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推进强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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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进强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青岛市推进“强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早发现、早培养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青政办发〔2019〕1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接教育部强基计划和高校实施拔尖计划2.0,落实山东新高考方案,尊重个体差异和发展规律,加强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工作,推动普通高中与本科院校贯通培养创新人才。

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机制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学科特殊禀赋学生领航培养体系,促进全市高中教育质量持续有效提升,培养质量全省领先,再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争取进入全国领先行列。

二、培养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因材施教,在全面综合发展基础上满足个性化发展需要,促进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

——坚持统筹规划。

瞄准强基计划,对接全国全省学科竞赛,整合“人、财、物、时、空”各类教育资源,探索搭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绿色通道。

——坚持项目推进。

建立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项目化实施和首席教练员负责制等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引领,科学有序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坚持公益自愿。

建立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项目组织、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引导学校、教师、学生自愿参加,营造有利于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社会环境。

三、内容措施

1.明确培养项目。

针对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学科,面向全市具有一定学科特殊禀赋的中学生开展培养工作。

全市建立6个项目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各1个,历史、哲学、古文字学1个),加强领航培养。

项目实行首席教练员负责制。

每个培养项目设首席教练员1名、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2-5名,学员50名。

2.建立教练员队伍。

首席教练员面向全市各高中学校和各级教科研机构遴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及公示、市教育局研究确定的方式产生。

教练员及助理教练员采取首席教练员提名推荐、市教育局备案的方式产生。

首席教练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可跨校任教。

教练员实行聘期制,其中,首席教练员每个聘期3年,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每人聘期1-2年,具体由项目首席教练员确定。

首席教练员、教练员等人选条件见附件1-1。

3.建立项目培养基地。

在全市部分学校(教科研机构)建立培养基地,承担项目落地保障工作,培养基地为首席教练员组织开展相关培养活动提供全程支持。

培养基地一般为首席教练员或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所在学校(教科研机构),具体由学校(教科研机构)自主申报、市教育局研究确定。

培养基地应通过柔性引进、合作办学等方式,吸引全国高水平教练指导培养,加强基地自身“孵化”能力建设。

4.建立项目落实机制。

每年1月底前,各项目组编制提报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目标、学员条件及产生方式、学员组织管理、培训组织计划、经费安排等事项。

项目实施方案经备案同意后,由各项目组具体组织实施。

每年11月底前,提报完成情况报告,目标达成情况作为该项目考核激励的重要依据。

建立“双培养”机制,项目组学员由学生学员和青年骨干教师学员两部分组成,吸引学科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员等参加,加强后备力量培养,具体人数由首席教练员确定。

项目组学员面向全市各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由学员所在单位推荐、项目组考查、首席教练员确定,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根据培训学习需要,探索建立游学机制,学员可在年度项目期内,到项目基地学校参加课程学习,具体编班方式、课程进度由项目基地校商首席教练员确定。

探索多元协同培养机制,采取线下与线上、集中与分散等方式,系统加强培养,健全上升渠道,促进学生向更高层次发展。

5.建立保障激励机制。

市教育局每年为每个项目提供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由日常培养经费和项目奖励经费两部分组成,其中日常培养经费由各项目组统筹使用,奖励性经费由市教育局根据项目年度完成情况一次性发放。

市教育局为项目培养基地提供一定经费,用于项目场地、设备等组织保障。

制定项目绩效评估办法,健全“双激励”机制,将学生培养成果同时纳入项目基地校和学生所在校的年度办学绩效考核,计分办法另行确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推进“强基计划”工作专班,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基教处、体卫艺处、教师工作处、规划财务处、装备信息中心和市教科院等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基教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和组织开展项目成效评估工作。

装备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学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项目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市教科院负责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以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培养项目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处室按职能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项目组按照实施方案,创新组织开展培养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指导有关初中学校做好学科特殊禀赋学生的早发现、早培养工作,形成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联动、校际联合的局面。

各项目基地校、教练员及学员所在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项目落地保障工作。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工作。

鼓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立足实际开展相应的培养活动。

(二)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制定教练员培养实施方案,完善教练员专业培养机制,加强梯队建设。

首席教练员全面负责项目组工作,鼓励探索多样化的提升方式,促进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市教育局通过组织到教育发达地区考察、支持参加全国高端学术活动、聘请全国优秀教练员交流指导等方式,加强教练员队伍专业提升。

探索高水平专家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机制,促进教练员队伍跨越式发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

依托项目基地,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具体指导及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用足用好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依据常规培养过程和培养成果相结合的激励评价模式,保障学生、教练员和基层学校的积极性。

具体经费使用方案根据年度预算情况研究确定。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支持项目培养。

附件:

1-1.教练员人选条件

1-2.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项目实施流程图

1-3.学生申报培养流程图

 

附件1-1

教练员人选条件

青岛市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首席教练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人选应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扎实的学科素养和深厚的育人功底,乐于承担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首席教练员必须从事本学科教学六年以上,本学科竞赛辅导五年以上,并具有培养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选手的经验,本人培养的选手在近五年内曾获得全国或全省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2.教练员必须从事本学科教学六年以上,本学科竞赛辅导三年以上,并具有培养参加全省中学生学科竞赛选手的经验,本人培养的选手在近五年内曾获得山东省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3.助理教练员必须从事本学科教学三年以上,正在从事本学科竞赛辅导,并具有培养参加山东省学科竞赛选手的能力。

4.历史、哲学、古文字学培养项目组教练员在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本学科相关研究成果,择优遴选。

 

附件1-2

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项目实施流程图

(试行)

 

 

附件1-3

学生申报培养流程图

(试行)

 

 

附件2

青岛市推进“强基计划”项目基地校、

首席教练员申报表

区市:

学校:

申报项目名称

校长姓名

联系电话

首席教练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从教学科

职称

工作业绩

(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申报基础

概述近年来本校在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发现、早培养方面工作情况,取得了哪些重要突破和显著成效。

(可附页并提供佐证材料)

 

工作计划

概述本校工作支持方案,包括: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学员条件及遴选办法、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

(可附页)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概述详细推荐理由。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注:

学员条件及遴选办法要具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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