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水土保持浆砌石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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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砌石施工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重要内容。
水土保持监理要加强对有关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的学习,熟悉理解合同、明确设计意图要求,尽快完成与水土保持相关的设计文件、图纸核查工作;
学习有关浆砌石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标准,编制好浆砌石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全面做好浆砌石施工监理的准备工作。
2.1建设单位及时向水土保持监理部提供的资料
2.1.1合同文件、批文、建设单位管理文件资料
①施工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投标书及补充、澄清函件等)。
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审核意见及批文。
2.1.2有关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2.2开好第一次施工例会
2.2.1协助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2.2.2组织开好第一次工程例会,宣讲浆砌石监理实施细则,规范监理例行程序。
明确填报表格、工程质量、计量监理签证程序。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工地现实情况抓紧编制浆砌石施工措施计划;
并检查其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进度等方面是否满足施工合同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3施工准备与开工申请
3.1监理部做好施工条件检查
3.1.1检查前期施工准备:
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场地条件建立供水供电系统,修好临时施工便道,搞好临建设施,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3.1.2原材料检验与配合比审批
施工单位对拟采用的水泥、砂、块石、施工用水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可作见证检验),进行砂浆配合比试验,向监理部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监理部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的水泥、砂、块石抽样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3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质量管理组织;
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报监理部检查认可。
3.2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尽快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查,内容包括:
3.2.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3.2.2总体施工部署(施工便道、供水供电、料场);
3.2.3施工管理框架图(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检、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3.2.4资源配备(施工劳动组织计划,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3.2.5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3.2.6材料供应计划:
水泥,中粗砂,块石供应、存放保管措施
3.2.7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检验、检测措施);
3.2.8安全与环保措施(包括施工区域防汛排洪,裸露岩土边坡防护);
3.2.9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3.3施工单位在浆砌石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成果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为:
3.3.1工程简况,施测范围布置图;
3.3.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
3.3.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第一次区域测量放线通知监理实施旁站监理);
3.3.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3.3.5测量成果经监理审核签认,可以作为计量的依据,也是浆砌石开工工序检验的必备条件,无测量放线成果的签证不得开工或进行下道工序。
3.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后提交水土保持监理部。
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
3.5除非施工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在接到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签发开工许可证。
3.6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4施工过程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规范作业,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未经监理检验签证,下道工序严禁开工。
现场监理应加强对工序的巡视、旁站监督和随机抽检,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责令停工整改指令返工。
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1施工作业开始7天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送交石料评定资料和产品地点,水泥产品合格证和检验证明,砂、石料检验资料,水泥砂浆配比试验等资料。
施工单位应对分批次购进的上述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检验、试验,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或进场。
4.2在浆砌石砌筑前,必须进行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
4.3浆砌石的砌筑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精心组织、文明施工,组织熟练的砌石工人上岗。
4.3.1砌筑前,应在作业面上设置纵向或横向砌体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4.3.2浆砌块石必须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体稳定。
底层先铺砂浆5cm尔后进行砌石。
石料应洒水湿润,使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
石块应分层卧砌,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石块间大孔隙先填砂浆再用碎石嵌实。
在拐角、交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
4.3.3作业面上的石块均应放在新拌的砂浆上,砌缝应做到砂浆饱满,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4.3.4浆砌石灰缝的厚度一般为20~35mm,石缝间不得直接贴靠,不允许先摆石块后塞砂浆,不得采用外面侧立块石,中间填塞的方法砌石。
不得在底座上面或块石下面用高于砂浆层厚的小石块支垫。
4.3.5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伸缩缝、泄水孔、反滤层;
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规范要求。
4.3.6砌筑毛石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砌3~4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外露灰缝厚度不得大于4cm,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cm。
4.3.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并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监理需查阅资料、现场记录或需作检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拒绝。
4.3.8挡土墙内侧回填必须分层夯实,分层松土厚度不大于20cm。
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
4.3.9砌体外露面应在砌筑初凝后视气温高、低情况及时(4h左右)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为7d,表面要求湿润。
4.3.10砂浆抹面、封填和勾缝:
①按设计要求的配合比、厚度进行抹面。
施工前首先要将表面清理干净,充分洒水湿润,在初凝时整平压光,并养护3d。
②封填和勾缝前应将作业面清扫干净,勾缝前剔缝,缝深20~30mm,清水洗净,不得有泥土,灰尘杂物,清除块石间预留缝内的杂物,湿润块石面缝,缝内砂浆要分次填充,采用较小水灰比的水泥砂浆进行封填勾缝。
③封填、勾缝应按计划自上而下或从一侧到另一侧有序进行。
砂浆应填塞饱满,不勾假缝,不得有空洞现象。
勾缝应均匀自然,平整美观,缝深、缝宽不小于2cm,初凝时整平压光。
勾缝要做到表面无裂缝脱皮,砌体块石面清洁无溅染的砂浆污渍。
④砂浆养护:
砂浆勾缝后视气温高、低情况(4h左右)也应及时养护。
养护时间应不小于3d,保证砌体和缝面湿润。
5施工质量控制
5.1项目划分
浆砌石施工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其功能分区进行分部工程划分,每区的浆砌石划分为一个浆砌石分部工程,每个施工合同的浆砌石定为一个浆砌石分项工程;
根据单项浆砌石工程的性能、工程量大小划分为单元工程:
如排水槽每条为一个单元工程;
防汛排水沟、排水梯步、截水沟、浆砌石花墙每50m3或每100m左右为一个单元工程。
5.2质量目标
5.2.1单元工程合格率100%,质量优良率80%以上。
5.2.2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80%以上,整体浆砌石分部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5.3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点
5.3.1质量控制待检点(H点)
(1)施工开挖放线报验;
经监理复检确认签证后,进入下道工序。
(2)基础石高程确认报验:
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开挖值至基础石高程后,经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检验,检验合格的条件是:
a:
基础地基条件及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否则需进行基础处理,直到符合设计要求。
b:
标高在设计要求误差范围内。
(3)进场钢筋、水泥、砂、石料原料报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4)浆砌石结构放线报验。
(5)砂浆配合比试验报验。
(6)砌体不能连续施工而停工,二次重新开工砌筑时,前一层砌体表面应进行处理报验检查。
5.3.2质量控制见证点(W点)
(1)每班开始砌筑的第一石块的前一层砌体表石是否已清除浮渣与积水检查,是否浆检查。
(2)砂浆拌和及砼拌和质量检查,每班抽查不应少于1次。
(3)砂浆饱满度及砌石方法检查,每米架抽查不应少于1次。
(4)水泥砂浆抹面,勾缝检查。
(5)沥青泡沫板沉降缝施工检查。
(6)预埋排水管、反虑层检查。
(7)墙后回填夯实度检查(干密度不小于设计值或夯实系数不小于设计值)
(8)砂浆、砼试块取样见证。
9隔水带钢筋砼浇筑旁站。
(10)养护检查。
见证方法,采用巡检观察、旁站观察、见证取样、抽样检测等综合手段进行。
5.3.3施工安全待检点(见证点)
(1)脚手架验收:
稳定安全牢靠(会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质保专职人员共同进行)
(2)搭设安全防护措施检查:
包括搭设前坡石危岩浮渣清理彻底;
防护拦要稳定可靠。
5.3.4施工单位要加强待检点、见证点工序自检,并在24小时前正式通知监理部。
①施工单位对工序质量要实行严格的“三检”制,合格后填工序质量检验单,报监理现场检验签证。
监理要认真检查工序实施质量,作好详细记录和签认。
施工单位不自检、不填报验单,监理可以拒绝检验签证。
②浆砌石施工过程中,监理旁站、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对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进一步完善或责令返工。
③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要按指定部位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
5.4质量检测方法
5.4.1检查钢筋、水泥的出厂证合格证,做好钢筋、水泥的质量检验。
5.4.2按规范做好水泥砂浆常规、见证、抽检试验。
5.4.3原材料质量控制:
原材料(水泥、砂子、块石)规范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
(1)块石料:
①要选用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方正有一定块度的石料,不允许用风化、薄片、针状石料。
石料最小边尺寸应大于15cm,单块重应不小于20㎏,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
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具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
②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未经清理不准使用。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石料不得使用。
(2)水泥:
所选水泥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每200吨水泥应送检一组,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
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验签证后,才能用于工程。
(3)水:
水必须满足JGJ-63《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标准》的规定。
(4)砂:
应符合砼用砂的规定,细度模数为2.5~3。
含泥量小于3%。
5.4.4砂浆质量控制
①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报经监理部批准。
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在拌和场配合比须有明显的标牌公示,以便于执行和检查。
现场还应备有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
②砂浆拌合应用机械拌合,搅拌时间不小于2min。
砂浆用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和(采用重量配合比,或标定换算成体积比)。
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初凝前使用完。
③砂浆应随拌随用:
砌筑气温在30℃以上时允许间歇时间1.5h;
10℃~30℃时允许间歇时间2~3h;
5℃~10℃时允许间歇时间3~4h;
因故停歇过久,砂浆发生初凝当作废料处理。
④砂浆强度试件取样:
规定每50m3浆砌石取一组试件,每组3个。
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监理按施工单位取样的5%进行抽样检测。
5.5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5.1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和标准应符合下表要求
①浆砌石砌体几何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次
检测项目
设计值
实测值
允许误差
1
铺底高程(mm)
±
25
2
砌筑顶面标高(mm)
3
砌体厚度(mm)
②浆砌、勾缝检查项目应符合下表规定要求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原材料
符合规范标准
砂浆配合比
符合设计要求
砂浆抗压强度
4
勾缝
无裂缝、脱皮现象
5
浆砌
空隙要先填浆后塞片石塞满
③浆砌石检测项目及标准
项次
允许误差
坡度(%)
+3-3
缝宽(mm)(块石)
要求横缝宽20,最大25,竖缝20~40
咬牙缝
尽量避免,2m2内不得超一条
面洞
严禁出现大于0.003m2的面洞,面积0.0025%~0.003m2的洞在2m2内不得超过3个
悬石
不得存在
5.5.2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砂浆质量检查:
每50m3浆砌石取试件一组3个,进行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②单元工程质量检测,每单元检测不少于3次。
5.5.3浆砌石施工质量评定,参照水工浆砌石质量评定表及评定标准整理编制出水土保持浆砌石施工质量评定表及评定标准。
①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采用以下规定:
质量检测项目基本达到标准且质量检测合格率不小于70%的评为合格;
质量检查达到标准且质量检测合格率不小于90%的评为优良。
②单元、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质量评定,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部核定签证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6其他
6.1水土保持方案中计列的浆砌石工程由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主体工程中的浆砌石工程,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理,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按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划分,并抄送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一份。
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在向业主报告(年报、月报及其他关于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的报告)的同时抄报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一份。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评定,并统计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个数及质量评定结果
6.本细则未列的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技术规定,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6.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认可,所进行的批准、审核并不能减免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合同责任。
6.单元工程开工证,以监理工程师是否在施工单位申报的质量报检表上签字为依据,施工可凭此签证进行下道工序。
6.砂浆生产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有关规范执行。
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的工程量,报经监理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进行计量。
6.工程完工后,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的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
6.8由于目前有关设计资料均未到位,使本细则的编制内容不够具体,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逐步完善。
7附表
表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
表2:
水土保持工程浆砌石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
表3:
水土保持工程浆砌石水泥砂浆勾缝工序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
表4:
水土保持工程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
表5:
砂料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
表6:
石料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
表7:
水泥砂浆质量评定表(包括填表说明及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