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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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政府采购

YCCG1312-108-01号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CCG1312-108-01

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14年2月24日

第33页共39页

总 目 录

总目录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18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3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27

一、投标函 2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0

三、投标人资格声明 31

四、开标一览表 32

五、投标人已完成同类人防工程项目情况表 33

六、投标人已完成同类地下空间项目情况表 34

七、投标人目前承担同类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项目情况表 35

八、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完成同类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业绩情况表 36

九、本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37

十、资信证明文件 38

十一、其他材料 38

第七部分 评标纪律和会场纪律 3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YCCG1312-108-01)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并受盐城市民防局、规划局委托,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YCCG1312-108-01

二、招标内容:

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规划期限:

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8年。

规划范围:

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

重点规划区域为规划建设用地186平方公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甲级规划设计资质,具有较强的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设计能力和良好信誉,近5年必须具有两方面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同类项目丰富设计经验,并承诺亲自参加项目的编制、汇报、评审等设计全过程;

5、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7、本次招标可联合投标,联合投标人由不多于两家单位组成,且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投标人一方应具备规划甲级资质,其它成员须具备人防工程与地下

空间规划编制能力;

(2)联合投标人各方必须签订联合投标意向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投标人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联合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招标的有关事宜;

(3)联合投标人投标意向书应注明联合投标人各方对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4)联合投标人投标意向书要由联合投标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5)联合投标意向书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

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

0515-88196565。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地点: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市鹿鸣东路6号,新盐中南大门对面)发放方式:

网上下载,网址:

http:

//www.ccgp-.

五、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8日下午15:

00时整。

由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4)开标室(盐城市鹿鸣东路6

号,新盐中南大门对面)。

六、开标时间:

2014年3月18日下午15:

00时整。

七、开标地点: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4)开标室(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新盐中南大门对面)。

八、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民防局、盐城市规划局、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正楼;联系电话:

13605107998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范蓉、陈艳;电话:

0515-

89022886、88381181、88196565(传真)

地址:

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

邮箱:

yczfcg@

九、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伍千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向采购中心提交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

不接受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24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YCCG1312-108-01公开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7)评标纪律和会场纪律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采购中心均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

补充。

6.2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确认参与投标人。

6.3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6.4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5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予以公布,补充文件(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6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以下投标材料:

8.1、投标函(第包)

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3、投标人资格声明

8.4、开标一览表

8.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8.6、本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包含工作经历、职称复印件附后)。

8.7、项目设计建议

8.8、项目总费用详细报价表.

8.9、项目实施计划、质量承诺、误期赔偿。

8.10、需要招标方配合的工作。

8.11、类似项目合同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8.12、资信证明文件

8.13、获奖材料等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

得缺项、漏项。

9.3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10.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万元。

10.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含甲方的协助工作经费及评审费),其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从初步方案设计到正式成果及其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10.4投标报价的方式:

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的方式。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规划设计项目的规模、性质、设计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招标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报价中。

10.5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

10.6开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7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一切税费,未作说明的情况下,视同包含一切税费。

10.8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信息评标时不予承认。

11.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装入投标文件。

13.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优质服务标准。

投标人应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

难度,充分了解自己中标后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应本着“质量优良、经济高效”的原则进行项目设计和实施。

1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向采购中心提交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

不接受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但在本次招标文件发放前,在采购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

14.2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须

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

位于决标当日或决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14.3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本中心,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

1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书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退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复印,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并按顺序

装订成册。

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16.4除投标人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封装

完好。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①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盒)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请勿在X年X月X日X时X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18.2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3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按投标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应在封袋上标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投标代表(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3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0.4开标时,请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

后,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0.5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

内容。

20.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评标

21.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1.2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1.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

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1.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2.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

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投标的澄清

23.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3.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

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

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4评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分项报价作出修正,调整后的价格

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5、无效投标条款和有关说明

25.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委会认定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5.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有关说明:

有效投标或单项投标内容低于三家时,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保留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6.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监督、采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6.3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等媒体进行公示。

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中心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质疑处理

27.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7.2质疑必须有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

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送达的方式提交。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7.3未参加投标的其他人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

中受益的其他人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7.4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8.中标通知书

28.l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28.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

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l中标人应凭中标通知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确定的相关

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

作为合同附件。

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付款方式

30.本项目根据合同规定分期付款,完成规划初步方案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

20%,中间成果确定后支付30%,完成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支付30%,提交报批成果后支付10%,规划批准后结清余额。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标的内容

一、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规划期限:

2014—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8年。

规划范围:

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

重点规划区域为规划建设用地186平方公里。

二、项目法人单位:

盐城市民防局、盐城市规划局

盐城市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规划背景

盐城市地处苏北平原中部,东临黄海,西襟淮扬,南与南通市接壤,北与连云港市毗邻。

市区下设盐都、亭湖两个行政辖区和盐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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