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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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T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Zhejiangevaluatingstandardforqualityofbuilding decorationengineering
2011-XX-XX 发布 2011-XX-XX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Zhejiangevaluatingstandardforqualityofbuilding decorationengineering
DB33/T
主编单位: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1年X月X日
2010年 浙江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
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云艺装饰有限公司
杭州铭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广居装饰有限公司浙江嘉华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荣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鸿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技建设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恽稚荣
贾华琴
崔 峻
邵凯平
王本明
叶家丽
金 睿
黄 刚
周东珊 吴建挺 周 奕
周朝杰
景士云
孙 频
叶 绿
程勤功
徐海峰
陈双汪
章国莉 陈风雷 寿建国
汪利明
李文龙
沈水兴
徐正荣
陈锦阳
詹绍军
林晓玲
叶宫楼
主要审查人:
姚光恒
赵宇宏
毛义华
李海波
许世文
施 炯
陆锦发
陈高鲁
王建民 陈耀光
目 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3.1设计 3
3.2材料 3
3.3施工 3
3.4室内环境 4
4评价项目及标准 5
4.1地面工程 5
4.2墙面工程 6
4.3吊顶工程 9
4.4门窗工程 10
4.5细部工程 12
4.6装饰装修相关安装工程 14
5评价规定 16
5.1评价体系 16
5.2评价方法 16
附录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评价汇总表 119
附录B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 20
附录C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21
附录D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22
附录E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汇总表 23
附录E-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4
附录E-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5
附录E-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6
附录E-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吊顶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7
附录E-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28
附录E-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细部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0
附录E-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安装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1
附录F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2
附录G 建筑装饰装修优良工程的申报及评价程序 3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条文说明 35
TableofContents
1General… 1
2Terms… 2
3BasicProvisions… 3
3.1Design… 3
3.2Material… 3
3.3Construction 3
3.4IndoorEnvironment 4
4Evaluationprojectandrelevantstandard… 5
4.1GroundWorks… 5
4.2WallSurfaceWorks… 6
4.3CeilingWorks… 10
4.4DoorandWindowWorks. 11
4.5Details 14
4.6InstallationWorksRelevanttoDecoration 16
5EvaluationRegulations… 19
5.1Evaluationsystem… 19
5.2EvaluationMethods 19
Appendix
TableA.EvaluationSummaryforBuildingDecorationandRenovationWorks 22
TableB.GradingTableforQualityGuaranteeConditiononJobsite 23
TableC.GradingTableforPropertyInspectionofBuildingDecorationandRenovationWorks
…………………………………………………………………………………………24
TableD.GradingTableforQualityCheckRecordsofBuildingDecorationandRenovationWorks 25
TableE.GradingTableforDimensionalDeviationMeasuredontheSpotofBuildingDecorationandRenovationWorks 26
TableF.GradingTableforVisualQualityofBuildingDecorationandRenovationWorks 27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eSpecification 28
ProvisionsInstruction 29
1 总则
1.0.1为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的要求和方法,鼓励施工企业创优,规范创优活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不适用于建筑幕墙工程评价。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优良评价,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使用功能、提高美化程度,采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其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空鼓BelowStandardHollowArea
房屋的地面、墙面、顶棚装修层(抹灰或粘贴面砖)与基层之间因粘贴,结合不牢而出现的现象。
2.0.5观感质量ImpressionalQuality
通过目测、体验或其他手段,对不便用数据评价的布局、表面、色泽、整体协调性、局部作法等项目,对其给出的质量综合评价。
2.0.6权重值WeighedValue
按有关检查项目所占工作量的大小及影响整体能力的重要程度,分别对各项目规定的所占比例分值。
2.0.7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DimensionalDeviationMeasuredontheSpot
对尺寸限值项目进行量测,并将量测结果与规范规定值进行比较所进行的活动。
2.0.8质量评价 QualityEvaluation
对工程实体具备的满足规定要求能力的程度所做的系统评价。
2.0.9装饰装修相关安装工程 InstallationWorksRelevanttoDecoration
指卫生器具、开关面板和配电箱、灯具、风口、烟感、喷淋等与建筑装饰装修相关的安装工程。
2.0.10建筑装饰装修优良工程 ExcellentWorksforBuildingDecoratio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在满足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合格基础上,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进行评价,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基本规定
3.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完整。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防雷、抗震、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3.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
3.2材料
3.2.1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3.2.2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质保单、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有检验、检疫报告。
3.2.3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需要复验时应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3.2.4应优先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可回收的材料。
3.3施工
3.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严禁违反设计、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体或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
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气、声、渣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优先使用模数化、标准化产品及经工厂加工处理的成品、半成品,减少现场作业量。
3.3.6施工前应制作样板间(件),并经有关各方确认。
3.3.7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科学合理,安全及环境条件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3.3.8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质量记录。
3.4室内环境
3.4.1本标准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
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应具有如下检测报告,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报告;
2相关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
3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
4水性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胶粘剂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
3.4.2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备相应检测资质。
4评价项目及标准
4.1地面工程
4.1.1地面工程包括整体地面、板块地面、木竹地面等分项工程。
4.1.2整体地面指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水磨石等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面层无裂纹,与下一层粘结牢固、无空鼓;
2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地面分隔合理、顺直、美观;
4整体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1.2-4规定。
表4.1.2-4整体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细石混凝土
水泥砂浆
水磨石
1
表面平整度
5
3
2
2m靠尺,锲形塞尺检查
2
踢脚线上口平直
4
4
3
拉线,钢尺检查
3
缝格平直
3
3
2
4.1.3板块地面指石材、人造石材、地面砖、塑胶板、地毯、活动地板等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无水渍、反锈、透胶等污染;
2块材排版合理、整齐美观,铺贴无空鼓;
3板块地面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1.3-3规定;
表4.1.3-3板块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有坡度要求除外)
2
检验尺,锲形塞尺检查
2
接缝高低差
0.5
钢直尺、锲形塞尺检查
3
接缝直线度
2
拉线,钢直尺检查
4
缝隙宽度
0.5
钢直尺检查
4地毯质地柔软,接缝处粘贴牢固、严密平整、不显拼缝,绒毛走向背光;
5抗静电地面支架高度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支架组件安装平整、牢固;支架应做防腐处理;
6抗静电地面表面无污染、老化。
4.1.4木竹地面指实木、实木复合、强化复合、竹地板等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颜色、图案、防火、防潮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板面铺设牢固无松动,行走时无异响,接头位置按规范要求错开,接缝严密、拼缝平直,
表面平整光滑、无刨痕、毛刺;
3地面色泽一致,图案美观,整体视觉效果明快、舒适、整洁;
4木竹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1.4-4规定。
表4.1.4-4木竹地面铺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实木板
实木复合板
强化复合
竹地板
1
表面平整度
1
检测尺,锲形塞尺检查
2
接缝高低差
0.5
0.2
0.15
0.5
塞尺检查
3
缝隙宽度
0.5
0.4
0.15
0.5
塞尺检查
4
四周伸缩缝
8~12
钢直尺检查
4.2墙面工程
4.2.1墙面工程包括抹灰、轻质隔墙、饰面板(砖)、涂饰、裱糊与软包等分项工程。
4.2.2抹灰指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和裂缝等缺陷;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平整;
3分格条(缝)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均匀,表面平整光滑,楞角整齐,横平竖直且通顺;
4有排水要求的部位设置滴水线(槽),滴水线(槽)整齐顺直,滴水线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10mm;
5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2-5规定;
表4.2.2-5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3
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检测尺、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2.5
直角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拉线,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6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2-6规定;
表4.2.2-6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5
4
5
5
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5
4
检测尺、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4
4
直角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3
3
3
拉线,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
-
7水刷石表面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8斩假石表面剁纹均匀顺直、深浅一致,无漏剁处,阳角处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无损坏;
9干粘石表面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无明显黑边;
10假面砖表面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4.2.3轻质隔墙指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墙面与地面、天棚的交接处采取防开裂措施,无裂痕、缺损;
3轻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3-3规定;
表4.2.3-3轻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复合轻质墙板
纸面石膏板
钢丝网水泥板
金属夹芯板
其他复合板
1
立面垂直度
2
3
3
3
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3
3
检测尺、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3
3
直角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1
2
1
3
钢直尺、塞尺检查
4玻璃隔墙使用安全玻璃,安装位置及安装方法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及设计要求,玻璃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5玻璃安装无松动,密封胶缝宽窄均匀、深浅一致、光滑顺直、美观,并有标识;
6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3-6规定。
表4.2.3-6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玻璃砖
玻璃板
1
立面垂直度
3
2
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
检测尺、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
2
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
2
拉线,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3
2
钢直尺、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
1
钢直尺检查
4.2.4饰面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饰面板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3石材墙柱面接缝平直、严密,板面无脱胶污染,石材无残缺破损、无明显修痕,变形缝处的装饰美观;
4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5-4规定;
表4.2.4-4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材
瓷板
木材
塑料
金属
光面
剁斧石
蘑菇石
1
立面垂直度
2
3
3
2
1.5
2
2
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
1.5
1
3
3
检测尺、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2
4
4
2
1.5
3
3
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2
4
4
2
1
1
1
拉线、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1.5
3
3
2
2
2
2
拉线,钢直尺检查
6
接缝高低差
0.5
3
-
0.5
0.5
1
1
钢直尺、塞尺检查
7
接缝宽度
1
2
2
1
1
1
1
钢直尺检查
4.2.5饰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颜色、图案、防潮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饰面砖铺贴牢固、平整无挡手感,严禁空鼓,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凸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3饰面砖缝隙宽度均匀、平直顺畅、擦缝清晰、光滑,纵横交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填缝连续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4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5-4规定。
表4.2.5-4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外墙
内墙
1
立面垂直度
3
2
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检测尺、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2
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3
2
拉线,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1
0.5
钢直尺、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
1
钢直尺检查
4.2.6涂饰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水性、溶剂型涂料涂饰后色泽均匀、表面光滑;大面积喷涂分格合理,无明显刷纹、流坠、污染、透底、无脱皮、反锈和斑迹,阴阳角直顺,凹槽清晰干净;
3涂膜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手感光滑;与其它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吻合,界面清晰。
4.2.7裱糊与软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无凹凸不平、皱折,拼接花纹、图案、颜色搭配协调、观感舒适美观;
2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气泡、漏底、翘边,阳角处无接缝,阴角处的搭接顺光,不离缝,不显拼缝;斑污,斜视时无胶痕;
3单块软包面料不得有接缝,壁纸、墙布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交接严密;
4裱糊与软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表4.2.7-4规定。
表4.2.7-4裱糊与软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垂直度
3
检测尺检查
2
边框宽度、高度
0;-2
钢直尺检查
3
对角线长度差
3
钢直尺检查
4
裁口、线条接缝高低差
1
钢直尺、塞尺检查
4.3吊顶工程
4.3.1吊顶工程包括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
4.3.2暗龙骨吊顶(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材、塑料板、格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顶工程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2基层坚实、平整,木吊杆、木龙骨、木饰面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进行防锈处理,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吊杆、龙骨、饰面材料安装牢固;
3饰面材料表面洁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