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598031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7.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docx

财税服务行业简析经典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6年8月

 

一、行业管理3

1、行业管理体制3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4

二、我国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现状4

1、行业的政策背景5

2、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快速增长6

3、代理记账机构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7

4、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力度不断加大8

5、代理记账机构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8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9

1、有利因素9

(1)行业政策大力扶持9

(2)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10

2、不利因素11

(1)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12

(2)存在政策和监管风险13

(3)市场竞争激烈14

 

一、行业管理

1、行业管理体制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行业专业性较高,行业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是行业的主要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财政部主管会计服务,主要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行使相关业务监管和从业人员监督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省以下税务机关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各自负责的不同税种分别执行税务的征收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下属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会计学会的业务范围是:

(1)组织协调全国会计科研力量,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

(2)总结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教育经验,研究和推动会计专业的教育改革;(3)编辑出版会计刊物、专著、资料;(4)发挥学会的智力优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中高级会计人员培养、会计培训和会计咨询与服务等;(5)开展会计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6)发挥学会联系政府与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7)其他符合学会宗旨的业务活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我国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现状

1、行业的政策背景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首次肯定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允许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再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发布《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2005年发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先后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发布后,全国有10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对本地区的代理记账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

这些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为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央和一些地区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加强监管。

一是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发展,如财政部2013年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代理记账行为,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上海市201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代理记账行业加快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创新业务,督促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安徽省财政部门联合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2013年共同出台《关于规范全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的通知》,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四项制度”、坚持规范和扶持并重,积极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加快发展;山东省2013年全面清理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全省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二是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如上海市2012年印发《关于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办法》,通过财政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信水平;江苏省扬州市2013年试行财政出资为市区政策性扶持的初创期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通过“财政出资、中介服务、企业受益”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如湖北省、浙江省等地区探索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实施个性化监管;江苏省引入了专职从业人员的承诺到岗制度,对专职从业人员进行后续跟踪管理。

2、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快速增长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以及国家对会计工作的不断规范,代理记账需求日益增加,促进了我国代理记账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发布后,新设代理记账机构数量明显增加,根据我国财政部的统计,2006年全国新批设代理记账机构1,129户,比上年新设数量增加431%;2007年、2008年新设数量有所放缓;从2009年开始,新设代理记账机构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12年新设代理记账机构达到2,265户,是2008年新设数量的24倍。

2008年至2012年新增的代理记账户数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2010年至2012年每年新增代理记账户数超过400户,广东2010年至2012年每年新增户数超过200户,上海2012年新增户数超过200户,北京2010年至2012每年新增户数超过100户,浙江2011年至2012年每年新增户数超过100户。

3、代理记账机构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

2012年财政部对12,440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普查,根据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12,440家代理记账机构注册资本22亿元,设立分支机构438家,从业人员68,302人,2012年度实现代理记账业务收入752亿元。

年度代理记账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机构已有24家,占普查总数的02%,年度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机构达到483家,占比39%;年度收入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机构达到4,623家,占比372%。

在参与普查的代理记账机构中,有9家机构的年度代理记账收入超过2,000万元,3家机构年度代理记账收入超过3,000万元,2家机构年度代理记账收入超过5,000万元。

在参与普查的68,302名从业人员中,908%为专职从业人员,94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67%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5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69%获得大专学历,278%获得本科学历,1%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力度不断加大

根据财政部普查结果,2012年度参与普查的12,440家代理记账机构为524,699家单位提供了代理记账服务。

这些服务客户中,50%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0%年销售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大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主要分布在商业、工业和服务业。

由于规模小、人员少,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考虑将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委托给收费较低的代理记账机构。

据统计,参加普查的代理记账机构2012年度新增代理记账客户130,184家,比上年增长306%。

服务客户中,60%以上的客户每月仅需支付不到500元代理记账费用,大大节约了客户的会计核算成本。

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短缺的矛盾,满足了其对会计和财税代理服务的需求,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管理成本,为推动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贡献。

5、代理记账机构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根据财政部普查结果,12,440户代理记账机构分布在我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包括1,619个市县级地区。

按照代理记账机构户数排序,排前5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按照代理记账从业人数排序,排前5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江苏、北京、浙江、上海;按照被代理记账客户数排序,排前5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按照代理记账收入排序,排前5名的地区依次是上海、广东、江苏、北京、浙江。

可见,越是经济发达、小微企业活跃的地区,代理记账机构越是集中,也更容易形成规模、发展壮大。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行业政策大力扶持

1993年《会计法》首次肯定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1994年财政部发布《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记账作出明确规定,20多年以来代理记账行业逐渐发展起来,并且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以及国家对会计工作的不断规范,代理记账需求日益增加,代理记账的数量和规模也不断扩大,同时对中小微企业账务的规范起着重要作用,为了继续提高基层会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推动基层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3〕12号),提出了“积极探索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政策扶持。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代理记账工作,推动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代理记账服务,积极引导代理记账机构面向乡镇开展服务。

协调相关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针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质量。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为规范和扶持代理记账行业、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供政策支持。

(2)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

代理记账行业服务的对象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普查的数据,参与普查的12,440家代理记账机构为524,699家单位提供了代理记账服务,这些服务客户中,50%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0%年销售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大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居民就业、社会民生、推进经济发展等起着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大多从事低技术、低收益、低附加值的行业,价格竞争激烈且利润微薄,为了节约成本,通常不会招聘专职会计人员,因此代理记账是非常适用于中小微企业的一种低成本会计解决方案。

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根据2014年3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摘要)》,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

根据2015年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有关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93222万户,比上年底增长1435%,其中,私营企业1,54637万户,增长2333%,个体工商户4,98406万户,比上年底增长1235%。

数量庞大且快速增长的中小微企业为代理记账行业提供了可观的市场需求,根据财政部普查结果,2012年度参与普查的12,440家代理记账机构为524,699家单位提供了代理记账服务,覆盖全国实有市场主体不到1%,参与普查的12,440家代理记账机构2012年度实现代理记账业务收入752亿元,因此我国代理记账行业还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

代理记账行业服务的主要对象为中小微企业,由于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利润微薄,抵抗经济风险的能力较小,因此当宏观经济萧条时,中小微企业最容易受到冲击,导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由此会造成对代理记账服务的需求的大量萎缩,使得整个行业面临需求下滑风险。

(2)存在政策和监管风险

代理记账行业专业性较强,从业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部门是财政部门,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05年1月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许可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目前财政部门监管力量有限,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主要体现在批准和年检的审核上,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工作程序、业务质量没有进行持续的督导,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没有实施有效指导,以至于无法保证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整个行业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准则,容易造成市场无序化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危害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3)市场竞争激烈

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代理记账企业,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非常激烈。

由于同行业主体从事的业务主要停留在代理记账、工商注册、代理报税等单一服务上,业务同质化严重,且操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行业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生存常常通过低价策略争抢市场份额,容易产生低价竞争,影响执业质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