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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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恒昶招标【2018】33号
招标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编制人:
刘娟资格(章)渝建招证【2015】0154号
审核人:
陶清秀资格(章)渝建招证【2007】0402号
二0一八年七月
编制说明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编制。
在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通用条款”、“公路工程专用条款”的正文。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在前附表中进行了补充、细化和修改,招标人根据需要,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编制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条款”作了补充、细化和修改。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条款”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本项目的第七章“技术规范”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均采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相关内容。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碚发改[2018]95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及区级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作为招标人委托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起于三树村廖家来哑,止于核桃湾,改建后对原有路面单侧加宽,增设会车道,全长1.821km,设计车速为20km/h,路基宽度5.5m。
2.2建设地点:
北碚区复兴街道。
2.3工程投资金额:
约300万元。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12月。
2.5招标范围:
路基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及运输、道路基层、道路面层、排水涵管(洞)、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2.6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1个及以上合格工程业绩(类似合格工程是指:
工程结算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交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按《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要求,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并发布企业信息,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如有上述情形出现,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8月17日开始,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1日10时00
分;
6.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和开标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收标点(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cn)、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复兴东街61号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28号
联系人:
伍晔联系人:
郑文静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8年8月1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复兴东街61号
联系人:
伍晔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28号
联系人:
郑文静
联系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北碚区复兴街道
1.2.1
资金来源
市级补助及区级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路基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及运输、道路基层、道路面层、排水涵管(洞)、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12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施工方原因未一次性通过验收造成返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3.4
安全目标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附录1
2、财务要求:
见附录2
3、业绩要求:
见附录3
4、信誉要求:
见附录4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见附录5
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
见附录6
7、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
除要求核查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文件真实性,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报送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按合同约定作违约处理,同时招标人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查处。
9、本项目所有要求的业绩(含企业及人员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对所有业绩同步进行公示。
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0、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违反自行承诺条款任意一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各投标人应将《信用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
1.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交易
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6]2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8万元,由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1.5
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
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招标人所发布的补遗书、答疑文件、最高投标限价通知、澄清通知函、澄清函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2018年8月23日17:
00时之前请在.cn/cqbbhy登陆会员系统,在“业务管理”中的“网上提问”处提出。
(初次登陆需注册,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
;软件公司:
)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在2018年8月27日17:
0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不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在2018年8月27日17:
00时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上传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及时下载。
因投标人原因没有及时下载修改内容,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对修改内容已经知晓。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不确认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下载网站: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cqbbwz/default.aspx)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029056元。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即为对应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为依据。
该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所有项目、工程数量,以及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检验试验、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安全生产费、施工用水、用电、搭设费和使用费、临时用地租金、各种税金、相应的施工措施费,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计价方式:
投标人应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中的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概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的通知(渝交委路(2008)31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渝交委路〔2016〕26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范》(渝内字2016-009号)、北碚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清单指导单价及相关配套文件。
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各投标按现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4、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44532元,以固定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时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金额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结算时,按照财企【2012】16号文及渝交安【2014】32号文规定进行结算。
5.工程项目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但实施隐蔽工程(含挖填土方、片石、碎石等)、护坡工程、护栏工程等事前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发包方到现场确定实施范围后必须由发包方、监理及施工方三方签字认可。
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顺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3.3.1
投标有效期
在开标日期后90天内保持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并与投标资料原件一同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
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在缴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全额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以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如评标委员会核验中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投标保证金无法证实是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即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的账号与企业基本帐户的账号不符)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超过缴入截止时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符合规定数额的;未一次性全额缴纳的;投标人未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名称可简写为“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投标保证金无效,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1、金额:
6万元(大写:
陆万元整);
2、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述指定账户之一: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1)
收款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重庆三峡银行北碚支行
账号:
01337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2)
收款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重庆北碚城南支行
账号:
07149-000464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
收款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重庆朝阳支行
账号:
6939
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4)
收款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重庆农商行北碚支行城南分理处
账号:
03
3、缴入截止时间: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
00.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北碚区复兴街道“四好农村路”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为“核桃湾支路改建工程”)。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送区交易中心备案,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基本账户。
3.4.3
投标保证金和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
(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
(5)违反信用承诺书有关条款的。
(6)投标人或中标人因上述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从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记录进行核查。
若经查实中标候选人或其法人代表或其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可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授权委托书后应当附委托代理人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两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投标人应提供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光盘,光盘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文件需和纸质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按3.7.5条要求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违反本章第3.4.1项和5.2.1项有关规定的,在开标现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5.2.1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如在招标人、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程序结束时,投标人无法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注:
投标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同时随身携带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能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参与投标的市内、外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徽面和头像面均须复印,且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本单位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以上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能在现场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上的签发机关、有效期限、姓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信息与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上所显示的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5.核验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表上没有显示投标人缴款信息的而其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表缴款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则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6.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公布最高限价。
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随机开启;
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由投标人代表(三名)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P值,并签字确认;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2.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或5人以上单数。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cn)、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n/)
公示期限:
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