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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手册小样

目录

第一章安全保卫管理大纲………………()

第二章保卫岗位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装卸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厂区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章气割电焊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八章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章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十章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十一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篇安全保卫管理大纲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公司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制度。

第2章适用范围

第2条在公司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除由国家法规规定的以外,均适用于本规定。

保安部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自然人,坚持教育与外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3章组织领导

第3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部署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解决和处理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公司安监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公司所属各部门、事业部和实体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解、检查和指导。

第5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把安全保卫纳入总体工作安排之中,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做到领导、组织、责任和措施四落实。

安监部是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治安工作,各部门无条件接受安监部门的治安职能检查。

第4章培训

第6条保安员经过接受各种保安业务知识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7条安监部每年必须制定员工安全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8条培训计划不能如期执行时,安监部经理要与主管部门及企管部协商解决。

第5章内部安全保卫条例

第9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

第10条实行封闭管理。

各部门有条件的一律实行工作区封闭式管理。

外来客人要坚持访客登记制度,对调离人员要及时收回上岗胸卡卡和宿舍房门钥匙。

第11条对现金、票证的安全管理

(1)财务部门存放现金,一般不应超过银行核定的金额,因特殊原因存有较高额现金过夜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送取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或派保卫人员随行,并派车接送。

(3)加强对支票、增值税发票和其他有价票证的管理,坚持签发、检验复核制度,分级把关,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

(4)财务部的门、窗要进行加固,要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撬锁,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保险柜的钥匙要指定专人负责。

第12条对贵重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如:

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通信器材等,要在有防护设施的库房或保险柜里存放,并指定专人管理。

严格借领手续,确保设备器材的完好安全。

(2)对有关公司科研、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光盘、软盘要严密进行保管、保存。

机密资料用完之后,要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对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要按要求及时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对于接触保密、机密文件、技术资料的员工,在调离时,要严格执行文件、资料交接制度,以保证公司机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第13条对公司运输车辆的管理,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

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公车开回家,违者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6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14条每天下班、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

第15条每日下班后,各部门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道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电源是否关闭,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部门领导不在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区域的员工,有责任履行以上职责,如不进行检查,一旦出现问题,除追究本部门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16条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

下班和午休时间文件、现金妥善存放。

第17条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私人贵重物品以及现金、有价证券。

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第18条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监控设施、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和灵敏。

第19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

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第7章治安管理

第20条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保安员要及时劝阻,必要时要采取强制手段,同时报告安监部经理。

第21条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22条安监部组织专门人员,每月对全公司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第23条安监部经理及主管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第24条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予以协作。

第25条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监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由安监部发出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26条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通知安监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篇保卫岗位职责

一、工作守则:

(1)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精神饱满、纪律严明、礼貌待人、反应迅速

(2)主要任务:

A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B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C维护公司内的正常秩序

二、保安职责:

(1)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2)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3)上班时间,员工凭出门条外出。

(4)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定时巡察公司区域,对公司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厂区内﹑宿舍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人事行政部处理。

(7)不定时巡察公司内重点区域,保障重点区域的安全。

(8)做好每日的保安日记。

(9)保持保安亭及公司大门口的清洁卫生。

三、值班管理

第1节值班事项与时间

第1条值班事项

值班处理如下事项:

(1)突发事件;

(2)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3)治安安全管理;

(4)公司随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2条值班时间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

00起至晚上20:

00止;夜班晚上20:

00起至次日上午8:

00

第2节值班室管理及纪律

第3条值班室是保障公司安全的重要窗口,其运作状态直接彩响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4条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

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大声喧哗。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值班室。

第5条值班室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6条值班室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7条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8条擅离职守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提前请假。

第3节值班事项处理

第9条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

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10条值班人员如遇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汇报和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和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1条值班人员应填写安全状况检查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2条值班人员收到信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四、保安巡逻

(1)巡逻保安必须仪表整齐,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巡逻保安不定时巡逻在公司内每个重点岗位,如配电房﹑各生产车间及公司各条主干道。

(3)巡逻保安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晚上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巡逻与看守监控要分工合理,不准都去巡逻或都在值班室看守监控。

决不允许睡岗脱岗,出现此种情况要严肃处理。

巡逻查看必须到位,要求:

情况必须看清,记录必须清晰,时间记录严格,不准胡乱填写。

五、门卫制度

1、人员进出管理

(1)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应佩戴厂牌,对未戴厂牌者,保安应给予纠正,对违纪而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和部门,交人事部门处理。

(2)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公司应持有部门主管核准的出门条,无出门条者,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

(3)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带有本公司标志的任何物品出厂。

(4)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系,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来访证进入,离开时收回来访证。

2、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部门经理签核的派车单交保安登记。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有相关部门经理在放行条内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其车内所载物品与放行条认真核对,无误后才予放行。

(3)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应按指定地点整齐停放,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时应下车推行.严禁任何车辆进出生产车间(作业叉车除外)。

3、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或包裹进出公司大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公司物品出公司,须有关部门经理签字注明的放行条,经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

(3)外来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件﹑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保安应及时准确的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4、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产。

(3)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不可触及人身。

5、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或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公司或员工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记上。

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6、工作交接:

(1)值班状况交接:

A每日应按时接岗,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B查看保安值班日记,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C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D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2)警具﹑警械的交接:

A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B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C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者: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管理本公司的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

(4)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灭火训练;

(5)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第3条相关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立为各自的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划定各自的防范重点和制定防范对策。

第4条设施

(1)公司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

(2)公司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第5条培训

(1)公司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培训;①各部门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③义务消防员;④消防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人员;⑤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

(2)安监部组织培训全体保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安监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安监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3)培训内容;①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

配电房、保安室、煤气库、成品仓库、锅炉房、厨房、财务室等。

②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掌握发生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④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摸拟培训。

第6条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案例等。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7条预防

1、公司内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

(2)原材料及成品仓库;(3)车辆、变电柜

2、禁止在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擅自动用明火。

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监部批准后派人监督着才于以使用。

3、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4、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做饭。

5、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6、公司根据现有消防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8条防火检查

安监部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

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第9条火灾处理及扑救

1、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人员进行扑灭工作。

3、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拨通119火警电话,要求消防队协助救火。

4、公司在消防队到达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火灾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及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第10条奖惩和处罚

1、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给于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2、公司对因扑救火灾、消防训练、制止安全事故、见义勇为而受伤、致残、死亡的员工,实行其医疗、抚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对各种安全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从严处罚,分别给予罚款、降级乃至辞退,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篇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行驶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1、开启层门进入轿箱之前,需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1.2、开启轿内照明;

1.3、每日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1.4、当电梯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门关闭后,不能从层门外用手拨启;

1.5、平层准确度应无显著变化;

1.6、经常清洁轿箱、层门及可见部分。

2、电梯行驶中注意事项:

2.1、电梯停用时,须将电梯钥匙开关断开,如层门有能在外开启的设施亦将层门关好;

2.2、轿箱的载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载重量;

2.3、电梯内严禁吸烟;

2.4、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管理部门同意和批准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装运;

2.5、严禁在层门开启情况下,短接门锁回路,按检修按钮来开动电梯作一般行驶,不允许按检修、急停按钮来作一般正常行驶中的信号;

2.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箱安全门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7、在行驶中,随货人员勿倚靠在轿箱门上;

2.8、轿箱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3、当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应立即停用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3.1、轿、层门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时;

3.2、运行速度显著变化时;

3.3、轿、层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3.4、行驶方向与选择方向相反时;

3.5、如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时;

3.6、发现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3.7、当轿箱在额定载重下,如有超越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3.8、安全错误动作时;

3.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3.10、发现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臭味时。

4、电梯使用完闭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箱停在基站,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闭。

第五篇装卸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装卸工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2、上班前或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严禁酒后作业。

3、不准赤足、赤膊、穿拖鞋上岗操作,不准上班睡觉。

4、装卸工具事先要检查,损坏要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5、装卸前后必须检查安全环境,不可冒险作业,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抢救人员和物品,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6、放烧碱及搬运有毒染化料时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眼镜、防腐靴及塑料手套等,容器要专用,搬运要小心,不准混货同车。

7、货物堆放要规范牢固,确保安全第一。

8、不准在仓库内及仓库周围吸烟。

9、禁止动用电器设备、明火及消防器材等。

10、工作期间不准嬉闹,各自量力而行,不得强人所难。

第六篇厂区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厂区内动用明火特制订下列操作规程:

1.在动用明火前,必须有所在部门、车间到安监部申请领取动用明火审核表。

2.正确填写动用明火审核表。

3.开工前必须检查作业场所周围是否存在隐患。

4.开工前必须准备好有关消防设施(水桶、灭火器等)。

5.作业中必须要有安监部专职人员监护,确保安全。

6.作业完毕后应对作业场所全面检查是否存在隐患,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置,现场监管人员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

7.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篇气割电焊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气割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2、防止触电,在每次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及电源线的绝缘情况,保证电焊机和线路的绝缘,电焊机外壳应可靠接地。

3、线路安全要求,应合理选择电焊电缆线截面,电焊机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3米,焊把线一般20-30米为宜,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构件作搭接导线,以免因搭线接触火花而造成意外。

4、在雷雨时,禁止露天作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同时有人监护,禁止在带压力和可燃性气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在不带有压力可燃性气体及有毒物质的容器内施焊时,应注意通风和排尘。

5、电焊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服、手套及面罩防止弧光辐射。

6、在气割、气焊作业前,应检查气管是否有破裂现象,检查焊割炬射吸能力,防止因溶化金属物或其它杂质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

7、乙炔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

8、在车间焊割作业前,应察看现场,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配合安保科把灭火器材拿到现场,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地上作业。

焊割完毕,应全面仔细检查清理现场,防止火苗隐患,确保安全无意外。

9、点火前应先打开乙炔阀,点燃乙炔并冒烟时,立即打开氧气阀调节火焰(点火时喷嘴不能对人),燃烧的焊割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连接氧气瓶、乙炔瓶的焊割炬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造成事故。

停止使用时,应先关闭乙炔手轮,后关闭氧气。

10、氧气、乙炔瓶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且严禁用尽(乙炔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的剩余压力,氧气1-2千克力/CM2)。

11、气瓶与易燃易爆物距离不低于10米,乙炔瓶与氧气瓶相距不低于10米。

12、电焊后,对加热的结构部分,必须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进料或进气。

13、外包作业同样按此规程执行,作业前安保科必须做好电焊外包作业相关工作。

第八篇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2、非机电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3、严禁用手触摸运转中的机器部位,修理设备应在机器停止运转时进行。

4、修理压力容器设备时,一定要关闭压力容器开关,等压力排放或降到常压时进行。

5、进入烘房、蒸箱等高温处工作,应待降温后进行。

6、一切安全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拆除。

7、机械运转中加油,应采取防护措施。

8、检查设备使用的行灯,电压为36伏。

9、在风道容器中电焊,必须采用道风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0、高处作业使用的竹梯,应有防滑包扎和一梯二人的安全操作制度,并做好安全防护。

11、钻床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所钻零件要压牢,以防旋转伤人。

12、使用电钻、冲击钻等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漏电,并应用三线插座。

13、使用砂轮时,应让砂轮运转几分钟,并注意运转是否平稳,导向正常后才能使用。

14、修理设备时,应切断该设备电源,并挂上修理牌。

15、非电焊工,不得使用电焊机。

16、气焊前,应检查氧气、乙炔、开关、减压阀是否有漏气现象。

17、检查大件设备时,如需二人以上同时操作,应密切配合,相互呼应,有锋口毛刺时应戴好手套工作。

第九篇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本规程适用于本行业从事电气工作的一切人员。

1.2、厂、车间、班组领导应随时检查,带头遵守,并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安全与生产密切结合,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

1.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学好技术专业,并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学习和掌握本规程的有关部份,让其执行。

2.电工操作

2.1、电气工作人员应精神正常,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

如精神病、癫痫病、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内分泌失调等。

2.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熟悉本单位电气系统及设备情况。

2.3、受市供电局调度部门调度用电,值班员应执行<<市供电局调度规程>>有关制度命令,并熟悉本单位调度范围。

2.4、电气工人员应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法。

2.5、凡带电工作均应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或监护。

2.6、严禁借外单位停电机会,不经联系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系统上进行工作,或悬挂临时接地线,严禁约时停送电。

2.7、参加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带牢固的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上下传物件时,应采取防止人员或损坏器材的安全措施。

2.8、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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