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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报批稿)

 

萧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

 

总目录

一、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二、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萧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规划背景5

第一节土地利用状况5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7

第二章规划目标9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9

第二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9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1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3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7

第一节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17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与布局优化18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19

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统筹19

第二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20

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2

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规划24

第五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6

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9

第一节生态环境建设目标29

第二节构筑生态功能分区29

第三节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和建设31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2

第一节用途分区类型32

第二节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32

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37

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37

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37

第三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工程)37

第四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8

第五节项目管理措施39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41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3

附表46

前言

一、县域概况

萧县地处宿州市北部,位于东经116°31′~117°12′、北纬33°56′~34°29′之间,东北分别与江苏省铜山县和丰县相连,南与宿州市、淮北市和濉溪县接壤,西与砀山县、河南永城市毗邻,土地总面积185531公顷。

2005年全县总人口133.22万人,城镇化率为14.17%,地区生产总值为54.6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116元。

二、规划目的

为了协调各行业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全县未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安徽省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编制《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三、规划任务

确定县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用地需求,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耕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治规模及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其它相关法规、规范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2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4.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厅发〔2009〕4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安徽省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皖国土资〔2010〕312号)

7.《关于加快推进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209号)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三)相关规划

1.《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4.《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萧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年)》

6.《萧县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年)》

7.《安徽•萧县经济开发总体规划(2008-2020年)》

8.其它有关专项规划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200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六、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萧县行政辖区,总面积1855.31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185531公顷,其中:

1.农用地143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27%。

其中,耕地面积1124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61%,主要分布在张庄寨、马井、王寨、赵庄等乡镇;园地面积114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7%,主要分布在新庄、圣泉、黄口等乡镇;林地面积99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6%,主要分布在官桥、庄里、白土、龙城等乡镇;牧草地面积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主要分布在酒店乡;其他农用地面积94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主要分布在等圣泉、龙城、张庄寨等乡镇。

2.建设用地29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3%。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3824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4%;交通水利用地51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9%;特殊用地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

3.未利用地12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9%。

其中,未利用土地94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8%;其他土地35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2%。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和园地的比重大,有利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从农用地整体看,萧县的耕地面积占农用地面积的78.43%,高出全省27.28个百分点。

园地面积占农用地面积的7.89%,高出全省4.84个百分点。

而且,集中连片性好,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地量大,有利于建设用地的挖潜

从建设用地的构成看,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2.51%,比例高、规模小而分散,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有利条件。

(三)未利用地比例较小,土地开发的难度大

全县的未利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6.99%,特别是,未利用土地面积仅为未利用地总面积的36.56%,后备资源的匮乏将随着土地开发要求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和经济成本越来越大,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一)耕地数量不断减少,耕地质量有所下降

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农用地(大部分为耕地)被建设占用是必然趋势,且建设占用的往往为质量较高的耕地,这不仅导致耕地数量的减少,还导致耕地质量下降。

此外,化肥、农药的大量投放,导致土壤板结、肥力下降,耕地生产能力下降。

(二)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11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41%,高于全市10.62%和全省7.33%的平均水平,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散乱,利用不合理,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土地利用的效率有待提高。

(三)采煤塌陷较为严重,煤炭开采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

到2005年,采煤塌陷区已塌陷的老煤矿13座,另有新矿4座,土地塌陷总面积达816公顷,涉及近10个乡镇,24个村庄。

随着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将产生更大范围的采空塌陷,煤炭开采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随着萧县原始积累的逐步完成和淮海大开发的推进,萧县经济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1.优越的区域位置。

萧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

县城东距江苏省徐州市25公里,距徐州观音机场60公里、连云港出海口260公里,乘车3小时可到达合肥、南京、济南、郑州4省会城市。

萧县东临京沪铁路和京杭大运河,符夹铁路、陇海铁路纵横穿境而过,连霍高速、合徐高速在境内交汇,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交织成网,形成了完备的立体交通体系,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

2.丰富的资源条件。

萧县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充足水电供应。

15条河道,总长440公里为萧县的各业建设提供丰富的水资源。

此外,农产品资源充裕,是全国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水果生产区,畜牧业发达地区。

3.良好的经济基础。

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54.66亿元,是2000年的1.74倍,年均增长14.78%,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116元,是2000年的1.65倍,年均增长12.99%。

三次产业增加值构成比例为24.4:

11.4:

18.81,呈现出典型的“一三二”发展格局。

从发展趋势看,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在不断下降,而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在不断上升,产业结构日趋合理。

二、挑战

1.萧县面对江、浙、鲁东部地区机动灵活的政策和产业结构雷同等的强烈挤压,萧县招商引资工作和企业的发展必然在政策上处于劣势。

2.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环保治理力度加大,直接冲击萧县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

3.“三农”问题仍然比较严峻。

构建和谐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城乡差别短期内难于缩小,各种社会问题不断增多且更复杂。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规划至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50万人以内。

2.规划至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将达到45%以上。

3.规划至2020年,全县GDP将达到300亿元以上,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

第二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一、农用地保护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

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1815公顷。

(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规划至2020年,全县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1181公顷。

(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2006-2020年,全县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在95851公顷以上。

(四)园地面积。

规划至2020年,全县园地11292公顷。

(五)林地面积。

规划至2020年,全县林地10373公顷。

(六)牧草地面积。

规划至2020年,全县牧草地43公顷。

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572公顷以内。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687公顷内。

(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32公顷以内。

(四)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181公顷以内。

三、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一)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7平方米/人。

(二)地均GDP。

规划至2020年,全县地均GDP分别由2005年的2.946万元/公顷升至16.170万元/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农用地面积增加1141公顷。

主要是由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增加引起的。

1.耕地:

2006-2020年,耕地减少631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17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200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47公顷,土地开发增加30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100公顷,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56公顷。

2.园地:

2006-2020年,园地减少153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246公顷,土地复垦增加6公顷,土地开发增加8.顷;农用地结构调整及生态结构调整减少2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81公顷。

3.林地:

2006-2020年,林地增加432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102公顷,土地开发增加437公顷;农用地结构调整及生态结构调整减少5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53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06-2020年,其他农用地增加256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300公顷,土地复垦增加2公顷,土地开发增加23公顷;农用地结构调整及生态结构调整减少3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36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建设用地增加1382公顷。

主要用于城镇工矿和基础设施建设。

1.城镇工矿用地:

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2207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占用农用地903公顷,占用存量建设用地1152公顷,占用未利用地203公顷;工矿复垦51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1344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居民点占用农用地1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206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减少1151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

2006-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520公顷,其中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占用农用地421公顷,占用未利用地102公顷,建设用地内部调整增加1公顷;土地整治减少5公顷。

4.特殊用地:

2006-2020年,特殊用地减少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内部调整增加1公顷;土地整治减少1公顷。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未利用地减少2523公顷。

1.未利用土地:

2006-2020年,未利用土地减少251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235公顷;土地开发减少1278公顷。

2.其他土地:

2006-2020年,其他土地减少1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7公顷;土地开发减少3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和土地适宜性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现状,按照主导性原则确定生态用地、耕地、城镇工矿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的土地空间布局。

一、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

按照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保护对维护水文过程、生物迁徙和自然灾害防治具有重要意义的土地类型及空间格局,构建由基本农田、山体、湿地、水系等构成的完整生态网络,保障基本的区域生态系统服务。

根据萧县生态发展规划的要求,划定全县生态建设用地布局。

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土地、水源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

开展以治水、改土、培肥、植树造林为中心的生态农业建设,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生态林业体系。

开展生态示范基地和生态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生态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推进“生态萧县”建设,继续抓好生态县及农业生态示范村、镇建设,加强酥梨种质资源、皇藏峪国家级森林公园保护工作。

继续抓好龙河、岱河、闸河、黄河故道的整治,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

二、保持耕地与基本农田稳定

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和整治。

规划期间,保持全县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将质量好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协调好基本农田与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关系。

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应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总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调整。

规划期间,萧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5851公顷。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严禁将不符合要求的农用地划定为基本农田。

三、优化安排城镇工矿用地

根据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县域空间发展战略,确定区域城镇空间发展的主要方向,明确中心城区和其他重要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

以建设用地适宜性为依据,立足现有城镇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遵循尽量少占耕地和避让水域、煤炭采空塌陷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合理布局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纳入城镇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

具有高污染、危险性的独立工矿、生产仓储用地,应当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地区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要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

萧县中心城区要围绕“拓展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集聚力。

坚持内涵改造与外延扩大并举,拉开城市框架,促进人口从老城区疏散,建设向新城区集中,工业向开发区集中。

四、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需求性基础设施用地应依托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格局,按照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调整布局,确保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空间分布与人口经济的空间集聚相协调。

政策性基础设施用地,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改善地区投资环境的需要进行布局,并与需求性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相协调。

统筹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地方基础设施项目,以改建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充分利用原有线路和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减少对重要生态用地的分割。

交通用地布局应统筹公路、铁路、水运、管道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好主干交通用地与集散交通用地、快速交通用地与普通交通用地的布局。

规划期间,萧县要以龙城为中心,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公路主干线建设。

水利设施用地应以改善区域水土资源配置为主要导向,围绕城镇工矿和基本农田合理布局,兼顾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

五、合理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

按照土地适宜性对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地等进行合理布局。

根据萧县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潜力,因地制宜,集中布局园、林、牧和水产基地,推进规模化、专业化。

协调农用地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布局,鼓励在大面积连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间穿插布局一定规模的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防止城镇蔓延,促进生态功能完善和都市农业发展。

规划期间,通过调整园地布局,引导黄河故道沿线地区果园的发展。

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多途径地增加林地面积。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一、保护目标

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的原则,在保证萧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到2020年完成111815公顷的耕地保护任务。

通过合理安排耕地的空间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划期内耕地保护任务。

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严格控制新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质量较低的耕地。

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181公顷。

三、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必须在“先补后占”的原则下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不因新增建设占用减少耕地。

为保证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的落实,规划2006-2020年,萧县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181公顷。

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与布局优化

一、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其落实到各乡镇。

2006-2020年,萧县基本农田保护数量稳定在95851公顷以上。

二、促进基本农田布局集中

将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质园地等优质农业生产用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对于零星分散的现状基本农田,应尽可能调整至耕地集中连片的区域,促进基本农田布局集中。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严格基本农田管理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监测体系建设,对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测。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统筹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利用模式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统筹考虑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

以城乡一体化的理念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提高城乡土地统筹利用水平和集约利用水平。

二、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在形态上严格按照“一核,两轴,四星”、“由点而线,在面上扩展”的空间发展基本框架,以围绕建设萧县中心城区为目标,优化和重点开发“一核”建设发展区域;尽可能开发未利用地,减少和避免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使用,协调好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并促进建设用地内部功能的合理配置,减少由此带来的资源浪费。

城镇建设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建设及相关配套的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

其用地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城镇建设严禁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和基本农田;以生态公益林、农田、绿地为开敞空间,优化生态环境,创建人居适宜度较高的社会-经济-生态和谐系统。

在进行城镇建设规划发展区内土地开发利用时,首先保证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公共设施的配置来引导土地开发利用的区位和时序;即区域空间组织要强调基础设施的先导性,保持中心城区内部组团以及城区与重点城镇之间的紧密联系。

三、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进城农民宅基地与城镇安居房置换政策,鼓励进城农民进城居住。

科学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合理布局规划,差别化改造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扎实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工作,推进城乡和谐发展。

第二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与总量

规划期间,萧县将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萧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163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49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181公顷以内。

在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相关控制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30572公顷以内。

二、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

(一)积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住宅建设,集中兴建多层、高层农民安置公寓,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

各乡镇要逐步对“城中村”实施改造,拆迁腾出的土地除保留村民安置用地外,均用于急需的重点建设项目。

结合新区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农村居民点整理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二)加大老城区内涵挖潜。

引导城市住宅、商业和服务业项目建设同旧城改造有机结合,发展多层与高层建筑,提高建筑密度,开辟城市发展的新空间;共享集中,合理规划、集中建设城镇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内涵挖潜,发掘老城区存量土地潜力,保证城市发展的用地空间,提高城镇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促进工业用地整合集聚。

运用地价杠杆推动工业用地整合,改善投资环境引导工业用地整合,借助生态建设驱动工业用地整合,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工业用地整合。

鼓励建设高层标准厂房,使工业用地向空中扩展,提高园区的容积率、建筑密度。

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不准圈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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