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064512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2.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8页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docx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试要点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

(广义)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

(狭义)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是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历史上曾经有过从非正式教育到正式教育、非正规教育再到正规教育的演变。

正规教育的主要标志是近代以学校系统为核心的教育制度,又称制度化教育。

以制度化教育为参照,之前的非正式、非正规教育度可归为前制度化教育,而之后的非正式、非正规化教育则都归为非制度化教育。

因此,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过程。

一、前制度化教育(非正式教育,正式教育)始于与社会同一的人类早期教育,终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

特点:

①教育主体确定。

②教育对象相对稳定。

③形成系列的文化传播活动。

④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等。

⑤由以上因素结合而形成的独特的社会活动形态。

二、教育实体从简单到复杂、从游离状态到形成系统的过程,正式教育“制度化”的过程,学校教育系统的形成,即意味着教育制度化的形成。

制度化教育主要是指的是正规教育,制度化教育指向形成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末“废科举,兴学堂”,以及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

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以及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

三、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

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

提出构建学习化社会的理想正是非正规化教育的重要体现。

现代教育制度发展趋势:

一、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二、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三、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四、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五、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六、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交流。

古代中国教育:

中国早在4000多年前的夏代,就有了学校教育的形态。

西周以后,学校制度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备的形式,建立了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官学体系,并由了“国学”与“乡学”之分,形成了以礼乐为中心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育。

春秋战国时,官学衰微,私学大兴,儒、墨两家的私学成为当时的显学。

隋唐以后盛行的科举制度。

宋代以后,程朱理学成为国学,儒家经典被缩减为《四书》《五经》,特别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被作为教学的基本教材和科举考试的依据。

明代以后,八股文被规定为考科举的固定格式。

直到1905光绪三十一年科举制度,清政府才下令废科举开学堂。

古代印度:

教育控制在婆罗门教和佛教中。

首陀罗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力。

僧侣祭祀,刹帝利是天然统治者,僧侣是唯一的教师。

古代埃及:

设置最多的是文士学校,于是“以僧为师”、“以(书)吏为师”成为古代教育的一大特征。

古代希腊、罗马:

最受重视和尊重的教育是培养僧侣人才的教育,这种教育由僧院学校或大主教学校。

文艺复兴后的欧洲教育:

以人性反对神性,以科学理性反对蒙蔽主义,以个性解放反对封建专制,以平等友爱反对等级观念,重视现实生活,肯定现实生活的幸福和享乐,反对禁欲主义,对当时和后世的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

近代教育特点:

一、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公立教育崛起。

二、初等义务教育的普遍实施。

三、教育的世俗化。

四、重视教育立法,以法治教。

20世纪以后的世界教育的特征:

①教育终身化。

②教育全民化。

③教育民主化。

④教育多元化。

⑤教育技术的现代化。

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目的是深化人们对教育的认识,更新人们的教育观念,并为教育的发展和改进提供依据,为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提供理论选择与指导等。

中国古代的教育学思想: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对中国文化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他很注重后天的教育工作,学说以“仁”为核心和最高道德标准,重视因材施教,很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行动相结合。

先秦时期以墨翟为代表的墨家与儒家并称显学。

墨翟以“兼爱”和“非攻”为教,同时注重文史知识的掌握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还注重使用技术的传习。

道家主张道法自然的哲学,主张回归自然,复归人的自然本性,一切任其自然,便是最好的教育。

战国后期,《学记》总结了儒家教育的理论和经验。

西方古代的教育学思想:

在西方,教育学的思想来源,以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

苏格拉底以问答法著名。

这种问答分为三步,第一步称为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定义,第三步叫助产术。

柏拉图把人分成三种集团或等级:

哲学家、军人、劳动者。

他认为教育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培养未来的统治者为宗旨的教育乃是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这种理想的正义国家的工具。

其代表作为《理想国》。

亚里士多德禀承了柏拉图的理性说,认为追求理性就是追求美德,就是教育的最高目的。

他认为,教育应该是国家的,主张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对儿童进行分阶段教育,提倡对学生进行和谐的全面发展的教育。

他的教育思想代表作是《政治学》。

教育学学科的建立:

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建立始于夸美纽斯(人文主义精神影响的捷克教育家),提出“泛智”教育,集中反映在《大教学论》。

法国卢梭宣扬他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作品《爱弥尔》。

德国康德认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充分发展人的自然禀赋,使人人都成为自身,成为本来的自我,都得到自我完善。

教育学作为一门课程在大学里讲授,最早始于康德。

瑞士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按照自然的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儿童的一切天赋力量。

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著名的“白板说”,主张取消封建等级教育,又主张绅士教育,洛克著有《教育漫话》。

规范教育学的建立:

从一门规范学科的建立,从独立的教育学诞生的角度说,通常以德国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为标志。

美国杜威和他的《民本主义与教育》是20世纪初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代表人物和作品。

赫尔巴特的《大教学论》一般被认为是教育学形成规范学科的开始。

对后世影响最大、最明确地构建教育学体系的是赫尔巴特。

他的贡献在于把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道德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上,可以说是奠定了科学教育学的基础。

在教学上他强调系统知识的传授,强调课堂教学的作用,强调教材的重要性,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特点。

杜威作为现代教育的代言人,与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针锋相对。

他主张教育即生活,主张“在做中学”,强调儿童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主张教师应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围绕学生的需要和活动组织教学,以儿童中心主义著称。

他提出引导学生了解和发现真理的方法有两个因素:

一是智慧,二是探究。

当代教育学的发展: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和在全世界的传播,是近世纪人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事件。

第二,1939年,苏联教育理论家凯洛夫明确提出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编写《教育学》的目标。

把教育分成总论、教学论、德育论和学校管理论四个部分,主要特点是重视智育在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授予学生以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深刻而确实的普通知识”,形成学生的技能、技巧,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人生观;肯定课堂教学是学校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强调教师在教育和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社会的发展,文化的交流,使得世界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

我国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小学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个阶段的教育,也成初等教育。

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对全体公民实施的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

我国的小学教育产生于殷周时代。

1878年,张焕伦所创办的上海正蒙书院内附设的小班,是近代小学的开端。

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

规定初等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

1919年,“五四运动”统称小学校,6岁入学,年限6年,前四年为初级,后二年为高级,直到新中国成立。

近现代小学教育发展特征:

第一,逐步明确了小学教育为普通教育、义务教育的性质。

第二,学制改革逐渐向世界其他国家靠近,采用修业年限为6年的“4-2”学制。

第三,逐步明确小学教育是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的教育。

第四,从小学堂到小学校都有了公立和私立两类。

建国以后的小学教育:

一、普及义务教育。

(1986年开始推行九年义务教育)二、学制改革试验。

三、教学改革试验。

义务教育:

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

首先,达到一定年龄的儿童和少年有入学接受国家规定年限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父母或监护人有使其适龄子女按时就学的义务。

再次,国家、社会、学校有提供条件使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得到法律规定年限教育的义务。

义务教育的意义

第一,既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会不断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第二,既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水平,又会促进现代文明的提高。

第三,既可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又可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1985年,明确提出制定法律,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自新中国成立来第一次明确提出。

1986年,全国六大通过《义务教育法》。

1992年,国务院又颁布《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法》

立法依据:

首先,我国《宪法》中有关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原则的规定是制定《义务教育法》的法律依据;其次,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现阶段发展教育现实条件是制定《义务教育法》的现实依据。

立法宗旨:

发展基础教育。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基本内容与实施:

《义务教育法》共十八条,对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实施对象及年限、学制、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各方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

关于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实施对象及年限: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6周岁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为适龄义务教育学生;条件不具备地区可推迟到7周岁;年限为9年。

学制:

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指小学和初级中学。

通常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六三学制”;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学制”;小学和初中“九年一贯制”。

管理体制:

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办学条件:

其中最重要的是师资和经费。

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普及型,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保证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凡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基础性,我国教育体系中分初等、中等、高等三大阶段,每阶段都有其独立的性质和任务。

小学和中学都是普通教育性质,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

强制性,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也是由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和国家各部门共同承担的义务。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

教育是培养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教育目的是人们对教育活动的一种设计。

小学教育目的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广义)。

国家对在小学中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狭义)。

小学教育目的是小学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贯穿于小学教育活动的全过程。

对教育活动有指导意义:

导向作用,小学教育目的一经确立就成为人们行动的方向。

不仅为受教育者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工作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

激励作用,共同的目的一旦被人们认识和接受,不仅知道整个实践活动过程,而且能够激励人们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评价作用,小学教育目的是衡量和评价小学教育活动效果的根本依据和标准。

制定教学教育目的的依据:

①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小学教育目的就其本质来说,是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不同国家文化背景都会有不同的教育目的或教育培养的人也各具特色。

②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小学教育要适应并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

因此,小学教育目的的制定受制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

还要注意到所存在的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③人们的教育理想。

从根本上说,教育目的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一种观念性的东西,反映的是教育者在观念上预先建立起来的关于未来新人的主观形象,因此,教育目的是一种理想。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我国制定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我国小学教育目的表述

①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在表述上的变化,1957年—1982年—1985年—1993年—1995年。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针及其规定的教育目的,提法虽然不尽相同,但基本内涵和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都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学校办学的方向;

第二,都确定了教育培养的人所应具有的素质,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②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1999年6月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决定》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决定》中关于教育目的的表述体现了时代的特点,反映了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首先,我们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其次,我们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再次,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小学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

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决定了全面发展教育的整体内容,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

①德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

②智育是传授给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

③体育是授予学生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培养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

④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

⑤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为中华民族21世纪的全面振兴培养一代新人。

理论要点:

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作为国力竞争的基础工程的教育,必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这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第一,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第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第三,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身心发展的概念

人的发展,是指个体从生到死的变化过程。

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生理的,二是心理的发展。

身心发展的动因

一、内发论:

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代表人物:

孟子,中国古代内法论;奥地利的弗洛伊德。

二、外铄论:

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

代表人物:

荀子我国古代性恶论的代表;英国哲学家洛克的“白板说”;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

三、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等)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产生作用的结果。

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顺序性(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关于认知发展的阶段理论)。

二、阶段性:

不同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的不同发展任务。

三、不平衡性:

首先是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

第二方面是不同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

(关键期)

四、互补性:

某一方面技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

五、个别差异性

影响身心发展的因素及作用

遗传是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解剖生理上的特点,也叫遗传素质。

(个体发展的物质前提)

遗传的作用:

①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②遗传素质的差异是造成个体间个别差异的原因之一。

③遗传素质的成熟制约身心发展的水平及阶段。

④遗传素质仅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前提,而不能决定人的发展。

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两方面。

作用:

①环境使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变成现实。

②环境决定人的发展方向、水平、速度和个别差异。

学校教育及作用:

教育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环境,学校把改造过的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意识形态等因素,经过有目的的选择和提炼,按照人的发展特点,以系统化的形式作用与于学生,对人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原因如下:

①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

②学校教育是通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来进行的,相对而言效果较好。

③学校教育能有效地控制、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

学校教育在影响人的发展上的独特功能

一、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作出社会性规范。

二、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

三、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具有即时和延时的价值。

四、学校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个体在社会实践中主观能动性的巨大作用

个体与环境之间真实的相互作用,人对外界存在的摄取、吸收(无论物质、精神)都要通过个体的不同性质、不同水平的生命活动来实现。

这些活动统称为个体的实践活动,并确认是个体发展得以实现,从潜在的可能状态转向现实状态的决定性因素。

个体实践活动体系中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体进行的生理活动;第二层次是个体的心理活动,其中最基本的是认知活动,最高层次的是社会实践活动;对个体来说,具有满足人的生存、发展和创造需要的意义,是人与环境之间最富有能动性的交换活动,是一种能量的交换。

具有鲜明的目的性、指向性和程序性,体现了人的主动选择。

童年期儿童生理发展的主要特征

童年期生理发展相对稳定与平衡的时期,身高、体重、肌肉的强度和耐力、肺活量的增长都相当均匀。

童年期儿童心理发展的主要特征

一、观察。

教师应引导儿童从知觉事物表面特征发展到知觉事物的本质特征。

二、注意。

小学生的有意注意不断发展,但无意仍起着作用,需要教师及时提示和提出要求。

三、记忆。

小学生记忆的主要方式是形象记忆。

教学中注意运用直观教学,并使记忆系统化。

四、思维。

小学生思维正处于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阶段。

抽象思维能力较差。

五、情感。

小学生道德感比较模糊,理智感大多是和具体事物相联系的。

六、自我意识。

包括对自己的感知以及对自己情绪、意志的自我意识。

小学低年级儿童独立评价自己的能力相对较差,中年级开始逐步学会把自己的行为和别人的行为加以比较来评价自己的行为。

童年期儿童的学习特征

①低年级儿童难以深刻理解学习的意义。

②学习动机是希望得到老师的称赞、父母的夸奖。

③学习兴趣与习惯。

低年级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形式感兴趣,而对学习内容和结果的兴趣相对较弱。

④对学习结果的重视随年龄而增。

小学教育的特殊任务: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根本任务就是打好基础。

学生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具有发展潜能和发展需要的人。

学生是人:

①是能动的主体。

②是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

③具有独特的创造价值。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具有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需要:

①学生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心特点。

②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

③学生是具有发展需要的人。

二、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学生的发展性与学生的不成熟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因为不成熟,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正因为不成熟,学校和教师才大有可为。

学校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由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具体的教育对象和特定的教育场景来选择教育内容,组织教材和教学活动,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来对学生施加影响。

学生的学习是人类学习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现在:

①学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

②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

③学生所参加的是一种规范化的学习。

学生的社会地位属于学生权利问题

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

一、少年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1989年11月20日联大通过《儿童权利公约》核心精神正是保护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主体地位。

基本原则:

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二、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①学生的身份。

定位有三个层次:

国家公民;国家和社会未成年的公民;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②学生的法律地位。

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

一、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完法定教育年限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二、学生的人身权。

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对于学校和教师职责是:

第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第二,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三,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校舍维护和防护工作。

第四,对侵害学生人身权的行为应积极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学生的义务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

二是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是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①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②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①传道者②授业、解惑者③示范者④管理者⑤父母与朋友⑥研究者。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一、教师的学科知识素养。

基础性要求,有别于其他专业人员学习同样学科的要求。

二、教师广泛的文化素养。

三、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①敬业,是使其他素养成为可能的重要特征,也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第一要素。

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I要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观。

II要具有时代特征的学生观。

III要具有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

③掌握教育理论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教师的教育能力是成功地进行各种教育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

I对所教知识进行加工处理的能力。

II向学生传授知识、施加影响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④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个性的品质特征,良好的个性品质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一,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兴趣广泛。

第二,坚定的意志和积极的进取精神。

第三,心胸开阔,兼容并包。

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一、教学上的接受关系。

①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②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③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二、人格上的平等关系。

①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