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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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兴隆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得分
一
通风
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0
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安全措施。
①一处未形成独立回风系统扣10分(符合规程的除外)。
②无措施审批扣5分/次。
③一处贯通无经审批的通风系统调整措施扣5分。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20
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
①抽查点数不少于60﹪。
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
3、矿井每年按生产能力计算矿井需要风量,每月作配风计划。
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规定。
20
选点抽查(方法同上),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的记录。
①无矿井风量计算或月配风计划扣5分。
②用风地点实际配风量低于当月计划配风量,一处扣5分。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易燃煤层的采区应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矿井都必须有专用回风井(巷)。
10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5、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符合《规程》的统一规定,主要进、回风巷道必须设置正规测风站。
10
选点实测和查当月和上月报表,风速不符合规定,一处扣1分。
一处无测风站扣2分。
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5
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
每低于标准1%扣3分。
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5
查阅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
1)巷道失修率高于标准是该小巷不得分。
2)巷道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的,一处扣2分。
8、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5
查阅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
1)一年未进行反风演习,该小项不得分;
2)季度一个风井未检查反风设备,扣2分;
3)反风效果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4)特殊情况下,经区县主管部门批准不反风的不扣分。
9、矿井主要通风机装备外部漏风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符合《规程规定》。
5
查阅记录或实测
1)外部漏风率每超过规定1%扣1分/处;
2)外部漏风率测定无原始资料和记录,该小项不得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二
局部通风
检查方法:
单台局部通风机要诼项检查,实测实量。
数量不少于60%。
所检查各台局部通风机的平均得分为局部通风大项实得分(此检查方法适用于本大项1—8款)。
检查得分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20
1)按《规程》第128条检查,不符合规定一项扣10分;
2)发生循环风,该小项不得分。
3)无局扇安装审批单,扣2分/台
2、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都必须实行“两闭锁”。
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
并每月有专人检查。
15
1)每缺一“闭锁”扣10分;
2)未采掘供电分开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否则一处扣5分。
3)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每月检查一次,缺一次扣2分。
3、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10
1)无牌板扣5分;
2)有计划停风无安全措施,该小项不得分。
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罩和整流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15
发现一处不合扣5分。
5、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
15
1)出风口风量低于40方/分或瓦斯超限,该小项不得分。
2)距离不合规定扣5分。
6、风筒接头严密牢固,无破口(未端20m除外),无反接头。
10
破口大于5cm扣3分/处,接头不严不牢扣3分/处。
反接头扣3分/处。
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5
1)平项段每20m风筒高差大于30cm,扣1分/处;
2)缺环、未吊挂扣1分/处。
8、风筒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0
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
2)死弯为不大于90度;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得分
三
瓦斯
管理
1、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及以上,体积达到0.5m3)。
20
井下抽查并查有关记录。
1)井下检查发现瓦斯积聚扣10分/处;
2)瓦斯积聚必须在8小时内实施处理。
并有记录可查。
未按规定处理扣10分;
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
20
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1)检查次数、检查地点不符合规定一处扣5分。
2)通风调度室建立瓦斯汇报登记表,无瓦斯汇报记录扣5分;
3)发生假检,一次扣10分;
4)检查地点无瓦斯牌一处扣2分;
5)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否则扣2分/次。
(设点计划、调室、设施点)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20
井下选点检查,检查记录。
1)栅栏、警标必须正规设置。
(栅栏网格尺寸不大于20cm,全断面)瓦斯检查员只准在栅栏处检查瓦斯,否则扣5分/次;
2)通风调度室建立停风停电和瓦斯处理登记薄,无登记薄扣5分。
3)长期停风未在24小时内未封闭完毕扣5分/次。
(临时密闭)
4、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20
检查措施。
1)一处没有排放措施扣10分,2)排放瓦斯不合规程一处扣5分。
(措施的排放)
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日报“三对口”。
瓦斯日报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20
井下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1)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未审阅口5分/次(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因事不能审阅报表,由其代理人审阅的不扣分);
2);瓦斯超限领导无处理意见口3分.处;
3)瓦斯检查手册、瓦斯记录牌和瓦斯日报未“三对口”扣1分/处;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
得分
四、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爆破材料库符合《规程》规定。
10
查现场和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2、矿井建立爆破材料装运、领退、保管、使用、销毁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10
查现场和记录。
1)未建立制度及管理办法,该小项不得分;少一项制度扣5分;
2)现场检查发现违反火工产品管理规定一人(次)扣5分。
3、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爆破制度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放炮请示汇报制度。
20
查现场和记录。
发现一次未执行爆破制度,扣10分。
未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或无汇报记录扣5分。
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说明书,其内容符合《规定》要求,爆破工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母线敷设不与金属等导电体接触,无明接头。
20
查现场和记录。
1)无爆破说明书,该小项不得分;未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每处扣5分。
2)母线敷设不符合规定,一处扣1分。
5、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放炮,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15
查现场和记录。
未执行停电制度,该小项不得分。
6、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15
查现场和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7、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
10
对照《规程》查现场和措施。
1)无措施,该小项不得分;
2)未严格按措施执行,一次扣5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
得分
五
通风
安全
监控
1、矿井应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分站、各类传感器备用量数量不少于20%。
20
检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及有关图纸、设备台帐及现场。
1)未装备监控系统该小项不得分;
2)备用量每少10%扣1分。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20
按规定检查。
1)种类、数量、安设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2分;
2)无装置安装审批表扣5分\处。
3、监控设备分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符合。
10
检查地面中心站监控主机运行记录及现场。
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2分;
4、井下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仪瓦斯检测仪器。
10
检测仪器发放室记录,井下检查。
每发现一人未携带仪器扣1分。
5、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
瓦斯传感器、便携式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瓦斯
10
检查记录和现场。
未按时调校每台扣2分。
6、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
中心站监控计算机应不少于2台,有1台完好备用。
按时打印报审报表。
15
检查记录和现场。
1)无完好的备用机,扣10分;未实现24小时连续监控,扣2分/次;
2)未打印监测日报表,或监测日报表未经矿长和矿技负责人审阅签字,扣5分;
3)功能不全扣1分/项。
7、监测数据能远程联网。
10
检查记录和现场。
瓦斯检测数据不能远程联网,扣5分/次。
8、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
5
检查现场。
1)每少一个工作场所扣5分;
2)每个场所脏、乱,扣2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
得分
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开采保护层,瓦斯抽放。
突出煤层要要有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等基本参数。
2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未开采保护层,也未采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性措施,在突出危险区内直接进行采掘作业,该小项不得分;
2)预抽效果未达到《规程》的要求未进行效果评估、领导审批就进行采掘作业扣10分。
3)缺基本参数扣10分。
2、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按《防突细则》规定进行预测。
15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未作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扣5分;
2)未作工作面预测,扣5分/处。
3、根据预测预报结果,按《防突细则》要求,对采掘工作面采取经批准的防治突出进行作业。
15
查防突措施、图纸、记录等有关资料,现场抽查。
1)未按规定执行防突措施,每处扣5分。
2)防突员按规定内容填绘防突措施报告单、大样图、并及时报送防突负责人和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否则扣2分/次。
5、对采取防治防突措施后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15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未按规定执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该小项不得分。
6、在突出煤层作业得采掘工作面,有合符规程规定得防护措施。
15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2分。
7、井项揭穿突出煤层,必须采取经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合符规程和渝府发[2005]52号文规定的防突措施。
1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未按规定执行,每处扣5分。
7、建立四图两牌板:
瓦斯地质图,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动态图,保护关系图,现场防突措施管理牌板、防突基点标志牌;四台帐:
突出煤层考察基本参数台帐,一卡片:
突出卡片;一个案例:
突出案例分析。
1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每缺一种图、台帐或一处卡片、案例扣2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得分
七
瓦斯
抽放
1、矿井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和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
15
地面和井下检查。
矿井未按有关规定建立抽放系统,该小项不得分。
2、每个抽放系统必须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泵房每小时测定一次。
15
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1)未每旬测定扣2分;
2)测试数据缺失,一处扣1分。
3)泵房测定合要求扣2分;无测定不得分。
3、定期检查抽放系统,抽放管路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15
现场任意抽查和查记录。
1)通风部门抽放人员对抽放系统每旬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否则扣5分/次
2)抽放管路漏气,积水一处扣1分;
3)抽放管路敷设不合要求,一处扣1分。
4、抽放地点,必须有观测记录牌。
10
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无观测记录牌板,一处扣2分。
5、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必须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15
查计划、设计图纸、并现场抽查。
1)无计划或无设计,该小项不得分;
2)未按设计或计划施工,发现一处扣5分。
6、抽放瓦斯及抽放设施,符合《规程》第146、148条规定。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泵站抽放设施完好情况,并有记录可查。
5
现场抽查和查资料。
1)一处不合格扣5分;
2)未定期检查或检查无记录扣3分。
8、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遵守《规程》第147条规定。
15
现场抽查和查资料
不符合规定,扣5分/台。
处
8、矿井瓦斯抽采率达到《矿井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10
查抽放计划、报表。
1)抽放量每小时计划5%扣1分。
;
2)矿井抽放率小于25%指标,扣1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平分办法
检查得分
八
防治
自然
发火
1、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
10
检查设计、及现场。
矿井未建立防灭火系统,该小项不得分;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15
检查作业规程,井下抽查。
1)无专门措施,该小项不得分;
2)有措施不落实,发现一处扣5分。
3、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要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观测地点:
采区防火密闭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发热地点。
观测内容:
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每旬至少观测预报1次。
20
检查报告单、监测记录等,井下任意选点抽查。
1)未预报,该小项不得分;
2)未安设一氧化碳探头,扣5分。
4、消除超过35的高温点一氧化碳超限(火区密闭除外),超限作业和自燃发火。
20
井下抽查和检查记录。
1)一处高温或CO超限扣5分。
2)CO超限作业扣5分。
自燃发火扣10分。
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突出和冒落孔洞、漏风孔洞及时封堵。
15
现场抽查和检查记录。
1)发现拖欠,每个密闭扣5分;
2)突出孔洞或进入采空区的通道、孔洞即时封睹,否则每处扣2分。
6、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火区的管理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
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批准的措施。
15
检查现场和资料。
1)未按规程规定管理火区,发现一处扣2分;
2)每缺一样卡片、图纸及资料扣2分;
3)启封火区无措施,该小项不得分。
7、每个生产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5
井下现场检查和查记录。
未按规定设立消防材料库,该小项不得分,器材不足扣2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得分
九
通风
设施
(一)永久密闭
30
全矿井任选点抽查,通风设施大项得分。
等于所检查各单个设施的平均得分。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体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6
1)永久性通风设施,系指,服务期限一年以上的;
2)现场说明牌板上无数据可查,按厚度不合格处理。
扣1分;
3)漏风扣1分;
4)可燃材料建筑扣1分。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
浓度达到2%,不得分。
3、密闭前5m内无杂物、积水。
密闭前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
5
有一项扣1分。
4、墙体周边要掏糟(岩项、锚喷项道除外),要与煤岩体接时实。
5
砌碹项道要破碹后掏糟,未掏糟不得分;未接实扣1分。
5、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装置。
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的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睹严密。
3
缺一项扣1分。
6、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入、排风之前的挡风墙除外)。
3
1)岩项中的密闭,距项口不超过3m且无瓦斯超限时,可以不设栅栏和警标;2)栅栏应全断面设置,栅栏网格不大于0.2×0.2m。
7、墙体平整无裂缝、重逢和空缝。
5
一项不合格1分。
(二)永久风门
30
以每组风门为单位进行检查,按标准逐项实测实量。
1、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人力推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0米。
2
不符合不得分。
2、主要进回巷间风门必须实行闭锁。
3
未闭锁不得分。
1)门扇无破损,无变形,否则扣1分。
2)非本质门不得分
用途用途人员2)2)111115456965+85+
3、门扁为木质,与门框接触严密。
3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九
通风
设施
4、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5
一项不合格扣1分。
5、调节风量窗的位置设在门墙上方或两侧。
2
不合格不得分。
6、墙垛周边要掏糟(岩巷、锚喷巷道除外),要与煤岩体接实。
5
未掏糟不得分,未接实扣1分。
7、墙垛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5
一项不合格扣1分。
8、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装置;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要堵严。
2
一项不合格扣1分。
9、风门附近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
3
一项不合格扣1分。
(三)临时密闭。
20
单个设施,按标准逐项实测实量。
1、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与煤岩体接实。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2、密闭前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密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4、临时密闭不漏风。
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5、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4
浓度达到2%,不得分。
(四)临时风门
20
以每组风门为单位进行检查,按标准逐项实测实量。
1、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
4
不合格不得分。
2、门扇为木质。
与门框接触严密。
4
非本质不得分。
接触不严扣1分。
3、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与煤岩体接实。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4、门墙四周接触严密。
墙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5、风门附近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
4
一项不合格扣1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得分
十
综合
防尘
1、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与回风道,采煤工作面运输与回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处,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
胶带井巷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采区巷道管路每隔100m、运输大巷每2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20
检查防尘系统图和现场检查长度不少与全矿井防尘管路长度的20%。
1)发现一处无防尘管路扣5分;
2)少设一个三通或阀门扣2分。
2、井下运煤转载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采煤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距上、下出口不超过50m,掘进工作面的距迎头不超过50m。
使用正常。
20
井下抽查
1)发现一处缺少设施扣5分;
2)设施使用不正常,一处扣2分;
3)无喷嘴扣0.5分。
3、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设置无内喷雾的除外),并正常使用。
掘进工作面放炮喷雾,并正常使用。
20
井下抽查。
1)一处装置不全,扣2分。
2)一处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
4、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有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不在此限)。
15
下井抽查。
发现一处积尘扣3分。
5、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的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15
下井检查。
1)缺少一处隔爆设施扣5分;
2)安装质量不合格,一处扣2分。
6、矿井必须测定粉尘,并有粉尘测定仪。
10
查阅记录。
1)未按规定进行测定的,扣5分;
2)测尘仪器使用不合格扣5分。
小计
100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标准分
检查评分办法
检查
得分
十一
管理
制度
1、矿井要有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其机构设置要符合渝府发[2005]52号文规定。
10
查阅资料。
1)矿井无专门机构的该小项不得分;
2)不合要求的扣5分。
2、建立和健全各级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15
查现场、制度。
无责任制该小项不得分。
3、矿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
5
查记录。
未召开通风例会,或无计划,该小项不得分。
4、矿井每年要编制“一通三防”安全计划,并贯彻落实。
10
查资料
无年度计划,该小项不得分。
5、有“五图(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测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和牌板。
有通风调度图,瓦斯抽放台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