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干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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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工期要求
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质
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壹拾壹万元整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于2010年10月8日前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方式
自行踏勘
地点
招标答疑方式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或无记名传真方式提出疑问(传真号:
)。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5日下午5:
00。
3、招标人将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5:
00前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结果。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 壹 份,副本壹份;
商务标正本 壹份,副本 壹 份。
投标文件递交
1、受理单位:
新干县大洋洲镇人民政府
2、截止时间:
2010年10 月28日下午2时30分
3、受理地点: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二建大厦五楼)
开 标会
时间
2010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 点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干县二建大厦五楼)
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情况
自筹资金及财政资金/基本到位
招标文件资料费
人民币陆佰元整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建筑面积5223.86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层次为六层。
外墙贴仿古面砖、斩假石、高级外墙金属漆,玻璃幕墙。
工程造价为5524884.14元。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具体详见附表三工程量清单)。
3、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1209.7㎡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平整 ;
(3)施工用水、电:
已通 ;
(4)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
已审查 ;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市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新干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即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上岗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5)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所出具的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
新干县大洋洲镇人民政府,否则无效]:
①证明该企业2008年9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证明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本人无在建工程;
③证明该企业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2008年9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银行进帐凭证。
(7)拟派建造师业绩:
拟派建造师(含其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必须在本企业从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招标工程类似(指框架/六层以上(含六层)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
具体操作:
施工业绩一律凭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另1种能证明建造师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即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任意一种,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另1种证明材料原件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者,其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时限计算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企业或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五大员”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到停止参与投标资格处罚且尚在处罚期内(其执行效力涉及新干县),或者在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到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记录公告期限内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10年 10 月20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
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0%。
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投标人大于0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ﻭ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1)工程量清单计价ﻭ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工程量子目和工程量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控制价报价ﻭ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
①土建部分执行:
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装修部分执行:
2004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③安装部分执行:
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④取费部分可参考:
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
ﻭ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的价格编制。
评标委员会以该价格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
信息价缺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照下列约定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
缺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照新干县施工定额管理站近期提供的价格信息及新干县市价进行比较与评审。
(3)材料暂估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
甲供设备与材料价格(如果有)及暂定、暂估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竞争让利费用,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本工程按三类计取工程费用。
ﻭ(5)本工程采用 九夹板模板;
钢管脚手架;
现场搅拌混凝土。
(6)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材料由施工单位先提供样品,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确认数量、质量、单价、品牌以后采购。
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合同约定 。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7)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价格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参考价(缺项部分参照新干县施工定额管理站提供的价格信息及新干县市价)土建、其他工程 8%,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 8% ,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应出具情况说明。
(8)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税金、招标人给定材料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时,工程量清单报价按《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编制,仅有投标报价无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者评标时一律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格式见附件二)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ﻩ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②投标总价表;
③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⑤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⑦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⑨价差汇总表。
(5)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辅助资料表;
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②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
③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④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
⑤企业近36个月来所承建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
⑥企业近36个月来荣获主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
⑦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
(5)参与本工程投标和用于资格查验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能提交现金。
收款单位: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与帐号(选择其中之一开户行与帐号进帐):
①中国工商银行新干县支行;
帐号:
00029321;
②中国银行新干县支行;
7467701。
③中国建设银行新干县支行;
36002161。
交纳时间:
2010年10月27日下午5:
00前应到帐。
进帐单应注明“便民服务中心大楼”。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帐则视为投标单位做自动弃权,以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帐列表为准。
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公示期满后 7 日内,由投标人凭银行进帐单复印件自行到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帐形式返还原单位帐户上(无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前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并在中标人补交清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后,再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不计息。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或无记名传真方式在 2010年 10月 15 日下午 5:
00前发送招标人,电子邮箱号:
c:
\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mailto:
,传真号:
。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5:
00前将答疑结果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
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二个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的正、副本装在商务标的密封袋内。
2、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3、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新干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新干县发改委、新干县招标投标市场管委办、新干县监察局、新干县检察院、新干县财政局、新干县审计局、新干县工商局等。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或其中一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会程序
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文所列下列内容的;
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
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强制性条文的。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① 投标人需承诺:
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中标后未经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
② 投标人承诺: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的清单计价表,并加盖造价师(员)章。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一。
3、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 人,在开标前随机从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县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出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3 人,经济类专家 2人。
4、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家(含三家)中标排序人。
5、定标原则:
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全面考察(含实地考察),符合者即确定为中标人。
若第一中标排序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全面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次类推。
6、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技术、工期等非正常理由放弃中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签订合同的,应当确定其为中标人,依此顺序,依次确定为中标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不同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