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1207专用回风巷抽采与消突达标评判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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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6:
瓦斯残余量钻孔布置图
附图7:
通风系统图
附图8:
采掘工程平面图
前言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依据运输巷现场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含量、钻孔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施工情况和防突队人员测定资料,对11207专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达标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
第一章评价基本情况
第一节评价范围
11207专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整条巷道预抽瓦斯块段煤层及左右两帮15m。
第2节评价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2版);
2、《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预测方法》(AQ1018-2006);
5、《11207专用回风巷专项防突设计》
第三节评价过程简述
1、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已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其措施的控制范围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的残余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价。
2、成立评价、评审组织机构
鑫黔煤矿分别成立评价组和评审组对11207运输巷进行评价。
1)评价组成员:
组 长:
高太新
成 员:
武志超、何浪、程延岭
2)评审组
组长:
陆学武(矿长)
成员:
崔健(总工程师)金成龙(生产矿长)
侯应荣(安全矿长)顾宝平(机电矿长)
3、项目分工
评价组:
高太新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工作面钻孔的布置及完善通风系统和防突设施;
安全科程延岭负责措施贯彻并负责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
高太新负责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的实施;
安全科高余负责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总工程师崔剑负责组织评价报告的编制。
评审组:
负责审查报告,提出并落实报告中未完善的措施及资料,交组长审核后定稿
第二章评价范围基本情况
第一节掘进工作面基本情况
该巷道布置在一采区12#煤层11205回采工作面内,其西翼是矿界与金沙县相邻,北翼是属未掘区域,南面是11205采面运输巷,与11207回风巷有15米保安煤柱,在掘进时应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确保不误穿老空区。
东翼是轨道大巷;
该巷道底板标高+1424.80m—+1416.57m之间,距地表垂高50m—70m之间,巷道对应地面为丘陵、坡地,无河流、公路、水塘、居民建筑等,施工时对地表无较大影响,但应注意与11205运输巷保安煤柱的保护距离,设计掘进长度75m。
第二节主要瓦斯基础参数
一、基本情况
评价范围内煤层平均厚度为2.13m,煤层倾角为6°
。
根据2011年贵州鑫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本矿煤尘无爆炸性;
煤的自燃发火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
依据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
黔西县鑫黔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9m3/min;
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参考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开采方案设计》和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瓦斯实验室检测得出原始瓦斯含量为7.67m/t。
根据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实验室测定的《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报告》,本区域+1400m标高煤样瓦斯参数如下:
序号
项目
实测值
检测单位
1
原始瓦斯压力(MPa)
0.57
2
原始瓦斯含量(m3/t)
7.67m3/t
3
水分(Mad%)
1.53
4
灰分(Aad%)
48.5
5
挥发分(Vdaf%)
5.82
6
坚固性系数(f)
0.44
7
孔隙率(%)
9
8
煤的吸附常数a(m3/t)
4.183
煤的吸附常数b(MPa-1)
0.966
二、评价区域瓦斯赋存情况
区域抽放防突措施控制范围内瓦斯赋存量计算
1、12#煤层原始瓦斯含量
12#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7.67m3/t;
2、煤层储量
11205工作面煤层储量按下式计算
Q煤=S·
h·
d
Q煤:
储量,单位t;
S:
面积,单位m2;
H:
煤厚,单位m;
d:
相对密度(容重):
单位t/m3,取1.6。
则:
Q煤=206×
95×
2.13×
1.6
=66694.56t
三、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11205工作面的预抽,利用地面高负压抽放系统:
瓦斯泵工况点运行参数
?
(m³
/min)
?
(MPa)
(kW)
2BEA-352-0
290
0.045
355
高负压抽放主管为PVC管¢250mm,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当每循环执行预抽迎头条带煤层瓦斯时,必须把掘进区段预抽分支管关闭,集中预抽迎头条带煤层瓦斯),选用¢200mmPVC管作为瓦斯抽放支管。
四、通风情况
矿井采用机械通风,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
矿井主扇风机选用FBCDZ-6-No19A型矿用防爆轴流式通风机两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风机配套电机型号YBFe-315L1-6,电机功率2×
110KW,380V,风量范围1860~6060m3/s,风压范围200~2757Pa;
本煤巷掘进采用FBD№6.6/2×
22型局扇(15×
2KW)二台;
配φ500mm阻燃风筒压入式供风,风机安装距回风口大于10米、距巷道底板大于0.3m的防突风门外的新鲜风流中,配风量460m3/min。
五、其它
1、防突机构及责任制
鑫黔煤矿成立通防队作为专职的防突机构,共14人。
其中防突队长1人,钻探工4人、封孔工3人、检测工2人、通风工4人负责管路安装及维护。
2、防突管理
鑫黔煤矿已建立《鑫黔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在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同时制定防突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3、防突培训
防突工和瓦斯抽放工均由三级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突考察工矿内的培训内容包括防突考察操作技能、防突基本知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章制度、突出的危害及规律、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及突出预兆等。
4、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鑫黔煤矿已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编制2015年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应急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规定,适用于全矿。
第三章评价基础条件
评价基础条件包含下表中的8项内容:
规定项目
具体情况
符合性
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且系统正常、运行连续。
2台2BEA-353-0型泵,功率200KW;
2台2BEA-303-0型泵,功率400KW;
运行正常。
√
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
已制定了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
编制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
已编制了矿井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
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当进行验收,有齐全完整的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真实、可靠,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资料齐全、完善,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建立抽采达标评价领导小组。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完善。
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满足抽采达标的要求。
运行泵的装机能力大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有同等能力的备用泵。
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均大于13kPa,抽采泵及管网能力满足抽采达标的要求。
抽采计量测点、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无超期使用,计量准确。
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均安装有导流管(能测定流量、浓度、负压、温度)。
计量仪表配备数量满足《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的要求,计量仪器均定期校核。
具有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
有皮托管、WGCB瓦斯管道参数测定仪、CJZ70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取样钻头等,集团公司建立有瓦斯实验室。
说明:
√代表符合规定;
×
代表不符合规定
结论:
满足评价要求。
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
关于请求审批黔西县花溪乡鑫黔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
的批复》(黔煤生产字[2008]1139号),鉴定结论:
黔西县鑫黔煤矿在鉴定范围12#煤层在开采+1400m水平以上时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本工作面标高为+1416m,高于鉴定标高,为无突出危险区,为确保安全,执行先抽后掘进的原则。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一、区域防突措施选择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
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因11207回风巷布置在11205采面煤柱内,采用原11205采面所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
二、顺层钻孔预抽11205条带煤层瓦斯钻孔竣工资料
根据鑫黔煤矿制定的《11205专项防突设计》,布置预抽条带煤层瓦斯迎头钻孔52个,终孔间距为2.5-3m,孔径75mm,钻孔长度80-85m。
详见11205预抽条带煤层瓦斯钻孔竣工图及钻孔参数表。
区域防突措施参数表和竣工图及钻孔参数表
三、顺层钻孔预抽11205工作面条带煤层瓦斯量资料
11205工作面顺层施工的预抽钻孔于2013年6月15日夜班施工,于2013年6月20日~2014年3月17日进行预抽,每天安排专人现场进行测定。
预抽钻孔由防突队的防突工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由驻矿员和跟班领导及带班队长现场验收并签字,所施工的钻孔真实可靠。
11205工作面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4年3月17日早班共抽放瓦斯251438m3,瓦斯抽放参数采用河南郑州光力科技研制生产的CZJ-70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流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瓦斯抽放量实测所得,该数据真实有效。
第三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一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必须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因此不论是掘进工作面还是回采工作面,在采取了本煤层预抽区段瓦斯和本煤层预抽条带瓦斯后,能否达到消除突出危险的目的,必须进行效果评价。
只有当掘进巷道的抽放条带(钻孔控制范围)或回采工作面大面积预抽区段瓦斯经评价确认有效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一、预抽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性的评价指标
1、《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
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
预抽瓦斯后,必须对预抽瓦斯防治效果进行检验,其有效性指标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可依据下列指标之一确定:
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的残存瓦斯含量小于该煤层始突深度的原始瓦斯含量;
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
采用煤层瓦斯预抽率作为有效性指标的突出煤层,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预抽效果进行经常复验。
二、煤层瓦斯预抽率
N=QC÷
WC×
100%
式中N—煤层瓦斯预抽率,%;
QC—已抽采瓦斯量,m3;
WC—煤层瓦斯储量,m3。
则N=251438÷
511547×
=49.2%
瓦斯预抽率为49.2%。
大于《煤矿安全规程》第190条第2项“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及《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第4.2条的规定。
三、残余瓦斯含量测定
2015年8月20日在11207掘进工作面施工3个取样钻孔,最长取芯深度42米,最短取芯深度15米。
详见取芯钻孔成果图
20907运输巷360m~431m段工作面取芯钻孔测定参数表
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
残余瓦斯压力P(MPa)
残余瓦斯含量(m3/t)
防突规定参考值
<0.74
<8
无突出危险
测定值
1号
0.223
3.48
2号
0.271
3.904
3号
0.247
3.637
最大值
以上实测孔在打钻过程中未出喷孔、顶钻、夹钻等异常现象。
本次效检结果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第五章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
通过综合评价,11205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瓦斯预抽率为49.2%,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3.9043/t。
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且在施工效果检测钻孔过程中无喷孔、卡钻等突出预兆,钻孔施工地点煤层赋存稳定,无地质构造,控制范围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因此可判定11207专用回风巷0m~75m段的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消除了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后再进行区域验证,即在工作面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K1值和钻屑量S值进行检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K1值和钻屑量S值进行检验必须按规定进行。
若任何一项指标超限,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六章预抽煤层瓦斯效果评判
一、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
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行界定,界定方法如下:
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
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
按照上述原则,11205预抽钻孔有效控制整个掘进块段的煤层,控制范围合格。
详见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
二、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
施工开孔位置均匀,符合设计要求,消除了抽采盲区。
详见抽采钻孔参数表和钻孔竣工图。
三、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
1、评价单元划分
将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减去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之比。
抽采钻孔开始抽采时间:
2013年6月20日
抽采钻孔施工结束时间:
2013年8月30日
抽采钻孔效果评判时间:
2014年4月11日
11205工作面评价范围内于2013年6月20日早班至2014年3月1日早班共抽放瓦斯251438m3,瓦斯抽放参数采用河南郑州光力科技研制生产的CZJ-70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流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瓦斯抽放量实测所得,该数据真实有效。
2、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
=(270-198)/270=27%<
30%
式中:
n—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Tmax—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d;
Tmin—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d。
综上可计算出预抽时间差异系数n为27%。
本次抽采钻孔可以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3、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
(1)抽采后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按公式
(2)计算:
(2)
式中:
一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3/t;
一煤的原始瓦斯含量,取7.67m3/t;
Q一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取251437m3;
G一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取66694.56t。
4、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
煤的残余相对瓦斯压力由瓦斯残余含量按下公式反算:
通过实际测定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残余瓦斯压力
煤的残余相对瓦斯压力按下式计算:
WCY─残余瓦斯含量,m3/t(3.48,3.904,3.637);
a,b─吸附常数;
a=40.246,b=1.344;
─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MPa;
─煤的灰分,48.5%;
─煤的水分,1.53%;
─煤的孔隙率,0.09m3/m3;
─煤的容重,1.6t/m3。
计算残余瓦斯压力为检1为0.223MPa,检2为0.271MPa,检3为0.247MPa
5、煤层可解吸瓦斯量
可解吸瓦斯量按下公式计算:
WJ=WCY-WCC
WJ——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3/t;
WCY——抽采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3/t;
WCC
——煤在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
MPa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下式计算:
吸附常数和孔隙率测定结果表
吸附常数
煤质分析
孔隙率
(%)
a
(m3/t)
b
(Mpa-1)
水分
(Mad%)
灰分
(Aad%)
=2.31m3/t
─吸附常数,a取4.183m3/t,b取0.966MPa-1;
─煤的灰分%,取48.5;
─煤的水分%,取1.53;
─煤的孔隙率,取0.09m3/m3;
─煤的容重(假密度),取1.6t/m3。
WJ=3.9-2.31=1.59m3/t
瓦斯参数汇总表
孔号
煤炭储量
(t)
瓦斯抽采量(m3)
原始最大瓦斯含量m3/t
计算抽采瓦斯后残余瓦斯含量m3/t
计算可解析瓦斯量
m3/t
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含量m3/t
实测可解吸瓦斯量
66694.56
184744
7.67
3.9
1.59
1.214
1.638
1.371
四、抽采效果达标评判
1、预抽后实测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3.904m3/t;
可解吸瓦斯量最大为1.638m3/t。
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8m3/t、且在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
2、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满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布孔均匀程度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要求。
3、瓦斯预抽率为49.2%,大于30%。
4、11207专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速为0.6m/s;
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为0.28%<
1%。
煤巷掘进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在0.25-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
五、抽采达标评判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评判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各项指标均已达标,所以判定11207专用回风巷瓦斯抽采达标。
区域验证小票
11205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
11207瓦斯残余量效果检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