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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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为孩子的终身发展而奠基的办学理念深入人心,基本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师资队伍人文化,教学设施现代化,教学质量优质化,办学特色品牌化,把学校办成校风正、学风浓、校园美、质量高、特色显的精神文明学园。
2.管理目标
学校管理既注重制度建设,又体现人文关怀。
在坚持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情感管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内部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实现按需设岗、精干高效、全员聘任、专兼结合、按岗定酬的改革目标。
3.育人目标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改进教师的教学方法,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整合德育资源,拓宽德育渠道,广泛开展实践体验活动,致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
具有一定的自学、自控能力;
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质;
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
基础性学力和综合能力不断增强,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
让学生成为志向高远、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学有所长、体魄强健的一代新人。
4.队伍目标
通过加强师德教育,教师的师德水平明显提高,有先进的思想,有高尚的人格,有炽热的爱心。
通过加强校本研修、实践反思、专家引领,教师的专业化得以明显的发展。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治校能力。
全体教师工作任劳任怨、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教学基本功过硬,教育科研能力强,教学实绩突出。
敬业、勤业、精业、乐业的教风已成为我校教师集体的风范。
五年后的2014年,我校教师队伍将达到如下目标
(1)学历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2-3﹪以上。
(2)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人数达到教师总数35﹪以上。
(3)政治素质加强党建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培养优秀分子,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觉悟,中共党员人数达教师总数30﹪以上。
(4)信息技术能力100﹪教师能运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80﹪教师能熟练制作课件。
(5)教科研能力全校实现科研工作常规化,常规工作科研化,100﹪教师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有省、市、区、片各级学科带头人或中心教研组成员8-10人,在各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参加各级论文评选获奖论文逐年增加,1年后3篇、2年后6篇、3年后12篇、4年后18篇、5年后25篇。
五、主要措施
1.转变观念是关键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的一切工作,树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价值观念。
以学生为本,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有进步,致力培养学生的基础性学力、发展性学力、创造性学力,成为全面发展加特长的学生;
以教师为本,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教育观和价值观,热心教育、热爱学生、学问渊博、教法新颖、管理有方,成为德艺双馨加特点的教师;
以学校为本,通过依法治校,重视特色创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创办整体优化加特色的学校。
2.教育科研是先导
加强科学研究,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方法策略,深入扎实地研究、探索和解决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按照科研兴校、实验开路、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科研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选择或承担各级科研课题,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科研意识,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全员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
以省、市科研课题为龙头,建立不同层次的课题群,重点进行课堂教学高效性、教学评价发展性、德育工作全员性、学生能力创新性等方面的研究。
3.规范管理是动力
坚持依法治校,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学校管理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
加强干部队伍的培养,促进干部素质的提高,不断增强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甘为人民公仆,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治校能力。
重视民主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建议权、通过权、决定权、监督权,保证学校重大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和超前性。
4.优化队伍是保证
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师表形象。
构建学习型组织,引导教师读书学习,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爱与责任、乐于奉献为核心的师德活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引导教师自觉研修、苦练内功,突出专业能力、专业水平和专业素质的培养,突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突出青年教师的培养,使之形成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青年教师迅速成长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经过五年左右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当重任、开拓创新的教师队伍。
5.建立体系是重点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广州市学校德育系统设计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和与之适应的评价机制,构建全员德育、全程德育、全方位德育的大格局,充分发掘和整合德育资源,不断开辟和拓宽德育渠道,广泛开展综合实践、社区服务活动,关注生命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德育课程、德育基地,德育实践制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从而形成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
6.深化课改是核心
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加强科研组、学科组和备课组建设,保证教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以学生发展为本,让课堂充满活力,让学习变得更精彩。
注重对素质教育教学策略、课堂教学模式、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和实践。
分层递进,因材施教,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变学习方式,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的自觉性和基本能力。
丽江小学五年发展规划是我校在新的历史时期描绘的发展蓝图,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作用和现实意义。
全体教职工务必行动起来,发扬艰苦创业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实现我校五年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2-2行政会议制度
1.行政会议的性质。
行政会议是以校长为首的学校行政负责人的经常性会议,也称校长办公室会议或行政例会,是一种体现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2.行政会议的任务。
行政会议的任务是交流学校情况,处理常规校务,部署、讨论、协调全校性的教育、教学、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解决较大的问题和研究决定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3.行政会议的组成。
行政会议由校长、副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教导处、总务处等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助理组成。
行政会议由校长亲自主持。
一般情况下一周举行一次。
会议组成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必要时,可邀请部分或全体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行政会议的准备。
会议之前,校长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明确的会议目的。
校长要通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洞察目前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经过周密考虑、筛选后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充分估计时间的许可和会议的成果。
各部门需向会议提交讨论问题,应事先请示校长。
经校长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或教务部门要求校长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决定而校长认为有必要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的,也可将其列入会议议程。
如属议案,应全体会议成员都有充分的酝酿、思考时间,以增强会议的高效性和议案决定的正确性。
如属工作(活动)方案,主管人应向会议陈述理由、提出自己的设想,然后才让集体讨论。
对属个别、内部或涉及面较小的问题,则该部门(有关负责人)只需与校长商榷即可,不必在行政会议上提出讨论。
5.行政会议的基本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会。
(2)主持人讲明本次会议的议程、内容及规则;
(3)讨论。
对所提问题逐个进行讨论,人人发言,提出各自看法。
(4)表态。
与会者必须人人表态。
(5)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6)校长决策通过决议。
总结归纳会议得出的结论和重申决议。
通过决议时,与会者必须全部在场。
(7)主持人宣布散会或休会。
6.行政会议的组织方法。
行政会议根据不同性质的会议内容,应采取不同的组织方法
(1)对于告知性会议,与会人员的主要任务就是理解和接受,遵照执行。
(2)对于执行性会议,与会者可向主持者交流询问情况、商量方法,也可提出异议。
支持者可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休整、补充,但不允许颠覆。
(3)对于咨询性会议,与会者畅所欲言,如实反映情况。
主持者应听取为主,慎重表态,不过快表态或不表态,听取完后要进行综合总结,作出相应的决定或下次会议才予以答复。
(4)对于谋划性会议,要事先安民告示,应以民主为基础,主持者只以平等一员参与其间,谈谈个人设想,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最后通过主持人的引导、概括,使大家统一认识,形成一个绝大多数赞同拥护的决议。
7.行政会议的保密性。
行政会议的内容具有较高的保密性,对于会议作出的决定、达成的决议、通过的方案和处理的问题等,在不公开之前,与会人员应绝对保密。
任何人决不允许在学校宣布会议决定(决议、方案)之前泄露决定(决议、方案)内容和讨论表决过程。
8.每次行政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简明扼要,记录内容除了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数、主持人外,还必须如实反映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讨论了哪些问题、是否作出了决议、作出哪些决议以及付诸实施(或限期完成)的时间、责任人等。
2-3依法治校工作方案
依法治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加快教育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依法治校对于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使学校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学校朝着正确的办学方向持续且科学地发展,特制定本依法治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学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法治轨道上健康运作。
二、建立依法治校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其成员是
组长何璧
组员潘灵燕、黄绮珊、何伟伦、郑晔、马锐洪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
何璧(校长)负责学校全面管理的法治问题
潘灵燕(教导主任)负责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的法治问题
黄绮珊(校长助理)负责德育、家长学校的法治问题
郑晔(少先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学生活动的法治问题
何伟伦(主任助理)工会、教师的法治问题
马锐洪(主任助理)负责后勤、安全管理的法治问题
三、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1.搞好依法治校宣传工作,做到五有
(1)有定期请专家作依法治校辅导报告或请司法部门领导作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2)有依法治校主题大标语;
(3)有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或橱窗
(4)有一批供师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书、报刊等资料;
(5)有学法日或有关依法治校内容的活动资料。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落实
(1)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学法制度落实;
(2)法制课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落实;
(3)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工作落实;
(4)法制教育的考核工作落实;
(5)每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落实。
3.组织师生学习有关依法治校的法制法规和重要文章。
主要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小学生案例》、《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治安管理条例以及交通规则等法规。
四、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学校章程。
内容完备合法,严格遵守制定程序、修改程序和审批程序。
2.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行政管理制度、教职工管理制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加强体育、卫生和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后勤管理制度。
3.各项工作条例、评价、考核、奖惩方案等。
五、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1.校长负责制落实。
校长具有合法资格,能按照学校章程履行学校管理职责,学校内设机构符合规定且合理,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校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2.管理运行有保障。
学校成立处理校内外法律事务和受理教师、职工、学生、家长投诉、申诉的工作机构,依法治校工作目标明确,学期计划和各项大型活动方案得到落实,奖罚分明能有效地调动师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3.民主管理有成效。
健全工会制度、教代会制度和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学校重大决策主动征求党组织和教代会意见,工会和教代会能有效行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学校改革与法制的重大决策、财务开支、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必须公开;
教师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学校招生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建立家长委员会,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建立学校与家长、社区联系、定期向他们汇报学校有关情况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保障教育教学秩序。
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培养良好学风和校风。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落实新课程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和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标准、评估(评价)方法、程序和结果都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同。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学生缀学。
2.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的聘任、考核、职称评定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评定等工作合法、公开、公正;
建立意外伤害处理机制、不发生由校方负责的主要责任的师生意外伤害事故。
实施师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师生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维护争议各方合法权益,学生和教师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对教师的管理,学校制定教师年度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教师的聘任、提拔、考核、职称评定都经过民主评议,按法定程序进行,并予公示,对涉及教师切身利益、重大权益、合理回报等重要决定,要经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再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才能生效。
对学生的管理,学校依法维护他们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及人身权利,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向学生乱收费。
同时建立学生处分申诉、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与报告等制度,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校园安全的有关规定,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事故、逃生、疏散以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
全面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组织落实、管理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有效地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4.保证合理合法收费。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收费问题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没有违规收费现象发生,没有有效投诉。
加强财务、校产管理,校内无失盗,失火等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案件发生。
七、依法治校保障措施
1.坚持每年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校长的依法治校工作报告和措施,讨论通过新订立的规章制度,通报加强依法治校的提案和处理报告。
2.充分调动师生执法、护法和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抵制违反法规和违反纪律的倾向和现象,保障法规、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执行。
3.充分调动师生用法的积极性,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育和引导师生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保护自己。
当教育管理活动遇到干扰时,能依法保障其顺利进行;
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用法律来维护。
2-4关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关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条例》。
本条例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制度的重要部分。
第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权依据学校的教学计划、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教学,有权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
第三条教师有权获取合法报酬待遇。
按时获取定额工资,福利、补贴、奖金等收入。
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任何未按时、未定额支付的拖欠教师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第四条教师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
有权通过教代会、工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讨论学校的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推动学校的民主建设。
第五条教师有权行使自主的民主权利,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工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任何人不得压制不同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当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意见不被采纳时可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反映情况,任何人不得阻扰。
第六条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的业务培训,以便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学校应积极支持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努力为教师的进修培训创造条件。
第七条教师在享有应有权利的同时应切实履行教师的义务。
遵纪守法、践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尽职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活动;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抵制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八条学校拥有管理教师的权利,有对教师进行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学校对违反纪律和有关制度的教师可以行使对其不同形式的处分。
对受处分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
如果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关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学生有受教育权。
学校应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包括就学平等权、教育过程平等权、教育效果平等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三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
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歧视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条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学校应按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和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广泛开展体育课外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一小时的课外活动时间。
不得由于体罚而对学生造成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
禁止下列体罚学生行为
(1)打学生;
(2)罚站;
(3)让学生代行体罚;
(4)让学生自罚;
(5)罚抄写数次作业等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处罚。
第五条学生有表达自由权。
学生应依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只要学生穿着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会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和教师就不应干涉和限制。
第六条学生有人身自由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禁闭学生,不得搜查学生的身体和物品。
第七条学生有隐私权。
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学校和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日记、通信、早恋等问题必须正确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得对学生的信件进行隐匿、毁弃和开拆。
第八条学生有财产权。
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学校和教师不得损坏学生的财物,不得没收学生财物,不得乱罚款、不得乱收费、不得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第九条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学校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不得随意增加作业量,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和足够的睡眠。
第十条学生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当的法定义务,遵纪守法;
遵守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完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