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澳路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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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机具压实不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允许偏差;
2.压实机械的规格、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
3.最佳机械组合方式和施工组织体系;
4.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
质量评价指标、标准;
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
6.对施工图的修改建议;
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1.1.1.3验收试验段路基施工结果
试验段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对施工中的各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检测,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施工完工后,应对其松铺厚度、碾压时的含水量、压实度、压实厚度等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适当提高,检测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编写试验路段总结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以作为正式开工的依据。
如果不合格,承包人要重新组织另做试验段,直到合格为止。
同时,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今后的施工中引以为戒。
1.1.2土方路堤施工监理要点
1.1.2.1清表与填前压实
在填筑路堤前,对于路堤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穴等,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的材料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0%。
原地面上的杂草、耕作物、地表层腐质土、树根等清除后,用平地机整平。
清表整平后的原表面,用压路机进行填前压实,并达到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进行填前压实,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清表后的原地面,表层土含水量合适的填方路段,可直接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并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2.清表后原地面,表层土的含水量较大时,可就地翻松、打碎、晾晒,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压实,并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1.1.2.2检查路基填料的质量和规格
试验监理工程师试验所得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分别为各土场各层不同土类的标准数据,因此土质不同的土层应分开挖运,分层填筑,不可混用。
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土料中混有不适宜土,否则应清除。
现场监理应全面掌握土场与填筑路段的对应关系,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土料中有树根、腐植物、超粒径等及时清除,当发现土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清理并查明原因,以保证土料的质量。
1.1.2.3控制松铺厚度
填筑路堤时分层铺松土整平后,首先应检查松铺土层的厚度,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压实厚度。
对20t光碾双轮压路机,松铺厚度一般为30㎝.对不同吨位的压实机械,松铺厚度与地基条件、土质、松铺土层的干密度有关,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段确定的厚度控制。
每一层土摊铺后,首先检查含水量是否接近最佳含水量,若含水量超过最佳含水量过多(一般大于3%以上),就得进行翻松、晾晒。
当松铺土层的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
2%),须用平地机整平,并检查记录松铺厚度后,方可进行碾压。
1.1.2.4碾压、检查压实厚度及压实度
1.路堤填筑,必须在整个沿路线方向清场宽度范围内,水平分层填筑,在达到最佳含水量时分层碾压,压实应根据试验段提供的松铺厚度和压实遍数进行。
应遵循由低到高、先轻后重、先静压后振动碾压的原则。
碾压时应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
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碾压结束后路基表面应无明显轮迹。
2.承包人在完成每层土的碾压后,应自检压实度及压实厚度,如达到规范要求可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经现场监理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层填筑。
1.1.2.5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1.填筑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拆除;
2.督促承包人定期复核路基中线,防止路基中线偏位;
3.路基填筑宽度宜考虑足够的余宽,以保证路基有效的压实宽度,使之经削坡整修后能满足设计宽度的要求,且每填筑3m必须进行边坡修整;
4.路基填筑要做好双向4%的路拱,防止路基积水,损坏路基;
5.路基填筑分几个作业段时,接头处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路段按1:
1坡度分层留台阶衔接;
如能交替填筑,则分层相互交替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6.路基超填宽度:
路基填筑时每侧应比设计宽度超填不小于30㎝,以保证路基边部及边坡的密度与稳定,同时应考虑路基沉降量,以保证路基断面宽度;
7.必须严格控制含水量,防止路基出现“弹簧”,影响路基质量;
8.碾压过程中或成型后的路基,在雨后上土前必须进行复压复检,压实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同意进行下道工序,否则,不准上土;
9.地面横坡陡于1:
5时,应清除覆盖层后按设计要求反向台阶,内倾角要大于2%-4%,宽度大于2m;
当有地下水渗出时,应增设排水盲沟;
当填方坡脚伸出较远不易填筑或占用耕地较宽时,可设挡土墙或护脚挡护;
10.当陡坡路堤范围内有泉眼或地下水露时,先查明原因后采用碎石盲沟或其它盲沟将水引出路堤范围。
1.1.3路基填筑要控制好“以量”、“三度”、“八部”
1.一量:
路基含水量必须控制在最佳状态下进行碾压,这对路基压实度非常重要。
碾压时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
2%以内,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气温及蒸发量进行适当调整。
2.三度:
路基填筑控制的“三度”是指松铺厚度、平整度、压实度。
松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具及通过试验段确定,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松铺厚度最大不得超过30㎝,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度厚度不应小于8㎝,每层填筑时应挂线施工。
路基填土的平整度直接影响压实度的均匀和压实质量,因此必须采用平地机进行填土的整平,并分层整出路拱,同时从下而上逐层调整到与设计纵坡平行。
路基压实度控制严格按照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每点的压实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3.八个部位
①路基与构造物衔接部,即桥涵台背部位,必须按设计采用粒料级配好、骨料多、渗水性好的材料进行填筑,并应严格控制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
该范围内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控制,以减小路基的自然沉降值。
松铺厚度一般不得大于20㎝;
碾压不易到位的边角处,必须用小型冲击夯实机械按要求夯压密实,松铺厚度不宜大于15㎝。
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靠近结构物部分应减薄松铺厚度,采用静压增加压实遍数,既要满足压实度的要求,还必须保证结构物的安全。
薄壁桥台的台背填筑
必须先安装梁板后对称均匀分层填筑压实,以确保薄壁桥台的安全。
②软弱地基部,要按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在试验段施工完后应进行沉降和稳定监测。
③结合部,指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一方应沿中线方向按1:
1坡度分层填筑,后填一方须在结合部先挖成宽度不小于1m的台阶再分层填筑。
④边缘及上下路口部
边缘指大型压实机具无法碾压的部位,如路缘石、耳墙与路基结合部位,要求施工要采用小型夯实机具予以有效处理。
上下路口部指路基填到一定高度后,需留下的运输车俩上下路口,应尽量将坡度放在路基边缘以外,不影响路基填筑的整体性。
若因条件限制上下口放在路基内时,应将此结合部位的松散部分清除,挖台阶分层填筑压实,以保证其压实质量。
⑤半填半挖部
半填半挖部位施工前要将各凹凸不平地段处理整平碾压至符合要求,然后再挖纵向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米,分层填筑。
⑥填挖结合部,应先整齐地切出填挖结合面,并彻底清除虚土。
当填至与挖方顶面平齐时,建议在填挖结合面两侧各10m范围内采用重锤补夯。
⑦小坑小洼部,应事先确定处理面积,将小坑小洼部切割整齐,分层填筑压实至与大面积整平时,方可进行大面积填筑。
⑧高填方地段(指10米以上)除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认真进行分层填筑外,为减小后期沉降,建议原地面处理应采用重锤夯实。
填筑时,压实度按规定要求控制,并间隔一定高度采用重锤或冲击碾压机械进行补压。
1.2挖方路基监理实施细则
1.2.1土质挖方路基监理要点
1.2.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核实挖方工程量及挖方调运线路图;
2.路基开挖前承包人应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试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取样试验以复核承包人的试验结果,确定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
3.检查承包人挖方路基的排水设施,如截水沟或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1.2.1.2开挖监理要点
1.开挖前应清表土运到指定的地点储存;
2.挖方路基的弃土,一般应移挖做填。
若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承包人不得随意动用或随意堆放,而应按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弃土处理或按业主提供的弃土场堆放,做好排水工作,预防破坏环境。
用完后要及时进行恢复并做好排水工作,以防污染周围环境和毁坏农田;
3.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
严禁掏洞取土,更不得因为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
4.挖方路基的施工中,边坡修整与边坡的稳定性是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工序之一。
当遇到高的边坡或挖方路段水文地质情况不良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设置必要的防护工程;
5.当挖方边坡较高时应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有滑坡倾向的地段必须跳槽开挖;
6.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晒与压实的土或CBR值较低的土,不宜作路床用土时,均应清除后用质量符合规定的土换填;
7.路堑路床深度范围内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压实标准。
施工时宜全部翻松,分层回填,分层压实;
8.土方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深度和纵向长度,可采用横挖法或纵挖法;
9.当路堑路床顶部以下位于含水量较多的土层时,应换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整平凹槽底面,设置盲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外,再分层回填压实。
10.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施工;
如不能施工,应在设计路床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厚的保护层;
11.应采取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不冲刷破坏边坡;
12.土质路基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等因素,结合土方调配,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式。
1.3“三背”回填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三背”回填是指结构物完工后符合一定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搭接部分。
回填工作是一项容易被忽视而又不容易做好的工作。
回填工作做的好,可以减轻结构物两侧的“跳车”程度,做的不好,结构物两侧路基产生沉降,导致“跳车”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公路的使用效果,所以结构物回填工作不容忽视,“三背”回填工作要纳入质量控制的重点。
1.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验收结构物回填处隐蔽工程
回填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否则将埋下质量隐患。
2.检验填料质量并复核填料标准击实试验数据。
(1)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填料的来源及质量,填料或其掺加剂的质量和比例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或规范要求,如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采用砂类土或渗水土,当采用非透水性土时,应在土中增加外掺剂如石灰、水泥等。
(2)承包人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填料做标准击实试验,获得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数据,监理工程师通过试验复核无误后才可使用。
3.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结构物回填施工主要是压实机具,所用压实机具应适应回填操作空间,一般下部应用小型手扶振动夯(如蛙式夯)或手扶振动压路机,到上部操作空间比较大时须用大型振动压路机进行静压压实。
如果填料是石灰土或水泥土,承包人还应具备拌合设备,否则填料难以达到掺和均匀和土颗粒粒径适当(粒径应小于15㎝).
4.审批开工报告
承包人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后,即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开工报告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施工进度计划,检测频率和方法、材料、机械准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后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可同意开工。
1.3.2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检查回填范围
“三背”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范围,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和总监办及业主下发的函件检查种类结构物回填范围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三背”回填顺路线长度方向应按设计或规范定挖成台阶,台阶必须是挖出的台阶,而不是培土“假台阶”,台阶的压实度应与相应土层压实度一样,必须注意检查。
2.回填压实
(1)回填应分层回填,分层碾压,分层厚度一般规定每层15㎝(最厚不宜超过20㎝),应在桥台背墙或明显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严格控制含水量,逐层碾压检测压实度。
检查频率每50㎡检测一点,如不足50㎡也应检测一点,每点都应合格。
如填料为石灰石或水泥土还应检验其灰剂量或水泥剂量,保证外掺剂符合设计规定,严格执行承包人层层自检,层层报验制度。
(2)一级公路的桥台、涵身背后和涵洞顶部的填土压实度标准,从填土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6%。
3.不同结构物的回填要求:
(1)回填处如有泻水孔或其它构筑物时,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设置碎石、粗砂或砂砾垫层,以使达到泻水过滤作用。
(2)回填钢筋混凝土圆管时,按规范要求进行开挖回填。
必须注意两边对称同时进行,直至管顶。
回填时特别要注意管道两侧腋下的回填压实。
(3)回填钢筋混凝土箱涵时,只有在顶板或盖板施工完成后才能回填。
当客观情况需要两侧不均匀填筑时,必须等到涵台的混凝土或砌体的砂浆达到规定强度后才能进行。
(4)结构物回填应分层平铺,紧接桥台、翼墙处,应密切注意与结构物相接的压实度,但也应注意任何压实不能对结构物部位造成损害。
(5)涵洞两侧的填土与压实和桥台背后与锥坡的填土与压实应对称同时进行。
涵顶填土压实厚度应大于50㎝后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1.4路基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程路基排水主要为地面排水设施。
地面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拦水缘石等。
排水工程一般需要在路基主体工程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做好,在无条件时,排水工程可与路基同步施工,并使其随施工进度逐步成型。
1.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根据路基施工的现场情况核对路基排水设计,如设计与现场情况相符合时,应检查各类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坡度、标高,如果需要变更,现场监理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检查承包人的原材料的质量,如石料、砂、水泥、回填材料,对原材料的质量必须严格把关,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砂浆及砼配合比,并在监理试验室试验验证,并提出合理的砂浆和砼配合比。
4.检查砂浆拌合设备的施工性能,必须能满足施工要求。
5.复核承包人测量放样。
6.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如经检查确实具备开工条件,可同意开工。
1.4.2排水设施的一般规定
1.边沟
①边沟沟底纵坡应衔接平顺;
②土质地段的边沟纵坡大于3%时要采取加固措施。
2.截水沟
①截水沟应先施工,与其它排水设施应衔接平顺;
②截水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渗与加固处理。
地质不良地段、土质松软、透水性大或岩石裂缝较多地段,截水沟沟底、沟壁、出水口都应进行加固处理,防止水流渗漏和冲刷。
3.排水沟
①线型平顺转弯处宜为弧形;
②排水沟出口,设跌水和急流槽将水流引出路基外或引入排水系统。
1.4.3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各类排水设施要求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无阻水现象。
2.检查沟槽护面砌片石的强度,严禁采用风化岩石,检查确定护面砌体所用砂浆和砼的配合比,抽样检查其强度。
3.检查沟槽护面砌体的质量(包括砂浆饱满度和密实程度),要求砌体咬扣紧密,勾缝平顺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4.严格按照施工工序报验,控制施工质量,尤其对地下排水。
5.所有排水设施的施工质量均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1.5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5.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内容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
对承包人将用于工程的砂、石、水泥、石料、回填材料等材料进行抽检试验,只有检测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必须满足设计与规范的要求。
2.复核承包人报送的砂浆配合比或小石子砼配合比,提出经济、合理的砂浆或小石子砼配合比,并报送试验监理审批,检查砂浆拌合设备或小石子砼的拌合设备。
3.复核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复核承包人的细部测量数据。
4.审核承包人的砌石工艺,质量控制措施以及砌石工人熟练度的调查。
5.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
如确实具备开工条件,可同意开工。
1.5.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5.2.1砌筑及其它注意点
1.沿构造物长度方向需有纵坡时,应沿纵向挖成台阶,以确保结构物基础的稳定性。
应强调的是台阶是挖出来的,而不是培出来的“假台阶”;
2.砌筑时若有渗透水,应及时排除,以保证基础和砌体砂浆在初凝前不遭受水害;
3.施工砌筑基础的第一层时,如基底为基岩或基础层砼,应先将其表面加以清洗、湿润,坐浆砌筑;
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进行施工时,应将砌层表面的浮浆和杂物加以清扫并湿润,以确保联结稳固;
4.砌体应分层坐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层,砌体砌筑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勾缝;
5.砌石应分层错缝,砌筑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无空洞;
6.沉降缝、伸缩缝、防水层、泄水孔的位置、数量和形式应符合图纸规定;
7.应经常检查拌合砂浆的和易性,注意抽取砂浆试件复核承包人所用砂浆强度。
经常抽查砌筑厚度、砂砾垫层厚度、坡度和平整度。
砂浆的拌制不允许人工拌和,必须机拌。
1.5.2.2砌筑的一般要求
1.在砌筑前对污染石块必须用水洗净,不可有水锈,其垫层也应干净并湿润,所有石块均应坐于新拌砂浆上,在砂浆凝固前所有的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不可扰动,平行砌筑的石块应先将砌好的石块侧面抹浆,然后紧贴该侧面砌置下一相邻石块,也可采用石块就位后灌入砂浆,当用小石子砼填满垂直缝时,应用扁铁捣实,砌块间严禁直接贴靠或出现脱空现象;
2.所有石料均应按层砌筑,当砌体相当长时,应分段砌筑,砌筑时相邻段高差不大于1.2m,段与段间设伸缩缝或沉降缝,各段水平砌缝应一致;
3.先铺砌角隅石及镶面石,然后铺砌帮衬石,最后砌腹石,角隅石或镶面石应与帮衬石相互锁合,帮衬石与腹石应互相锁合;
4.如果石块松动或砌缝开裂,应将石块搬起重砌,砌筑时将垫层与砌缝砂浆清扫干净,然后将石块重新铺筑在新拌砂浆上;
5.在砂浆凝固前应将外露缝勾好,勾缝深度不小于2cm,如若不能及时勾缝应在砂浆未凝固前,将砌缝砂浆刮深不小于2cm,为以后勾缝作准备;
6.所有灰缝都应填满砂浆;
7.按设计要求预留的伸缩缝,泄水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砂垫层厚度,砌筑厚度以及砂砾垫层均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8.干砌片石时,砌筑咬合紧密,无迭砌、贴砌和浮砌;
9.浆砌片石时,嵌缝均匀、饱满、密实,勾缝平顺无脱落、密实、美观,缝宽均衡协调;
砌体咬合紧密;
抹面平整、压光、顺直,无裂缝空鼓;
浆砌过程中要加强覆盖养生工作;
10.所有砌筑工程施工质量均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1.5.2.3砂浆的要求
1.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批复的砂浆配合比施工,砂浆应有较好的和易性和稠度,其值用标准圆锥体沉入度表示时以5-7cm为宜。
2.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和要求必须用机械拌制,使用时应在拌合物初凝之前用完,已凝结的砂浆严禁重复使用。
3.一般每一工日抽检一组砂浆试件,以做为对承包人拌和物强度的抽检。
4.砌筑用的砂浆应遵守气候和温度的要求,如冬期施工时要满足规范规定的温度,并做好防寒保温工作。
1.5.2.4不同石料的砌筑要求
1.片石砌体
(1)片石应分层砌筑,一般2-3层作为一个工作层,每一工作层应大致找平,各工作层竖缝应互相错开,不得贯通。
(2)外圈定位行列和转角石,应选择形状较为方正及尺寸较大的片石,并长短相间地与里层砌块咬紧,砌缝宽度一般应小于4cm,用小石子砌筑时可为3-7cm.
(3)较大的片石应砌筑在下层,薄片状或卵形的不可使用,安砌时选取形状及尺寸较为合适的砌块,尖锐突出部分应敲掉,竖缝较宽时,应在砂浆中塞小石块,不得在石块下面用高于砂浆砌缝的小石片去支垫。
2.块石砌筑的要求
(1)石块应平顺,每层石料高度应大致一样。
外圈定位行和镶面石块,应丁顺相间或两顺一丁排列,砌缝宽度不大于3cm,上、下竖缝错开距离不小于8cm。
(2)帮衬石及腹石的竖缝应相互错开,砂浆砌筑平缝宽度不应大于3cm,竖缝宽度不应大于4cm,当用小石子砼时,砌缝不大于5cm。
3.粗料石及砼预制块砌体
(1)粗料石砌体应成行铺砌并砌成水平层次,在铺砌前,应选择石料,使各层在厚度,外观及类别相匹配。
(2)任何镶面石应是一丁一顺砌筑,缝为竖缝及平缝,缝宽不大于2cm.砼预制块缝宽不大于1cm,任何镶面石块应与邻层石块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同时在丁石的上层或下层不宜有竖缝。
(3)帮衬石及填腹石用满足规定的石料。
1.5.2.5勾缝及养护的要求
1.勾缝的形式有凸、凹、平缝,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2.勾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砌体砂浆强度,主体工程不得低于M10,附属工程不得低于M7.5.流水严重冲刷部位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
3.石砌体勾缝应嵌入砌缝内约2cm深,缝槽深度不足时应凿够深度后再勾缝。
4.浆砌砌体在砂浆初凝后应视水泥种类及气候情况养护7-14天,养护期间应避免碰撞振动或承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