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样表3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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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样表39
NO: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
名 称:
经营场所:
经营单位负责人:
敬 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
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 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如有疑问,请登录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申请日期:
宝鸡市陈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填报说明
1.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
③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地产权权证明等
复印件);
④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⑤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⑥《食品安全安全承诺书》;
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审批表;
⑧《食品安全法》知识考试卷;
⑨延续前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报局存档,一份留所监管档案。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
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
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
字号名称
照片
姓名
许可证编号
原许可证
有效期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延续后的许可证
有效期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经营方式和范围是否有变化
场所面积、房屋结构、卫生设施、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安全管理是否有变化
因本单位(本人)《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特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现承诺如下:
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准的许可事项均未发生变化,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许可机关
审查意见
年月日
许可机关
核准意见
年月日
(此表仅限延续经营时间)
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副本数
发证人员签字
发证日期
领取许可证
情况
本人领取了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份。
领取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领取人联系电话
归档日期
归档人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归档情况
备注
注: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领取许可证时,可不再提交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
现场核查登记表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单位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宝鸡市陈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变更或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经营场所现场核查评价。
2.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
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4.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局存档,一份留所监管档案。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标准
评价意见
核查记录
1
人
员
管
理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符合:
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不符合:
无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
□不符合
2
场
地
要
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区陈列,不得与洗涤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
食品经营分类摆放,整齐美观,离地30厘米,离墙10厘米;
食品贮存隔墙隔地存放,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
经营非常温保存的食品配备有冷藏(冻)设备;
预包装食品应上货架摆放,散装裸装食品应有信息公示牌,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设施。
2、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经营场所必须与人员食宿分离,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
符合:
经营场所完全符合两项要求的条件。
不符合: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条件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3
制
度
建
立
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符合: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
不符合:
未建立制度或未形成书面材料。
□符合
□不符合
4
进货台账的建立
食品进货严格按要求对供货商进行索证索票,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和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索取票据能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进)货者名称、经营地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编号、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相关信息内容。
符合:
已建立进货台账,并按要求进行索证索票,规范记录、粘贴。
不符合:
未建立台账,规范索证索票。
□符合
□不符合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标准
评价意见
核查记录
5
设
施
要
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符合:
经营设施完全符合两项要求的条件。
不符合: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条件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6
人员健康要求
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全部具备健康证明。
符合:
全部人员具有健康证明。
不符合:
没有或部分人员具有健康证明。
□符合
□不符合
核
查
评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执法人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合格□ 不合格□
所长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核查人员
姓名
单 位
执法证号
设备清单
1、□柜台组
2、□货架组
3、□台秤台
4、□电子称台
5、□冰箱个
6、□冰柜个
7、□保鲜柜组
8、□冷藏柜组
9、□电脑台
10、□写字台个
11、□灭蝇灯个
12、□POS机台
13、防鼠防虫设备、工具(请注明):
14、防尘设备、工具(请注明):
15、其它设备、工具(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