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系列制度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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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系列制度规范
交通局系列制度规范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按办事,秉执法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于律已乐于奉献。
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和各项廉政制度。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企事业单位服务。
布执法依据,开办事程序,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应二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正平开。
营造明工作环境,办环境整洁优美,使用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心接待访人员;设立开监督电话,对投诉信电话认真处理,及时反馈。
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树立交通干部清正廉洁的形象。
二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或有涉及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三工作人员在执行务中,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索贿受贿和收受礼品礼金等。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
五在务活动中,不得接受可能对正执行务有影响的宴请。
严格执行我局务活动接待纪律,实行对口接待对应陪同的原则。
六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明执法。
严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吃拿卡要”等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及时查处,并为检举举报人保密。
办理程序一收程序凡外电统一由办室收拆,并分类做好收登记,送领导阅示。
办室根据领导阅示意见,分送有关领导和科室所办理。
传阅应及时,传阅后由办室及时收回存档。
工作人员如需借用,应向办室办理借阅手续。
阅完后及时送还办室存档。
二发程序凡需以局名义下发或上报的,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由有关科室所负责起草,办室负责编写号并校核。
的起草必须按拟程序办理,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
签发方可印制,校对后送办室盖。
原稿应同时送交办室存档。
的分发由办室或有关科室所负责。
考勤制度作息时间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必须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溜岗。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需外出,必须向科室所负责人请假。
请假的程序和要求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特殊情况无法事先报批的,必须用电话说明原因,事后再补办手续,未经准假或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⑴探亲假分娩假婚丧: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并报局长知,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⑵病假:
一般干部职工请病假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病假由分管副局长审批报局长知,副局长请病假由局长审批。
请病假的应提供相关的病历证明;⑶事假:
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天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事假,天以内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副局长请事假由局长审批。
局长请假按有关规定报县领导批准,如请假时间较长,将安排其他领导主持工作。
考勤管理。
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室负责,请假手续统一交办室统计和存档,每月布一次考勤结果。
学习制度学习时间:
每月安排至个下午或一个晚上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学习组织:
由分管领导负责召集,进行集中学习。
政治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及上级党委统一安排的内容。
业务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有关业务知识等。
并不定期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开设讲座。
分散学习主要以科(室)为单位,学习本职岗位相关业务。
学习考核:
学习活动等同正常上班进行考勤管理,由局办室会同各业务科(室)负责,学习考勤情况与机关工作考勤一并布。
鼓励工作人员钻研理论思考问题撰写调研,被上级机关采用刊登的给予一定物质鼓励,对勤奋好学的干部职工年终予以评比表彰。
会议制度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主要内容一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安排部署半年全年或阶段性工作,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领导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听取科室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征求干部职工对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搞好交通工作献计献策。
局务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主要内容:
⑴听取各科(室)阶段性工作汇报和工作安排;⑵分析研究涉及全局情况的工作思路任务;⑶研究讨论重大项目的交通行政审批路建设等项工作;⑷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干部奖惩任免大额资金开支干部福利及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⑸涉及全局性的其他重要工作。
局务会由局长召集,也可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局长办会(含碰头会)一般固定为每周一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主要内容:
⑴交流上周的工作,提出本周工作的安排意见;⑵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形成初步意见,为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做准备;⑶研究处理各种突发性事;⑷其他临时遇到的重要工作。
局长办会(碰头会)由局长召集,或由局长安排副局长召集,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以及议题相关的其他科室人员。
务接待制度接待方法务接待工作在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室具体经办,按照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进行,一般性接待由办室和业务科(室)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重大接待活动由局长主持相关会议研究接待方案,办室和有关科(室)执行。
接待范围⑴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⑵兄弟县(市区)交通部门到本局从事业务活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⑶经局领导同意,到本局办理业务的其他单位人员。
接待标准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客人员按照既体现热情又崇尚节俭的原则进行。
⑴用餐。
重要客人在本县活动期间每批可以宴请一次,其余为工作便餐。
标准参照县委县政府接待的规定执行。
⑵陪餐。
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宴请时本地联餐人员控制在至人范围,因工作需要从事后勤服务的其他人员一律用工作餐,客人便餐的陪客人员为人。
⑶陪同服务。
上级交通部门领导一般由局主要领导和有关方面领导陪同,其他内设业务部门客及兄弟县镇客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和相对应的科(室)负责同志陪同。
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人。
限时办结制一上级限时要求承办的工作或要求上报的情况材料,应在时限内办结。
二有关单位转送的报告事项,经局领导审阅,经办科室应在批阅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三信访材料在收到之日起,应在个工作日内转送有关科室,受理科室要按规定的时限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首问责任制一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不论访者与本人的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
并按照访者的办事意图负责找到或联系到承办科室与人员后,方可告辞。
二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对访者提出的呈办事项,必须按职责要求和服务承诺及时办结。
超出承办范围的,应认真向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告之办事程序。
三不得对访者态度粗暴不理不睬或言行不明。
如被发现,由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告诫,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电话咨询或举报投诉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电话的事项电话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接电话要热情,礼貌。
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改进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我局办理交通业务相关事项或投诉的同志,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并一次性告知该相关业务的全过程和有关要求,即:
办理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时限等,并提供有关。
二我局办理有关事项或投诉,若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待访的科室工作人员,应告知访者该到哪些部门和单位办理,必要时应帮助访者通过电话联系。
三凡未能做到以上两条,造成群众办事多次往返,贻误工作延误办事时限被投诉的,将按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交通局委员会工作制度“三会一”制度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至少召开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任务是: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
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
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及其他问题。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
党小组每月安排次活动,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措施;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
党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其它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
党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
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讲党。
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学习。
换届改选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改选。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党小组长的改选与所在党支部的改选同时进行。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的,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的民主生活会,由每个党员按照《党》《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及贯彻党支部决议的情况,汇报思想学习和完成本职工作及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的情况。
肯定优点检查缺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每年的最后一次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以前召开。
“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形成制度。
年初制定创先争优目标,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或“七一”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按动员教育召开支部大会评选支委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批等程序进行。
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指定一天为支部党员活动日。
活动主要内容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党收看电教片组织义务劳动送温暖等。
开展活动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增进友谊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增强开展党日活动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党员日常管理的有关制度党员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党员调动工作时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发展党员,要按照《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要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把好质量关;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工作,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党委会议制度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决定召开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二党委会议参加人员由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党委会议记录人组成。
必要时,经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三党委会议内容:
一研究讨论全县交通系统重大事项和问题;二研究讨论市交通局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三研究讨论全县交通系统工作安排;四研究决定全县交通系统组织工作;五研究讨论需要由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其他工作。
局长办会议制度一局长办室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局长办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室主任组成。
如需要,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三局长办会议的内容:
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审议财务工作;讨论阶段性工作任务措施安排;讨论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意见;讨论各所科室提请解决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报请局长办会议讨论的事项,由办室负责汇集,并向局长汇报同意后提交会议。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会议召集人直接提交局长办会议讨论决定。
五局长办会议形成决议的事项,由各科室和有关人员具体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结果及时汇报。
分管局长和办室要加强监督,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中心学习组由局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中心组学习由局党委书记主持。
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学习内容由主持人确定,一般要提前通知,认真进行准备。
办室办理具体工作。
三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有安排,年终有检查。
要定期组织,无特殊原因,每月至少组织次,每次学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小时。
四中心学习组要认真做好记录和学习笔记,有安排地进行学习发言。
学习结束,要写学习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
五中心学习组组成人员必须按时认真参加学习活动,不得无故请假和缺席。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要向主持人请假。
机关学习制度一机关学习要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单位学习与参加培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建立学习型交通机关。
二学习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交通业务知识政策和科学化知识等。
三机关集体学习分为政治和业务学习。
政治学习由党支部和办室组织,业务学习由办室和法规科组织,具体由办室安排落实。
各科室要认真安排和督促开展自学。
四每周二下午为全体职工学习日,每周四下午为全体党员学习日。
每次学习一般不得少于小时。
五学习一般采取专家辅导领导讲轮流宣读座谈讨论辩论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
六每个职工都要有专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笔记,要勤记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年每人记笔记不少于万字,体会不少于篇。
七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领导带头参加学习,党支部和办室定期不定期抽查,并通报学习情况。
八建立学习考勤登记。
除特殊情况和窗口岗位人员外,学习期间暂停办,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正执行务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执行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下列宴请:
一在执行下列务时,不准接受与其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工程项目立项和审批资金确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资质审批项目验收。
行政许可审批,规费征收。
核定财务核算审定价格费率资金融通资产评估财务检查项目审计。
干部调配,考核晋升,奖励惩处,发展党员,职称评定,职工接收调动。
查办案事故调查处理专项检查。
购置办用品和物资器材,实施基建项目及其他经济交往。
二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务,不准接受与本局有业务关系非接待单位的宴请;在接待单位用餐要严格执行当地工作餐标准;不得在工作日中午餐饮酒。
第二条不准参加用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
一不准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的用款支付的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活动。
二不准用款至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场所娱乐活动或举办庆祝联谊活动。
三不准授意或要求下级和有关单位用款支付娱乐活动。
第三条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务中接受与其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实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理;收受与其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礼品礼券支付凭证等,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向与其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索要的,加重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由局党委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门卫制度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换班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待办事项须要交待清楚。
二外人员进入局办楼,门卫必须询问事由。
门卫人员负责接收信报刊等,并登记清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三节假日和夜间要做好大楼各办室车库等重要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认真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对出现的紧急情况,要做出一定的应急处理措施。
机关值班制度第一条局机关值班由局办室统一安排。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到无法解决的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而延误工作,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条值班人员当班期间,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电人做好明服务,做好车辆入库登记和局大楼安全巡查工作。
第三条值班人员无故不值班或临时有事不及时安排落实好代班人员而造成脱岗,将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局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局车辆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路所车辆由办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并填写派车单。
办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
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岗敬业,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安全行驶,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定员定岗定人定车,不准私自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特殊情况,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严禁车私用,拉关系做人情。
有违规者,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出勤补助,三次以上调离驾驶员岗位,年终考评为不合格。
四实行车辆进库定点停放制度。
局机关运管所路所车辆均按规定进库或按指定地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用车。
五驾驶员必须每天填写出车单,车辆维修须提前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维修,实行定点加油。
六服从调度,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同意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七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性质如何,驾驶员须待岗三个月,并追究私自用车人经济责任。
驾驶员发生责任事故,要作书面检查,扣发出车补助和全年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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