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管理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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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管理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分 册 说 明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三、本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各章另有说明除外):

1.安装主要工序: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五、超高费用:

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内)

调整系数

15

1.25

20

1.35

25

1.45

30

1.55

40

1.70

超过40

1.90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不作为计费基础)(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计算。

3.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元计算。

七、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册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吨”划分

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2.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总 说 明

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具体的适用范围见各册说明。

本计价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燃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三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及其他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单价为28.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辅助材料中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中已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100m)和垂直运输(±10m);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300m)和垂直运输(高度20m以下);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九、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及施工仪器、仪表的耗用量,该项“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十、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二、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计算规则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千克以内或吨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吨”分列定额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

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

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

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机操作机:

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

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

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

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

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锻造水压机。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

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

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

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计算规则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千克以内或吨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吨”分列定额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

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

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

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机操作机:

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

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

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

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

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锻造水压机。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

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

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

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计算规则

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重量“吨”分列定额项目,计算设备重量对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定额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砂处理设备:

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

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

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

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设备:

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

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7.铸铁平台。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地轨安装。

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定额单位为“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

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

 

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吨”和跨距“米”分列定额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吨”分列定额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吨”和跨距“米”选用定额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悬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吨”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费用。

应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

5~30

50~100

150~400

应增脚手架费用(元)

754.39

1411.01

1697.34

其中

人工费(元)

237.44

440.72

534.24

材料费(元)

481.07

901.99

1082.40

机械使用费(元)

35.88

68.30

80.70

人工工日数(工日)

8.48

15.74

19.08

注:

⑴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⑵上表中人工费可按当地的规定调整人工单价,材料费和机械台班费不作调整。

第五章起重机轨设备安装

 

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定额项目。

二、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

车档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按每个重量“吨”分列定额项目。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3.脚手架的搭拆。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

其中搭拆脚手架的材料和机械台班费不作调整。

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m)分列定额项目。

 

二、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m)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mm)分列定额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m)和链板宽度(mm)分列定额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mm)和机身长度(m)分列定额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六、链条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定额项目。

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mm)和输送长度(m)分列定额项目。

八、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mm)分列定额项目。

 九、皮带接头胶接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普通带和钢芯带以及带宽(mm)选用定额项目。

十、不带传动装置的辊道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按辊柱直径、辊道宽度和辊距选用定额项目。

十一、链条传动辊道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二、气动推杆辊道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辊道规格和行程选用定额项目。

十三、气动辊道升降台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台面规格和行程选用定额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秤;

8.辊道。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

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定额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

例如:

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第七章电梯安装

 

计算规则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及运行速度选用定额项目。

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自动和小型杂物电梯选用定额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米”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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