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D0002 产品质量事故管理条例及处理流程A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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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0002产品质量事故管理条例及处理流程A1

文件编码:

WI-D-0002

版本号:

A1

2015-05-30实施

2015-05-15发布

产品质量事故管理条例及处理流程

深圳市建滔科技企业标准

 

QR-M-004深圳市建滔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履历

版本号

修改号

修改条款

作成人

批准日期

A0

0

首次发布

黄文宏

2015.05.30

A1

0

多处修订,增加故意行为处理依据

黄文宏

2016.07.07

产品质量事故管理条例及处理流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产品出货质量满足顾客需求,强化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传递客户端及市场的品质压力,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公司产品形象,严格控制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涉及生产制造全过程的质量事故管理。

本标准遵循并根据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制订:

查不到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其他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其他非生产过程的质量事故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相关专用术语和事故等级划分

2.1质量事故:

由于公司内部员工违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或失职等人为因素,导致生产过程发生一定数量的不合格半产品或不合格成品的不良事件。

或者由于有质量缺陷的成品流出给客户,其在投入使用中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

2.2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

由于员工没有履行自己职责或者违规操作等原因,直接造成了质量事故发生,则该员工作为直接事故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2.3特大质量事故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质量事故:

1)一起质量事故损失客户订单金额达200万元以上;

2)质量事故不合格品或因产品量质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因质量事故给公司声誉造成特大影响,譬如:

致使产品遭客户全面停用达3个月以上;取消供应商资格;质量红牌;质量罚款达20万以上等。

4)如果质量事故产生的不合格品或质量存有异议的产品已经风险出货,但其产品存在潜在的市场风险(如可能造成终端客户投诉或退货),其产品货值达到200万元以上。

2.4重大质量事故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

1)一起质量事故损失客户订单金额达50万元以上;

2)质量事故不合格品或因产品量质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3)因质量事故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譬如:

致使产品遭客户全面停用达1个月以上;取消供应商资格;质量红牌;质量罚款达5万以上等。

4)如果质量事故产生的不合格品或质量存有异议的产品已经风险出货,但其产品存在潜在的市场风险(如可能造成终端客户投诉或退货),其产品货值达到60万元以上。

2.5严重质量事故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为严重质量事故:

1)一起质量事故损失客户订单金额达15万元以上;

2)质量事故不合格品或因产品量质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

3)因质量事故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譬如:

致使单一款式产品遭客户停用达3个月以上;单月同一问题客户质量扣分达到10分以上;质量罚款达1.5万元以上等。

4)如果质量事故产生的不合格品或质量存有异议的产品已经风险出货,但其产品存在潜在的市场风险(如可能造成终端客户投诉或退货),其产品货值达到20万元以上。

2.6一般质量事故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质量事故:

1)质量事故不合格品或因产品量质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以上;

2)因质量事故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大影响,譬如:

单月同一问题客户质量扣分达到5分以上;质量罚款达0.5万元以上等。

产品质量问题给建滔科技声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3)造成生产线停线或维修、返修工时达到250小时以上;

4)造成生产线半成品或完工成品的不良比例在15%以上,并且不良品价值(成品按销售价格计算;DIP半成品按材料价格*1.5计算;SMT半成品按材料价格*1.2计算)达到3万元以上;

5)造成生产线连续生产100%的不良品持续时间达40分钟以上;

2.7其它质量事故

按其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或影响程度,参照以上判断标准确定质量事故等级。

1)公司日常管理中因为工作失误或渎职发生的其它事故;

2)质量体系外审中发生严重不合格项,导致客户审厂不合格;

3)其它安全、原材料、设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事故;

4)故意或恶意行为,人为制造不良产品或制造会引起客诉的不良现象等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套用相应的质量事故等级。

原则上加严处理。

3、质量事故管理职责隶属部门

a)品质部是公司产品质量的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公司内部对各级别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确认工作,根据事故责任部门上报的处理意见及《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负责按本标准的规定提出相应的考核、处理方案,组织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b)生产部负责上报质量事故信息,并负责协助品质部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置。

c)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上报《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至品质部,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d)夜班发生的质量事故,生产部值班主管或组长,负责质量事故现场信息的记录及报告。

4、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a)发生质量事故,生产部当班主管或组长要及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当事人及事故的原因、过程摘要等,以便调查取证。

b)一般质量事故和大事故:

事故责任部门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质量事故信息采集表》(书面)报告品质部,品质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或者事后安排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事故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上报《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品质部接到报告后召集相关方面开会讨论、确认最终处理方案,报品质经理、CEO审批通过,在事故后一周内发出会议纪要,通报、执行处理结果。

c)重大质量事故及以上级别:

事故责任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质量事故信息采集表》(书面)报告品质部,一周内上报《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品质经理在事故后两周以内主持分析、处理会,处理意见上报CEO及董事长审批通过。

品质部公布经过审批后的最终处理方案,在3天内发出处理通报、执行处理结果。

d)事故调查分析必须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纠正措施。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无整改措施不放过;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进行教育和处理不放过。

e)质量事故整改措施实施一个月后,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进行检查、验证,大事故以上级别质量事故由品质部进行检查、验证。

f)事故发生后30天内重复发生同级别的类似质量事故,按上升一个级别质量事故对待、加严处理。

g)品质部对生产现场直接发现的质量事故,在事故责任部门没有上报的情况下,可勒令事故责任部门按质量事故流程上报、处理。

对拒不执行的事故责任部门,品质部有权对质量事故直接调查、处理,同时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做加倍处罚。

5、质量事故考核标准

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的责任性质量事故按下列标准考核:

a)质量特大事故:

否决直接责任人6个月绩效工资,薪资待遇下降一个级别;否决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者3个月绩效工资;事故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联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事故车间有关联工程、技术、品质人员扣除50%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低于1000元时按1000元标准执行);

b)质量重大事故:

否决直接责任人3个月绩效工资;否决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者1.5个月绩效工资;事故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联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车间有关联工程、技术、品质人员扣除绩效10分(绩效工资低于1000元时按1000元标准执行)。

c)质量大事故:

否决直接责任人1个月绩效工资;否决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者0.5个月绩效工资;事故车间负责人和有关联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10分;车间有关联工程、技术、品质人员扣除当月绩效5分(绩效工资低于1000元时按1000元标准执行)。

d)一般质量事故:

否决直接责任人0.4个月绩效工资;扣除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者绩效10分;事故车间负责人和有关联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5分;车间相关联工程、技术、品质人员扣除当月绩效5分(绩效工资低于1000元时按1000元标准执行)。

e)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责任部门,按同级别事故等级加倍考核瞒报责任人。

f)在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对于故意或恶意违犯质量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为(例如:

伪造或盗用品质检验合格标签、图章、报告;对质量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配合度极差甚至辱骂、人身攻击行为;在已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掺杂未检验产品甚至不合格品;对品质人员判定的不合格品不按要求完成返工、报废、隔离等措施,改头换面再次送检蒙哄过关等等类似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所犯错误按质量事故对待并处理,进入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质量事故的对应级别品质部根据具体事件的恶劣程度讨论决定。

g)质量事故的考核与公司其他正常管理考核的关系处理:

同一起质量事故,在按质量事故的流程进行处理后,不再接受其它考核;否决的绩效工资处理方法,先在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否决部分,然后剩余部分按正常考核扣分处理。

h)直接责任人的界定:

有质量事故责任部门调查确认,报品质部复核认定。

直接责任人有一人或多人。

i)质量事故处理的解释权及考核权在品质部。

6、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相关记录表

a)《产品质量事故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一

b)《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见附件二

 

附件一:

《产品质量事故信息采集表》

附件二:

《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

编制:

黄文宏2016.07.06修订

审核:

谭华翔

批准:

涂春光

附件一:

产品质量事故信息采集表

记录编号:

填报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级别

事故产品名称

发生时间

 

 

 

报告人:

年月日审核人:

年月日

附件二:

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记录编号:

填报时间:

责任部门

事故级别

直接责任人

产品型号

发生时间

损失金额

事故原因分析:

采取整改措施:

考核处理意见:

 

品质部(单位盖章)

报告人:

年月日审核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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