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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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司法-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
第1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日后若因此合同及与此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所涉及的房屋在B县,甲公司主要经营地在C县,乙公司主要经营地在B县。
那么,如果甲公司因为此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
A A市中级人民法院
B C县和B县基层人民法院
C C县基层人民法院
D B县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协议管辖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本题中虽然当事人有管辖协议,但因为标的物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仍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2题
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甲自2000年1月始居住于A县,其户籍所在地为B县。
被告乙2000年3月将其户籍从B县迁出,在C县居住了半年,后又至D市打工至2001年3月,此间并未落户籍。
原告于2001年3月对被告提起了民事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是:
( )
A A县人民法院
B B县人民法院
C C县人民法院
D D市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案仍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
而根据民诉意见第7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本题中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只能由原户籍所在地B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3题
以下关于合议制的表述中,哪项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
A 再审案件由于负有对原审案件监督和指导的职能,因此陪审员不能参与
B 某案件合议庭由张某与李某2名法官和1名陪审员王某组成,审判期间审判长张某突然生病,不能继续工作,法院院长指定李某担任审判长,继续进行审理
C 某合议庭由1名法官和2名陪审员组成,评议时2名陪审员意见一致,与审判长相反,院长以案件处理意见不当为由,报送审判委员会讨论
D 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时,不采取合议制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法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再审程序可以适用一审或二审程序,按照原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的,陪审员可以参加,所以A项错误。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B项错误。
根据民诉法第40条和第43条,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并且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C项的情形不属于审判委员会达不成多数意见的疑难情况,不需要报送审判委员会讨论,所以错误。
民诉法第40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D项正确。
第4题
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过期未还而发生纠纷,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偿还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人笔录,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因甲违反调解协议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法院应当:
( )
A 依法执行
B 向丙送达调解书后再执行
C 以调解书没有生效为由,拒绝执行
D 以调解协议违反丙的意愿为由,拒绝执行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可以约定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法院应当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
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调解自愿合法原则主要要求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自愿和合法,第三人对调解协议的担保是从属于调解协议的,第三人一旦同意担保就没有像当事人那样随时反悔的自由。
因此丙不签收调解书并不影响调解的自愿性,调解书依法生效,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所以A项符合要求。
第5题
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享有管辖权,这是基于下列哪种管辖取得的?
( )
A 共同管辖
B 选择管辖
C 牵连管辖
D 合意管辖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审理本诉的法院获得反诉管辖权的依据是牵连管辖,但如果反诉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则无权获得,反诉原告只能另行起诉。
第6题
甲住在A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C市撞倒了住所地在B市的乙,乙伤势严重,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D市医院。
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D市医院死亡。
请问:
乙的妻子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 )
A A市法院
B B市法院
C C市法院
D D市法院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法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地。
第7题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各诉讼主体申请回避做法或理由完全正确的是:
( )
A 被告方的诉讼代理人张某是审判长杨某的姐夫,原告石某以张某是杨某的近亲属为由申请杨某回避
B 某案件的鉴定人秦某是合议庭法官粟某的弟弟,当事人韩某申请该鉴定人回避
C 再审案件当中,抗诉的检察院派员出庭,一方当事人以检察官何某是对方当事人的配偶为由,申请其回避
D 某案书记员邓某当庭为本案作证,审判长齐某指令其回避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回避的主体范围包括: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在他们与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如下关联时,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
(2)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姐夫是旁系姻亲并非近亲属,而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人,A项错误。
B项中鉴定人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之间并不存在着近亲属关系,因此当事人无权申请回避。
C项中的检察官并不属于应当回避的人员范畴,因此无需回避。
D项中书记员当庭为本案作证,而和本案具有了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单独以证人的身份作证。
第8题
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 )
A 未审理完结的,继续审理
B 停止审理,重新审议
C 判决生效后,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确有错误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 建议当事人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的申诉,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9题
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两人均居住在河北石家庄市。
1996年,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
在长达2年的住院治疗期间,李文不仅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
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已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
江成应起诉的法院是:
( )
A 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江成的老家赵县人民法院
C 李文现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人民法院
D 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法院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依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医院不为经常居住地。
故本题选项为C。
第10题
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地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
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居住地所屑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d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蒲区,并在该区落下户口。
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 )
A 由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B 由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
C 由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蒲区法院
D 由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依据为管辖权恒定原则,即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所以本案仍由最初受理的丹阳区法院审理。
第11题
下列案件,应公开审理的是:
( )
A 某公司总工程师吴某辞职后自己开公司,非法使用原单位技术秘密而引起诉讼
B 赵某因泄露个人隐私被起诉
C 张某要求与其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
D 16岁少年何某侵权被告上法庭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法第120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第12题
以下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撤诉。
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原、被告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B 如果准许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法院起诉,则会造成原、被告诉讼地位不平等的后果
C 当事人双方在诉讼审理过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D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法院起诉、应诉。
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这既是同等原则的要求也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要求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是指无论当事人一方社会地位如何,在实体上有无过失,都平等地享有相同或相对的民事诉讼权利,履行相同或相对的诉讼义务;法院应当给予同等的保护。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享有本诉讼当事人的一些诉讼权利,这是由于其本身只与本诉讼的诉讼标的有间接的利害关系,并不对诉讼标的物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和本诉讼当事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法院在保护中不能厚此薄彼。
B项其实是支持起诉原则要求的内容,支持起诉的场合通常是由于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处于不能、不敢或不便诉诸法院的弱势地位,因此适当的支持起诉可以弥补原告的弱势地位,而非损害原被告的平等地位。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在执行程序中虽然案件在实体上已经基本定纷止争,但是双方程序上的地位依然平等,执行义务人仍然可以进行和解、请求回转、提起再审等。
D项中对本国人和外国人在诉讼审理中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是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应有之义。
第13题
甲是某团某连的副连长,该团驻扎在A市,甲所在的连队部署在A市下属的B县。
甲的妻子住在C县,1999年5月乙到D市做服装生意,为进货往来于D市和E市之间,一直没有回家。
2000年12月,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同甲离婚,并一同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试问乙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 )
A B县法院
B A市法院
C C县法院
D D市或E市法院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民诉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甲是非文职军人,乙是非军人,因此乙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由乙住所地法院管辖。
乙虽然离开了原住所地C县,但是在D市和E市居住都未满一年,因此C县是其住所地,乙应当向C县法院提起诉讼。
第14题
某法院审理甲诉乙一案,丙、丁、戊3人组成合议庭,院长丙任审判长,甲申请丙回避。
此回避申请的审查决定权在于:
( )
A 该院审判委员会
B 上级人民法院院长
C 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D 合议庭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民诉法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第15题
A市旅客甲在火车站购票前往B市,发现火车站售给自己的票比平时贵了50元钱。
到达B市后向B市火车站询问,发现此次火车票价并未上浮,而是A市火车站售票处的操作错误。
甲欲起诉,要求返还多收的50元钱。
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由A市火车站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B 由B市火车站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C 可以由A市火车站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由B市火车站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D 由A市铁路运输基层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铁路运输纠纷的管辖问题。
根据民诉意见第30条,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本案是乘客因票价问题而引起的铁路运输合同纠纷,由专门的铁路法院管辖。
本题一个容易混淆的地方是,根据民诉法第28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人可能选择C。
我国法院系统中存在专门的铁路法院,审理涉及铁路的有关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并不受第28条的调整。
第16题
以下纠纷不能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的有:
( )
A 某航班误点,部分乘客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 某公车因为违章行驶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乘客提出侵权赔偿诉讼
C 进行国际运输的货轮A和客轮B在公海上相擅,事后A对B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D 上述货轮客轮相撞时,途经的客轮C对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C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救助费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参照民诉法第28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可知,只有因海上救助提起的纠纷,当事人可选择的管辖地中才没有被告住所地。
因此答案是D。
第17题
有关公开审判制度,正确的是:
( )
A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必开庭审理
B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应当公开
C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
D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律明文规定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等于不开庭审理,同时宣判时一律公开。
第18题
公民刘某,住所地为A县,公民王某,住所地为B县,公民周某,住所地为C县。
刘某以王某侵犯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周某则主张其才是房屋的真正主人。
诉讼所涉及的房屋坐落于D县。
那么,你认为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
A A县人民法院
B B县人民法院
C C县人民法院
D D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第19题
江西省雄县粮食公司与安徽省茶陵县粮食公司签订了粮食购销合同,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
1991年9月,雄县方将508袋粮食用汽车运到江西省徐水县火车站。
茶陵县粮食公司采购员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雄县粮食公司交铁路部门承运到合肥,运费由供方自理。
茶陵县粮食公司自费用汽车将粮食运至茶陵。
该合同的履行地为:
( )
A 安徽茶陵
B 江西雄县
C 江西徐水
D 安徽合肥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购销合同的管辖。
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贷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题采用自提方式,因此提货地合肥为合同履行地。
第20题
下列关于诉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乙公司以甲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请求即形成之诉
B 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这是给付之诉
C 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自己的1000元钱,乙向法院辩称自己根本没有和甲签订过借款合同,乙的主张是消极确认之诉
D 甲起诉乙建筑公司,要求乙马上停止施工降低噪音,这是形成之诉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就特定民事争议向法院提出的保护自己实体权益的请求。
它包括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个要素。
A项中接触合同的要求是具体的诉讼请求,不能被等同为诉,所以A项错误。
同理B项中乙的辩解并非是向原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不是反诉而是否认,因此也谈不上进行诉的分类。
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这种给付义务既包括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D项应当是给付之诉。
只有B项判断正确。
第2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进行哪方面的监督?
( )
A 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B 既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C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D 只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法第14条: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
第22题
二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达成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前,一方反悔,此时,人民法院应:
( )
A 不予理睬
B 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C 及时判决
D 重新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民诉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不同于判决,强调双方的自愿性,一方在送达前反悔的,则该调解书归于无效,不能强制执行,A明显错误,D项也不对。
第23题
下面是有关公开审理的一些说法,正确的是:
( )
A 甲公司以其与乙公司间的纠纷涉及本公司饮料配方为由,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法院遂通过阅卷对本案直接作出判决
B 某离婚案件,原告申请法院公开审理,被告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
C 上述离婚案件,原告一审败诉后上诉时,指出一审程序应当公开审理而不公开,存在重大违法,二审遂发回原法院重审
D 某合同纠纷案,要当庭宣读某证人日记中记载的合同履行期限,法院遂决定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是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商业秘密和离婚案件则是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
A项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但是仍应当开庭审理,而不是通过阅卷对本案直接做出判决。
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问重审的三种情形,应公开而不公开的案件并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因此不应发回重审,C项错误。
D项中日记里记载的合同履行期限并非个人隐私,不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即使害怕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也可以通过不公开质证的方式解决,不必不公开。
B项中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有审夜后决定的权力,因此法院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24题
甲公民,居住在A县;乙公民,居住在B县。
甲以乙侵权为由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期间,裁判未作出之前,根据新的行政区划,乙公民的居住所在地划归为C县。
那么,B县人民法院应该:
( )
A 继续审理此案
B 停止审理,将此案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
C 停止审理,报请B县人民法院和C县人民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D 与C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报送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管辖恒定,根据民诉意见第35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应继续审理案件。
第25题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列有关陪审员的说法中,不符合该决定内容的是:
( )
A 应当适用合议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的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1/3
B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
C 中级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审判长指定陪审员的人选
D 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原告或被告申请由陪审员参加审理时,应当由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5条只限制人大常委会成员担任陪审员,因此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B项正确。
参照《决定》第3条的规定,A项正确。
参照《决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D项正确。
根据《决定》第14条第2款中级法院的陪审员人选应当随机决定,所以C项错误。
第26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
A 甲市
B 乙市
C 丙市
D 丁市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该案系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民诉法第23条规定,该种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7题
有关合议制度,正确的是:
( )
A 一审、二审案件既可适用合议制,又可适用独任制
B 实行合议制一定事事要由合议庭研究决定
C 陪审员参加组成合议庭,可以由法院邀请,而不必采用选举的方式产生
D 合议庭由3个以上的单数的审判员组成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二审案件必须适用合议庭;实行合仪制并不一定要经过合议庭研究;合议庭既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第28题
下列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各自特点及相互关系的一些表述,其中正确的是:
( )
A 因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必须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B 仲裁审理过程可由当事人选择是否予以公开,而民事诉讼审理公开与否完全依照法定
C 当事人双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而同时向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提请裁决的,应当由法院裁决,但仲裁机构已经做出决定的,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D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民事诉讼审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