿元,市政控股率先发行非上市企业公司债10亿元,正邦集团成功使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融资7.6亿元,南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作为江西省首家发行永续性中期票据企业,募集资金10亿。

我市企业在债务融资方面方式创新不断,总体融资规模日益扩大。

——支小支农金融创新不断,金融生态环境显著优化。

支小金融服务不断创新:

探索设立南昌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公司,搭建中小企业在线金融服务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南昌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成立,截至2015年底,已实现资金对接项目43个,对接资金额度达2.7亿元,实际投资1650余人次(包括重复投资人次)。

与上海信隆行信息科技公司合作建设的南昌市中小企业在线金融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支农金融产品积极推进:

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我市陆续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54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65号),支持“三农”金融的发展。

金融政策扶持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我市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落实各项奖励和扶持政策,优化行政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2015年,我市出台了《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洪府发[2015]14号)等一系列文件,已为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累计兑现奖励资金2300万元。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的优惠政策的通知》(洪府发[2012]26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优惠政策的申报指引(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6号)文件要求,严格把控材料审核,累计兑现奖励资金4142.7万元。

金融发展生态环境显著优化:

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整合六大国有投融资平台,全面探索“1+6+X”模式,引进风险投资管理机构,设立了洪城资本创业投资、临空创新股权投资、联昌基金等三个产业投资基金,“财园信贷通”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加大金融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打造诚信南昌,大力处置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行为,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重点推动“胜隆案”、“戴高能案”和“E租宝”等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工作,全市整体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显著增强,金融发展氛围明显优化。

“十二五”期间,尽管我市的金融业发展取得了多方面的、长足的进步,特别是某些金融发展指标显著高于周边兄弟市的水平,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金融总量整体偏小,金融发展速度慢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方面,与其他可比省会城市相比,尽管从存款、贷款占GDP比重来看,我市银行体系融资功能超长三角等诸多兄弟市,但从金融总量来看,仍然显著低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其他省会城市。

另一方面,尽管我市金融总量占全省比重较大,但金融业整体发展速度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领头羊和火车头地位在削弱。

“十二五”期间我市GDP占全省GDP比重在24%左右,而存款和贷款在全省占比则分别从2010年末的35%和44%降至2015年末的34%和40%,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则从“十二五”时期初的48.5%降低至2014年末的33.3%。

——金融体系发展不均衡,贷款融资占比过大。

从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贷款占GDP比重较高的地区往往是欠发达地区,例如太原、西宁和兰州贷款占GDP比重分别达到313%,312%和293%,而广州和深圳这一比例仅为155%和144%。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发达地区金融产品创新不断,金融市场越发达的地区,其企业融资渠道越多,可选择的融资产品也更加丰富,因而贷款占比较低。

同时,在去杠杆、经济形势下滑背景下,我市贷款比GDP达到189%,可能意味着我市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向实体经济输送血液,银行业一业独大可能大大提升银行业,乃至这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待提升。

除去传统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资产偏小,实力不强,创新力度不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强,收入结构单一,产品品种较少,运行效率不高。

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特色金融机构有待建设,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程序需要进一步优化,定向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亟需跟进,整体上我市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仍相对薄弱。

——人才体系有待完善,区域金融中心地位有待提升。

南昌市地处中部地区,一方面,整体的经济金融环境等对各类金融业态的人才和企业的吸引力相对有限,导致我市金融业人才梯度无法有效满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要求;另一方面,辖区内企业对新兴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认识不深、开放程度不高,对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其他新型融资业态不甚了解,产融结合有待进一步推进。

此外,全省金融商务区还在建设过程中,其在区域范围的辐射带动效应还有待强化。

二、“十三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抢占制高点、聚焦增长极、提升首位度、共筑‘四强’梦”的二十字总任务,紧紧围绕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的战略目标,努力发挥金融市场的经济血液功能,巩固南昌市在全省的金融中心地位,不断提升南昌市在区域范围内的金融辐射和带动效应。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实体水平,不断推进各县区产业园产融结合水平,创新产融结合形式;坚持市场创新主导、政府协调推动的原则,完善和加强对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发展的扶持和倾斜力度,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精准度和覆盖率;坚持传统金融协调发展与新型金融业态错位发展的原则,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协调发展、合理布局,形成高效的多层次金融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提升金融市场活力,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布局。

以红谷滩金融商务区为核心,尤其注重利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昌九一体化规划、赣江新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南昌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努力推进区域金融协同发展,提升金融辐射带动效应。

以传统金融业态为基础,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类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机构交叉合作,创新融资模式,特色发展绿色金融、互联网金融、创新创业金融,完善金融机构前、中、后台建设,做大金融总量、做精金融业务、做活金融市场。

以我市千亿产业、千亿园区和百亿企业为基础,稳步推进产融结合,推进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金融租赁等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发展与创新,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和私募基金产业园。

以向塘物流园区和昌北物流枢纽为重点,搭建物流金融服务平台,着力发展物流金融。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目标是:

力争到2020年末,地区特色明显、区位布局合理、配套协调互补、市场层次完善的金融业发展整体格局初步形成,金融市场活跃、金融业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金融商务区辐射带动效应明显,成为区域金融的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人才高地。

全市金融适度超前发展,对实体经济支持能力显著提升。

1.金融总量与结构:

做大做强,布局合理

“十三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增长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至2020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占GDP比重超过8.5%,占第三产业比重不低于18%。

金融业对经济贡献率显著提升,金融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和主导产业。

——银行业:

依托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积极引入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力争至2020年末,我市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5万亿和1.35万亿。

信贷总量显著提升,信贷结构明显优化,鼓励银行机构审慎、创新参与“小微”、“三农”和双创金融服务,力争“小微”、“三农”和双创银行信贷只增不减。

——证券业:

鼓励大型证券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到省联合股权中心挂牌融资,推进我市已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实施多元化融资。

争取2020年我市新增10家企业主板上市,新增50家企业新三板挂牌。

积极支持和推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集合债、集合票据等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债务融资。

同时积极推进我市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企业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

力争到2020年,我市直接融资比重突破1000亿元,建立适宜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整体服务体系,充分满足我市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需求。

——保险业:

积极扩大保险行业服务范围和服务深度,至2020年,力争新增保险支公司及营业部10-15家,扩大“五险合一”覆盖人群,从城镇走向农村,扩展农保广度,挖掘农保深度。

至2020年末,争取保费收入突破250亿元。

同时积极洽谈和引进险资参与我市实体经济投资和城市基础建设投资。

力争到2020年末,吸引保险资金参与企业股权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达到250亿元。

保险深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保险密度超过4000元/人,全社会保险意识显著增强,保险工具成为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金业: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投和产业基金的设立,发挥政府资金撬动效应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设立私募基金产业园,力争在2020年末成立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300亿的股权投资基金,涵盖重点产业、互联网金融、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领域。

特色鲜明、定位清晰的私募产业基金梯度基本形成。

——类金融机构:

进一步规范和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鼓励以社会资本发起,政府资本比例参与的方式设立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特色类金融机构。

力争2020年末,以财政资金牵头,社会资本有效参与设立的担保基金增加1-2家;鼓励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要素交易、碳排放交易市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聚集和完善;支持金融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提供商合作开展金融公共云服务,培育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网络金融产品销售以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等机构或平台。

类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2.区域辐射与特色:

商务区辐射效应明显,特色金融实现赶超

——金融商务区建设:

依托全省唯一的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的特色和区位优势,重点打造红谷滩金融商务区金融辐射功能,以传统金融业态为基础,特色发展创新创业金融和新型金融业态,完善金融机构前、中、后台建设。

加大开放力度,落实“走出去、引进来”思路,拓展区域,抱团发展,集聚区域金融和经济优势资源,获取更大的开放红利和区域合作红利,提升金融商务区区域影响力和辐射范围。

——“两园”建设:

依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厅发[2016]3号)的文件要求,依托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加快推进建立省级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和私募基金产业园,出台园区各项配套政策,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和基金产业在我市的创新、集聚和规范发展,进一步丰富我市金融业态布局。

——特色金融发展实现赶超:

相对于长三角洲周边省会城市,南昌市金融整体竞争力和辐射效应还有待加强,在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依托红谷滩建设全省金融商务区和赣江新区承担国家重大改革和发展的综合性功能区的有利契机,在具有比较优势的绿色金融、农村金融、物流金融等领域重点发力,在起跑线水平类似的双创金融、互联网金融和科技金融等领域重点突破,力争金融业在以上方面在区域范围内实现赶超,成为排头兵和火车头,并以此为基础提升南昌市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吸引力、市场活力和辐射带动效应,初步建成有特色的,集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人才高地为一体的区域金融中心。

——区域金融辐射效应显著提升:

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做大做强原则,一方面在省内实现我市金融业全面提升和集聚,另一方面,与其他兄弟市金融业错位竞争,发展特色金融实现弯道超车,力争2020年末,我市主要金融发展指标占全省比重持续提升,存贷款以及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全部超过40%,金融利税贡献率、金融业总资产、金融创新能力、金融市场活力、金融人才梯度显著提升。

金融总量与周边省会城市差距进一步缩小。

3.金融环境保持稳定:

行政效率显著提升,金融风险可控

积极协调推进金融行政服务,提升行政效率和覆盖率,加快制定和落实各项配套鼓励政策,显著提升金融行政服务效率。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工作的前瞻性,建立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做好潜在风险点的监测分析,不断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严厉打击、及时处置各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和金融诈骗等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三、“十三五”时期南昌市金融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与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依托赣江新区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条件,积极主动对接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重点建设,发挥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的金融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创新创业金融、物流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实现区域性超车,同时不断优化传统金融机构布局,大力推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和活化多层次金融市场,逐步建立普惠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显著提升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和优化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一)做强红谷滩金融商务区

红谷滩金融商务区机构聚集已初步成型,“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是:

活跃区内金融市场,丰富区内金融业态,不断提升其辐射和带动效应。

1.大幅提升金融机构质量,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协同创新能力

实施“五个一”的精准招商策略,着力“引大、引强、引品牌”,重点引进金融机构(企业)全国性与区域性总部,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在金融商务区设立一级法人(分支)机构。

招商对象做到“三个并重”:

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型金融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金融交易市场和资源交易市场协调引进并重。

丰富金融业态,优化功能布局。

依托新区智慧产业项目,构建全省金融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法人库、银企对接平台、征信系统、担保体系、风投基金,畅通金融对产业的支持通道。

设立金融创新基金,为区内金融机构提供创新风险补偿与创新业绩奖励,引导、扶持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与业务创新,培育新的业务与利润增长点。

鼓励不同类型机构之间强强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活化金融市场,精化金融业务。

2.依托区位优势,开放发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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