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总规纲要文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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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茂键
林荷华
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目录
I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
第三章市域空间统筹规划 2
第一节市域城镇空间发展规划 2
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
第三节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2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3
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3
第六节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岸线利用规划 3
第七节市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
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区空间统筹规划 7
第一节规划区城乡用地统筹 7
第二节规划区四区划定 7
第三节村庄发展政策指引 8
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发展布局规划 8
第五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9
第六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规划 9
第七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 10
第八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1
第九节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十节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
第十一节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 16
第四章区域协作 16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7
第六章附则 18
附表 19
附表一: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体系 19
附表二: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19
附表三:
岸线利用规划一览表 19
附表四:
福清中心城区城市(2030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20
附表五:
福清中心城区城市(2015年)建设用地一览表 20
附表六:
福清中心城区城市(2020年)建设用地一览表 21
第二部分:
规划图集
1、区位图
2、市域城镇体系现状图
3、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现状图
4、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5、市域城镇规模等级规划图
6、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
7、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8、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图
9、市域远景城镇空间构想图
10、市域城镇空间与周边协调图
11、中心城区现状图(2009年)
12、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图
13、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图
14、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图
15、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16、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17、中心城区给、排水规划图
18、中心城区电力通讯规划图
19、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20、规划区城乡用地统筹图
21、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图(近期)
22、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图(中期)
23、中心城区远景规划图
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文本
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清市发展需要,促进福清市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等,特制定《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4.《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
5.《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
6.《福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7.《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8.《福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
近 期:
2010-2015年;
中期:
2016-2020年;
远期:
2021-2030年;
展望期:
2030年以后。
第四条 本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两大部分。
其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福清市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含7个街道和17个乡镇,总陆域面积243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
在福清中心城区玉屏、龙山、龙江、音西、宏路、石竹、
阳下等七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的基础上,向西扩至石竹山风景名胜区(含石竹山风景名胜区)、东张水库,向东扩至元洪投资区,城区规划区面积约293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是福清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活动及土地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的制定,均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文本条文中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七条 本规划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清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八条 城市性质:
生态侨乡,现代化工业港口城市。
第九条 人口规模
1.市域总人口:
预测至2015年市域总人口达到155万人,至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165万人,至203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195万人。
2.市域城镇化水平:
预测至2015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7.5%,至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5.0%,至203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5.0%。
3.中心城区总人口:
预测至2015年中心城区总人口达到47万人,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达到54万人,至203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达到75万人。
第十条 城市用地规模
1.至2015年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为54.8平方公里,人口用地指标为116.6平方米/人。
2.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为63.6平方公里,人口用地指标为117.7平方米/人。
3.至2030年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为85.7平方公里,人口用地指标为114.3平
方米/人。
第三章市域空间统筹规划
第一节市域城镇空间发展规划
2.环兴化湾发展区包括江阴、渔溪、新厝、江镜、沙浦等城镇,要大力发展江阴临港产业,坚持以港兴城、港城联动的发展理念,重点培育江阴港城成为环兴化湾发展先锋;
要把握机遇推动牛头尾港区建设,培育新的产业和城镇发展空间。
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空间发展战略
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为“中心提升,引擎带动,周边联动,特色发展”。
1.中心提升。
与福州中心城市在经济、技术、人才和资源等领域展开合作,全面融入福州大都市发展格局,提升福清中心城市发展地位。
2.引擎带动。
发挥港口资源优势,以港兴城、港城互动,以加快江阴港城建设为契机,重组市域城镇空间。
3.周边联动。
加强环福清湾、兴化湾周边中心城市的交流与协作,战略性预留交通通道,推动岸线统筹利用。
4.特色发展。
充分发挥地方资源特色,走多样化的城镇发展道路,体现一镇一品的发展特色。
第十二条 空间发展结构
构建“一城两湾三圈”的空间结构,构筑网络化的城镇空间,并参与区域竞争与合作。
其中“一城”指中心主城;
“两湾”指环福清湾发展区和环兴化湾发展区;
环福清湾展区侧重形成生活休闲圈,环兴化湾发展区侧重形成产业经济圈,北部和西部内陆地区发展为生态涵养圈。
1.环福清湾发展地区向东包括海口、城头,向南包括龙田、高山、三山等城镇,要以一镇一品为发展特色,加快建设,要改善与平潭的交通联系条件,强化与平潭合作的发展空间。
中心主城要按“沿江面海环湾”的空间发展战略,壮大中心城市规模,强化对环福清湾地区的发展辐射,成为环福清湾乃至全市的城镇发展中心。
第十三条 规模等级体系
规划福清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为五个等级。
一级城市1个为中心城区,规模为50万人以上;
二级城市1个,为福州江阴港城,规模为20-50万人;
三级城镇3个,为龙田镇、高山镇与元洪新城,规模为10-20万人;
四级城镇3个三山
镇、江镜镇、港头镇,规模为2-5万人;
五级城镇6个,分别为镜洋镇、南岭镇、东瀚镇、东张镇、一都镇、沙埔镇,规模为2万人以下。
第十四条 城镇职能体系
综合型城区为中心城区,产业型城区为福州江阴港城和元洪新城。
商贸型城镇为龙田镇、高山镇和港头镇。
工业型城镇包括镜洋镇、沙浦镇。
农业型城镇包括江镜镇。
旅游型城镇有东张镇、三山镇、东瀚镇、南岭镇、一都镇。
第三节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 产业空间发展战略
1.强化政府对产业发展的空间调控作用,促进和引导产业整合与集中发展,形成若干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发展带和重点产业发展区。
2.大力发展临港产业,优先发展兴化湾产业基地,稳步推进开发湾区产业集群。
整合传统产业的发展,突出重点产业,以工业园区为主体,加快形成企业集群。
3.推进产业的区域分工与协作。
重点推进福清与福州主城、平潭综合实验区、兴化湾南翼的分工协作和有序发展,构建福州重要的电子信息、临港装备制
造、能源、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第十六条 产业空间布局
引导产业形成“一城两湾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第二十二条 旅游总体发展目标
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1.中心城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中介服务、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成为区域性生产和生活服务中心。
2.环兴化湾大力发展临港产业,重点推进江阴经济开发区建设;
环福清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发展,并预留远景产业协作空间。
3.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洪投资区和江阴经济开发区加快集聚,并引导形成合力分工。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
规划形成“二纵二横”的高速公路网。
“二纵”分别为沈海高速公路和京台渔平高速公路连接线;
“二横”分别为京(福)台高速公路复线和渔平高速公路。
第十八条 一般干线公路
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一般干线公路网。
“三横”分别为清繁大道-海城公路、龙都路和渔港路;
“四纵”分别为324国道、福百大道、201省道和305省道。
第十九条 铁路
规划形成“三干两支”的铁路交通网。
“三干”分别为福厦铁路、宁漳客运专线和宁漳货运专线;
“两支”分别为江阴疏港铁路和松下疏港铁路。
境内设铁路站场两处,分别为福清站和渔溪站。
第二十条 机场
充分利用长乐国际机场,并拓展龙田军用机场的用途,开拓民用市场。
第二十一条 港口
重点推进江阴港区建设,完善松下港建设,适时推进牛头尾、万安港口作业区建设。
以休闲旅游为主导,坚持文化与景观相结合,坚持内陆与滨海旅游、滨海与远洋旅游协调发展的模式,依托福清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将福清建成旅游内容丰富,空间布局合理,设施便捷完善,管理科学先进,面向国际旅游市场的福建省重要旅游区之一。
第二十三条 旅游发展总体思路
按照“分区域指导,多产业协调,资源整合与城镇同步”的发展思路,全面实施旅游精品化战略,提升福清旅游目的地形象。
西部山区通过进行旅游产业的功能串联引导,形成规模效应;
通过解放旅游开发思路,发展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
以滨海观光旅游为旅游发展的启动点,突破滨海旅游停滞不前的困境。
以福清的“梦文化”资源、滨海资源及青山绿水资源为特色的两日游精品线路,其中包括以石竹山风景区、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生林艺园及黄檗寺为一体的探寻梦乡之旅;
以东壁岛旅游度假村、瑞岩山、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或石竹山风景区、天生林艺园)为一体的海滨休闲度假游;
以一都后溪漂流、南少林、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及石竹山风景区、南岭休闲度假区等为一体的福山福水福清游线路。
第六节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岸线利用规划
第二十四条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与目标
到2020年,主要水系水质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
III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近岸海域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标准,城市地下水污染加重的趋势开始减缓;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区域环境噪声按功能分区达到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污染加重的趋势明显减缓。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形成。
基本遏制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局部环境和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初步建成清洁、安静、
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到2030年,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茅,基本建成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生态文化发展繁荣。
第二十五条 生态保护策略
1.生态敏感区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该区域的相关行为活动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
2.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防止破坏和森林火灾,加强各种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3.重点解决村落居民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牧场粪便综合利用和减少农用化学品的使用等问题。
4.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展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5.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特别是护岸林、护堤林网建设,有效控制滨海风沙和石漠化的发展,保护和建设海岸带沙滩和林带的旅游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 岸线利用
1.福清市内兴化湾岸线长度超过100公里,是福清发展深水港口的主要资源。
从南渚头到西林4.5公里的岸线作为港口和工业生产岸线,西林经壁头至东桥埔14.9公里岸线作为港口岸线;
东桥埔至岭口6.5公里岸线作为城镇生活岸线;
东沃至双屿、岭口至牛头尾、牛头尾至万安段岸线保留自然生态岸线,共约73公里;
其余沿海岛屿沿岸可作为旅游生态岸线开发。
2.福清湾从万安经北陈、东营至岑兜段共71公里岸线作为自然生态岸线加以保护;
岑兜至城头约7.7公里岸线是城镇生态岸线;
城头至宅前5.3公里岸线作为港口和工业生产岸线;
宅前至元洪3.6公里作为港口岸线;
东壁岛自然岸线作为生态旅游岸线。
第七节市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七条 市域供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远期2030年福清市市政给水工程规模为110万m3/d(最高日用水量)。
2.给水系统总体分区:
市域总体可划分4大给水系统分区,即:
(1)中心城区给水分区(含镜洋镇);
(2)元洪新城给水分区;
(3)江阴新港城给水分区;
(4)龙高给水分区。
(龙高给水分区又可划分2个给水分区,分别为龙田镇、江镜镇及港头镇给水分区与高山镇、沙埔镇、东瀚镇及三山镇给水分区;
江阴新港城给水分区又可划分为2个给水分区,分别为江阴、新厝给水分区与渔溪、上迳给水分区。
)此外,一都镇、东张镇、南岭镇,均各自成给水系统,不与其他给水区联系。
3.水厂布局:
建立市域一体化的供水网络和供水体制,逐步取消各村、镇的水厂,保留和扩建有一定规模的水厂,建设新的水厂,市域供水工程管网基本覆盖各村镇,实现全市基本上由市域水厂统一联网集中供水,水资源统一调配,使供水安全度提高。
(1)中心城区供水分区
近期保留奎岭水厂,保持其现有8.0万m3/d的规模,远期取消;
保留宏路水厂,并扩建至20.0万m3/d;
取消城关水厂、占坝水厂。
新建新局水厂,规模为10.0万m3/d,用地面积4.0hm2,主体服务于洪宽组团,选址于闽江调水主干线新局调节库北侧山地上。
新建观音埔水厂,规模为13.0万m3/d,用地面积9.0hm2,选址于福百大道与305省道(大真线)交叉西南侧。
(2)元洪新城供水分区
保留现状东皋水厂,保持其规模为2万m3/d;
新建元洪第二水厂,远期建设规模为10万m3/d,用地面积4.0hm2,选址于闽调岩兜支线末端的岩兜村山地上。
(3)江阴新港城供水分区
保留现状江阴一水厂,扩建至7.0万m3/d。
新建江阴第二水厂,建设规模24.0万m3/d, 用地面积8.0hm2,水源取自闽
江调水工程江阴支线的洋边水库,规划将其选址于洋边水库旁。
现状渔溪水厂不能充分利用建新水库水头,予以取消。
新建建新水厂,选址于建新水库下游出水口处山地上,规模7.0万m3/d,用地面积3.5hm2。
(4)龙高供水分区
保留现状龙田水厂,扩建至9.0万m3/d。
新建一座高山水厂,规模为8.0万m3/d,用地面积3.5hm2。
选址于大真线与六一路交叉处北侧的山地上。
4.水源工程
(1)主要水库
1)东张水库
水库位于福清龙江中游石竹山麓,本流域集雨面积200km2,并于太城引水
(集雨面积39.5km2)和一都溪引水(集雨面积71.5km2)。
大坝高38m,设计库容1.85亿m3,其中兴利库容为1.65亿m3,死库容0.01亿m3。
2)建新水库
水库位于渔溪镇建新村,集雨面积44.8km2,总库容3892万m3。
3)东方红水库
水库位于莆田、福清两市交界的秋芦溪支流算溪中游,集雨面积62.3km2,水库总库容2275万m3,死库容150万m3。
(因该水库大部分水量分配给莆田市,所以不参与本次水量供需平衡。
)
4)占坝水库
水库位于福清市阳下镇作仿村,集水面积5.5km2,总库容344万m3,兴利库容264万m3。
(2)闽江调水工程
1)闽江调水工程主干线
闽江调水工程引水规模为10m3/s。
工程主要由取水头部及取水管、取水泵站、峡南至酒店主干线输水工程及新局调节水库等工程组成。
2)闽江调水龙高支线一期工程
龙高支线设计流量分三段:
酒店至南宅3.5m3/s(近期2.25m3/s),南宅至龙田高干渠2.5m3/s(近期1.25m3/s),龙田高干渠至北林水库0.5m3/s(近期
0.25m3/s)。
3)闽江调水龙高支线二期工程
龙高支线二期主要供水范围为高山、沙埔、东翰等3个镇及平潭地区。
供水总规模为3.18m3/s。
沙埔支线供水规模为0.524m3/s,管径DN700;
牛头尾支线起始于沙埔加压泵站(设计流量0.52m3/s,扬程21m)。
高山、东翰支线设计流量2.66m3/s;
至平潭分流口设计流量1.556m3/s,平
潭分流口至福音亭设计流量0.556m3/s。
4)闽江调水岩兜支线工程
该支线从酒店至岩兜桥水厂线路总长8539m,全部为隧洞。
一期已建成通水,调水规模近期为7万m3/d。
5)闽江调水江阴支线工程
由酒店~江阴洋边调节水库输水工程、加压泵站工程、高干渠连接建筑工程和江阴出口洋边调节水库工程等组成。
供水规模为3.0m3/s。
6)东张水库并入闽江调水龙高及江阴支线工程
东张水库非常泄洪洞出口~龙江桥分水点:
长度1.58km,输水规模
4.89m3/s;
龙江桥分水点~天宝陂隧洞进口:
长度3.93km,输水规模
3.04m3/s。
其中于龙江桥分水点至东张水厂段管长0.286km,输水规模1.85
m3/s。
7)平潭县闽江调水工程
a、平潭调水应急工程
从福清闽江调水已建龙高支线一期调配水量4.32万m3/日(0.5m3/s),解决平潭岛发展应急用水要求。
起点位于福清龙高支线一期北林隧洞前管道分水点,并通过新建北林加压泵站将水输送至平潭三十六脚湖。
b、平潭调水近期工程
起点为已建福清闽江调水峡南取水泵站,终点为平潭三十六脚湖。
拟近期从福清闽江调水工程分配水量 11.55 万m3/s(考虑水量损失后为 1.337
m3/s)。
5.各水厂给水水源
(1)宏路水厂水源由东张水库供给。
(2)观音埔水厂水源由东张水库及闽调江阴支线联合供给
(3)新局水厂水源由闽调主干线供给,并以占坝水库为应急水源。
(4)元洪水厂水源由闽调岩兜支线供给
(5)江阴第一水厂、江阴第二水厂水源由闽调江阴支线供给
(6)建新水厂水源由建新水库供给
(7)高山水厂水源由闽调龙高支线二期供给
(8)龙田水厂水源由闽调龙高支线供给
第二十八条 市域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新建区域及进行成片改造的旧区应严格按雨污分流制进行建设,其余旧区内部现状排水是雨污合流排放的可暂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今后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远期2030年市域总污水量为77.8万m3/d(平均日)。
3.污水厂布局:
中心城区设三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7万m3/d,服务范围中心城区、镜洋镇、东张镇及周边村庄。
元洪新城片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7万m3/d,服务范围元洪新城片区及周
边村庄。
江阴港城片设三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5万m3/d,服务范围江阴港城(江阴组团、渔溪镇、上迳镇、新厝镇)。
龙田镇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m3/d,服务范围本镇区及周边村庄。
高山镇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2.2万m3/d,服务范围本镇区及周边村庄。
其余各镇均考虑独立设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本镇区及周边村庄。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之外分散的村庄,可自行建设小型生化处理设施。
4.污水再生回用:
福清水资源缺乏,因此应对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回用予以高度重视。
近期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率要达20%,远期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率要达40%以上。
在城市市政道路建设中,应考虑预留回用水管线管廊位置。
第二十九条 市域电力工程规划
1.用地负荷:
福清市2015年最高电力负荷达150万kW左右;
2020年最高电力负荷达290万kW左右;
2030年福清市最高负荷将达450万kW左右。
2.供电电源:
电源将由江阴火力发电厂(一期2×
600MW,二期扩建
2×
1000MW)、福清核电站(总装机6×
1000MWe,一期2×
1000MWe)、垃圾焚烧发电厂、风力发电场及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站
(500kV变电站及220kV变电站)组成。
3.电力网络规划:
规划两座500千伏变电所,500千伏变电站用地宜控制在12
公顷以内。
220kV变电站控制用地在2~3ha范围,110kV用地规模控制在
0.5~1ha以内。
第三十条 市域燃气工程规划
1.乡镇居民用户生活用气耗热指标:
近期取30